慎。为此选差指挥李钰、刘仕晓,带领兵勇,将王丰肃、谢务禄二名,开具年貌,押解前去,沿途加意提防,递送广东抚按衙门,交割明白,仍听从长计议,督令西归。事竣之日,希回文过院,以凭回报覆部覆题施行。
二、准南京礼部咨文
又准南京礼部咨前事,烦为查照礼部题奉:钦依事理,将狡夷王丰肃、谢务禄,委官的当收官。及查本部原参夷犯,今回住南雄府阳玛诺,一并行提等因。
三、回广东三司文
1、责广东三司译审
并据差官解到夷犯王丰肃、谢务禄二名,俱经案发广东布政司会同按都二司,将二犯译审,果否西洋国人?于何年月日,从何处入中国?从何路入南京?今既奉旨遣还,仍从何路归还本国?阳玛诺见在何处?曾否先回?庞迪峨计不久解到,应否候其同归?其在濠境澳夷有无相识?应否责成澳夷伴送归国?取具的确口词,酌议通详。
2、林有梁的记录
及将未获阳玛诺严去缉拿去后,今据该司呈称:广州府署印同知林有梁,审看得夷人王丰肃等,以左道簧鼓士民,麾之使去,是治以不治之法也。
(1)王丰肃等人行踪
查王丰肃,大西洋国人,万历二十九年船泊濠境澳。同行三人,一林斐理,一阳玛诺。肃与理先驻足韶州数日,乃往江西入省住四月,直至南京,盖利玛窦徒也。因利玛窦有望北之行,先息于三夷人使居于南为之官事耳。后四十一年,谢务禄亦由大西洋船泊澳,亦由广东而江西,直抵南京以寻丰肃等。
(2)阳玛诺踪迹不可考
先阳玛诺入澳时患病,不能进南京,留于澳七八年,方往韶州二年,方进南京驻数月,即进北京。此人颇识天文,故庞迪峨邀之同往。庞迪峨、熊三拔,即与利玛窦同来者。诺后因不服水土,不耐寒霜,于四十一年还南京,四十三年腊月还南雄。今查其答已驾西洋船去,其踪迹不可考也。
(3)押至大西洋船使其西归
问二夷去向,大抵欲入澳也。但一入澳去与不去,难以钤制。合就省内另择一所,羁候日拨营兵二名防护之,五日一换,禁绝通息。即牌令澳中探有大西洋船欲回时,随就省差指挥官二员带兵押至船,直待其开驾回报,以便转文。
(4)回夷日子未定
庞迪峨未知解到何期,阳玛诺合行牌南雄府属严查下落。其林斐理四十一年六月内在南京病故,今年三月部委上元、江宁二县开验埋葬讫。丰肃、务禄回夷日子未知久近,月各给火食银二两。等因具详到司。
3、三司译审结果
该本司左布政使臧尔劝、右布政使堵维垣,会同按察司署印副使罗之鼎,都司掌印署都指挥佥事杨维垣,译审得:夷人王丰肃、谢务禄,俱西洋国人。丰肃于万历二十九年船泊濠境澳,转抵韶州而达江西,直至南京。务禄于四十一年亦船来泊澳,转由广东、江西而至南京。兹奉明旨遣还归国,无庸再议。但归国必取道于澳,去留皆不可知,须西洋船至澳庶便遣还。今西洋船尚未至,难定开洋日期,合应羁候,俟其船到发还。其庞迪峨解向未到,应候解到之日。另行发遣。通取开洋日期,澳夷不致潜留,甘结缴报。又据丰肃禀称,阳玛诺于四十三年十二月内由南雄回澳,讫未委虚实,应行南雄府严查另报。再照夷人稽留境上,无从得食,该府议另择一所拨兵防护,每月给银二两,似应准从。等因到职。
4、批如三司议行
(1)巡按广东监察御史牒
除批如议行外,该职会同巡按广东监察御史田 看得,王丰肃等以海外夷人,先年越关入广,渐达两京,潜住长安邸舍,倡立天主异教,惑世诬民,法本难贷。兹蒙待以不死,遣还归国,诚庙堂崇正之訏谟,安夏攘夷之长计也,万代瞻仰在此举矣。
既经押解前来,应即速遣还国。第此夷自西洋入中国,取道濠境澳,夷必多熟识。曾经面审,并无相识。澳夷情伪叵测,今当暂羁省城,防护之以兵,优给之以食,俟有西洋船到澳回国,即差的当官督押至船,勒令开洋载归本国。取澳夷不致容留甘结缴查。其庞迪峨、熊三拔续报已到京城,业行该司会议,并发取各开洋日期呈报。若阳玛诺则称久已还国,除另查核外,为此具揭。并送广州府印信收官一本等因到职。
(2)准巡按广东监察御史牒
又准巡按广东监察御史田 牒回前事相同,内开:随经案行按察司会同布都二司,将发去夷犯译审后,随据该司经历司呈奉本司帖文开称。
(3)准布政司照会
又准布政司照会奉总督两广军门周案验亦同前事:依蒙移会二司酌议及行广州府将二犯译审,并行南雄府严辑阳玛诺解报,及香山县查澳夷有无相识玛诺,密缉拿解。
5、督定远夷起程还国
(1)奉都察院勘劄
又蒙本院案验,奉都察院勘劄亦同前因。内称:“庞迪峨等已行,京城巡视衙门督令起程还国,应否候至总发”等因,行间就据广州府署印清军同知林有梁审看,于五月二十六日内详到职。
(2)遣庞、熊、王一同回国
除批如议行外,本日就据夷人庞迪峨、熊三拔赴职投见,并递顺天府原给帖文,仰沿途衙门递送至广东而止,投抚按查收发回等因,随牌发按察司会同布、都二司查验,并同王丰肃等一体羁候,及委官督兵防守,不致他虞。候有洋船至日,押以归国,取开洋日期呈报。
(3)必遣远夷西归
该职会同总督两广军门周 看得,王丰肃、谢务禄之至南京也,始托足于濠境,继取道于江西,倡邪说以诬民,思用夷而变夏,此固春秋所为‘别内外’。而孟氏所以‘正人心’者。奉旨遣归,天恩浩荡。第两夷之意,亟欲准其入澳。而三司会议谓宜押令开解,参酌舆情,若听其从澳而归,是教之以澳为窟也。宁使澳夷不致留存界限于今日,毋使狡夷明居澳,滋隐祸于他年,惟有暂羁会城,量给馆谷,俟西洋船至遣还耳。其庞迪峨、熊三拔已到已牌行臬司议之,亦宜一体施行。
(4)另查核阳玛诺下落
若阳玛诺则称久已还国,除另行查核外,合行移复等因到职,准此。
四、回南京礼部咨文
看得“狡夷王丰肃等,已经差官押送至广,取有抚按牒并广州府收官一本。惟彼中藩臬熟谙夷情,今准前因,处置停妥,事已结局,理合呈报,伏乞照详咨部,以凭覆题施行”等因到院。据此,案照先准南京礼部咨前事,已经备行巡视五城御史查照,礼部题奉钦依事理,择差的当员役,将王丰肃、谢务禄二名,沿途加意提防,递送广东抚按衙门,交割明白,仍听从长计议,督令西归。事竣之日,具由回报,以凭咨覆。该部覆题施行去后,今据回报前因,拟合就行咨覆,为此移咨贵部,烦为查照施行。须至咨者。
万历四十五年(1617)八月 日
附:《广州府回文》
广东广州府今于與收领,除将发下夷犯王丰肃、谢务禄收候,遵照明文施行外,中间不违,收领是实。
万历四十五年(1617)五月 日
署印本府清军同知林有梁
圣朝破邪集卷二
盐官居士徐昌治觐周甫订
发遣远夷回奏疏
沈
发遣远夷回奏疏题解
《发遣远夷回奏疏》是南京礼部侍郎沈汇报遣返远夷的疏文。该文叙述了南京礼部遣返远夷的经过,即候旨处分远夷,擒获远夷,司审远夷,遵旨遣返远夷,递送远夷回奏,拆毁事天堂回奏。
南京礼部侍郎沈著
题为钦奉明旨,发遣远夷回奏事:
一、候旨处分远夷
主客清吏司案 呈奉本部送准礼部咨,为远夷久羁候旨,恳乞圣明速赐处分,以维风教,以肃政体事。该本部题据南京礼科给事中晏文辉,揭称前事。虽未奉旨下部,相应据揭题覆。乞将王丰肃、庞迪峨等,敕下本部,转行各该衙门,递送广东,听彼中抚按暂为收管,督令西归等因。
二、递送远夷之旨
万历四十四年(1616)十二月初十日,本部署部事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何宗彦等,具题:二十八日奉圣旨:“这奏内远夷王丰肃等,立教惑众,蓄谋叵测,尔部移咨南京礼部,行文各该衙门,速差员役,递送广东抚按,督令西归,以静地方。其庞迪峨等,去岁尔等公言,晓知历法,请与各官推演七政,且系向化来京,亦令归还本国。该部院知道,钦此钦遵。”除将庞迪峨等,咨都察院转行递送外,备咨臣部查照,“钦依内事理,将王丰肃等递送广东抚按衙门,督令西归,一体钦遵施行”等因,到部送司。
三、擒获远夷
卷查万历四十四年(1616)五月内,该臣题为“远夷阑入都门,暗伤王化,恳乞圣明申严律令,以正人心,以维风俗事”。称在南京有王丰肃、阳玛诺等,及照本年七月二十等日该巡视东城监察御史孙光裕,行南京东城兵马司擒获一干人犯,暂羁候旨。闻彼时提有王丰肃、钟明仁、谢务禄等一十四名。
四、司审远夷
其阳玛诺,据称先归本国,未知有无窝藏容隐。及见获谢务禄,亦供称化外人,未知虚实,今该前因行司审。据王丰肃供称:年五十岁,西洋国人,万历二十九年前来南京,建立天主堂,聚徒讲教。其阳玛诺向住岙中,先曾与丰肃同住两年,又住北京三年,仍复回南同住,于四十三年十二月内,仍往南雄居住讫。又审得谢务禄,亦供称西洋人,面貌与王丰肃相同,其为远夷无疑,查明呈覆。
五、递送远夷回奏
该臣查照礼部,题奉钦依内事理,咨行南京都察院,转行五城巡视御史衙门,速差员役将王丰肃等,递送广东抚按衙门收管。续据回称,会差小教场中营中哨卫总李钰、龙江,陆兵前营把总镇抚按刘仕晓,带领兵勇俞大亮等八名,于三月二十五日,起程递送去讫,相应回奏等因,具呈到部。
六、拆毁事天堂回奏
该臣看得王丰肃等,潜住多年,妄称天主,利驱术诱,愚民被其煽惑,不难出妻献子。至于擦油洒水,妇女皆然,而风俗之坏极矣!明旨所谓立教惑众,蓄谋叵测,真是洞见万里之外,而尚宽之以不杀之恩,递还本国,又真所谓包荒不遐遗,圣人之仁明并用也。惟是私创庵观有禁,而况乎门庭之清肃,陵寝之森严,岂容留狡夷鼾睡之迹?服舍违式有禁,而况乎无梁殿,其制逼尊;事天堂,其名大僭,岂容不扫除以易都人耳目之观?臣谨行上元、江宁二县东城兵马司,将前项二处拆毁入官。盖皆遵律令明文,仰体我皇上以静地方之旨而为之。一以清愚民积习炫诱之端,一以杜彼夷觊觎复来之地尔。尔然不敢不一并上闻也。
万历四十五年(1617)五月 日
会审钟明礼等犯一案
吴尔成
会审钟明礼等犯一案题解
《会审钟明礼等犯一案》的作者是南京礼部主客清吏司郎中主事吴尔成,作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十月。该文记录了南京礼部四司会审华人天主教徒钟明礼、张寀等人的供词、判词和堂批。钟明礼等人的供词主要包括天主教内部的西夷的行踪及其传教情况,个人的入教经过,参与宗教活动的情况,和参与刊刻揭贴的供述。四司会审,认为这些华人天主教徒犯了通夷之罪,是西夷的“伏戎隐寇”,为天主教的传播起到了“勾连煽惑,扬波助澜”的作用,应当“参送正法”。
南京礼部主客清吏司为缉获人犯事:据东城兵马司呈解犯人钟明礼、张寀、余成元、方政、汤洪、夏玉、周用、吴南等八名到部。奉堂谕四司会审。
一、钟明礼供词
奉此该本司吴郎中,会同司务厅张司务、祠祭司徐郎中、仪制司文主事,审据钟明礼即钟鸣宇。
1、香山澳天主教概况
供:年三十四岁,广东新会县人。父钟念山,生兄钟鸣仁及鸣礼。幼时曾住香山澳中。澳中有大天主殿一,澳人皆从其教。彼时主教者,名曰历山。又有头目,曰东宝禄。两人共住澳中,或两年一换,或三年一换,俱从西洋国拨来。
2、钟氏父子拜从利玛窦
鸣礼失记日月,不知何年分,有利玛窦、庞迪峨、王丰肃、郭居静、罗儒望等,从西洋国来入澳。由将天主教愈加讲明,要得行教中国。是父钟念山率鸣礼兄弟,往拜从之,自此朝夕不离。
3、利玛窦等人行踪
利玛窦等向在韶州地方,起造房屋,供奉天主像,约有十年。乃至江西南昌府,赁房居住。比时从之者少,教未大行。众议分投行教,王丰肃至南京,郭居静至浙江,罗儒望住江西。
4、钟氏兄弟与利、王同住
万历二十七年,利玛窦、庞迪峨前往北京,有鸣仁从之同住,鸣礼自住江西。于万历三十三年间,鸣礼来至南京,与王丰肃同住天主堂内。兄钟鸣仁亦自北来,一同居住。及万历三十九年,利玛窦死,鸣礼兄弟同往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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