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7部分

作者:【暂缺】 【104,245】字 目 录

,无处能遁,乃竟觌面而违之,没齿而昧之,不能不为之深慨也。

第二节 天主掌管祸福

答生死赏罚惟系一主,百神不得参其权条

一、天主赏罚完全

1、祸福不必尽是善恶之报

问:天之道,福善祸淫。世顾有善未得福,反以得祸;恶未受祸,反以受福。此可谓有天道乎?

曰:天道本不虚,然即此或然,内亦定有故,不可不察也。天主生人,原以世福均散世间,听人自取。凡有知虑者,自能思索;有才干者,自能运用。人人皆可得取,故善人恶人皆可有分。且赋予之初,恶亦未立,只为世人求福有过当、有适中,便种种差别,善恶乃分。有得所应得者;有有而不居,推以广庇馀人者;有甘守无得,绝不冀人之有者;此因世福而生善者也。有得非其有者;有只愿自己,略不为人者;有妄求强夺,公取窃取者;皆因世福而生恶者也。可见善恶常与世福相夹而来,不必尽是善恶之报。

2、天主赏罚无渗漏

又世间赏罚多不合情,必天主予夺,方无渗漏。除上善、极恶无一假借外,其馀中等之人,或善中有恶,则先降困苦以削其见在之恶,死时只留全善,径得善报,而享极乐。是善人得祸,非不幸也。或恶中有善,则先与荣宠,以酬见在之善。死时只留全恶,径得恶报,而遭极殃。是恶人得福,大不幸也。

3、天主赏罚无谬误

又天王阴骘下民,不重阳善阳恶。故善者得声名,其酬报亦不厚;恶人得訾詈,其恶己泄,谪亦可轻。正子之所谓善人恶人,昭昭与世共知者也。知即是报,何云无报乎?况人之善恶,又有隐微。如有为为善,与文饰诈伪,皆善中之隐恶也。无知陷溺,或真心不掩,皆恶中之隐善也。此则人不及知,惟主知之则赏罚,有独异焉。以此言之,世法劝惩,容有僭差;天王彰瘅,必无谬误。

二、天主掌管世间祸福

或曰:万法心造,自求多福,似乎人亦有权也。法王宰官,可以贫富人,可以生杀人,似乎君相有权也。

曰:是皆不然,幸而得之,皆值天主之所许也。如其不许,天子不能富贵一人。冤仇不能排陷一人,古事往往有之,岂有人力可以违主?

三、天主掌管鬼神

或曰:鬼神者,造化之功用。今云百神无权,禁人不得奉祀,此不可解。

曰天主生天地,即先生无数万神,自天地山川、日月星辰,以至昆虫草木,皆有所司。开辟至今,俱有分职,各神惟顺主命,毫无旷越。天主之意无非百神之意,百神之功无非天主之功。第其名其号,吾人未尽测识,虽欲信奉,无从寻觅。既不容于中有所拣择,亦岂容己意擅立所尊?擅立者,谓之矫诬,得罪甚大。西学不事百神,非不敬神,正是敬神之至。今人漫信乡俗,或以意之所重,众之所推,便立为神,一时谬举,久作当然,慢神忽天,莫此为甚。非卓然不惑,安能定见不摇也。夫授官品者,必系朝廷;授神秩者,必由天主。官不出朝廷,谓之伪职秩;不由主命,必系妖魔。西学事天主,即百神在其中。世人泛祀无考之百神,反使对越天主之虔有缺不全,吾不知其可也。

第三节 天堂地狱

答有天堂有地狱更无人畜鬼趣轮回条

一、佛教天堂地狱非正理

1、天堂地狱是灵魂处所

问:天堂地狱,原出佛教。既不信佛,何犹沿其说也?

曰:说固有名同而实异者。吾所谓天堂,非佛之天堂;所谓地狱,非佛之地狱。盖佛氏所指二处,似乎肉身享用,故境界现前,俱极粗浅,而福尽、业尽,俱复轮回,则乐苦亦非极处。不知人死,不带肉身,止是一灵。一灵所向境界绝与人世不同,受享绝与肉身各别。升天堂者,入至善之乡,止增其善,无福尽之期;入地狱者,处全恶之地,止增其恶,无业尽之理。且生前有作有修,全为有身。死后无身,在天堂者与天神一类,在地狱者与魔鬼一类,无作无修,凭何福业为升堕之实乎?

2、佛教天堂地狱说自相矛盾

后谈净土者,不言地狱;禅宗学者,并天堂亦不设。终古今极大一事,可以任意改窜,为此更端之说耶?佛之与祖,同一法门,前后持论迥然不同,而奉佛者,且两是之何哉?

3、六道轮回说决非正理

至六道轮回,其说亦不始佛。大西洋上古一士,曰:闭他卧刺者,悯世沉迷,倡为此说,以诱导愚俗,谓之权法。而大西古贤久已直斥其妄矣。厥后流传今邻裔,延及西竺等邦,承讹习舛,甚浅俚不经。不谓中华文献之地,祖述其说,传会转工,遂成家传户诵,久假不归也。若人与物不轮回,人与人不转世,轮回另有专论,在《或问西释辩明》书中,阅之自醒。故知六道轮回,决非正理。然后信释氏之说,与西学不同,而西学之言天堂地狱可得而举焉。

二、天主教天堂地狱说

1、天堂地狱的划分

天主化成天地,即分为三等。至清至善者,在天之上;至浊至恶者,在地之下;清浊分善恶半者,在天地之中。此等分别,是自然恰好。上下二处,是有定之所;惟中间一处,可上可下,为无定之处。

2、人升天堂入地狱之因

何也?人有灵性,则向于天;人有肉身,则向于地。又人得自专,为圣为贤,由人;为禽为兽,由人。天主特设此境,以待人之自修,故谓之未定。要终选归天堂本所,而天主不加强焉。强之,则不得自专,虽善无功,如蜂蚁之忠,蛛虫之巧。水火之冷热,不得不然。此之为功,非人之功,皆天主之功,升天不可望焉。

3、天常之乐

问天堂之乐何如?曰:昔有天神自上而来,人问其乐。但告之曰:无言美好,无所不有,世间无一物比之也。所可言者,人升天堂时,天主增益其能,如身自有光,增倍于日,体轻可飞行上下。能速,瞬息届所欲至;无阻,穿坚透实物莫能伤;心明,得见天主满足快乐;遍通万理,尽与古贤圣相值。而境界,则别是一种成造,无一物是下界所有者。

4、地狱之苦

欲知地狱,即此反视之。古贤某德行纯备,未知究竟,默祈天主预示将来。天主使天神告之,尔微罪未销,宜归炼修地狱两时辰,若在人世须腹痛终身,惟尔自择。此贤念终身腹痛难忍,两时易过,情愿炼狱。天主命摄至其地,备极苦毒,皆人世未有,若数十年之远者,心怨天神欺我矣。天神曰:未也,才半时耳。最轻易之炼所,其重如此,地狱可知。

第四节 天主与人与物之别

答物性不同人性,人性不同天主性条

一、天地万物为一体之义

问: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儒先至言也。今欲问轮回之非,而曰人物不同性,人与天主性尤迥绝,果儒先之言尽非乎?

曰:儒先之言,自有所为为。隘视吾身者,守其一膜,与天地万物绝不相关;泛视天地万物者,任其惨舒荣悴,与吾身绝不相涉。是以自私自利,相戕相贼,宁知原来同一炉冶。故明儒特醒之曰:是吾一体,分虽殊而理则一,派虽别而源则同。如见入井之孺子而怵惕,见堂下觳觫而不忍,见窗前之草与自家生意一般,皆实境、实情,惟仁者见其然焉。

二、天地万物不同体

然云以之为体,则彼亦一体,此亦一体,不可强而同,明矣。今夫明镜在悬,万象摄入其中,似乎实有。然而摄者,虚象也。光去则不留,体移则尽换,镜与影原非同体,岂不昭然?

三、天地万物不同性

1、人与万物性体之别

若论性体不同,诸篇自有明解,姑摘言之。如草木依类而生,依期而长,止有生魂,而不知趋避,是无觉魂也。禽兽有草木之生长,而能趋能避,是有觉魂;然不论义理,是无灵魂也。人魂兼有三能,能辩理之是非,别人之可否。禽兽有是乎?今言草木不同於禽兽,人皆信之;独谓禽兽不同于人性,无有信者。则轮回之说,溺其见而又一体之论成其讹也。

2、人与万物灵蠢有别

或曰:物亦有灵,人亦有蠢,安得执一论之。

曰:善持论者当观其大全。物之灵,人之蠢,不过千百中之一二,岂可因其一二,遂废千百?况所谓物之灵,不过谓鸡司晨,犬司夜,牛司耕,蜂蚁之义,蛛之巧之类,有似乎灵,而不知此非灵也。特觉魂之偏至者,物主特畀此能,取用于世,示表于人。即诸物不自知之,惟其为天所使,诸物不得不然,不得言功,亦不可言灵。灵者见其当然,又推测所以然,惟人有之。设禽兽诸物能见义理,亦能自专,必有然不然者,而物态万殊矣。胡为此方之物类,无殊万方;今时之物类,不殊古昔乎?

3、人能自专不同于物

西教言物之无异,由不自专。虽有善,非物之善,主之为也。人之万变,由得自专,则有善,非主独为,亦人之功也。不然诸物既有灵,复有善,且杀身以报于世,大忠大义,人类不如,果可为通论乎?

四、人性不同于天主性

知物之与人,即知人之与天矣。天主之性,不可名言。即后章一体三位,与《性簿录》之《十二信》,一时不能遂悟,久久或可推求,遂谓人性能穷天主之性,则亦未敢矣。尝谓人有三世,母腹一世,出胎一世,归天堂一世。在胎不盈一掬,自谓至适,不知人世之宽也。出胎见天覆地载,方骇广大无比,又不知天堂之无穷无际也。天堂之与人世,人世之与母胎,广狭不同量矣。此人性,天性之别也。学者不明此理,徒见一体之说脍炙巳久,袭舛承讹遂至泛滥无极。卑者认物为我,与众生轮回,既无了脱之期;高者认天犹凡,谓福尽降生,宁有敬事之念。误认一体流弊至是,不可不深辩也。

第五节 持斋正旨

答戒杀放生,释氏上善;西教不断腥味,何云持斋条

一、食鳝鳖释疑

问:释氏慈悲,故不食生物。西教不断血食,即斋日亦用腥味,甚而鳝鳖亦取作膳,岂不可骇?

曰:西士居,恒多食蔬菜,则斋日不禁水族,听人用之,人力不等故也。有问鳝鳖可食否,西士不知鳝鳖何物,答云:若是水族,与诸鱼无异,岂独不可食。原来不过如此。而戏侮者,遂执为食鳝鳖之斋。不知此二物是善是恶,亦未有定。世间不食,独严此二物,是不可晓也。

二、食斋目的辟妄

但人能食斋,本是好念,何可厚非,惟须问其发念,果何所为?若止为惜物命,为求利益,为佞佛生慈,是三者皆不可也。何也?

1、持斋不可为惜物命

谓物与己同类,不宜杀食,此轮回谬谈,前篇已详辩之。六畜原为人用,若人不食用,谁畜谁管,且断绝其种类。圣王之五鸡二彘,为不仁之大者也,此可无论矣。

2、持斋不可为求利益

为求利益,吾不知利益之权,实谁司之?世间善事甚多,岂无加于吃斋戒杀者?奚独于茹素之人偏加福佑乎?彼以食素认作上善,世间食荤俱是大恶。圣王之法,卿大夫肉食,祀先者血食,奉亲者有酒肉,岂皆以恶事加于尊亲耶?

3、持斋不可为佞佛

至佞佛生慈,言似有理,吾独谓慈本仁德。仁者,人也。当以爱人为先。论爱人,泛而同类,近而亲友,至切而家庭,皆是当爱,用慈莫切于此。今人于一体人类漠不相关,独区区惜此物命。不亲亲仁民,而功先及物,吾未许其真慈也。使佛不论理义,惟佑茹素之人,以为亲己,谓之喜佞,非过矣。

三、西教大小斋

或曰:西教大小斋如何?

1、小斋

曰:小斋者,变其常食。或平时肉食,斋则去肉;平时兼味,斋则少味,或全食蔬菜。

2、大斋

随人力量大斋,不止变食,且要减餐。减其三餐,止用一餐,有三日者,有四十六日者,此皆外斋,斋之浅者也。又有内斋,在明洁其心,斋日密检十诫,毋蹈七种当克之条,随宜行十四哀矜方便。晨昏日课,持诵加勤,静则默想圣教事情。《传》曰:“斋者,齐不齐而致其齐。”《易》曰:“斋戒以神明其德。”此所谓内外兼理之斋也。

四、西士持斋目的

或曰:西士持斋亦有为乎?

1、为虔修祀礼

曰:有为,一为虔修祀礼。西国极重祀典,临当奉祭,必更著新衣,浣濯里衣,冠履尽易,饮食必改,常以示敬也。

2、为抑制气血

二为抑制气血。气血在肠胃只思饱,在舌口只思甘滑,在唇齿只思软脆,在鼻嗅只思馨香,何餍足之有?不但饮食之人,则人贱之。而昏志气,生疾病,皆原于此。能斋则滋味澹泊,气血不强悍,有触不至横发,肉身自得其职矣。

3、伸拔性灵

三为伸拔性灵。性灵原是一身之主,只为嗜欲昏迷,饮食为最。饮食既薄,气力软柔,此中清清明明做得主宰,如仆从委顺主令常伸灵性,又得其职矣.

4、抉德行

四为扶助德行。凡人见善不能为,见恶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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