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7部分

作者:【暂缺】 【104,245】字 目 录

一面得天国。人以受侮为辱,而享无穷真乐在此;语得便宜,无如此人。以能加侮为荣,而失无穷真福在此;语失便宜,无如此人。两者宜何居?虽然西士受诬不辩,予叨叨为之辩,心虽无他迹,亦有类狎侮矣。

《代疑篇》上卷终

代疑篇卷下

第十六节 天主降生

答天主有形有声条

一、天主全在全主

天主二字,原非本称,在西国,只称陡斯。陡斯云者,译言大主。在天地为天地之主,在人物为人物之主,在神鬼为神鬼之主,无所不主,即无所不在。

二、天主无形无声

其体亦与之相称,但虽不可问形声,亦不可疑有无,实自有无形之体在,形声自出天载至妙乎。以其不可睹闻,谓之无形声可;以其形声所自出,谓之未尝无形声可。譬之於风,搏之不得,未始无气;水中之盐,视之无色,未尝无味。无形之体,彷佛近之。又近取人身,性体寂然,形声安在?俄而七情交感,喜怒哀乐纷然异象,乌得言无?故执形、执声不足明人物之近,矧云天主哉!

三、天主在天与天主降生

然有无又有实理,非混而无辩也。天主未出世,形声原无,无既不能强言有。古西国之教,虽建立殿宇奉事天主,然只有经典,未尝有像设也。天主既降生,形声实有,有即不能强言无,西国实见实闻而信之,此中未见未闻,而信不胜疑者是也。

四、天主降生考

或谓降生一事,正尔不能 信人,请明言之。

答曰:此理甚长,须尽看别篇,方能晓悟,姑略言之。

1、性教

天主爱人甚矣。上古之时,性教在人心,依其良知良能可不为恶。只以行与事示之,圣贤名教迪之,人人自畏主命,不须降生。然而诗书所载,钦若昭事,如临如保,已示开先之兆矣。

2、身教

三代而后,圣贤既远,奸伪愈滋,性教之在人心者日漓,诗书之示监戒者日玩,则又大发仁爱,以无限慈悲,为绝世希有自天而降,具有人身,号曰耶稣。此云救世者。

3、降生之事

既是降生,则实有其地,如德亚国是也。实有其母,玛利亚是也。实有其时,西汉之末,庚申年是也。虽性是天主之性,原无形声,而特接人性以出,则四肢百骸尽与人同,安得谓之无形声哉?

4、在天之主与降生之主

夫在世之主,与在天之主,原无二主。惟是在天则无形无声,万古如斯,即降生者之原体也;在世则有形有声,三十三年暂现,即无形声者之化体也。顾在天,则霄壤悬隔;在世,则呼吸可通。在天,则默运难窥;在世,则实迹可仰。在天,则无阶可升;在世,则有途可入。

5、天主降生之前知后证

故降生一节,仁爱之极思,人道所未有。此种义理,在西国有源有委,有前知,有后证。万种之书,皆记载此,皆发明此。学者如日用饮食,言出信随,不似此中苦费词说也。

五、天主之难测而可信

今人知九重宫阙至尊端拱,不可声闻矣。时或六飞亲驾,一游一豫亩亩农民,皆得见之,安可云端拱者为帝王哉?吾人心量,不能测识天主,即不可信无形声者为真、有形声者为假。若谓有者为假,恐认无为真者亦属虚想,不过苍苍茫茫之旧见而已。

第十七节 童女孕育

答降孕为人生于玛利亚之童身条

一、天主降生真实可信

天主降生,宜无此理,乃西邦如德亚国,实实传有此事。多少圣贤,参证讲辩,确信无疑历今千数百年,流传远近万国,无不信奉。今就人心所明,如太上有母,逍遥李下,剖左肋而生老聃。净饭王摩耶夫人,剖右肋而生释迦,其说颇类,彼为不经,人反不疑,何此极真宜信者乃独致疑乎?

二、天主孕自母腹缘由

或云:天主欲救世,即从天而降,何所不可,奚必孕自母腹?

曰:自天而降,则不取人身,不同人类,反增疑骇。且其降生有大因缘,欲为万民赎除原罪,非自身受难,原罪不除。不取人身,全是主性,不能受难,何由赎罪?故择圣德室女,投入胎中,出世为人,受尽世间苦难,以偿千万世未偿罪债。其降生有为,与道释两家剖肋而生,其义大不同也。

三、圣母童身孕育释疑

独圣母既有孕育,犹为童身,人苦不解,常取玻璃瓶为喻。太阳正照,光射瓶中,玻璃不损;太阳既去,光出瓶外,玻璃不伤。圣体清虚,出入无碍,何以异此。

四、天主降生贫家之意

或曰:天主降生,何不即现玉霄金阙之象,径投帝王贵胄之家,威力既大,弘教尤全。胡为择取贫女,主与尔偕,虽云圣德,岂不重亵至尊?

曰:此正卑陬末俗之见不足窥穆穆深意也。显露本相,世其尊仰,既无由受难,本愿不成。且在世行事,实欲为人立表,显示威神,人力卑微,何能仿效,岂降生接引意乎?

五、圣母抱婴图解

或曰:绘像者以一女相抱一婴儿,似少庄严,何以起人肃敬?

曰:西国圣像,自有多种。有手抚天地,显化成之能者;有以身受难,成赎罪之功者;有一体三位,示无穷妙义者。而是圣母手抱,则取降生时,最初圣迹,有深意焉。

1、彰圣母之德

其一,彰圣母之德。凡人德行,第一是守贞,尚不如童身之贞。圣母发此誓愿,女德无比。耶稣选择为母,益加宠佑。自此奉教会者,男效耶稣,女效玛利亚。西国童修极多,则身先之效也。

2、显圣母之爱

其二,显圣母之爱。凡用情真切,无如母之爱子以玛利亚之圣德,钟爱耶稣之圣子,其呼吸顾复,必非人情可想,言语可明者。故西国绘像,常绘在一处,而特取初生时,欲人爱敬天主,如圣母之抱初生,方为无缺。

3、表圣母功

其三,表圣母之功。天人悬绝,人有祈求,何能遂达?圣母为人性人身,犹属同类,可藉之以转达。臣民章奏,必藉大纳言,始得上闻。耶稣极爱圣母,故圣母之求,耶稣无不允许;循理之求,圣母无不转达。特绘此像,导人祈求之法。

4、圣母之辨

耶稣初生,即是全体。全能非可小大分见,岂曰婴孩?至视圣母与俗所谓观世音者比伦,尤万不相侔也。

第十八节 三位一体

答天主有三位一体,降生系第二位费略条

一、三位一体说未易窥测

问:西士每言,天主三位一体,愿闻其说。

曰:此事过人心量,未易窥测。从古以来,无有明传,则亦难怪人之莫晓也。惟西庠学者,专务穷理;谓道之大原、理之极则,皆原于天。千圣相传,专重此事,则其究心有独至者。始缘异人异书,预揭其理;后贤发明,理益昭彻。

二、三位一体说精解

其言天主,非属虚无,实有体在。欲穷其体,妙不胜言,一位不足以尽之,盖有三位。如云有三力,有三德,总是一体一性也。然问如何为位?如何为三、为一?虽有巧舌,不能尽言。取喻设譬,不过世间所有,终于天载无当。第不从借证,益无由明。则仅取近似,听人自悟焉。一位曰罢德肋,二位曰费略,三位曰斯彼利多三多,此西国本音。罢德肋,此言父也;费略,此言子也;斯彼利多三多,此言无形灵圣也。以经论之,各位有属。全能属罢德肋,全知属费略,全善属斯彼利多三多。然以父子为言者,言子即知有父,言父即知有子,言父子即知交相爱。盖天主原为至灵,自照本体无穷之妙,内自生一无穷妙之像,与己全同。独有生於受生之分,生者为父,受生者为子。又父子相慕,共发一爱,为神圣也。故位分而为三,体合而为一,三位无大小先后之别,共一性也、一主也、一体也。

三、三位一体说譬喻

譬诸人之灵性,具有三德:一曰含记,二日明悟三曰爱欲实则一人之性。又譬诸日焉,有轮,有光,有热,总一日也。譬诸水焉,能湿,能寒,能下,总一水也。此三位一体之说也。

四、天主三教

人诚明知三位是真实理,则知巍巍天主非无思无为者。殆自开辟,以至末造,无所不照察,无所不运量者乎。既常照,又常运,故千古人性,一时俱在现前。即知上古时醇,宜性教;中古渐开,宜书教;后代人性大坏,虽圣贤书教亦难转移,非以身为教,不易行其救拔矣。故降生之事,从开辟时即默启于神人,传述于圣笔,后来一一符应,非待至其时始有其事也。

五、耶稣是天主

问:降生为第二位费略,果主何意?

又,耶稣在世,日日敬奉天主,若天主是一,岂自奉自己耶?

答曰:一体者,本不得分三位,则各有所重。罢德肋称全能者,为万化主;费略称全智者,为救世主。故罢德肋化成天地人物,而费略乃降世立表赎罪。信经云:我信其惟一费略,耶稣契利斯督,我等主。我信其因斯彼利多三多,降孕生于玛利亚之童身是也。要之罢德肋,未尝不在人世;降生之天主,未尝离得罢德肋。如树木一本三枝,其枝叶花果,虽各自敷荣生意,总由一干,无可疑者。

六、耶稣奉主之意

其耶稣之奉主,一来是以身立表;一来耶稣性兼天主之性,性与主合,如子依父,不得不事。身是圣母所生之身,身是人类,以卑奉尊,不容不事。吾教所传奉弥撒礼,是耶稣在世奉罢德肋之旨,义理最深,利益最大,学者诚不可不讲也。人只有三位难明,非可辩说而得,非可义理而通。要在信心,要在潜悟,又须耐久默求,天主加其力量,有时忽然而通,一得俱得,如上所问诸疑一朝冰释矣。

第十九节 十字架

答被钉而死因以十字架为教条

一、被钉十字架以救赎人罪

或问:上言天主降生,理已可信,至被钉十字架,天主为无能矣。无能宜亟讳之,谆谆举以为教,此心想所不到也。

答曰:据人心想,必谓天全能,宜大显威神,无可加害。即加害者,必极恶之人,何不反中其身。而自甘受刑,於理无当。嗟嗟!此正犹人之见,不足以知天主也。若欲反中於人,何如弗受於事更易。岂知耶稣出世,原为救赎人罪。兴此大事,发此夫愿,受刑受难,原其自择,非迫於不得已也。将举万方万世之罪,归并一身;而以一身之受苦受难,消尽万方万世之罪愆。此事岂同小可?奈人之罪恶,无所不有,刑罚无所不犯,则代之受者,亦宜举世间无所不有之罪苦,总萃一身,乃可偿补无歉。故当时十字架上之伤之痛笔不能尽,口不忍言,天主犹谓未足也。

二、以身相代至仁至义

或曰:天主至仁至慈,何不竟赦人罪,以身代之何为?

曰:有罪不赦,是谓不仁,不仁非主心也;有罪径赦,又为不义,不义非主法也。宁过於仁,无过于义,世法有此姑容,天网决非偏漏。欲求至当,无如身代。使人知有罪,天主不轻赦之,直自代受之,如何敢犯?仁之至义之尽也。

三、一身可以遍偿世罪

或曰:“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古只有此语,岂真一身可以遍偿?

曰:天主权衡,一毫不爽者。凡人重罪,莫过违主命。将此罪秤量,无可比度,必有与主命相当者,方足销除,则无如耶稣自身也。必有大善大福与世罪相当者,方可准抵,无如钉十字架功劳也。请详言之,有人於此,得罪国王,必力等国王者,可以解之。得罪天子,必力等天子者,可以解之。进而得罪天主,必能均天主,可以解之。耶稣一身人而天主者也,四方万国,皆天主所造成,则以耶稣与世罪较,世罪又其小小者。大可包小,岂其不能解乎?

四、十字架大善大福解

或问:十字架称大善大福,吾则未解。

曰:此非口舌能诵扬,略举数端。

(一) 尊肯降卑,为至善。语尊,谁如天主者?

(二) 有德不居,为至善。语德,谁如天主者?

(三) 以德为罪,忍辱不较,为至善。忍辱,谁如天主者?

(四) 以死为人,为至善。耶稣之死,通是为人,毫不为己,爱人谁如天主者?

(五) 能赎人罪,为至善。耶稣一死,万民宿罪全除,救世谁如天主者?

(六)在世立表,为至善:耶稣三十三年,示脱罪之路,开上天之梯,立功谁如天主者?

善即福也,知大善即知大福矣。今人止知十字架为受刑之具,受刑为不得已之事,故以为下劣,为诟病。又不认钉十字架者,真实天主,故只草草看过。若明明认是天主亲身受难,出自本愿,则上所言善福数条,诚千古圣神未有之慈悲,无方之普救。

五、被钉之功过于化成天地

西经论被钉之功过于化成天地。盖化成只是用意,今亲身降临,更难也。化成万物,养人肉身;今救人灵魂,脱人心罪,更精也。万物不自专而顺主命,化成无难;惟人自专能逆主命,转移极苦,更难也。耶稣不降生,人类生者必死(指不能升天);既降生,人性死者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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