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 崇儒四

作者: 徐松15,133】字 目 录

副贰之书,藏之名山道观、僧寺,依收掌御书例,量赐拨放,以酬守护之劳。庶使国朝之书,永久常存,不至散缺。」诏比搜访到祖宗正史、实录、宝训、会要,令史馆各抄录二本。一本进入,一本付秘书

省。

五年闰二月十二日,诏史馆、秘书省:「四库书籍未备,令下诸路州县学,及民间见收藏官书,并(开)[刊]到书板,不以经、史、子、集、小说异(时)[书],仍具目录一本,申纳秘书省。」

三月十九日,承节郎毛刚中上仁宗皇帝康定中于(殿)[观]文殿所纂《鉴古图记》一十卷,诏特转一官。

五月三日,诏令婺州取索故直龙图阁赵明诚家藏《哲宗皇帝实录》缴进。

七月二十八日,僧宝月上《李卫公必胜集》、《兵钤》、《水镜》、《武略要义》、《管子》、《青田记》、《墨子》、《鬼谷子》、《风云论》曹武祖《新书》、诸葛亮《玉局通关秘诀》、郭元振《安边策》、《六宾集》、《平胡策》、论天地、龙虎、风云、鸟水、六花、八阵等营图阵图凡三十九种,诏宝月特补下州文学。初,枢(秘)[密]院言:「其僧宝月,乃国初功臣史珪之后,自来传习家藏古(令)[今]兵书。当国家艰难之时,不吝所有,尽出投献,其志可嘉,仍能通晓意义。」故有是命。

九月四日,大理评事诸葛行仁献《册府元龟》等书凡万一千五百一十五卷,诏与本家将仕郎恩泽一名。

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史馆见阙元佑七年十一月至(二十)[十二]月、元佑八年一全年实录文字,应臣僚士庶有收藏者,许赴史馆送纳。其先到者,与转一官。如不愿转官,或白身人,与恩泽一资。仍并与升擢差(遗)[遣]。」从史馆修撰范冲请也。

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李弥(孙)[逊]缴王问改正审量追官不当状。先是,宣和间,于王问取书万卷,补问承务郎。吏部以近有诸葛行

仁进书,止补迪功郎为不伦,追问两官。问(欣)[诉]之,得旨改正。上因谓宰臣曰:「搜访书籍,自亦美事。朕遭多难,方右武之时,故行仁之赏,不得不薄。太上皇朝承平无事,留意坟典,因人献书,而授一京官,亦不为过也。然既有论驳,可止镌一官。」

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平江府吴江县进士李德光上《真宗皇帝语录》及五帝功臣绘像图,共二册,诏送史馆。

五月四日,史馆言:「见阙神宗正史地理而下十三志,及哲宗一朝纪、志、列传全书。窃见中原初复,东京及诸州旧史必有存者。望委留司,于国史院秘书省等处检寻上件正史。如无正本,但有副本净草,或部秩不全,并差人津发前来。仍乞下臣僚之家,搜访投进,降付本馆,优与推恩。」从之。

八月二十三日,起居舍人王鉌言:「窃见国朝会要备载祖宗以来良法美意,凡故事之损益,职官之因革,与夫礼乐之文,赏罚之章,宪物容典,纤细毕具,粲然一王之法,永贻万世之传。今朝廷讨论故事,未尝不遵用此书。比经兵火之余,公私所藏,类皆散逸。深虑岁月既久,寝成湮坠。望诏秘书省,令访求善本,精加雠校。」从之。

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诏福州故相余深家有收藏监书,可委万庭实说谕投进,据所进取旨推恩。

十三年闰四月一日,诏沈嘉猷进监本《春秋三传》,可令户部倍赐束帛。

三日,上宣谕辅臣曰:「昨日吴说上殿札子,理会搜求书籍,云湖、台之间,

寄居士大夫家多有之。缘无立定恩赏,人家不肯将出。卿等可令捡会太宗朝搜访遗书推赏之制,依仿立定。」

十二月,诏绍兴府陆寘家藏书甚多,令本府取(睦)[目]录缴申秘书省,据现阙数,许本家投进。仍委帅臣关借,誊写缴奏。陆寘子孙散居它州,令守臣依此施行。

二十五日,权发遣盱眙军向子(固)言:「比降旨,令秘书省以《唐艺文志》乃《崇文总目》,据所阙者,榜之捡鼓院,许外路臣庶以所藏上项之书投献。尚恐远方不知所阙名籍,难于搜访抄录。望下本省,以《唐艺文志》及《崇文总目》应所阙之书,注阙字于其下,镂板降付诸州军,照应搜访。」从之。

七月九日,内降诏曰:「国家用武开基,右文致治,自削平于僭伪,悉收籍其图书。列圣相承,明诏屡下。广行访募,法汉氏之前规;精校遗亡,按开元之旧目。大辟献书之路,明张立赏〔之〕科。简编用出于四方,卷秩遂充于三馆。藏书之盛,视古为多。艰难以来,散夫无在。朕虽处干戈之际,不忘典籍之求。每令下于再三,十不得其四五。今幸臻于休息,宜益广于搜寻。夫监司总一路之权,郡守寄千里之重。各谕所部,悉上送官。苟多献于遗编,当优加于褒赏。故兹诏示,想宜知悉。」先是,上谓辅臣曰:「向累降指挥,搜访遗书,至今未有到者。朕观国朝初承五代之后,文籍散缺,太宗皇帝留意于此。及得李煜、孟昶两处图籍,一时号称足备。又诏天下访求先贤墨迹,当

时升州等处,以羲、献而下十八人书迹及锺繇书《急就章》为献。南渡以来,祖宗御府旧藏,举皆散失。计士庶之家应有存者,可委诸路转运司,遍下逐州县寻访。如有投献,并令具名实封附递以闻。其所纳过,当义分等给赏。或命以官,或酬以帛。」至是降诏行下。

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上谕辅臣曰:「秘府书籍尚少,宜广求访。」秦桧曰:「陛下崇儒尚文,是宜四方翕然向化。」上曰:「崇儒尚文,治世急务。」李文会曰:「若非干戈偃息,此事亦未(是)[易]举也。」

十五年三月十七日,诏左朝奉郎知建州李德昭以家藏南齐褚渊墨迹一轴来上,赐银绢一百疋两。

九月二十一日,秘书省言:「明州进士陈晹投献书籍七百五十六卷,并是本省合用之数。」诏与永免文解。

十月二日,普州安岳县进士秦真卿上家藏书明皇赐近臣古史三节,墨迹一轴,诏真卿与免文解一次。仍令本州岛支赐(锡)[钱]一千贯。

十一月三日,秘书省言:「忠训郎张棆投献书籍五十一种张棆:《建炎要录》卷一五四作「张抡」。,并系本省见阙数目。」奉诏与转一官。

闰十一月七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奉诏下诸路搜访遗书,(乃)[及]先贤墨迹图画。如愿径赴秘阁投献者,并许从本所保明,依故事推赏。不愿投献者,令所在州军借本,专委见任官一员,依本(下)所定下册样字体传写。候岁终,据已传录申发到,取卷秩最多、缮写如法,及最灭裂处,取旨赏罚。及臣僚藏书之家,仍乞从本所说谕,置

历逐旋关借,令所在州军差人如法送秘书省,候抄录毕给还。如遇投献到书籍,先下秘书省看详,如实系阙书并卷秩全备者,方许计数推赏。今(错)[措]陛下比岁以来屡下求书之令,然州县施行,未称上旨。盖州县以谓文籍之事,固非刑政所急,秘书之缴,初无赏罚之权,是以得而慢之。臣以谓宜以求书之政令,命以专行,施于四方,皆知有重。臣一意总核,则一卷之书,必有受其功者。搜裒以献,当不敢后。」上谕辅臣曰:「可令秦 专领其事。私家所收书,亦甚爱惜,宜立赏以劝之。」至是, 条且行下。 置,欲行下逐路专委转运司,逐州军专委知、通广行搜访。仍每季具见行抄录名件申所。」并从之。先是,秘书省正字王曮言:「恭

十六年七月十八日,诏:「明州奉化县陈泰初投进神宗皇帝、哲宗皇帝御集,共一百一十八册,与转一官。」上因〔谕〕辅臣曰:「书籍尚未备,宜有以劝诱之。可令秦 措置,(定)[立]定赏格,镂板行下。」既而提举秘书省比拟赏格,如投献到晋、唐墨迹真本者,取旨优异推恩。秘阁阙书善本,及二千卷者,有官人与转官,士人与永免文解,或免解。不及二千(石)[卷]以上者,比类增(灭)[减]推赏。如愿给者,总计工墨纸札,优与支给。诸路监司守臣求访到晋、唐(到)真迹及善本书籍,应得上件赏格者,比类推赏。其投献到书籍,先下秘书省校对,如委是善本,方许收留。

八月四日,诏:「闻四〔川〕藏书甚多四川:原缺「川」字。据本书崇儒四之三一淳熙六年六月二十七日阎苍舒奏「伏见四川州郡藏书最多」,知其时四川地区为朝廷秘阁收书注目之重点。因补「川」字。又苗校据《建炎要录》卷一五五改为「西蜀」,亦通。」,宜委逐

路帅臣恪意搜访。仍令提举秘书省,每月检举催促。」

二十九年二十九年:本条应在二十五年条后。,诏:「昨降指挥,求访书籍,至令投献尚少。盖监司郡守视为不急,奉行灭裂,可检举申严行下。」

十月十二日,上因谕辅臣曰:「秘府求访书籍,近日来者稍多,前日所立赏格,宜更加劝诱,庶几继有来者。」

十九日,诏右文林郎贺廪献碑刻二百七十三本,与堂除差遣。

二(干)[十]五年二十五年:本条应移十八年后。,诏右迪功郎陈友迪投进(书)[所]藏书籍,特差监潭州南岳庙。

十一月二十五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眉州进士苏藻献《苏元老文集》二十五册、柳公权等书画三轴。又彭州进士王偃献蔡襄、未芾书、黄筌、孙知微等画,共一十五轴,望赐推恩。」诏与永免文解。

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宗室秉义郎不 角以家藏米芾临王羲之《破羌帖》来上,诏与优便遣。

十一月八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右迪功郎前严州建德县主簿钱云骙家首(必)[先]关借到阙书二千九百九十余卷,望量与推恩,以劝来者」。诏与循一资。

十八年二月二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进士武杰献李邕《披云帖》,已缴进。」诏与免文解一次。

三月一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左迪功郎新(城)[成]都府司理参军郭师心献唐褚遂良临《黄〔庭〕经》一轴,已缴进。乞推恩。」诏与循一资。(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干道七年正月十日正月十日:该条,本书职官一八之五八至五九系于七年二月十一日。,国史院言:「本院见编修《四朝正史》,合要神宗皇帝昨在京所修正史帝纪、志、传等,并《四朝圣旨》

御笔及应干诏旨等文字。本院获降到指挥,许令投进。昨据资州助教杨志发缴进元佑宰臣吕大防家所藏神宗皇帝、哲宗皇帝两朝御笔,元佑皇太后遗诏,已蒙朝廷将杨志发特补荣州文学出官了当,委是优异。本院窃虑诸路州县臣僚士庶之家,有收得上件四朝文字,不知杨志发推恩因依,未肯投献。乞朝廷(等)[特]降指挥下礼部等:疑误。据文义改。,将杨〔志〕发推恩事(礼)[体]镂板,遍下诸路州军,专委知、通多出文榜晓谕搜访,许令投献,优与推恩。如文字详备者,亦乞将知、通推恩施行。」从之。

十一月二十二日,中书舍人兼(司)[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赵雄等言:「本院见修《四朝国史》,缘岁月深远,文字散逸,首尾考证甚难。今闻右修职郎监临安府都盐仓李丙乐于收书,勤于考古。尝纂《丁未录》,卷秩浩澣,起治平之末,迄靖康之元。其间议论更革,往往编年,该载殆备。乞给札传写。如见得此书果可以稽考四朝未尽事迹,即乞从本院保明,量加旌擢。不唯有助大典,亦足为学者之劝。」诏依。其合用纸札,令临安府应付。(以上《干道会要》)

淳熙三年五月九日,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李焘言:「见编修《四朝正史》,合要名臣墓志、行状、奏议、著述等文字照使。今询问得吏部侍郎徐度有自着《国纪》一百余卷,其子行简见在湖州寄居。乞下所属,给札抄录赴院,以备参照。」从之。

良言:「严州近 十一月二十四日,参知政事龚

刊《资治通鉴纪事》一书,乃袁枢所编。其书有补治道。或取以赐东宫,增益见闻。」诏本州岛印十部,仍以(卿)[印]本先次来上。

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吏部侍郎阎苍舒言:「伏见四川州郡藏书最多,皆是边防利害、修城制度、军器法式、专司法令,不可悉数,皆三馆所当有。臣在蜀时,见《泸州军器 模》一书,最为详备。乞下秘书省,录见有书目,送四川制置司,参对四路州军官书目录。如有所(关)[阙],即令本司抄写,赴秘书省收藏。」从之。

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秘书郎莫叔光言:「国家崇建馆阁,文治最盛。太上皇帝再造区夏,绍兴之初,已下借书分校之令。至十三年,诏求遗书。十六年,又定献书推赏之格。图籍于是备矣。然至今又四十年,承平滋久,四方之人,益以典籍为重。凡搢绅家,世所藏善本,监司郡守搜访得之,往往锓板,以为官书。乞诏诸路监司守臣,各以本路本郡书目解发至秘书省,听本省以《中兴馆阁书目》点对。如有未收之书,即移文本处取索,庶广秘府之储。」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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