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或中台北,不能使用“歌”、“旗”,同时接纳我入会。会上台湾代表发言,认为台湾与其他会员是一样的,为什么要改名,又不能奏歌、挂旗,说这是歧视。那次,霍震霆代表香港出席大会,他说,姑勿论对此事如何看法,但照此通过,对中,对台湾都有好,海峡两岸的运动员都可以参与比赛。及后表决,以一票优势通过了。
几天后轮到际足联开会,霍英东据理力争。那时有个情况令他担心,台湾代表对欧洲代表说,改名是可以的,但不必加上“不能挂旗,奏歌”那一句。欧洲人对此也表示同意,但如果不坚持加那一句,那岂不是又在制造两个中吗?霍英东建议:台湾不能使用过去所谓“中华民”的旗和歌,可仿效奥委会做法另制一旗,另选一歌。经过协商,欧洲朋友也同意他的意见,最后由际足联的负责人与台湾代表讲清楚,这事终于解决了。
我恢复际羽毛球协会会籍更是困难重重,波折横生。羽毛球在各比赛项目中,也是重要的一项,在世界各地比乒乓球更普及,在东南亚影响也更大。东南亚各羽毛球实力很强,特别是印度尼西亚。有些家对我的态度不友好,解决问题难度很大。
经无数次会议反复讨论,在际羽毛球协会上终于通过了以中代替台湾,后来台湾告到英法院。我外交部向英表示,不能制造两个中,但英推说司法独立,还是判台湾胜诉。当时除乒乓球外,我羽毛球队最强,未能参加际比赛,十分可惜。我便和其他一些家筹备成立另一个际组织。但办起来比任何工作都困难,那时欧洲大部分家不支持,东南亚家表面上是支持的,但内心很复杂。霍英东为新建组织而进行了大量游说活动,首先是争取强队如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等。中和香港又不适宜担任会长,霍英东只好到泰去,恳请泰副总理当会长,这个际组织最终于成立了。
新的际组织一旦成立,对原有组织就有压力。因为同一项目有两个际组织,它就不能列入奥运会比赛项目,不久原组织……
[续霍英东的创业生涯上一小节]终于接纳了新组织,两个组织在1980年至1981年间合并。这以后,又经历一些反复。到1982年,羽毛球又重新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霍英东随后也被推选为世界羽毛球联合会名誉会长。
我加入篮联组织的事,在霍英东周旋下,早已解决了,但台湾策动另搞一个亚洲的组织,以南朝鲜人为会长,又产生新的问题。霍英东不得不往南朝鲜进行工作,提出是否成立这个组织,应通过投票解决。南朝鲜用通讯投票表决,他恐有人借口收不到票,制造麻烦,于是自出马,先后到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地,把票收集了,直接送往南朝鲜,终于否决了这个组织。
在70年代到80年代初,在育工作上霍英东强精竭力,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最多。除致力于我育运动冲向世界之外,他还不惜资财,在经济上支持发展我育事业。
1979年霍英东成立10亿元的基金会,用以在内地办些好事,其中不少款项是用于支持内育事业的。
1986年秋,霍英东获悉我为改变高等学校育落后的现状,拟在全建立几个大学育训练基地,他认为这是实现育强的一项重大措施,当即致函家教委,建议广州地区大学生训练基地设在中山大学,并捐资3500多万港元,在中大兴建我高等学校第一个现代化的功能齐全育中心。建议马上得到家教委的赞许。这个现代化的育中心,包括五个标准网球场,两个排球场,六个篮球场,一座有400米塑料胶跑道、6000座位看台的足球场,两个25×50米游泳池,一个标准跳池,连同育馆,占地面积达10万平方米。
这样规模和设备的育中心,在外高等学校亦不多见。目前每天到育中心进行锻炼的达2000多人次,为我高等学校的育教育系开拓一个新局面。
我承办第11届亚运会,霍英东立即慷慨捐赠1亿港元。他还资助举办首届女子足球邀请赛,并与中足协、广东省委一起,发起在广东举办第一届世界女子足球锦标赛。
霍英东不仅为振兴我的育事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而且对祖的文化教育事业也是非常关心,热情支持的。他捐出1亿港元成立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还特意让他的两个儿子震霆、震寰作为这个基金会的成员。他说:“我们老一代人对祖和家乡的深厚感情,要传给下一代,让世世代代都爱爱乡,支援祖和家乡的建设。”
我过去长期封闭,身香港的霍英东虽有报之心,苦乏报之门。
1976年10月,打倒“四人帮”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争取引进外资、先进技术、设备和经营管理经验,发展旅游业。听到这消息,霍英东心里很高兴。1978年,他专程到北京参加中央召开的座谈会。会上他明确表示拥护政府对外开放的政策,并提出一些建议。
尽管想法多多、顾虑重重,霍英东总觉得在内地办实业,更符合改革开放的政策,更利于我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将经济搞活。在当时来看,似有风险,但他仍想在这方面带个头,作些探索。办好第一批外资企业,使大家有信心,这将发挥更大更深远的影响。
197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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