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际,散处零星。惟近大路之巨村、经大路之街市,人烟凑密,大有呵气成云、挥汗作雨之象。官斯土者能重新整顿,招徕有方,不十年当成为竹南之一大市镇。馨香以祝,而岂虚词哉?
道路
苑里当外路南北往来之冲,背山面海。自新竹县城南行五十五里入苑里辖地之白沙墩庄;庄北数百武有一小溪,为苗栗、苑里二办务署之分界也。由白沙墩南行五里,为望高藔;自望高藔南行一十里,为通霄街。旅人依山而行、滨海而道,山海之近于斯为最狭。通霄南行八里,为苑里。此苑里北路之通衢也。自苑里南行二里,为房里街;再南行三里许,为下五里牌溪,系苑里南界之尽。越此,则为大甲办务署之辖地;由过溪之大路抵大甲城者,尚有一十二里之遥。此苑里南路之通衢也。西至海,只一里许;东火焰山,约有十八里左右。自火焰山以北,山海之相去或一二里、或五六里、或七八里,广狭不同,通达皆由山路;既非康庄大道为行旅之所必经,稽里程者似不必从而琐屑之也。
疆界、道路续考:苗栗与苑里,内外路分界通路,已于前二段声明。惟自苗栗到通霄,则系由中路,其分界则以高埔庄为准率。埔上以北为苗栗管,埔下以南为苑里管也。自苗栗南行至五湖庄一十里,五湖庄至高埔庄二里,高埔庄至内湖庄一十五里,内湖庄至通霄街五里与外路合,至苑里八里。计自苗栗至苑里,共为台湾里四十里也。
山川白沙墩山在苑里之北二十五里。通霄湾山在苑里之北。绵长一十里。离苑里一十余里、一十里不等。振光藔山在苑里之北。近通霄,为苑里上堡最高之山。离苑里二十里虎头山为通霄街主山;在苑里之北八里。八景之一,一名虎屿。什坑山在苑里东北。层峦接续,或离苑里二十里、十余里不等。内湖山在苑里之北,入东绵亘数里;或离苑里十里余或八里不等。五里牌山在苑里之北五里。顶大坪顶山在苑里东北九里。下大坪顶山在苑里东北四里。高山尖山在苑里东北六里。瓦窑山在苑里东北二里。芎蕉坑山在苑里东北十五里。禁山在苑里之东九里。无水坑山在苑里之东十六里。
石头坑山在苑里之东十七里。岸里藔山在苑里之东十四里。日北山在苑里之东八里。印斗山在苑里之东四里。枕头山在苑里之东四里。南势林山在苑里之东南十二里。社苓坑山在苑里东南十三里。山柑坑山在苑里东南十四里。瓮仔坑山在瓦苑里东南十五里。粪箕湖山在苑里东南十六里。滴水仔山在苑里东南十七里。八景之一。火焰山在苑里东南一十八里。八景之一。
谨按苑里之山,大小不一。大约山有内外之分:入东者为内山,离苑里者故远;出西者为外山,离苑里者故近。俗传苑里来龙,系自火焰山发祖,由芎蕉坑山过脉至印斗山,始放平洋;由猫盂庄、客庄微伏,至苑里结为市镇。以上所录,山势由北而南,皆系有名之山。至于散杂小山以及素无山名者,概置不录,以省繁文。
白沙墩溪由山内出小泉水。入于海。北为苑里、苗栗分界。北势窝溪由乌眉坑、枫树窝、北势窝三坑小泉水出通霄溪,入于海。通霄溪在街南半里。与北势窝溪、南势溪合水入于海。南势溪由十坑小泉水出,合通霄溪入于海。苑里溪在街北。由芎蕉坑小泉水出,从观音亭前通苑里港入于海。渡船溪自火焰山出水,经日北山脚庄前过,合房里溪水入于海。房里溪自火焰山合内山之水,从山柑庄后过,出土地公港入于海。
下五里牌溪在山柑、公馆庄。南自罩兰、七块厝、鲤鱼潭、火焰山合内山诸水出,至下五里牌溪合水入于海。北为苑里、大甲分界。
按以上诸溪,仍照志山次第自北而南,逐条登载。所载亦系均就有定溪名列入。至于房里溪底小溪杂出,雨旱不常、有无难定,故不得刻舟求剑,妄列简端,致滋后人考证之误!
建置志
城池
房里城池一座(今废)。
谨按房里城堡,在房里溪北。周围约里许,磊石为之。设南北东西四门,城外环植刺竹。竹外开沟,北及东西沟相接;南一面无沟,与房里庄毗连。咸丰五年,绅民捐建。同治元年、戴逆作乱,匪党沿途劫掠;绅士蔡锡畴倡首捐资,督率民夫增高城堡、补葺竹围、凿深沟道、沟底密排钉桶,按户抽丁轮流守御,卒获保全。光绪二年遭回禄灾,街衢遂废;城堡圮、围竹枯、沟道塞,经其地者不胜有今昔之感焉。
隘藔
火焰山隘民隘。属苑里堡;距苑里东南一十八里。山下有溪,即房里溪发源处。原设隘丁八名,后裁撤焉。
日北山脚隘民隘。本在日北山脚,属苑里堡,距苑里东八里。后移入鲤鱼潭高岗处,在火焰山隘之北。始设隘丁六名,继设八名,后裁撤焉。
谨按台湾一岛,本系土番生聚之区;迨至王朝开垦,始有生、熟番之名:其归化而结社平洋者为熟番,未归化而僻处山林者为生番。嗣后生齿日繁、土地日辟,近山者遂不免有生番滋扰之苦;于是乎设隘御之。隘有官隘、民隘之别;官隘由官主裁,民隘由民自办。每隘有丁,每丁有粮;各设一隘首理其事。前之隘在浅山,今则愈进愈深,已在大湖内山之内矣。因地不在苑里堡管下,故略陈其大概。
廨署
前白沙墩营署一座(今圯)。通霄营署一座(今圯)。房里营署一座(今圯)。房里课馆一座(今圯)。通霄课馆一座(尚存)。
今办务署苑里街之西。本李氏之宅,改设。司令部署借苑里北之慈和宫。守备署借苑里街尾郑氏之宅。警察署借苑里北势郑氏之宅。
宪兵屯所在通霄街,本前课馆,改。警察出张所在白沙墩庄天后宫。
谨按苑里堡,前隶淡水厅、继隶新竹县,后又隶苗栗县;所有衙门,皆在各厅、县之内,堡中营署置之不问,实有疏防苟安之失。今既分疆建署,东山、西海,房里溪尽南、沙墩溪尽北,风土人情不无少异。
仓廒
仓廒者,官之设以贮谷而济兵粮也。苑里堡向无此举;惟同治六年,淡水厅严金清亲到该地,谕各绅商、业户捐谷,共鸠八百余石,佥议创立明善堂;设义仓,而附以义塾。时因未置廒座,所捐之谷暂交殷户收储。此事,前经报明在案,具兴养、立教意也。无如世风不古,每遇青黄不接之时,告籴者聚而请、收储者置罔闻;既不见夫义仓,又乌问乎义垫?明善堂之举,于是乎有名而无实。至于各番社之社仓、社学,亦皆鲸吞公项,废而不修;教化凌夷,每况愈下。为民牧者,尚其顾名思义,逐款究追,建义仓、立义塾、查社仓、开社学,以成前贤开刱之功,其裨益岂浅鲜哉!兹姑列社仓之名于左:
一、苑里社(久废)
一、房里社(久废)
一、猫盂社(久废)
一、日北社(久废)
一、通霄社(久废)
铺递
猫盂铺北距通霄十里。铺兵三名。久废。
通霄铺北距后垄三十里。铺兵三名。今亦废。
谨按前之铺递,即今之邮便局,为国家最要之端。今苑里既设办务署、守备队、警察署、宪兵屯所各官衙,而邮便局竟不之设;其自新竹来者,必迂回于苗栗而葫芦墩、而大甲,吾知传送之时刻虽比铺递为捷,究不若自置一局之尤便也。查苗栗已设邮便局,而管下后垄又设一局;似可截长补短,移后垄邮便局于苑里。其迟速可否,明眼人当有以裁而定焉。
街里
苑里堡辖内三街、四十二庄:
苑里街、北势庄(在苑里西北,与街毗连)、瓦窑庄(距苑里街东二里)、水头庄(距苑里东二里)、客庄(又名永兴庄;距苑里东二里);以上设一街长。
房里街(距苑里南二里)、西势庄(距苑里西南一里)、海口庄(距苑里西南三里)、苑里港庄(距苑里西北三里);以上设一街长。
猫盂(后改描盂)庄(距苑里东三里)、山柑尾庄(距苑里东南五里)、社苓庄(距苑里东南八里)、山柑庄(距苑里东南十里)、公馆庄(距苑里东南十二里)、虎尾藔〔庄〕(距苑里东南七里);以上设一庄长。
田藔庄(距苑里东六里)、旧社庄(距苑里东七里)、青埔庄(距苑里东七里)、芎蕉坑〔庄〕(距苑里东一十四里)、苑里坑〔庄〕(距苑里四里);以上设一庄长。
山脚庄(距苑里东八里)、石头坑〔庄〕(距苑里东一十三里)、南势林〔庄〕(距苑里东一十五里)、水圳头〔庄〕(距苑里东一十七里);以上设一庄长。
顶五里牌〔庄〕(距苑里北三里)、六尺埔〔庄〕(距苑里北一里)、隘口藔〔庄〕(距苑里东北四里)、大坪顶〔庄〕(距苑里东北八里)、南和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以上设一庄长。
通霄街(距苑里北八里)、通霄湾〔庄〕(距苑里北十里)、梅树脚〔庄〕(距苑里东北八里)、南势庄(距苑里北七里)、北势庄(距苑里北九里)、圳头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福兴庄(距苑里东北二十里):以上设一庄长。
内湖庄(距苑里东北二十里)、北势窝〔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枫树窝〔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乌眉坑〔庄〕(距苑里东北十六里)、通霄社(距苑里北十里);以上设一庄长。
白沙墩〔庄〕(距苑里北二十三里)、新埔庄(距苑里北一十八里)、三窝口〔庄〕(距苑里北一十四里)、四窝口〔庄〕(距苑里北一十五里);以上设一庄长。
右列各街庄,皆以人烟丛杂之区,表其名号。余如不成户数及离不相属者,其户既隶于近处之中,似毋庸分土名而另载。
桥渡观音桥木桥。在顶五里牌庄南观音亭前。宽一尺四寸、长一丈二尺。浮桥土桥。在通霄溪。光绪二十三年造。被水冲没。社口桥土桥。在通霄番社口。光绪二十三年造。被水冲没。水尾桥木桥。在北势窝。宽一尺八寸、长一丈二尺。高桥木桥。在内湖。宽二尺五寸、长一丈四尺。林前桥土桥。在校朸林。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四尺、长一丈五尺。林尾桥土桥。在校朸林。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四尺、长一丈五尺。崎脚桥木桥。在扫帚崎脚。宽二尺、长三丈五尺。
三窝桥土桥。在三窝口。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八尺、长二丈八尺。四窝桥土桥。在四窝口。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八尺、长三丈二尺。大板桥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二尺五寸、长一丈四尺。中圳桥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一尺五寸、长一丈。营口桥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一尺二寸、长八尺。北河桥木桥。在房里北门口。宽八尺、长一丈二尺。西势桥木桥。在西势庄东北。宽一尺三寸、长一丈。圆墩桥木桥。在西势庄北。宽一尺八寸、长一丈六尺。大沟桥木桥。在西势庄南。宽一尺四寸、长一丈六尺。石桥仔桥木桥。在客庄西。本系石桥,后改为木。宽一尺五寸、长一丈五尺。永兴桥木桥。在客庄南。宽一尺五寸、长一丈六尺。番仔沟桥木桥。在猫盂庄口。宽一尺五寸、长一丈四尺。山仔脚桥木桥。在枕头山北。宽一尺五寸、长一丈二尺。
房里溪渡在房里崁脚。置渡船一只。遇洪水横流,水道无定,必择水深势缓之处始可驾船。原系官渡,逐月向官给领工银;后废,乃对大甲街水郊户出办。历年正月至六月,每月领银一十八圆,谓之「大月」;七月至十二月,每月领银九圆,谓之「小月」。
山柑尾渡民渡。在山柑尾庄外。遇有大水,居民设船以渡;来往者随量给金。早、晚两季,向各庄民支谷多少不等。
谨按苑里堡溪流不一,小者宜桥,大者宜渡。堡内所置之桥,多属灌田水道,非若溪河之深广而难建也。若房里溪,则诚难于为力。天旱泉涸者无论矣;当春雨滂沱之际,横流泛滥,溪道支分;石走沙飞,莫穷深浅。不惟桥无可依,即船亦不得渡;必待水势稍平,择堀深而流缓者以为驾舟之所。而支派之小者,又必厉揭从事焉。至有不桥、不渡,或铺石磴、或为徒涉;此皆由物力未充、人功不逮,势使然耳。
义冢螃蟹冢在苑里街尾。圆墩仔冢在苑里西势庄北。瓦窑冢在苑里瓦窑庄东。黄氏献。大湖冢在瓦窑山后。黄氏献。枕头冢在房里东外枕头山。房里社番献。
印斗冢在猫盂庄北印斗山。道光二十九年,郭元瑶献;立石碑,永禁牛羊践踏坟墓。
牛埔冢上下两小冢,在社苓庄外。大墩冢在山柑庄外。破石冢在田藔庄北。马龄埔冢在山脚庄后。九殷勤冢在山脚庄后。鲤鱼冢在六尺埔庄前观音亭西畔。大牌冢在顶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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