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亭徐孚遠闇公 陳子龍臥子 宋徵璧尚木 彭賓燕又選輯
楊澄清通侯參閱
霍文敏公文集二(疏)
霍韜
◆疏
禆治疏
議處黃河疏
為新建伯訟兩廣功實疏
哈密疏
天戒疏
○禆治疏
臣竊見魏相在漢、屢陳先朝故事、以禆時政、宣帝悉舉行焉、漢治中興、葢嗣世賢君。恒法式祖宗。輔世大臣。恒率由舊典。惟奸臣暗君乃陰壞成憲。且凡創業之君。其自立甚艱。故為慮甚遠。其洞察物情甚熟。故立法甚精文敏練于本朝故事每以法祖磨拂當事惟其立法甚精故律下甚嚴惟其律下甚嚴故臣下多不便惟臣下多不便。故雖不敢顯毀舊典。惟陰壞暗廢。日消月磨。祖宗紀綱。遂蕩焉無存。不幸奸臣淺智。當權用事。遂敢肆恣無忌。號于人曰。祖宗之法。草昧之初。權宜之智也。非治平之時。所宜用也。此言出而天下惑矣。真謂祖宗誠不足法矣。故凡暗廢祖宗之法者。皆亂臣賊子之渠也。且漢高帝御戎馬定天下凡五年。在位凡十二年。謂庶事草創猶可言也。自今觀之。漢之嗣君。矢?見模器局。率莫有過高帝者。則漢人輕議祖宗者。罪巳不可赦矣。矧我 太祖皇帝以二十餘年勤勞。乃定天下。以三十餘年御極。乃定治體。凡立法度。俱精思累年。所以為天下萬世慮者。至周備矣。惟宣德正統以後。遂漸廢壞。循至邇年。 太祖之法。所存者葢無幾矣。今不復 太祖之法。可以致隆平者。臣未之聞也。故今有言 太祖之法難行者。非愚則奸。其遷延退托。不肯奉行者。即不忠之首也。 陛下欲知羣臣忠邪。默察此足以定之矣。 太祖舊章臣未得悉陳、以祖宗事參合時事此最得起敝要策謹錄一二切于時政者、及近年行令有合 太祖者、為例以獻、伏望 敕下該部、次第舉行、仍查臣所未舉者、以漸修復、即圖治致理之大端也、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孟軻曰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臣待罪翰林、職司獻納、謹具本開坐齎奏以聞、
洪武二十七年令 命工部行文書教天下百姓、務要多栽桑棗、每一里種二畝秧、每一百戶內、共出人力挑運柴草、燒地、耕過再燒、耕燒三遍下種、待秧高三尺、然後分栽、每五尺闊一壠、每一百戶、初年二百株、次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栽種過數目造冊回奏、違者、全家發雲南金齒充軍、
臣謹按此令、今于陝西山西北直隸山東最宜舉行。京城渠路。及邊境地。宜多種柳樹。可以作薪。以備易州山廠之缺。臣再按六朝南宋偏安江南。歲用仰給江南。不得巳也。今 神京北鞏。以控輿服乃六軍萬姓。仰食江南。甚非策也。萬一漕河路梗南土饑災。則將安仰給乎。是故興治北方水利。勸課北方農畝。栽種北方桑棗固本足用。先防不虞今日至急務。也。
永樂元年令、 命寶源局鑄農器、給山東被兵之民、
臣謹按陝西山西北直隸邊境。若提督廵撫都御史。能盡查各邊總兵總鎮指揮千百戶名下私役軍伴舍餘。退回衛所。各安生理。以力農畝。復設法招聚游民游僧。百家為里。千家為堡。耕邊境荒地。仍行此令以給農器。數年之後。邊地可以盡闢而耕也。
憲綱、 一農桑乃生民衣食之源、仰本府州縣行移提調官、常用心勸諭農民、趁時種植、仍將種過桑麻等項田畝、計料絲綿等項、分豁舊有新收數目開報
臣謹按此乃廵按御史急務也、今則徒為文具而巳。實心舉行者。未見其人也。故今廵按御史。旌舉行令。何曾稱某守某令。興過若干水利。勸課若干農桑。惟取其捷給捷步。善奔走阿諛者。即為賢能耳。廵按所以失職。民生所以寡遂也。乞 勑都察院舉行。其在陝西山西河南北直隸。尤為至急。
洪武二十七年令 遣監生及人材、分詣天下、督吏民修治水利、
臣謹按 太祖時用人不拘一途。故監生人材。即可舉用。而委以民事今則守令乃其職也修治水利宜專責守令。選用守令。尤宜專責吏部。近年添設水利勸農等官。則守令遂失職。官愈多。弊愈甚矣。
諸司職掌、 凡各處閘壩陂池引水可灌田畝、以利農民者、務要時常整理疏浚、如有河水橫流、泛溢損壞房屋田地禾稼者、湏要設法、隄防止遏、
臣謹按此 令宜行于陝西河南山東地方。凡河水經流州邑。得賢守令。相其機宜。開鑿溝渠。引為陂堰。不惟可興水利。以灌農畝。亦可分殺河患。不致橫溢。
洪武二十七年、 敕諭凡天下陂塘湖堰、可瀦畜以備旱熯、宣洩以防霖潦者、皆因其地勢修治之、勿妄興工役掊剋吾民、
臣謹按 聖祖敕諭。所以體悉吾民情者至矣。其因地勢勿妄興工。又在守令相時處宜。難以一定拘也。
諸司職掌、 凡內外大小軍職衙門官員、俱有額數、
都督府
左都督 右都督
都督同知都督僉事
留守司
正留守 副留守
指揮同知
都指揮司
都指揮使二員都指揮同知二員
都指揮僉事四員
衞
指揮使一員 指揮同知二員
指揮僉事四員衛鎮撫二員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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