琮禮地、是天地之禮玉有別也。典瑞則以四圭祀天、兩圭祀地、是天地之祀玉不同也。祀天於冬至、以陽氣來復于上天之始、祭地於夏至以陰氣潛萌於下地之始、時不同也。用圜鍾于震之宮取其乾出乎震之義、用函鍾於末之地取其坤居於末之義、是樂不同也。小宗伯言五帝旦兆於四郊。而不言與昊天上帝同郊祀。况可與后土地祗合祭乎。則天地不合祀。從來亦久矣。是故宋儒葉時之言曰。郊丘分合之說。當以周禮為定。今之議者。以社為祭地。而不知天子之社有三。曰大社。曰王社。曰亳社。大社為百姓而立。王社為籍田而立。亳社則遷國之社也。而祭地不與焉。朱子釋中庸曰。社祭地。不言后土者省文耳。盖祭地之名亦曰社也。祭地之社。總大地言之。與天對者也。大社乃自王畿千里之地言。故諸侯國社以至庶民鄉社。皆社其所主之土也。故社字从示从土。義有在矣。且議者既以大社為祭地矣。則南郊自不當祭皇地祗。何又以分祭為不可乎。議者又疑古無北郊。然郊特牲曰。兆於南郊。就陽位也。則南郊固見于經矣。祭天而兆於南郊。以就陽位。則祭地而兆於北郊。以就陰位。曷見其不可也。程子曰。北郊不可廢。况陳氏禮書。直曰祭地於北郊。方丘者北郊之丘也。丘□而下所以象地。則古人固嘗行之矣。議者又謂莫大於天。地實天中之一物耳。不必別祭。則以天為尊。以地為卑。不得與天抗。似也。此辨更能折服人然天地合祀則同尊並大是崇地以抗天與天為敵矣乃不以為非何也程子曰郊天地與共祭父母不同。此是報本之祭。須各以類祭。豈得同時。又曰。冬至祭天。夏至祭地。此何待卜。朱子曰、古時天地、定是不合祭、日月山川百神。亦無合共一時祭享之禮、又曰、天下有二件極大底事、其一是天地不當合祭于南郊、夫程朱三代而下。大名儒也。然則其言皆不足據乎。秦去古未遠。則祀天不於圜丘而於山下。祭地不於方丘而於澤中。漢之制祀天於甘泉。祀地於汾陰。則秦漢天地之祭猶分也。至元始之制。則天地同牢于南郊。此則莽賊陰媚元后之計欲以妣並祖故不得不以地並天也。合祭之說。實自王莽始矣。自漢而唐而宋皆合祭。而地之特祭少矣。漢之前皆主分祭。而漢之後亦間有之。如魏文帝之泰和。周武帝之建康。隋高祖之開皇。唐睿宗之先天。皆分祭也。開元制禮。則專主合祭矣。元豐一議。元祐再議。紹聖三議。皆主合祭。而卒不可移者。以宋人有郊賚之費。故三年一郊。至傾府藏之財而不足以從事。所以必於合者從省約安簡便也亦未嘗以分祭為非禮也蘇軾言祖宗幾年合祭。一旦分之恐致禍。朱子謂其說甚無道理。然兩郊之說。在宋似為難行。與今日之事異矣本朝丘濬之言。以類于上帝。類字強訓為合。此盖臆說。又以元始禮天地同牢。不可以莽廢。又謂夏至祭地。則地先天食。其辭多歸美本朝之制。盖從周之意而不知其言之悖於義也。今之議者。大率主濬之言。而??山王???山王?以 太祖之制為嫌為懼。然知合祭乃 太祖之制為不可改。而不知分祭固 太祖之初制為可復也。知大祀文乃 太祖之明訓為不可背。而不知存心錄固 太祖之著典為可尊也。且皆 太祖之制也。從其禮之是者而巳矣。矧敬天法祖無二道也。 陛下固巳灼見禮之實矣。當旹學士解縉。固嘗請復掃地之儀矣。使 太祖尚在。知禮之臣。亦當請而改之。况 陛下以聖子神孫。有聖人之德。而在天子之位。顧不得操制作之權。以隆繼述之孝乎。且 陛下今日之舉。欲復古禮以大報天也。欲遵祖初制。以求盡善也。欲遠跡三代之隆。而正千古之謬。建一代中興之業。而陋漢唐宋於下風也。所謂功光 祖宗。業垂後裔之事。未有大於此者。是故文武之制未備。周公作禮樂以成之。未聞周公變文武之舊也。况禮樂必積德百年而後興。今以其時考之則可矣。我 太祖天造草昧。規模宏遠。訐猷懿範。此條不無附會可守可則者多矣。乃若禮樂之興。恐亦有不能不待於後世者。至于振起而拓充之。雖我聖祖之心。豈無所望於後世之 聖子神孫者乎。豈有泥於 祖宗已然之迹、遂一成而不可變也。
○申議郊祀不當以 二祖並配疏
欽覩 聖制、南郊祀天、北郊祀地、以二至日行事、臣無任慶幸、以為天地合祀南郊、自東漢以來、歷代循襲、朱子所謂千五六百年無人整理、而 陛下今日獨破千古之謬、一旦舉行、誠可謂建諸天地而不悖者也、又伏覩 聖制南北二郊、俱以我 皇祖高皇帝奉配仍於歲首祀上帝於大祀殿、以我 皇祖文皇帝奉配、臣無任慶幸、以為虞夏殷周四代之郊、惟配一祖、後儒穿鑿分郊丘為二祭、及誤解大易配考、孝經嚴父之義、以至唐宋變古、乃有二祖並侑、三帝並配之事、宗周典禮、隳棄蕩然、而 陛下今日獨觀萬化之原、一旦更定、誠可謂質諸鬼神而無疑者也夫天地合祀之非。與祖宗並配之失。一也。漢唐而下。天地之祭。或分而復合。合而復分。祖宗之配。或正而復失。失而復正。中間大儒名賢之論。未嘗不確有定見。而時君世主。膠於淺陋。疑於信從。使郊祀大禮。卒不得以大明於世。此聖人之所以難逢。而大道之所以日隱也。恭惟我 皇上以天縱之聖、挺生千載之後、而一旦為此度越百王之舉、誠可謂考諸三王而不謬、百世以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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