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亭徐孚遠闇公 宋徵璧尚木 陳子龍臥子 何剛愨人選輯
彭賓燕又參閱
沈龍江文集一(疏)
沈鯉
◆疏
親王之國疏
請復建文年號立景泰實錄疏
廟享事宜疏
議改北嶽疏
樂律疏
刊布宗藩名封疏
○親王之國疏
奉 旨於明春釋日舉行謹題為敬陳 親王之國舊例以明職掌事、近該工科左給事中陳與郊福建道試監察御史張天德戶科給事中陳尚象相繼上疏請 命 潞王之國、臣等不知其疏中之所云如何、乃外議徒見其疏久不下、意其詞旨若委咎于臣等之不先 請者、臣等不得不一明職掌以俟 裁定、且以為他日持守之據焉、葢凡 親王之國、一切擇日具儀。此亦祖宗防微之旨雖係禮官掌行皆由傳奉 特旨無敢輒便題 請者。歷年事例。除年遠文卷無存。及禮應避諱者。不敢槩舉外。查得成化三年正月內本部傳奉 憲宗皇帝聖旨朕弟德王之國、凡諸合行事宜、所司詳具以聞、欽此、自是以後、傳 旨之國者、 秀王係成化六年七月、 崇王係成化九年十一月、 吉王係成化十三年八月、 岐王係弘治七年十二月、 益王係弘治八年六月壽王係弘治十一年六月、 衡王係弘治十一年十二月、 汝王係弘治十四年閏七月、 涇王係弘治十五年二月、 榮王係弘治十六年六月、其時傳奉太監。懷恩韋泰蕭敬陳寬也。臣等猶恐不的。復從史館恭奉 累朝實錄。歷歷查考。凡各 親王之國。亦止開載儀注。不見有本部題請之疏。嘉靖三十九年雖曾具題一次。亦緣內閣輔臣。奉有 御札。傳示所司。非敢輒便具題也。夫樹屏建藩。 國家盛典。孰不有欣然趨事之心。乃自 累朝以來。 親王之國。俱繇 上命。舊規相沿。巳二百年其中必有精意臣等職在守法。不敢不闕其所疑以存典故。此所以不先題請也。若以時事而論。即使例所當請。亦湏待秋成以後。始于擇日為便焉。葢凡 親王之國。俱水陸二路。驂從齊發。所經之處。勞費不可勝言。適今 畿南諸郡。河南山東。與衛輝封國所在連歲饑荒。繼之災疫。 皇上嘗多方賑濟之。若非稍待秋成。聞有豊稔之報。而 明旨巳下。便當擇期。遠近緩急。何以斟酌。此亦事體之不可不慮者也。夫論舊例則不敢擅請。論時事則不敢輕請。總之皆職掌關心。反復思惟。遂成迂緩。若言官於天下之事。無不得言。之國之請。據理而論。乃其職也。伏乞查照 累朝事例早賜 宸斷以襄 盛典、臣等不勝幸甚、
○請復建文年號立景泰實錄疏
疏上得 旨景皇實錄候旨修建文年號罷行然其後數年建文年號卒復而 景錄至今如故也
臣等看得國子監司業王祖嫡奏稱建文年號巳奉革除、景泰事蹟、仍為附錄、均於信史失真要乞 聖衷裁斷、復建文位號、仍將四年事蹟、修輯為錄、景泰則自為一錄、削去郕戾舊名、各一節、竊惟 人君有位號。則有紀年。有政令。則有實錄。此春秋不易之法。自古及今。無有以興亡隆替。而因革予奪其間者。我朝自 太祖開基。 列聖相承。 金匱石室之藏具在。乃建文以革除而槩稱洪武。景泰以分附而並系英宗。則皆為我 朝闕典矣。所據司業王祖嫡因在史館纂修。知其始末。所以有此建議。臣等請先述二事大畧而後及所以當正之故。為 皇上陳之。我 太祖高皇帝在位。 懿文太子先薨。至洪武三十一年。太孫嗣位。改元建文。建文者。 太祖之嫡孫也。在位四年。 成祖文皇帝靖難。 登極。乃削去建文年號。仍以洪武紀年。及重修 高廟實錄。遂將四年實曆。附作洪武虛數。此則革除之大畧也。正統十四年。北虜入犯。 英宗睿皇帝躬馭六師。自行天討。至土木北狩。 景皇帝時為郕王。奉 皇太后命監國。旋正大位。次年八月恭遇 英廟廻鑾。後七年 復辟。是為天順元年。其時奸臣石亨輩。奏將 景皇帝廢為郕王。加謚曰戾。成化元年修 英廟實錄。遂以景泰七年事蹟附于正統之後。天順之前。注曰郕戾附。至成化十一年十二月 憲宗純皇帝。追體 英宗本意。始 敕廷臣復 景帝位號。上 恭仁康定尊謚。改修 陵寢。無所不用其情。惟景泰七年事蹟。原附 英廟實錄者。仍稱郕戾王附。此則附錄之大畧也。嗣是以來。 朝野公議。非不昭然。而修遺舉墜。獨未之聞者。則有繇矣。葢郕戾附錄纂修。在成化元年位號之復。在成化十一年也。當時惟以復位號為重。而 實錄之改與不改。以為往事。歷數十年。竟無與言及之者。乃因循以至于今。非為其不可而遂巳之也。夫 憲廟追尊之舉為 帝王盛德之冠。乃獨于附錄一節。不行釐正。於推廣 德意。毋乃有闕乎不知位號既復。則 實錄自當改正許其大不許其細是未體夫 憲廟之心而巳矣建文年號。在 成祖登極詔書。不過以建文四年為洪武三十五年然猶稱為少主未聞降削位號。是在 成祖親親之心。亦必有不忍絕者。而一時宣力歸命諸臣。或務張功伐。或苟存形迹。遂贊成革除之事。其亦未達夫 成祖之心耳。夫 成祖奉 天靖難。再造邦家。 駿烈宏功。自古人主不克終者有降爵無廢號之理纘承 高廟正使年號不除何損萬一而曲為掩諱若此且天下後世。各有耳目。安可盡泯。稗官野史。各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