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兵器
《礼记》曰:冕弁兵革藏於私家,是谓胁君。
《周礼》曰:司兵掌五兵。(五兵者:戈、殳、戟、矛、牟夷。)
《左传》曰:孔文子将攻太叔,访于仲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则尝闻之矣,兵甲之事未之学也。”
《春秋佐助期》曰:太尉主甲卒,神名辩会曰:“库兵动,鼓自鸣,诸侯得众也。”
《汉书》曰:兵不锐利与空手同,甲不坚密与袒裼同,弩不及远与短兵同,射不能中与亡矢同,中不能入与亡镞同;此将不省兵之祸也。
又曰:韩延寿在东郡试骑士,治饰兵车,画龙虎,建幢,植羽葆鼓车。又取官铜候月蚀铸作刀剑,仿效尚方。萧望之以为僭上不道,弃市。
又曰:李陵至浚稽山,与单于相值。围陵,陵军居两山间,以车为营。陵引士营外为陈,前行持戟,后行持弓弩。
《东观汉记》曰:盆子降,铠甲兵弩积城西门,高与熊耳山等。
又曰:王莽之遣王寻、王邑也,欲盛威以振山东,甲冲朋,干戈旌旗甚盛。
又曰:邓遵永初中,迁度辽将军,讨击羌虏,斩首八百馀级,得铠弩刀矛戟匕首二三千枚。
又曰:吴汉性忠厚,笃於事上,自初从征伐常在左右。兵有不利,军营不如意,汉常独膳激扬吏士。
《吴志》曰:贺齐性奢侈,尤好军事。兵甲器械极为精好,干橹戈矛葩爪文画,弓弩矢箭咸取上材。
王隐《晋书》曰:羊祜表伐吴曰:“劲弩长弓不如中国,长矛盾戟不如中国,马骑陵厉又不如中国,吴惟便水战,一入其地则长江非复吴有。”
《晋起居注》曰:成帝咸和元年四月乙丑诏曰:“作琅邪王大车斧六十枚,侍臣剑八枚,将军手戟四枚。”
《三国典略》曰:梁邵陵王纶笃好书史,妙工草隶。为丹阳尹。擅造甲仗,梁武知之,□纶并沉于江中。及后出征,器械并阙,乃独叹曰:“吾昔聚仗,本备非常,朝廷见疑,逼使分散,今日讨逆,卒无所资。”
太公《六韬》曰:春以长矛在前,夏以大戟在前,秋以弓弩在前,冬以刀在前:此四时应天之法也。
太公《金匮》曰:武王曰:“五帝之时,无守战之具,国存者何?”太公曰:“守战之具皆在民间:耒耜者是其弓弩也,锄耙者是其矛戟也,簦笠者是其兜鍪也,镰斧者是其攻战之具也,鸡狗者是其钲鼓也。”
《古司马兵法》曰:兵不杂则不利,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犯,太短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犯则不齐。(兵长短相卫,太短太轻者,皆不如法也。犯者,触柱也,故不齐。不及者远於利也。锐者不固则破,故奔北扰乱也。)
又曰:弓矢围,殳矛守,戈戟助。凡五兵,当长以卫短,短以救长,迭战则久,皆战则强。(李氏曰:迭,更也,言更战更息,则可堪久。悉举军战,众多者强。)
《军令》曰:始出营,竖矛戟,舒幡旗,鸣鼓角;行三里,辟矛戟,结幡旗,鸣鼓角;未至营三里,复翌矛戟,舒幡旗,鸣鼓角;至营复结幡旗,止鼓角。违令者髡。
《吕氏春秋》曰:古之至兵,士民未合而威已逾矣,敌已服矣,岂必用χ鼓干戈哉!
《淮南子》曰:兵革钅享摩,(钅享,祺名也。)金鼓钺,所以饰怒也。(钅享,布均切。)
又曰:所谓兼国有地者,伏尸数十万,破车以千百数,伤弓弩矛戟矢石之创者,扶舆於路。故世至枕人头、食人肉、菹人肝、饮人血,甘之於猫豢牛羊。(猫牛肉,豢豕肉。)故自三代以後者,天下未尝得安其情性而乐习俗,保其修命而不夭於人虐也。所以然者何?诸侯力政,天下不合为一家也。
又曰:齐桓公将欲征伐,甲兵不足。令有重罪者出犀甲一戟,(犀甲,取其坚也。戟,车戟也。长丈六尺。犀或作三,直出三甲也。)有轻罪者赎以金分,(轻小以金分,出金匮道罪至重有分两也。)说而不胜者出一束箭。(不胜犹不直也。箭十二为束。)百姓皆说,乃矫箭为矢,(矢,箭之竿好者也。)铸金而为刃,(刃,五刃也,刀、剑、矛、戟、矢也。)以伐不义而征无道,遂霸天下。
崔《政论》曰:兵器精利,有蔡太仆之弩,龙亭之剑,至今擅名天下。
陆机《要览》曰:东弓、南矛、西戟、北剑、中鼓,亦曰“四兵”。
《盐铁论》曰:强楚劲郑有犀兕之甲,堂之犍,内据金城,外任利兵,是以威行诸夏,强伏敌国。故孟贲畜臂,众人轻之;怯夫有备,其气自倍。以吴楚之士舞利剑、蹶强弩,以与犭各虏骋于中原,一人当百,不足道也。
《邯郸五经折疑驳》曰:矢绝于弦,不可追止,戟执在手,制之在人。
《山海经》曰:天地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出铜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十。此天下之所分壤树也,戈矛之所发也,刀铩之所起也。能者有馀,拙者不足。
干宝《搜神记》曰:晋元康中,妇人以金银象角毒瑁为斧钺戈戟而戴之以当笄,盖妖之大者也。
樊文渊《七经义纲格论》曰:车上五兵:戈、殳、车戟、酋矛、牟夷。步卒五兵:戈、殳、车戟、酋矛、矢。
魏文《典略》曰:昔周有雍孤之戟,屈卢之矛,孤父之戈,上世名器。
又曰:《抱朴子》曰:“剑戟不皆於缝,佳馔不可击断牛马。”
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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