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多盛也。)大而小。(,合也。合毁庙之主,出而陈列之,亲庙之主升入太庙,功臣又得配享,其礼大也。则各于宫,神主不出庙也。祭大何以名?祭卑不敢降尊也。)《春秋》之《经》,有而无,(《经》云:大事于太庙。又云:有事于其庙。即是也。此是国之大事,时云有事。)毁庙无时祭,(时祭月祭,皆近庙耳。玄孙之子于高祖亲尽也。)但五年有二殷祭耳。(祭及远祖,象年再闰也。)神主入庙,先为一,(为将递迁,遍告之也。)明年春,而又。(后二年一,后三年一,自此为常。)
《汉书》曰:元始五年春正月,祭明堂,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馀人。助祭礼毕,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
又刘歆曰:《春秋传》曰: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祖祢,则日祭;曾高,则月祀;二祧,则时享;坛单,则岁贡;(张晏曰:去祧为坛,扫地祭之也。)大则终王。(服虔曰:《夷蛮经》曰:“王乃入助祭,各以珍贡,以助大之祭也。”)弥远弥尊,故为重矣。
《续汉书□祭祀志》曰:建武二十六年,诏问张纯之礼,奏三年一,五年一。之言谛,谛昭穆尊卑之义,以夏四月阳气在上,阴气在下,故正尊卑之义。以冬十月,五成熟,故骨肉合聚饮食。
《汉杂事》曰:元帝时,匡衡、贡禹以经义毁先帝亲尽之庙。高帝为太祖,孝文为太宗,孝武为世宗,孝宣为中宗,祖宗庙皆世世奉祀,其馀惠、景以下皆毁。五年而再殷祭,犹古之。
王隐《晋书》曰:太康中,太庙成,迁神主于新庙,上帅百官奉迎于道左,遂亲。
《後魏书》曰:世宗景明二年,夏六月,秘书丞孙思蔚上言:“古之祭法,时并行。天子先後时,诸侯先时後。此施当世,在今则烦,且礼有升降,事有节文。适时之制,圣人弗违。当之月,减时祭以从要省。”制可。十一月,壬寅,改筑圆丘于伊水之阳;乙卯,仍有事焉。
《宋书□礼志》曰:凡大祭,则神主悉出,庙堂为昭穆以安坐,不复停室也。
又《志》曰:博士徐道娱上议曰:“太庙尝仪注,皇帝行事毕,出便坐,三公已上献,太祖送神于门。然後至尊还拜,百官赞拜,乃退。谨寻清庙之道,所以肃安神也。《礼》曰:庙者,貌也,神灵所凭依也。事亡如存,若恒在也。既不应有送神之文,自陈豆荐俎,车驾至止,并弗奉迎。夫不迎而送,送而後辞,暗矩之情,实用未达。”又博士江邃议:“在始不迎,明在庙也;卒事而送,节孝思也。若不送而辞,是舍亲也;辞而後送,是速神也。故孝子不忍违其亲,又不忍违神。是以祝史送神,以成尝之义。”
又《礼志》曰:之礼,三年一,五年再。《公羊》所谓五年再,殷祭也,在四时之间。《周礼》所谓凡四时之间,礼也,盖历岁节,月无定,天子、诸侯先後弗同礼。天子尝,诸侯,有田则祭,无田则荐。郑注:天子先後祭,诸侯先时祭,然後。有田者,既祭又荐,新祭以首,时荐以仲月。然则大祭四祀,其月各异。天子以孟月殷,仲月;诸侯孟月尝,仲月也。
《齐书□礼志》曰:右仆射王俭议:“按《礼记□王制》:天子先後时祭,诸侯先时祭後,《春秋》鲁僖公二年,明年春。自此以后,五年再殷。”
《孔纬稽命征》曰:“三年一,五年一,经记所论与时祭,其言详矣。”
《唐书》曰:元和中,太常上言,按《礼》,祭不欲数,太庙,祭礼重于时飨。时飨与同月,即其月但行祭,不行时飨,盖不欲烦,是礼先重者。今时飨重于朔望荐食,稽求礼情,参酌轻重,请每至时及腊,但行飨礼。其月朔望,荐食请停,知告庙。日与朔望,荐食日同,请先行告礼,然後荐食。
六宗
《尚书□舜典》曰:于六宗。(郑注曰:六宗谓星、辰、司中、司命、风雨师也。)
《尚书大传》曰:万物非天不生,非地不载,非春不动,非夏不长,非秋不收,非冬不藏。故《书》曰“于六宗”,此之谓也。
《五经异义》曰:今《尚书》欧阳夏侯说,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方。居中央,恍忽无有神助。阴阳变化,有益于人,郊天并祭之。
又曰:古《尚书》说,六宗者,天地属神之尊者,谓天宗三,地宗三。天宗,日、月、北辰也;地宗,岱山、河、海也。日月为阴阳宗,北辰为星宗,岱为山宗,河为水宗,海为泽宗也。祀天则天文从,祀地则地理从也。
《续汉书□祭祀志》曰:安帝以《尚书》欧阳家说云,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故《书》谓六宗亦六子之气,日月雷风山泽者为非。三月,更立六宗祠于洛阳城西北地,礼比太社。
《东观汉记》曰:光武即帝位,燔燎告天,于六宗。
《李别传》曰:侍祠南郊,不见六宗祠,奏曰:“按《尚书》肆类于上帝,于六宗。汉兴于甘泉汾阳,祭天地亦六宗。至孝成时,匡衡奏立北郊,复祠六宗。至建武都洛阳,制郊祀不道祭,六宗由是废,不血食。今宜复旧。”上从公议。由是遂祭六宗。
张纯《六宗表》曰:臣窃以十一家凡有六统,而所据各异,考之经礼,大义不通。臣谓于六宗,祀祖考所尊者。六宗,则三昭三穆也。
《魏书》曰:明帝问王肃:“六宗竟几?”对曰:“《坎》为水,《离》为火,《震》为雷,《巽》为风,《艮》为山,《兑》为泽。此乾坤六甲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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