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
《尚书□禹贡》曰:济、河惟兖州,厥贡漆、丝。海、岱惟青州,厥篚、丝。(,桑,丝中琴瑟弦。)
《周礼□天官下□典丝》曰:典丝,掌丝入,而辨其物,以其贾揭之。掌其藏与其出,以待兴功之时。颁丝于外内,皆以物受之。凡上之赐予,亦如之。
又《冬官□考工记》曰:荒氏,氵柬丝,以氵兑水沤其丝,七日,去地尺暴之。(故书“氵兑”作“湄”。郑司农云:湄水,温水也。玄谓:氵兑水,以灰所氵柬水也。沤,渐也。楚人曰沤,齐人曰氵委。)昼暴诸日,夜宿诸井,七日七夜,是谓水氵柬。
《礼记□月令》曰:季春之月,蚕事既登,分茧称丝。
又《内则》曰:子能言,教男“惟”女“俞”,男ひ革,女ひ丝。”(ひ,小囊也,男用韦,女用缯,有饰缘也。)
又曰:王言如丝,其出如纶。
又《少义》曰:国家靡币,则君子不履丝屦。(币,赋税亟也。)
《左传□隐公》曰:公问於众仲,曰:“卫州吁其济乎?”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丝见棼,益所以乱。)
《春秋考异邮》曰:四月,蚕饵丝。
《毛诗□鹊巢□羔羊》曰:羔羊之皮,素丝五纟它。羔羊之革,素丝五纟或。羔羊之缝,素丝五总。
又《鹊巢□何彼矣》曰:其钓惟何?惟丝伊缗。
又《邶□柏舟□绿衣》曰:绿兮丝兮,女所治兮。
又《□伯舟□干旄》曰:孑孑干旄,在浚之郊。素丝纰之,良马四之。
又《淇澳□氓》曰: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又曰:淑人君子,其带伊丝,其弁伊骐。
又《丝衣》曰:丝衣其纟不,(芳浮反,)载弁俅俅。(丝衣,祭服也。俅,音求。)
又曰:虽有丝麻,无弃菅蒯。
谢承《後汉书》曰:丹阳方储为郎中。章帝使文郎居左,武郎居右。储正住中,曰:“臣文武兼备,在所施用。”上嘉其才,以繁乱丝付储,使理。储拔佩刀三断之,对曰:“反经任势,临事宜然!”
袁宏《汉记》曰:《郭泰传》:童子魏照求入其房,供给洒扫。泰曰:“当精义讲书,何来相近?”照曰:“经师易获,人师难遭。欲以素丝之质,附近朱蓝。”
《魏略》曰:文帝欲受禅,野蚕成丝。
《晋阳秋》曰:武帝时,有司奏以青丝为牛引,诏以青麻代之。
《晋书》曰:吕光窃号河右,中书监张资病,光博营救疗。有外国道人罗叉,云能差资病。光喜,给赐甚重。罗休知叉诳诈,告资曰:“叉不能为益,徒烦费耳!冥运虽隐,可以事试也。”乃以五色丝作绳结之,烧为灰末投水中。灰若出水还成绳者,病不可愈。须臾,灰聚浮出复为绳。叉疗,果无效。少日资亡。
《宋书》曰:诸葛阐上言:“夫岁时有利害之收,而蚕桑有经常之苦,机杼居不变之勤,而民用有奢俭之异。今南至有五丝命缕之服,仲夏北至,比肆连行,纠绳縻无用之工,玄黄侵衣章之费。饰彩虽贵,始无所入,尺绝寸分,终於捐弃,部一邑以推百城,其费博矣!谨率愚管,谓宜禁革。”
《後魏书》曰:幽州刺史张亮。初,有薛叔梦亮出於山上挂丝,觉而告亮,且占之曰:“山上丝,‘幽’字。君为幽州乎?”未期而受。
《管子》曰:齐桓公伐楚,济汝水,逾方城,使贡丝於周室。墨子见染丝者,叹曰:“染於苍则苍,染於黄则黄,五入则为五色。故染不可不慎!非独染丝,治国亦然。”
《淮南子》曰:蚕饵丝则商弦绝。(商,金声。春蚕吐丝,金死,故绝也。)
《山海经》曰:欧丝之野,有一女子,跪树而欧丝。(郭璞注曰:蚕类也。)
《吕氏春秋》曰:惠子曰:“使女工化为丝,不能治丝;大匠化为木,不能治木。”
《家语》曰:子张问入官,子曰:“修身返道。故夫女工必自择丝麻,良匠完材,贤君选左右。”
《论衡》曰:蚕含丝而商弦绝,桉子生而父气衰。新丝既登,故体者自坏耳。
桓谭《新论》曰:昔神农始削桐为琴,绳丝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叙。
《风俗通》曰:五月五日,色续命丝,俗说益人命。
《正部》曰:皎皎练丝,为蓝则青,得丹则赤,得蘖则黄,得泥则黑。
《士纬》曰:丝俱生於蚕,为缯则贱,为锦则贵。
《神仙传》曰:仙人用五色丝作续命幡,幡安五色。
《竹林七贤论》曰:鬲令袁毅,为政贪浊,赂遗朝廷,以营虚誉。遗山涛丝百斤,众人莫不受,涛不欲为异,乃受之,命内阁之梁上而不用也。後毅事露,验吏至涛所。涛於梁上下丝,已数年,尘埃黄黑,封印如初,以付吏。
《西京杂记》曰:公孙弘以元光五年为国所推,上为贤良。国人邹长倩赠以素丝一衤遂,为书以遗之,曰:“五丝为蹑,倍蹑为升,倍升为纟或,倍纟或为记,倍记为纟,倍纟为衤遂。此自少之多,自微之著也。士之立功勋,效名节,亦复如之。勿以小善为不足修而不为也!”
《王子年拾遗记》曰:成王时,因祗国致女工一人,善织新轻素,以五色丝内口中,手引而结之,则成文锦。
《神仙传》曰:园客者,济阴人,貌美而良。邑人多欲以女妻之,客终不娶。常种五色香草,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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