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诰 - 真诰

作者: 陶弘景123,820】字 目 录

今呼括蒼,在寧海北鄞縣南。金庭則前右弼所稱者,此地在山外,猶如金靈,而靈奇遇之。今人無正知此處,聞採藤人時有遇入之者,隖隩甚多。自可尋求,然既得已居昊,安能復覓越,所以息心。桐□真人之官,自是洞天內耳。

紫微夫人言。

右一條某書。

八渟山高五千里,周匝七千里,與滄浪方山相連,比其下有碧水之海,山上有乘林真人鬱池玄官,東王公所鎮處也。此山是琳瑯衆玉,青華絳實,飛間之金所生出矣。在滄浪山之東北,蓬萊山之東南。此即扶桑太帝所居也。方山即方丈山也。海中山名,多載在《五嶽序》中耳。

方丈之西北有陰成大山,滄浪西南有陽長大山,山周迴各一千四百里,高七百里,其山多真仙之人所居處焉。此二山是陽九、百六曆數之摽揭也。百六之運將至,則陽長水竭,陰成水架矣;陽九之運將至,則陰成水竭,陽長水架矣。頃者是陰成山水際已高九千丈矣,百六之來無復久時。陰成水際出山高,則是高乃應云陽九,而言百六,似是誤言,亦可是水起際如此高,非先水退際爾。但水性平,又非湍瀨,二山相去不遠,未解那得頓孤懸如此。

右二條有長史寫。

未至廟第一高山,西頭龍尾北汧洪水一所,發地長六丈餘,廣五丈,入土六尺,水流勢撻地二百餘步,去路三里。對廟後第二高山,西頭沃洪水一所,發地長四丈餘,廣三尺餘,入土四尺,水勢撻地三百餘步,去路二里。近廟後汧脇一所,洪水發地長五丈餘,廣四丈餘,入地二尺餘,水勢流入汧中,去廟一百五十步。

右蔣山北,凡三處發洪水,流勢西北行。

此三條是異迹,既不見真手,未審是非,又不知此發洪當是何時事,山南乃經有發處,以積石塞之,世呼為蔣侯飲馬汧,而山後不見有此,或當是將來期運之時乎。

真誥卷之十四竟

#1『平』字上,原本缺損六字。

#2原本『東』字下缺六字。

#3『軍軍』,疑衍一『軍』字。

#4『右』字原誤作『又』。

真誥卷之十五

金闕右卿司命蓬萊都水監梁國師貞白真人華陽隱居陶弘景造

闡幽微第一

羅酆山在北方癸地,此癸地未必以六合為言,當是於中國指向也,則當正對幽州、遼東之北,北海之中,不知去岸幾萬里耳。山高二千六百里,周迴三萬里。其山下有洞天,在山之周迴一萬五千里。其上其下,並有鬼神宮室,山上有六宮,洞中有六宮,輒周迴千里,是為六天鬼神之宮也。周迴一萬五千五百,為宮周迴一千里者,三百二十五所。今此六宮,止得六所爾,其餘空尚三百一十九所,計不容頓耳;恐所盲或有舛漏處也。山上為外宮,洞中為內宮,制度等耳。此山既非人跡所及,故山上可以得立容,不知山復有幾洞門也。

第一宮名為紂絕陰天宮,以次東行,以周過論之,洞中直東西有三千七百五十里,今一宮周過千里,是徑二百五十里,六官若併列,合居千五百里耳,其兩邊各餘二十餘里,南北有殊遠,悉悉當為藩屏故也,不爾莫測所以也。

第二宮名為泰煞諒事宗天宮,

第三宮名為明晨耐犯武城天宮,

第四宮名為恬昭罪氣天宮,

第五宮名為宗靈七非天宮,

第六宮名為敢司連宛屢天宮。凡此六天宮,亦皆應有義旨,乃粗可領解,自不容輕說。

凡六天宮,是為鬼神六天之治也。洞中六天宮,亦同名相像如一也。此即應是北酆鬼王決斷罪人住處,其神即應是經呼為閻羅王所住處也。其王即今北大帝也,但不知五道大神當是何者爾。凡生生之類,其死莫不隸之。至於地獄所在,盡有不盡一處,泰山河海亦各有焉。此山外宮當是曹局職司,主領文簿,洞中內官是住止及考謫之處也。今書家說有人死而復生者,並云初北向行詣宮府考署,或如城關檢課文書,恐此皆是至山上外宮中爾。如胡母班往泰山府君處,亦不覺入洞中,恐鬼神恍惚,不使知見實事耳。世人有知酆都六天宮門名,則百鬼不敢為害。欲卧時,常北向祝之三遍,微其音也。前云宮名,今云門名,是為門亦因宮為名,宮直是虛號,門則有榜題,百鬼皆見,而人今亦知之,故所以畏伏也。祝曰:吾是太上弟子,下統六天,六天之宮,是吾所部,不但所部,乃太上之所主,吾知六天之宮名,故得長生,敢有犯者,太上當斬汝形。此云下統六天者,不為六天所統也。不但吾自所部領,乃太上令吾主之,故復以為威。猶如郡縣官爵有臺除,非白版之例也。第一宮名紂絕陰天宮,以次東行,第二宮名,此二字,楊君書際紙下如此。掾寫不熟詳,乃作七字,今世中諸本皆作第七,此誤爾。宮唯有六,豈容是有七耶。此呪復說以次東行四字者,是欲令鬼輩訝吾知其次第位例也。從此以次,訖六宮止。乃啄齒六下,乃卧,辟諸鬼邪之氣。此一遍呪訖,六啄齒,畢又呪,如此三過,乃卧耳。此法已重抄在第三篇修事中耳。

人初死,皆先詣紂絕陰天宮中受事,或有先詣名山及泰山江河者,不必便徑先詣第一天。要受事之日,罪考吉凶之日,當來詣此第一天宮耳。此宮是北帝所治,故後悉應關由,猶如今州縣之獄,初雖各有執隸,終應送臺定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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