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诰 - 真诰

作者: 陶弘景123,820】字 目 录

適酒食,量宜遣賓,伏用悚息,顧復察恕,謹白。此事在都答書,長史當在護軍府中時。

羲白:承撰集得五十許人,又作叔真,當可視乃益味玄之徒,有以獎勸,伏以慨然,羲聞似當多此比類,暮當倒岌尋料,得者遣送,謹白。

已具紙筆須成,當自手寫一通也,願以寫白石耳,願勿以見人。此當是煮石方,或是五公腴法,楊書自此後並是掾去世後事,不知誰領錄得存,當是黃民就其伯間得也。

羲白:《漢書》載季主事,不乃委曲。嵇公撰《高士傳》,如為清約,輒寫嵇所撰季主事狀讚如別,謹呈。洞房先進經已寫,當奉可令王曠來取,一作己白,恐忘之,謹又白。今所有紅牋紙書者,即是此也。

羲白:承昨雨不得詣公,想明必得委曲耳,明晴暫覲乃宣,羲白。此三書似失上紙,並是在都時答。

羲頓首頓首,晴猶冷,奉告承尊體安和以慰,比復親展,反命不備,楊羲頓首頓首,長史許府君侯。侍者白此九字題折紙背。

羲白:季主學業幽玄,且道跡至勝,乃當在卷之上首耶,東卿君大歎季主之為人,又羨委羽之高沖矣。承撰集粗畢,極當可視,未睹華翰,預已欣歎,奉覲一二,謹白。所書東卿論季主事,本別書青紙,與此不相隨,今在第四篇中。所撰要當令得七十二人,不審已得幾人,若人少者,亦當思啟冥中,求其類例也,然造一段作,且當徐徐,未可便出也。亦欲自繕寫一通呈明公,明公常所存棲,乃希心於此者也,羲白。

羲白:孔安國撰孔子弟子亦七十二人,劉向撰列仙亦七十二人,皇甫士安撰高士宗亦七十二人,陳長文撰耆舊亦七十二人。此陳留耆舊也,此一書首尾具而不見題,當是函封也。

羲白:別紙事覺憶有此,乃至佳,可上著傳中也,輒待保降,當咨呈求姓字,亦又當見東卿,此月內都當令成畢也,動靜以白。此又失上紙書,語是初送《神仙傳》答也。保降者,須保命君來也。又注此并書,並似在縣下時,非京都也。

仙傳猶未得治益,要當代東卿至,乃委曲耳,昨日更委曲,再三讀之,故為名作,益以慨然,符待晴當畫之,別白。

羲白:傳未得書上王生,所以爾者,欲以見束卿。東卿近來倉卒不得啟此,須後至乃呈,尊處已別有一本,不審可留此處本否,羲又欲更有所上,所上者畢,乃頓以奉還也,謹白。長史此仙傳遂不顯世,不解那得如此,恐楊以呈司命,不許真事宣行,因隱絕之也。

不審方隅山中幽人,為已設坐於易遷戶中未,聊白。方隅幽人,即謂掾也,令設虛坐於其母戶中耳。

信還須牛,明日食竟遣送。右此書失上紙,亦應是函封在縣下時。

羲頓首,奉反告,承服散三旦,宣通心中,此是得力,深慰馳情,願善將和,無復感動,羲頃公私勿勿,是故替覲小闋奉展,楊羲頓首頓首。承二紀有患懸情,近得師子書,都不道病,此必輕微耳,小晴遣信參之,謹白。

承石生往可念,羲乃識之,頃者甚多暴卒。亦無題,此似都下書。

羲頓首頓首,奉告見所疏夢并上章本末,尋省反覆,夢既是注,章亦苦到,甚以慨然,想此魍魎,尋散滅耳,比行奉覲,楊羲頓首頓首。

別琉:願不以示人,諸所屈曲,奉覲一二。尊所疏夢,當可解爾,然大要是注氣之作也。

義白:羲近連亦夢小,掾有所道小云云,大都無他耳,亦欲不復信,夢悟故不上白耳。尊疹患未和,多當是注炁小動所以爾耳,上章根具,亦當足滅之,謹白。

羲白:昔得小掾細白布青紙香珠之屬,然此逼左道虛妄之說,是故不復稍說耳,自當以此物期之甲申也,諸所曲屈,筆不能盡,謹白。自掾去後,楊多有諸感通事,長史既恒念憶,故楊每及之也。世中多不愜信幽顯,所以不欲備說。爾來已經太元九年、元嘉二十一年兩甲申矣,不知此所期謂在何時,謂丁亥數周之甲申乎。

羲頓首頓首,奉告承尊體不和,餘疹連動,懸情灼灼,想當偶爾行損,承欲章書自陳,亦足以斷注鬼之害也,夢悟亦不可專信,惟當以心鎮之耳,尋復平承,楊羲頓首頓首。

承紀謁者還,欣之,尊已相見,問其委曲邪,謹白,自小緣去世後,咯無月不作十數夢見之,又於睡卧之際,亦形見委曲也,所言所行,如平存爾,然不信既著,遠近所嗤,不敢復言之也。

見告,今具道夢,聊復以白,願不怪作,若尊意為此為罔罔者,願見還,當即以付火。此書無題,亦是函封,掾恒面來共記託以睡夢耳,于時諸遊貴或聞楊降神,信者多所請問,不信者則興誚毀,故有此言以厲之。

真誥卷之十七竟

真誥卷之十八

金闕右卿司命蓬萊都水監梁國師貞白真人華陽隱居陶弘景造

握真輔第二

三月十九日夜,夢小掾來在此靜中,坐良久,自說小茅山三會水處,極可看戲。向從四平山中來,路上見叔父持火炬滿手,欲以作變,先生可向阿郎道,如此鬼火,使人口噤,不得語此物,乃化為風,先生知之不。小掾又曰:方山大有侯叔草,異佳,葉乃大,昨乃大取,近乃失去布複拭,欲就先生乞此衣。掾兩庶生叔並早亡,不知此當是誰者,方山即四平山,所謂遊處方源,常與龍伯高等為旅也,既採南燭,又乞複拭,則在洞中者猶須衣食,故云杜廣平亦伐薪貿糧,而況今洞上之士乎,斯真豈復不知斷穀,特是不應為之耳。

小掾又曰:今葬處不吉,斷墓脉多所,云云。

右十九日夕所夢,此則前書所六以白者,如此則掾亦還葬舊墓,雖日虛塚,猶須吉地。

右與長史書,今所見真手者訖此。

前少一行,又闕失上兩字。情兼無以喻懷,尋省來告,粗承同之,僕尋往相見近矣,比者翹注,良不可言,給事安和,即長史也。以十九日南州,二十二日當還,功曹已入,昨相見慰懷。功曹,掾庶長兄,小名揆者也。方爾悠悠,未卒歸也,將琴絃之陰德乎,聊當一笑。琴絃事出彭素經,房中之術也。此即日無他,公明日當復南州,與大司馬別,大司馬剋二十六發也,第七似不從征。公是簡文,為司徒也。大司馬是恒溫也,鎮在姑熟,應北伐慕容。第七似是掾叔,小名嗣伯者,為尚書郎。于時是太和四年己巳歲,三月中書也。

乃遠送米,將供洞齋之備耶。若君遠研玄鏡,澄聲上音,在深林之中,遐人事之跡,使此物之來卒無緣也,於今逢耳,誠理盡備矣。洞齋即大洞齋法,今有真書小訣。如此則掾是備行上品七卷耳。

想所寫已了,校當令熟,秋冬之間,其經當復示也。不知是何經,明年掾便遁化也。

故服飢不,春草生,此物易尋,想數詣玄水之處逍遙也。僕此月必往叙,其不久。南燭冬乃不彫,春時色味彌好,既呼為佩,則是掾合服石和者,所以定錄云,次服訊飯,兼穀無違。但一劑干杞,其事不同耳,即不知玄水在何處也。

亦不煩屬李,李疾病,未攝事。承田己為勞意,敕語陳暉,如此必有秋望也。此誠小小,不暫勞君意者,則事去矣。

給事云,南州還當并急,四月半間欲至東山,想無差錯矣,比更告茶一簿。直注行下云:茶一簿。未正可解,當為寄與掾也。茶則是茗,掾患淡飲所須,兼亦以少寐也。

一日不見君,常恐鄙恡之心已生矣。君未復能屑屑中出於風塵之間耶。

右八條楊書,並是在都送還山與掾,失上紙,此書師與弟子灼然作君僕,用古體也。

承給事體氣如故,且甚延悚,念侍省遑懼辭正爾,燒香入靜具啟,夜當根陳情事,使盡丹苦之理,動靜別白,尋更承問。此少上紙,似在縣下答虎牙,道長史病事。

糊連給事前後書,上啟神母,因書小掾,并呈前後答神母云,小掾截留給事書,唯餘此見還。此亦是虎牙,是掾去後事也,神母應是南真夫人。

右楊君在此所寫外書及自記夢事,并與答長史兩掾諸書疏,及有存錄者記此,又別有紀事酬答真人書,己在前篇中。

長史書:暮卧先存斗星在所卧席上。

暮卧存星之時,皆先陰呪星名,然後存耳,祝畢乃存星,安卧其中也,然後密叩齒,祝九星之精。

右二條長史抄修洞房事。

見斧云,酉年學,戌年當歸,戌年道炁當行天下,云從戌年當受法。此一條是掾去後所記。掾記是庚午年,去此戌年,即應癸酉甲戌年。受法者,是就其真人受經二奔之道,十一年成真,故定錄云,復十六年,乃說我於東華者也。

經云:主諸關鏡聰明始。此《黃庭經》中語。

九月十七日,已一百九十過。

已上並是朱畫朱書。

九月二十六日夜始。此前後問中細字注者,皆真手也,自別復一紙。既有兩九月,便是一年中事,其間亦恐多有零落不存。

已上並是朱畫朱書。

右此是長史自讀《黃庭》遍數也。朱墨雜畫者,是因修用時遇得筆,便題記之耳。云長谷出日等亦是經中語,當是讀至此句忽有事應起,故疏誌處也。

大洞真玄,張鍊三魂。出惡夢祝。

太上高精,三帝丹靈。出善夢祝。此二條事,本經並應出《大丹》中,今以抄出,別已在第五篇中。

太都天錄,顯於玄宮。出《紫文仙相》。

左目童子。出《五神經》。

仙者心學。出《二十四神經》也。

先閉炁二十四息。出《紫文玄闕》事。

行之十八年。亦是《玄闕》事。

大帝玄書。《玄闕符》事。

徒行事而不知神名,還精而不知服此符。亦《玄闕》事。

魄唯得飲,徊水月精。出《紫文拘魂祝》云。

吾是天目。出《飛步經祝》。

三啄齒太元上玄。《夢冢墓祝》,今在第三篇。

魄唯聽飲,月黃日丹。《紫文制魄祝》。

沐浴祝太上高真。出《九真經傳祝》。

制虫丸。出《蘇君傳》。

季道、思和。似是記憶二茅君字,疑作道字,是誤耳。

玉簡青錄,高閣刻石,出《空常祝》語。

石精玉馬,照知鬼形。亦是《空常祝》語。

苞山下有石室銀戶,方圓百里。

崑崙山下有黃水,名曰日月水,飲者得仙。此二條未知何出,未見其事。

告王君使傳知真者,告青童使傳成真者。夫知真者,謂知真而得真;成真者,謂勤求而獲真者耳。出《消魔經序》。凡此者,當皆是略記其旨,自以備忘耳。

正月四日、二月八日、三月十一日、四月十六日、五月二十日、六月二十四日、七月二十八日、八月十九日、九月十六日、十月十三日、十一月十日、十二月七日。

右老子拔白日。此是太清外術事,似長史自抄用。

正月庚申、二月辛酉、三月庚戌、四月癸亥、五月壬子、六月癸丑、七月甲寅、八月乙卯、九月甲辰、十月丁巳、十一月丙午、十二月丁未。

右上帝煞害日,不可請乞,百事無宜。此諸日皆是隨月支干衝破凶日也,可以類求之,亦恐非真受,雖百事無宜,而常所脩行,或值諸吉,恐不可闕也。

所謂靜室者,一日茅屋,二曰方溜室,三日環堵。制屋之法,用四柱、三桁、二梁,取同種材。屋束西首長一丈九尺,成中一丈二尺,二頭各餘三尺,後溜餘三尺五寸,前南溜餘三尺,棟去地九尺六寸,二邊桁去地七尺二寸。東南開戶高六尺五寸,廣二尺四寸,用材為戶扇,務令茂密,無使有隙。南面開牖,名曰通光,長一尺七寸,高一尺五寸,在室中坐,令平眉中。有板床高一尺二寸,長九尺六寸,廣六尺五寸,薦席隨時寒暑,又隨月建,周旋轉首。壁牆泥令一尺厚,好摩治之。此法在名山大澤無人之野,不宜人間。入室,春秋四時皆有法,然此蓋本道相承,道家之一事耳,不足為異也,粗要知,是以及。《道機》作靜室法,與此異,恐是別有告受者,而不知審的。今存想入室,亦可依之,或云應有經也。

以正月十五日,尚書省中直,乞夢非常,皆靈仙真像,多所道其子孫慶。以閏月二日夕,又夢仙靈共會,吾請乞佳應,又見有 缺失一字非常好。以月半中,忽見九老先生乘軺,引從詣吾,相見欣然,云連在宣城,四十日始還。問吾消息,云今至蕪湖,二十三日當還,還當省吾,得見之欣然。此是作餘姚,還為尚書郎時也。以閏月四日夕,夢綵物如旛形,皆舒著席上,或如畫,或如錦繡,文字煥炳,如言可解,而不可解,愈舒愈更奇異,云是楊舍人物,時亦不見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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