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 - 附錄

作者: 南北朝·贾思勰60,229】字 目 录

湘系統本給補正了,如卷六《養牛馬驢騾》篇「三曰善芻」,明抄訛作「下芻」,金抄不訛,《津逮》本亦不訛;卷十「藨」條金抄、明抄脫「《爾雅》曰:「藨,麃」」五字,《津逮》本不脫,不過下一「麃」字仍訛作「藨」。欒調甫以這二處的補正歸功於胡震亨,其實這二處湖湘本已先補正。第一例是湖湘本回復北宋本的又一例。第二例湖湘本亦訛作「藨、藨」,胡、毛照樣跟著錯。其實不查原書,任它錯亂是《祕冊》——《津逮》本的「通例」,不勝枚舉。空脫、墨釘,湖湘本原已不少。《祕冊》——《津逮》本改湖湘本每行十七字為十八字,在湖湘本剛好十七字一行成段落的地方,《津逮》本沒有鏤空最後一字,因此又添上一些墨釘(如卷六關於養馬「馬生墮地無毛」段)。卷十錯刻成兩個「五十一」頁(缺五十二頁),而裝訂時又將這兩頁裝顛倒了,致使文句不銜接。一八七五年湖北崇文書局本《要術》據《津逮》本覆刻,到這一頁弄不明白,至疑為錯簡,即在「●母」目下注明「錯簡」出版,雖說是校刻人不加細察,實由《津逮》本的貽誤所造成。以後的《津逮》本竟有將這第二個「五十一」頁貿然填改為「五十二」頁的(我們就有此本),將倒錯之頁改實,更易致誤。這證明倒頁始終沒有被胡、毛發現糾正。《祕冊》——《津逮》本不但在內容校勘上很差,在成品的覆核、檢驗上也很粗疏。這和馬直卿的嚴肅慎重,剛剛是一個對照。

胡震亨、沈汝納的刊刻《要術》,只是因為《要術》中引錄了不少已經散失的古書,還有保存的價值,如果不是這些,這書大可「不必有」(見胡、沈《跋》)。根本刻書態度已不正確,因此在校勘上就不可能切實認真,結果是「任情予奪,隨心塗改」(欒調甫語),前後乖戾,瘡痍滿目。《祕冊》本現在存書已很少,一般所見都是《津逮》本。繼《津逮》本後至一八○四年始有《學津討原》本出版,中間相隔幾一百七十年,時間很長,因此《津逮》本的翻印最多,抄本也不少,流傳最廣,影響最大。北京圖書館藏《四庫全書》原抄本,似亦出自該本。故聚珍版無《齊民要術》,亦因無較好版本之故。日久原版有殘爛,因此翻印愈晚的,文字殘脫愈多。如卷二「又二」頁的首三行是全頁刻成後又鋸去重刻的拼板,這三行拼板最易殘缺和脫失,表現在所見各本上有這樣幾種本子:最初只脫去每行的末字,漸至只剩每行上端的幾字,以至只剩二字,最後終於全部脫光,即三行全脫。只剩二字的是崇文書局本據刻的《津逮》本,因為崇文本只刊入第一行的開頭「黍菽」二字(第二、三行的開頭也有幾字殘剩,但文義不聯屬,被崇文本刪去)。三行完全脫去的是吾點據以校勘湖湘本的《津逮》本,吾氏在書眉上批明:「盡按汲古閣本「可以種」下缺三行,直接「傷無實」。」可為證明。我們有一本,也是三行全缺的。除此以外,還有缺整頁的,如崇文書局所據本即脫去賈氏自序的第四頁,崇文本不再查他本,就在下面注上「原缺一葉」,這就是被楊守敬指斥為「鹵莽如此,真所謂刊刻之功,不蔽其僭妄之罪」的(見《日本訪書志》卷七)。另外還有脫去卷前「雜說」全部和卷一第八頁、卷八最末頁等等的。總之愈後缺脫愈甚,卷中剝損脫落的字句也愈多。愈多愈見其行銷之廣,而壞本輾轉覆刻和援引的不良影響亦愈深。張步瀛用以轉錄校宋本的《津逮》本,完整無一殘缺,雕印精好,沒有斷筆、殘墨,而且張氏在得該本時已有多處蟲蝕,那是最早翻印之本。明代有三種《要術》刻本,都是很差的,即湖湘本,華亭沈氏竹東書舍刻本,《祕冊》——《津逮》本。但湖湘本猶稍勝於《津逮》本,沈氏刻本也有勝過《津逮》本的地方,《津逮》本可以說是《要術》最壞的本子。但《津逮》本的名氣大,銷路廣,在那時占著《要術》流傳的統治地位。一七四四年在日本刊刻的第一部《齊民要術》山田羅谷本,依照《津逮》本原樣覆刻,以訛傳訛,壞本開始蔓延於國外。此後一八○四年的《學津討原》本,一八七五年的崇文書局本,一八九三年的《觀象廬叢書》本,以及崇文書局本的石印本《百子叢書》本,山田羅谷本的仁科幹覆刻本等等,都是《祕冊》——《津逮》本的嫡系,上海博古齋還有該本的影印本,除《學津》本經過審慎校勘勝過原本外,其餘都是很差或者更差。明末至清以來的學者在引用《要術》時,多據《祕冊》——《津逮》本,因此各書所引錯誤極多。例如《農政全書》中的許多錯誤,就是因襲該本來的。王念孫、王引之深知該本錯訛百出,在引用時特別慎重,但有的很難辨別,因此在其所著《廣雅疏證》中仍不免被胡、毛所誤。康熙年間官撰的《廣群芳譜》亦被所誤。甚至字書如《康熙字典》等也跟著採入「●」、「●」等訛字。所以明清以後的所有著述,不引用《要術》則已,只要引到《要術》,幾無不被湖湘、胡、毛諸本所誤,其例太多,不勝贅舉。

九、日本山田羅谷刻本及仁科幹覆刻本

日本於德川中期延享元年(一七四四年,當清乾隆九年),山田羅谷(亦名山田蘿葛)刊印第一部《齊民要術》,由京都向榮堂出版。據刻原本是《津逮》本,款式也照《津逮》本每半頁九行、每行十八字的原樣。字旁另加圈點,有眉上校注,並附譯文。分為十冊。山田羅谷在刊行序中,述其覆刻的趣旨如下:

「凡今之從事勞作者,不能讀書,而好讀書者,謂農書非先務,故通曉農書者甚少。昔余耕穫於勢陽,種藝於河攝,前後三十餘年,……民家之業,求之《齊民要術》,試之歷年行事,無一不可者。其務農重穀之切實,堪與老農比肩者,唯有此書。爰附譯文,並補釋字義,新刊行問世。」山田氏在農業實踐中以取法於《要術》而獲得成績,對《要術》推崇備至,故特為刊刻流傳。書末並附載楊慎《丹鉛總錄》所錄《要術》奇字一段的全文。楊慎對《要術》用字作這樣的批評:「或不得其音,或不得其義,文士猶囁之,況民間其可用乎?」山田又對楊慎作批評:「當時北俗,民間有自己特有的語言,此書適時用之,旨在便俗。《丹鉛總錄》之評語,實為顛倒。」所見亦屬正確。可惜他用的原本太差,加上《要術》本是很難讀的書,因此以訛傳訛,造成許多新的錯誤,譯注質量,亦隨之而劣。全書刻在書眉上的校注二百餘條,其中注多於校。校的部分,已略述於《校勘始末述評》;注的部分,這裏略舉一二為例。山田多據《字彙》、《篇海》等不很正確的字書作解釋,當然解對的也有,但很有一些文注不相蒙,也有不少原文不誤而由於孤立依字書作解釋得出乖謬的結論。例如卷前「雜說」的「排比農具使足」,「排比」是整備的意思,解釋為:「排比」,排水之器,漢杜詩造之。」不但「排比」解錯,將鼓風的「水排」解釋為「排水之器」也是誤解。卷一《耕田》篇的「●青」是耕埋雜草,解釋為:「《篇海》曰:「●,禾不實。又禾敗不生。」」卷二《胡麻》篇的「斗藪」同「抖擻」,指抖落芝麻子,解釋為:「《韻會》曰:「籔,通作藪,十六斗為籔。」」卷九《●奧糟苞》篇的「●」,是帶骨的肉醬,解釋為:「《字彙》曰:「●……腦蓋。」」又「●」同「燅」,即「爓」字,是燙豬淨去毛臟,解釋為:「《篇海》曰:「●」,音延,摘物。」卷八《作豉法》篇「作豉法」的「掊」字,是古「刨」字(據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一二《賢愚經》,作「刨」始於唐),這裏作扒開鋪平講,解釋為:「《字彙》曰:掊,音裒,把也。《易》曰:君子以掊多益寡,掊猶減也。又擊也,斃也,倒也。」羅列著五個解釋,不作決擇而均非(「把」原可引申為「刨」,但沒有就此進一步作決擇)。諸如此類隨便抄書的嚴重錯誤是不少的,還不如不解釋好。

書眉校注還有幾處提到「一本」作什麼字的,說明山田羅谷除用《津逮》本作藍本外,還用別本作參校。但這些「一本」異字,沒有和前此的任何一本《要術》完全符合的,而且有的還不存在於任何一本。例如卷四《種棗》篇「曬棗法」的「以朳聚而復散之」,「朳」,《津逮》本訛作「椽」(湖湘本同。兩宋本不訛),山田校記說:「一本「椽」作「扒」,註:「兵枝反,無齒把。」」這個「註」,不見於前此的任何一本,只有在王禎《農書》和《農政全書》引文中有,作「兵拔反,無齒杷」,非《要術》原文,而是引者所加。後來漸西本《要術》即據以補入,非是。山田誤「拔」為「枝」,「把」亦應以作「杷」為正,未知是「一本」原誤,還是山田誤刊。卷六《養牛馬驢騾》篇的「力柱當車」,「力柱」指牛肩胛部,俗有「力峰」之名,「當車」謂受軛,而「當」,《津逮》本訛作「常」(湖湘本同。金抄、明抄不訛),山田校記說:「「常」,一本作「牚」。」這個「牚」字,也不見於任何一本。但「常」字不通,「牚」字倒可以解釋。《養羊》篇「作酪法」的「乾糞火軟」,「軟」是形容緩和的火,使煮酪不會焦底,《津逮》本訛作「輒」,湖湘本同,金抄訛作「歌」,明抄訛作「●」(無此字),山田校記說:「一本「輒」作「軟」。」這個「軟」字,各本均訛,只該本正確。這些都是「一本」獨特的地方。

山田的「一本」,未知何本。從上述情況看來,它有個別地方優於《津逮》本。但不見山田更多的校錄,其優點亦止此而已,尤其各卷脫頁沒有校出,該本也不會是好本,最多只是有個別地方和明代刻本互有優劣而已。但它既不是湖湘諸本,只能是元明間現在未見的刻本。從這裏可以推知,《要術》在流傳中,決不止現在所知所見的這些本子,有幾種本子,包括覆刻本、抄本甚至校勘本,在長期流傳中一定有過,但現在已經散失,文獻上也沒有記載下來,所以我們不知道。山田羅谷本光緒末年吳廣霈有一部。吳氏於一九○六年拿出這個本子請丁國鈞迻錄丁氏所彙集的《校勘記》內容(吾點等十餘人所校勘)。惟丁氏稱吾點所校湖湘本的影寫本為「景元本」,實出張嘯山致洪汝奎信中的誤記,丁氏據以誤題。

山田羅谷本,在日本文政九年(一八二六年)有仁科幹新附序文,由浪華書肆定榮堂予以覆刻。以後於明治年間(一八六八至一九一一年),又由有鄰堂重印出版。此二本,我們未見,惟據小出滿二《關於齊民要術的異版》稱其「圈點費力,不免武斷」,其因襲山田舊誤,無甚更張,亦自在意中。據上所述,在日本翻刻《要術》所用的祖本,是中國最壞的本子,一再覆刻,又添上若干錯誤,《要術》在日本,也受著壞本輾轉滋蔓的貽誤。

與仁科幹同時的豬飼彥博(一七六一至一八四五年),曾用宋本以校訂山田羅谷本,屬於校勘方面,記於《校勘始末述評》,本篇不贅。

十、清代張海鵬刻本(《學津討原》本)清嘉慶九年(一八○四年)張海鵬刊行,早於漸西村舍本九二年,張氏編入所輯《學津討原》的一種,因又稱《學津討原》本。每半頁十行,每行大小均二十一字。據張金吾《愛日精廬藏書續志》卷三載黃廷鑑校宋本跋稱:「嘉慶初照曠閣(張海鵬藏書閣名)據胡震亨本梓入《學津討原》,予任讎勘之役。」則據刻原本是胡震亨本,其校勘出於黃廷鑑。

明代刻本的嚴重錯亂,至清代乾嘉間漸被重視,並開始努力糾正。黃廷鑑所校《學津》本是第一個補正胡震亨本若干脫誤而得到出版的本子,但仍遜於沒有出版的吾點校本。黃廷鑑的校勘,在卷六以前幾乎全據聚珍版《農桑輯要》。《農桑輯要》所引在很大程度上保存著兩宋本《要術》的正確性,因此《學津》本在校改錯字,填補脫空,釐正正注文的混淆,並補正大段脫文和脫頁方面,取得相當成績。在張海鵬的出版題跋中已舉出若干例子,此外還有不少。這些都是《學津》本「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地方,在勘正明誤的工作上是應該肯定的。

不過在另一方面,《農桑輯要》的引文並不完全可靠,因此有些地方,不免因偏信而致誤。例如卷一《收種》篇引《氾勝之書》在「埋陰地」下加「冬至日窖埋」五字,卷二《黍穄》篇「撻」字下加「今時屯子也」的注文,《水稻》篇「草●」下加「判竹圜以盛穀」的注文,「●」字下加「音劣,提?也」的注文,《旱稻》篇「鋒」字下加「古農器」的注文等等,都是《要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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