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宝颜堂本“化”下有“之”字。
〔八九〕或云大蟹十枚投其中孙校:“或云大蟹”四字当是小注,误入正文。
〔九十〕或云龟和服之孙校:“或云龟”三字当是小注,误入正文。校勘记云:御览九百五十七无此三字。
〔九一〕●木实之赤者原校“●”一作“楮”。案“之”原作“芝”。孙校:大观本草引无“芝”字。校勘记:御览三百九十四作“●木实之赤者”。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亦作“●木实之赤者”,则“芝”为“之”之误,今据改。
〔九二〕令人彻视见鬼校补:岁时广记二十四引作“令人夜能彻视鬼神”,于义为长。
〔九三〕昔道士梁须孙校:大观本草引“须”作“顿”。校补:太平广记四百十四引作“顷”。明案御览三百九十四引仍作“须”。
〔九四〕至年百四十岁校勘记:御览三百九十五引“四”作“三”。校补云:太平广记引“至年”作“年至”,于义为长。〔九五〕能夜书御览三百九十四作“能夜读书”。
〔九六〕槐子以新瓮孙校:御览九百五十四引“瓮”作“瓷”。
〔九七〕久服之令人发不白而长生孙校:御览引“久”作“早”。
〔九八〕未夬丸孙校:“夬”疑作“央”。明案崇文本作“央”。
〔九九〕仙方所谓日精更生孙校:“更生”下当有“阴成”二字,各本皆脱去,非。校勘记云:初学记二十七亦无“阴成”二字,则唐本与今本同,校语当删。
〔一0十〕余亡祖鸿胪少卿孙校:御览七百二十、九百八十四引“卿”皆作“时”。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又七百二十、又九百八十五皆作“少时”;三百八十三作“少卿”;九百八十四不引,校语误。
〔一0一〕得古人埋丹砂数十斛去井数尺“去”下原无“井”字。孙校:御览九百八十四引有“井”字。校勘记云:御览三百八十三作“去井数尺”;九百八十五引至上句而止;九百八十四不引,校语误。明案校勘记是,“去”下当有“井”字,今据补。
〔一0二〕况乃饵炼丹砂而服之乎校补:御览七百二十引无“饵”字,近是。
〔一0三〕自怨不幸孙校:“自”上藏本有“瞿”字。
〔一0四〕乃叩头自陈乞哀孙校:“哀”大观本草引作“命”。
〔一0五〕乞丐其方孙校:“丐”大观本草引作“遗”。〔一0六〕甚惊愕校补云:“甚惊愕”下当有脱文。太平广记四百十四引作“甚惊愕遂具言状”,御览六百七十引作“甚骇问得愈状”,神仙传亦有“具说其由”一句可证。〔一0七〕在人间三百许年校勘记:御览六百七十作“在人间二百余年”。
〔一0八〕于时闻瞿服松脂如此孙校:“于”藏本作“余”。
〔一0九〕定是妇人孙校:“定”大观本草引作“乃”。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亦作“乃”,疑当作“乃”。校补云:此妇人故事颇似列仙传毛女,唯云汉成帝时为人所得,所说稍异。〔一一十〕垂饿死校勘记:意林作“垂当饿死”。
〔一一一〕教我食松叶松实孙校:“松叶松实”大观本草引作“松柏叶实”。〔一一二〕遂不能饥校补:类聚八十一、太平广记四百十四、御览九百八十九引并无“能”字,疑是衍文。
〔一一三〕因闻其相问孙校:“闻”藏本作“阅”。案鲁藩本、慎校本亦作“阅”。〔一一四〕术一名山□神农本草经云:术一名山蓟。按“□”疑系“蓟”字之讹。史记贾谊传:“细故□蓟兮”,“蓟”讹作“□”。盖“鱼”与“角”传写易乱也。
〔一一五〕常服山精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九、大观本草引“常”作“当”。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常”作“长”。
〔一一六〕昔仙人八公淮南八公:苏飞、李尚、左吴、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晋昌。见淮南鸿烈高诱撰叙目。
〔一一七〕韩终服菖蒲十三年校勘记:艺文类聚八十一作“三十年”。按楚辞远游王逸注引列仙传云:齐人韩终,为王采药,王不肯服,终自服之,遂得仙也。
〔一一八〕菖蒲生须得石上校补:太平广记四百十四引“生须”作“须生”。明案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生须得石上”作“须得生石上”,近是。
〔一一九〕赵他子服桂二十年校补:太平广记引作二十一年。〔一二十〕移门子服五味子孙校:御览九百九十引“移”作“羡”,非,后遐览篇有移门子记也。校补云:孙说非。古人言事于声音相近者随意用之,故前后同说一人一事,往往字异而实同。本书或作移门子,或作羡门子。陶弘景真诰作衍门子。移、羡、衍三字音近并通,实一人也。且遐览篇广载仙经,有移门子记而无羡门子记,其为一人,毫无可疑。又御览九百九十引典术云,羡门子服五味子十六年。此正作羡门子。孙氏欲分羡门子移门子为二人,误矣。
〔一二一〕手上车弩也孙校:“车”当作“连”。校勘记云:御览九百八十九亦作“车弩”,未定是“连”之误。据御览三百四十八引赵公王琚教射经,有绞车弩中七百步。王琚,魏书有传,将恐古有车弩,至魏盛行耳。又校补云,“上”乃“止”之坏字。此言楚文子服地黄八年,虽车弩之迅疾而能以手止之。误“止”为“上”,不可通矣。御览九百八十九引正作“止”。明案校补之说虽近是,然影宋本御览仍作“上”。“上”为动词用,盖车弩非力弱者所能上,言其手劲大,能上车弩也。
〔一二二〕御八十妾校勘记:艺文类聚八十一、御览九百八十九作十八妾。〔一二三〕有子百三十人孙校:御览九百八十九、大观本草引“三”作“四”。校勘记:艺文类聚八十一亦作“四”。
〔一二四〕忽怠于神丹孙校:“忽”旧误作“勿”,今校正。
〔一二五〕以自榰持耳榰,音支,柱下根。榰持,支持。
〔一二六〕禹步法本书登涉篇亦载禹步法,文字不同。
〔一二七〕次举右孙校:“右”当作“左”。
〔一二八〕当满二丈一尺孙校:藏本无“尺”字。〔一二九〕后有九迹宝颜堂本无“后”字。
〔一三十〕小神方孙校:“神”下疑有“丹”字。
〔一三一〕白蜜一斤校补:“一”当作“六”,此涉上下诸“一”字而误,金丹篇金汋经并作“六”。
〔一三二〕常服长生不死也校补:“常服”二字,盖涉上文“长服”而衍。金丹篇及金汋经并无此二字。
〔一三三〕握之出指间“握”原作“渥”。校勘记:“渥之”明刻诸本作“握之”,荣案下文有“及握之不出指间”语,正作“握”。明案当作“握”,今据改。
〔一三四〕两仪子饵销黄金法孙校:“仪子”二字,据前金丹篇补。
〔一三五〕猪负革肪孙校:肪,旧误作“方脂”二字,今删正。明案负革肪,亦名负革脂,即是猪项上脂。
〔一三六〕出炉以金置肪中孙校:藏本无“肪”字。〔一三七〕苦酒亦尔案宝颜堂本、崇文本“尔”作“可”。〔一三八〕寿弊天地孙校:藏本无“寿”字。案鲁藩本亦无。
〔一三九〕药不成不神也“药不成”原作“药成”。明案前金丹篇及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皆作“药不成”,是,今据补。
〔一四十〕欲食去尸药校勘记:明刻本“尸”上有“三”字。明案明鲁藩刊本无“三”字。
〔一四一〕丹砂一斤捣簁下孙校:“簁下”藏本作“下从”,误,今改正。金丹篇“簁”作“筛”,字同也。〔一四二〕醇苦酒三升孙校:藏本无“醇”字。
〔一四三〕淳漆二升原校:一本“和蜜二升”。
〔一四四〕凡三物合令相得孙校:藏本无“三”字。
〔一四五〕日再四十日校补:“日再”下脱“服”字,言每日服两次也。金丹篇及金汋经并有“服”字。又“四十日”,金丹篇及金汋经并作“三十日”。〔一四六〕司命削死籍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削”下有“去”字。
〔一四七〕与天地相保慎校本、宝颜堂本、崇文本“保”作“毕”。
〔一四八〕乃别有光矣孙校云:自小神方至此,皆又见金丹篇,其文小异,不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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