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宗阴阳五行八字预知学(中级教材) - 第01章 日主气势强弱的辨认法

作者:【暂缺】 【31,024】字 目 录

尚余存一七.五分之作用力,而化神水行却平增了35分的气势(一七.五加一七.五)。

又如:戊癸合火局,经全盘分析后,倘认为有百分之八十的合化趋势,则将戊土与癸水的基分各扣除百分之八十(以35分乘以0.8)得数各为28分,余数各为7分,如此则「戊癸之合」,戊土和癸水各仅余存7分之作用力,而化神火行却平增了56分的气势。

(二)地支六合--子丑合而化土(湿土),寅亥合而化木,卯戌合而化火,辰酉合而化金,巳申合而化水,午未合而化土(燥土)。地支的会方与合局,不论合力多强,其支藏杂干(与化神不相干之人元)均无法完全尽变为化神,而需视八字全盘局势的配合,来决定其合化比率。地支六合局,如经我们全盘分析后,认为有百分之三十的合化趋势,则将两支所蔽的人元基分各扣除百分之三十,然后再将各支人元所扣除的分数相加,即为该合局所增的化神分数(注意:需各支分开计算)。

例如:子丑合土局,经全盘分析后,倘认为有百分之四十的合化趋势,则此时应将子中癸水基分100扣除40(以100分乘以0.4),余数剩下60分,这扣除的40分即为子支新增之化神土行分数,而子中癸水则由原来的100分降至60分;另一方面,尚须将丑中辛金基分15和癸水基分25,各扣除百分之四十(各乘以0.4),得数各为辛金6分、癸水10分、余数各为辛金9分、癸水15分,至于丑中己土,因恰属化神,故可省略计算,于是,由辛金和癸水中共同扣除的16分(6加10),即为丑支新增之化神土行之分数,因其与丑中己土属于同类(同一五行),所以我们可将其归并于己土之内,如此一来,子、丑两支以百分之四十的比率合化之后,子中便含癸水60分、己土40分,壬中则含辛金9分、癸水15分、己土76分,两支分别合计仍各为100分。

再如:寅亥合木局,经全盘分析后,认为有百分之五十的合化趋势,则此时应将寅中丙火基分25和戊土基分15,各扣除百分之五十(各乘以0.5),得数各为丙火一二.五分、戊土七.五分,余数亦各为丙火二一.五分,戊土七.五分,至于寅中甲木,因恰属化神,故可以省略不计,如此,由寅中丙火和戊土所共同扣除的这20分(一二.五加七.五),即为寅支新增的化神木行之分数;另一方面,尚须将亥中壬水基分70扣除百分之五十(70分乘以0.5),得数为35分,余数亦为35分,至于亥中甲木,因恰属化神,可以省略不计,于是,由亥中壬水所扣除的这35分,即为亥支新增的化神木行之分数,而亥中壬水的力量则由原存的70分降至35分;如此一来,寅、亥两支以百分之五十的比率合化之后,寅支便含甲木80分、丙火21.5分、戊上7.5分,亥支则含壬水35分、甲木65分,两支分别合计仍各为100分。

(三)地支三合--寅午戌合而化火,巳酉丑合而化金,申子辰合而化水,亥卯未合而化木。地支三合局,因乃各由长生、帝旺、墓库三者联结而成,其在平面上或直线上之角度与距离均相等,故如不考虑其它因素之影响,则三合局中,每支必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助化义务,也就是说,应自每支所藏的人元中,各征收三分之一的基分支援旺神。

例如:寅午戌三合火局,寅中甲木和戊土须分别自其基分中扣除三分之一的分数归助寅中丙火,午中己土亦由其基分扣除三分之一归助午中丁火,戌中戊土和辛金亦由其基分扣除三分之一归助戌中丁火;如此一来,寅午戌三合之后,各支人元的分数变化如下:(1)寅支--甲木40分、丙火50分、戊土10分;(2)午支--丁火80分、己土20分;(3)戌支--戊土40分、丁火43分、辛金17分;总计三支之化神火行,共增63分,增幅达百分之二十左右(约与一个地支的本气基分相当)易言之一,云口局可培强旺行约一倍的力量。

再如,巳酉丑三合金局,巳中原藏丙火60分、庚金25分、戊土15分;酉中原藏辛金100分;丑中原藏己土60分、癸水25分、辛金15分。今分别自巳中丙、戊扣除三分之一的分数归助巳中庚金,同时也自丑中己、癸扣除三分之一的分数归助丑中辛金,至于酉中辛金,因属一行独占,又恰为所化之旺神,故可省略不计;如此一来,巳酉丑三合之后,各支人元的分数变化如下:(1)巳支--丙火40分、庚金50分、戊土10分;(2)酉支--辛金仍独占100分;(3)丑支--己土40分、辛金43分、癸水17分;总计三支之化神金行,共增53分,增幅亦约百分之二十左右。

(四)地支会方--寅卯辰会成木局,巳午未会成火局,申酉戌会成金局,亥子丑会成水局。地支的三会方因属冬季三月之联气,其中牵涉到两个该季当令月份之本气(即每季的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至于该季最后一月(即每季的第三个月)则属用以转换季与季之间的四方土,其本气与该季当令之气并无重大关联,故倘不考虑其它因素的影响,地支三会方,每个地支大体各承担约三分之二的助化义务,也就是说,应自每支所藏的人元中,各征收三分之二的基分支援旺神。

例如:寅卯辰二会木方,寅中丙火和戊土须分别自其基分中扣除三分之二的分数以助木势;卯支因木神独旺其中,可以省略计算过程;而辰中戊土和癸水则亦须分别自其基分中扣除三分之二的分数归助木势;如此一来,寅卯辰会方之后,各支人元的分数变化如下:(1)寅支--甲木87分、丙火8分、戊土5分;(2)卯支--乙木仍独占100分;(3)辰支--戊土20分、癸水5分、乙木75分;以上各支人元分别合计仍为100分。

再如:亥子丑三会水方,亥中原藏壬水70分、甲木30分;子中原藏癸水100分;丑中原藏己土60分、癸水25分、辛金15分。今分别自亥中甲木扣除三分之二(20分)归助亥中壬水,自丑中己、辛扣除三分之二(己扣40分、辛扣8分)归助丑中癸水,至于子中癸水,因属令行独占,故可省略不计。如此一来,亥子丑会方之后,其各支人元的分数变化如下:(1)亥支--壬水90分、甲木10分;(2)子支--癸水仍独占100分;(3)丑支--己土20分工、辛金5分、癸水75分;以上各支人元分别合计仍为100分。

(五)地支半合与拱合--寅午、午戌、巳酉、酉丑、申子、子辰、亥卯、卯未,以上八组均属「半合」,寅戌、巳丑、申辰、亥未,以上四组均属「拱合」,地支的半合与拱合,历来命家大体都认为其合力约仅及三合局的一半,不过这也只是一种概括之说法,事实上还需靠论命者个人的经验去分析。如果就物理常情而言三合局的前半合(寅午、巳酉、亥卯、申子四组)乃由化神的长生、旺气二者合成,三合局的后半合(午戌、酉丑、卯未、子辰四组)乃由化神的旺气、库气二者合成,刚半合与后半合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一为长生之气,一为墓库之气,二者仍存约百分之二十的势差;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则半合的力量应稍强于后半合的力量。至于拱合,乃由化神的长生、库气二者合成,缺少旺气的加入,不言可喻,其力量当较后半合为弱了。

(六)有关会合局及冲局的其它备注--

(1)凡合局或会方,其中任何一支恰值月令时,则该支的基分应比照月令分日用事原则加倍计算,且其支藏人元亦须依月令分日用事原则列出。

(2)凡遥合或遥会,其地支凝结力必较贴临会合局稍弱,故其支藏人元的气势亦应视实际情况相对消减。

(3)地支会方,必须三者齐见始作会方论,如仅见其中二者,则称聚气,而不称会方。

(4)地支相冲,虽难以数学法明确测度,然亦有原则可循;任何二支相冲,不管其胜败如何,双方均或多少会有折损,胜的一方折损较少,败的一方折损较多。依质量不灭定律和质能互换原理,八字的总分640恒为定数,因此,地支相冲,照理可以分数减去,然其减去的分数必转换成其它质能(譬如金木水火土任何一行),而仍留存于八字之中,未必凭空消失;只是,相冲二支所折损的质能到底如何转换,古今命理学者皆少研析,故尚有赖我们后学再接再厉,设法加以突破之。

(5)十二地支中,有许多支藏人元的比例都是相同的,因此我们只须将其中几种比例记熟,一旦遇到人元比例相同的地支互相会合时,即不必费神地逐支予以重复计算。像「寅、辰、已、未、申、戌、丑」这七个地支,其人元比例皆为60:25,故可将之归纳为一类;「卯、酉、子」这三个地支,其人元皆由单行独占100分,也可将其归纳为一类;「午、亥」这两个地支,在不当令时,其人元比例皆为70:30,亦可将其归纳为一类。

(6)有关本章所介绍之数学计算法,原可采用更精密的代数原理来设计程序,然为顾及命学的通俗化与简易化,乃不得不放弃复杂的程序设计,而仅以最基本的加减乘除算术来解说。

三、辨认日主衰旺强弱的实例演说

(一)日主气势强的实例--就一般情形而言,如经数学方式计算之后,日主该方(包括印星与比劫)的合计分数超过八字总分之中界数320分时,大体均可论强;如在260~~320分之间,尚可称气势不甚弱;如在380~~510分之间,其气势可谓甚强;如超出510分以上者,便可称日主之气势旺极。倘不以数学方式求算,则只要见到八字日干得时兼得势,或得势兼得地,或得时得地又得势,

也都可称日主气势强。

例一:某造生于民国42年8月2日辰时

本造日主癸水生于酉月,虽说失时,然酉印能生身,癸水复得年、月天干癸、辛相助,益且年支与月支又逢巳酉半合金局支援,这叫得势;日主自坐亥禄,再通根于辰库,这叫得地;既得势又复得地,故可称日主气势强。

如欲以数学方式计之,则查42年8月2日乃白露过后一天,应属余气庚金司令,月支酉中的辛金须支持三分之一的分数给庚金,于是酉中藏有庚金余气107分,辛金本气93分。月、时天干丙辛遥合,因间隔癸字,且支坐金水助化,故稍有化合为水之趋向,权以百分之五十的化力计之,如此则天干新增水势34分,而丙、辛两干各降余18分。时支辰土来遥合月支酉金,但因年支已火紧临合酉,故优先考虑巳酉半合,而暂不论辰酉之合(其实遥合亦有些微化力,惟因甚不明显,故在分数的计算上可以省略,然在论断吉凶征象时,仍需列入考虑);巳酉半合,大约可以三合局全部化力的三分之二计算(即各支人元以13乘以23之比率助化旺神,其比率约为五分之一),据此加以推演,得出全局五行分数如下:金行258分、水行189分、木行55分、火行66分、土行72分;日主该方(金285分加水189分)的力量为447分,已超出中界数320分甚多,故知本造日主气势很强。

例二:某造生于民国36年闰2月12日早子时

本造壬生卯月,失时。然日主壬水左右逢源,这叫得势;地支再见双子一亥,均属旺根,这叫得地,既得势又得地,故可称之为日主气势强。

如以数学方式计之,则查36年闰2月12日乃惊蛰后26天,应属本气乙木司令,故月支卯中甲木须支持三分之一的分数给乙木。年、日天干丁壬遥合不化(日主之化有特殊条件,已详于初级课程讲义中),其基分亦不变,然丁火可能受壬水遥合牵制,活泼性大减。年、月地支亥卯半合,权以百分之二十的化力计算,据此加以推演,得出全局五行分数如下:金行35分、水行326分、木行244

分、火行35分、土行0分;日主该方(金35分加水326分)的力量为361分,已然超过中界数41分,故知本造日主气势强。

例三:某造生于民国25年12月11日卯时

本造庚生丑月,失时,然日主通根于二丑一戌之中,可称得地;月干与时干再见辛、己帮扶,地支更遇三土生身,可称得势,既得地又得势,所以也叫做日主气势强。

如以数学计之,则查25年12月11日乃小寒过后14天,应属本气己土司令,故自月支丑中辛、癸人元各扣除三分之一分数支持己土。日、时地支卯戌六合火局,惟因生于冬月,寒气影响化神之势,权以百分之三十的化力计算,据此求出八字全盘五行分数如下:土行284分、金行122分、水行58分、木行70分、火行106分;日主该方(土284分加金122分)的力量为406分,已超过中界数86分,故知本造日主气势甚强。

例四:某造生于民国61年1月19日卯时

本造甲木生于建禄之月,叫做得时;时支又见旺刃,叫做得地;年月干双见壬印通根乘旺生扶日主,益且月时两干丁、壬遥合值于春季,大有化木帮身之趋势,这叫得势;既得时、得地又兼得势,犹如天时、地利、人和三者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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