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难受得很。
他是时发兽性的一人,家中所蓄的婢女,无一不遭其蹂躏,即女仆及乳妈之略具姿色者,亦无不上他的当。近数年来,又与一位寡居的表妹发生了关系,事机不密,戚友之中几无不知,我为爱惜他的名誉计,苦口相劝,不料他执迷不悟,起了误会,疑我是酸素作用,因之恨我切齿,更不时虐待起来了。
近来他更嫌我容颜日老,面目可憎,逼我与他离婚,因为他的表妹下了一道哀的美敦书,要末正式结婚,否则断绝往来,我才变为他们的眼中钉了。如不走离婚一条路,他总不肯让我过安稳的日子。我与他既无恩情,又难偕老,以我半百年华,与他离起婚来,是否与风化攸关,这是要请先生解答者一。
他有一位表弟某君,品性纯良,行为端洁,亲戚中多钦敬其人,现已断弦两年了。家中有一子二女,需人带领,亲朋代其作伐,某君提出要与我相仿的人物为当选,则某君表同情于我也,不言可知了。设或我与他离婚之后,某君以极诚恳之意来对我求婚,是否可以接受?这是要请先生解答者二。
先生,我并不是要嫁人的,更不是要一定嫁某君的,因为我是半老徐娘,受了丈夫逼迫而离婚,处于现在这种刻毒的社会,定为人群所不齿,则我后半世的生活更为惨苦愁闷,不言可喻。为了这两层情事,心中委实决断不下。倘某君属意于我,情愿结为偕老的伴侣,可乎不可?再我因种种关系,现在不能用真姓名奉告,如蒙在贵刊上发表指教,那就感激不尽了。
余同瑛
答:这封信信封上的字迹像女子的手笔,而信内的字迹却不像女子的手笔,也许是余女士怕自己文不达意,托那位“内侄”代写的。照余女士所提出的“委实决断不下”的各得其所的办法,如可进行无碍而稳可达到目的,未尝不可实行起来。不过事前有几点却须加以注意:(一)吾人做事,须能行吾心之所安,才能免除精神上的苦痛。女士这件事的本身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但在社会上,尤其是在中国的社会上,必引起好奇心,必引起注意,必引起纷纷的议论,以被“旧礼教”“束缚”“足足过了三十九年了”的女士,是否在心理上能有充分的自立能力,不至被俗见所刺激而感觉不安?(二)假定女士自己能不顾一切而但求自己心之所安,“表弟某君”能否有同样的心理与勇气?倘若这两问的答案是“否”字,或一“是”一“否”,则“后半世的生活”仍不免“惨苦愁闷”。(三)“相仿的人物”和“真正本人”不可作为一样解,也许“表弟某君”心目中要娶和余女士“相仿的”老处女,而不愿娶离婚后的余女士本人,那末一方面和原有的丈夫离了婚,一方面“表弟某君”却不要,弄到上海人所谓“两头勿着扛”,则不能自立的“后半世的生活”更不得了。所以非“表弟某君”预先明确表示真肯死心塌地的要,不可贸贸然的作茧自缚。
我是旧式家庭中一个女子,我父亲是很顽固的,不过我也受过中等的教育,这是他老人家一点觉悟处。自十岁那年(民国元年),就由我父亲与同邑某氏缔结婚姻,那时正在孩提时候,亲友们向我取笑,我只得怕羞的份儿,那里晓得这种婚姻是很危险的呢!
到了民国十年,于是对方就有结婚的提议,我那年已有二十岁了,那时正在杭州女子师范读书,晓得这种婚姻的不合,并且深晓得对方家庭的顽固腐败,子弟都是公子哥儿的脾气,不学无术的人,家庭生活是官派十足。
因此提起婚姻的事,我就觉得很可怕,我的父亲也已经晓得他们的情形,虽然颇有悔意,然而恪于旧礼教的观念,以解除婚约为可耻的事情,就不得不硬着头皮将女儿送入火坑了!我也曾极力的反对,因为受种种压迫,结果仍驱入黑暗的地狱,我的生活也就从此陷入苦境,悲剧也从此开演了!
我去了以后,完全过官僚派的生活,早晚要请安,操作如同奴婢,最可恨而使我永远不能忘记的,就是禁止我和同学、娘家的通信自由权。来的信从中藏匿,不给我看见;去的信是不准仆人代我寄出。先生你看他们这种专制手段是何等可恶呢?结果因为在淫威之下,就此与朋友手足断绝通信,我是何等的痛苦!
我那丈夫虽自命为书香子弟,说也惭愧,连写封普通信札,都是别字连篇,其余可想而知了。我每每劝他求学和谋自立,他就要和我口角,他的双亲还要帮他编派我的不是,说:“你不必劝他,我们有钱,不会饿死你的!”像这种是什么话?然而不幸在民国十六年上,他父亲的积蓄几乎破产,他的有恃无恐的金钱,就不能算他的了!我的这位丈夫意志更为薄弱,因了焦急而走入自杀之途了,我以后的生活是不言而喻的更要痛苦了!
后来由我娘家的理论,由他们给了数千圆,作为我母子二人赡养和将来教育小孩之费,我想这数千圆的赡养费也决计不可作为泰山之靠,所以很想在社会上谋一相当的职业,以维持个人的生活。现在有三种意见,请先生代我解决一下,俾可指点我迷津,使我有所适从。
(一)我想研究一种专门学问,不过不愿再入学校过呆板的生活,并且还有小孩的掣肘,自修罢又没有良师的指导,先生你能为我介绍一个指导者吗?
(二)我想创办一种实业,我的胞弟有鉴于现在中国农业的式微,他很想办一个农业试验场,改良蔬菜和果品的种植,并附带着养鸡养蜂,征求我合作。我很赞成他的意见,但因为我和他都没有深造的学问和经验,对于这事业,又没有大的资本可以聘请技师,因此还迟迟未曾进行,先生你的识见很高,有无较好的办法,可以指点我们一二,供我们的参考?
(三)是消极的办法,就是以上两个志愿不能达到目的,就要将他们所给的钱,和他们的小孩,一并交给他们应管的人,我当谢绝世事,找一个清净地方,黄卷青灯,以了余生!
我这篇东西,先生以为尚有登入贵刊的价值,就请在贵刊中答复我,请署名竹友,否则请将回信寄到常州……收可也。
竹 友
答:我们静听了竹友女士忠实诚恳的娓娓详谈她的身世,真觉感喟无穷。我们只望尚未把自己亲爱的女儿“送入火坑”的父母有相当的觉悟。
女士力谋自立的志愿我们非常敬佩,讲到她所提出的“三种意见”,第三种也是一种痛苦的途径,我以为决不是好办法,此外第一种的意见,欲研究一种专门学问而又不愿再入学校,恐怕不易达到目的,以中学毕业的程度,也许可寻觅机会担任相当机关里的书记或职员之职,虽有“小孩的掣肘”,每日在办公时间也许不无安置的办法,如无意于此,则对第二种意见未尝不可详加考虑。女士现在仅存的一些积蓄真所谓“血本”,殊应特别谨慎,讲到这种事业,当然是一件好事,办得好当然是一种很好的生产事业。不过记者非农业专家,对此关于农业的专门具体问题,未敢妄出意见,倘女士有意商量,我们可代为设法介绍专家,由女士的“胞弟”或她自己一同去详谈一番。此事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女士那位“胞弟”的性情人格。因为我曾看见有人被亲戚邀同经营商业,邀者不忠实,弄得受邀者大吃其亏。这种话,女士的“胞弟”听了切勿火冒,我并不是说他也是此道中人,不过怜惜女士身世之悲苦,代作过虑之言而已。
总之,女士已受有中学教育,求自立尚不甚难,务望从容计议,千万不可向悲观方面钻,这是记者要很诚挚的贡献给女士的一点微意。
我现在要告诉诸君一个依人的可怜女子。她的姓名我不愿意说,其实也没有说出的必要。她不但受知识的痛苦,经济的压迫,又受了身体的亏损。我很希望一般人,——并且勉励我自己,——当现在能得到受教育的机会,多用一点功,不要有名无实的做了一个社会上不生产只分利的寄生虫。要做一个真正现代的女子,须先养成能够自己独立的能力,庶几可免将来自己的痛苦和他人的哀怜。
这可怜的她,因她的丈夫是一个害人的男子,现在已另恋新欢,抛下她不顾了,她的娘家又没人了,她是未曾受过教育的,未曾学得谋生技能的女子。
可怜的她,本想去做女佣,因为有一个六七岁的女儿,和一个周岁左右还离不开怀抱的儿子,她不忍离开他们,使他们受不能生存的痛苦,所以要想求一个下级的生活都不能。
我很佩服她,到这般的田地,虽我不知道她在更深夜静万籁俱寂的时候如何地哭泣,半夜小孩吵醒了求她哺乳或去照料小孩小便,连火柴都没有一根的时候如何的悲哀,恨自己的命不好,所遇的人不淑,然而她仍忍气吞声的爱护她的孩子。(孩子的父亲既不尽做父亲的义务,当然不能享受“父亲”名称的权利,所以称“她”的孩子!)受这种可怜的惨遇,她是世上最可怜的女子,但却是世上最可敬的母亲。
所以现代的女子要明白男子是不可靠的,亲戚是不可靠的,可靠的只有你自己,或者和这可怜女子一般的母亲。如此看起来,你在有求学机会的时候,你还可放弃了你所应得的吗?
徐潮春
答:徐君提倡自立的宗旨,我们非常赞同。惟言及男子之可靠不可靠,愚意以为似未可一概论。无论何种社会,都不免良莠不齐。女子有可靠的,有不可靠的;男子也有可靠的,也有不可靠的。如说女子都是可靠的,男子都是不可靠的,其谬误似与硬说男子都是可靠的,女子都是不可靠的一样。无论男女,既有可靠和不可靠之分,所以我们对于择友或选择终身的伴侣,都要睁开眼睛看看清楚,不要盲目的瞎撞,免致后悔无及。
我所欲解决的问题非我自己的问题,系我一位最可怜惜的女友问题。
伊二十岁那一年冬天竟出嫁了。从此“侯门如海”,我亦不能与伊自由通信了。但是伊嫁后的光阴,我是很注意的,辗转探问,始知伊快乐的人生,可爱的前程,竟断送在凄凉之境了。消息传来,我是非常怜惜的。
伊的藁砧是一位富室的纨绔子弟。伊未嫁去之前,他早已另有所爱了。伊的婚姻本系家庭专制而成的,非伊本人所同意。伊又是一个幽娴贞静的人,与他性情势同冰炭,过了年余,虽产下一儿,彼此完全没有什么爱情。
伊既有此一玉雪可爱之儿,终日抚弄,倒也聊解岑寂,岂知造物弄人,抑何酷甚,年余儿竟夭殇,从此伊的前程更入惨淡之境了。
伊的藁砧既另有金屋藏娇,近数年中索性不与伊同居了。可怜伊永远为他“挂名的夫妻”了。
现在离婚是不算什么一回事,意见不合,尽可法律解决,但是伊有下列几种困难,所以成为难题了。(一)伊家是很富有的,伊处于大家庭中,对于衣食住向来无忧无愁,离婚后能否找到一个多情的夫君,目前毫无把握,或将来经济上反而发生恐慌,或重蹈“遇人不淑”的覆辙。(二)伊的藁砧虽乏爱情可言,但并不虐待她,日中遇见,倒也“相敬如宾”的,欲提出离婚,无词以对。(三)二家均系商界闻人,一旦对簿公庭,恐于家长体面有碍。
伊因有以上数种的困难,所以情愿牺牲可爱的年华,快乐的人生,过此凄凉的岁月。然而伊精神上的隐痛,凭向谁诉呢?先生你有较善的良法吗?望贡献一些,使我这位很可怜惜的女友走到一条光明的路上去。
阮翟光
答:既是“伊未嫁之前,他早已另有所爱了”,她的父母竟糊里糊涂的把女儿送过去受罪,这是糊涂的父母害了她们自己的女儿,害到这种地步,要想一个很好的办法,似乎很不容易。(此等处做父母有女儿的人便须学得教训。)我们以为这类事情的救济办法,全视女子本人的心意态度和决心而定。如果女子本人是一个彻底的新人物,有自立的能力,觉得与其勉处这种“凄凉之境”,不如爽爽快快的离婚,虽对簿公庭而不觉得难过,那末尽可实行离婚,因为离了之后她便可觉得爽快;如果女子本人是个半新旧的人物,既有经济恐慌之虞,又以对簿公庭为耻,“情愿牺牲”,那末就是勉强离了婚,她还是不能脱离“凄凉之境”的。
所以我们觉得这种事的解决须视女子本人的心意态度和决心如何,由别人帮忙则可,若由别人强作主张,似乎很难。阮君的女友似乎是个具有半新旧思想的贤女,恐怕近后一类的人物,非前一类的人物,为今之计,男的方面既然“并不虐待她”,而且“倒也相敬如宾”,感情上似还未至十分决裂,我们以为阮君最好能代设法由他们的亲友,为对方男子所信任的,多方婉劝,使他发现天良,回心转意,也许有和好的希望,这虽不是彻底的办法,但是我们解决问题要依个别的情形而定,若阮君的那位女友,似乎以先试此法为较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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