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中毕业并且服务社会有一年历史的一个十九岁的女子,我的环境也是极其自由的,不过以我的经验和学识,放大眼光,在社会上想找一个我理想中的异性知友,竟使我处处失望。这是我所疑惑而且惊异的。
先生看到这里,想必要说:“或者是你的眼界太高了。”这个我却可以分辩一句:“我的眼界并不算高。”的确,我的希望只要对方和我学识相当,性情相合,高尚纯正,面目不会讨人厌,便符合我的条件了。可是就这样几件事也难于符合啊!
也许不能说没有好的,不过我却没有看见过,所以我总只觉得社会是寂寞枯荒,在先生看来是否是这样的呢,或者不像我所得的经验如此?这是我十二分诚心要请先生指教我的!同时还要请先生指示我一个采择的方针!
薛华丽
答:我们很佩服薛女士的识见,尤其是“高尚纯正”的注重。因为在此自由婚姻正在发芽的时代,选择的时候,尤其是要特别注重对方的道德。至于薛女士所理想的异性知友的条件,我们以为并不苛,社会上一定是有的,不过女士仅在社会服务一年,还未有机会遇到而已,请勿失望。我们以为女士除自己继续的时常留意外,尽可以将此意对父母及知己的师友说说,他们也许可以代为留意介绍,再由自己加以审慎的视察和考虑,此事关系一生的幸福,务须十分谨慎。(女士坚嘱倘把此信发表,勿用真名,所以本信署名是编者代为瞎拟的,附此声明。)
最近敝校发生了一桩关于先生向学生求爱的事,兹将经过事实写在后面,请先生加以公平的评判。
敝校的中学部训育主任兼高中英文教员张君留学美国,回国后即任本校中学部教员,学问虽未见出类拔萃,但是担任高中英文教员总能胜任,平素办事热心,不怕艰难,所以有许多人误会他有神经病,不过他是个凡事不怕碰钉子,总是往前干的一人。最近不知他为何却爱上了本校大学部的一个女生王女士。王女士乃是本埠某某会主席王某某的女公子。张君就写了一封英文信送给王女士(信的内容无从探悉,总不外许多羡慕的话),不料王女士接着此信后,即将原信送交女舍监,舍监又将原信交与校长,校长看毕又将原函封好叫当差送还张君。于是乎这桩事却闹得大家都晓得,幸亏张君尚非一般意志狭窄的青年可比,所以尚不至有什么因羞厌世之事发生。但我们终以为王女士此举未免多事。张君是个寒酸学者,地位与家世当然赶不及王女士。但是王女士不爱张君,尽可去函拒绝,或是置之不理,何必将此函送给舍监,使得人家无以自容?王女士自以为光明磊落,但以鄙人眼光看来,无非是厌恶张君的寒酸气,不配高攀她。其实男女求爱确是很光明正大,很平常的事,王女士此举未免过于卤莽。先生以为如何?
蔡知机
答:蔡君认此事为“未免过于卤莽”,不能说没有理由,因为张君不过写信,答不答可以随王女士的便,如何答也可以随王女士的便,在他既没有强迫的行为,王女士当然用不着如此“使得人家无以自容”的手段。蔡君又说“男女求爱确是很光明正大很平常的事”,这句话诚然也不错,不过记者要乘此机会提出一点,就是男女为友乃至求爱,须绝对尊重对方的自由意志与人格——尤其是男对于女,因为近来发现男子强迫女子的事情不少。我好几次在公园中看见几个形似男学生样子的青年追逐着几个不愿和他们谈话的女学生,我细听他们追着时嘴里还叽哩咕噜的说:“在现在文明的时代,男女做做朋友算什么?”我未尝不以青年误解所谓“文明”为可痛;文明时代男女固然可做朋友,但不可出于强迫,强迫便是野蛮的行为。上海某著名大学有某男生对某女生求婚,某女生不允,有一日某男生竟抽出手枪恐吓,说你如再不答应,我与你拼命,女生吓得魂不附体,以后入校出校均由亲属紧紧跟随。“求爱”诚然是“很光明正大很平常的事”,但必须绝对尊重对方的自由意志与人格,绝对不可有强迫的行为。我以为我们如果真要提倡男女社交公开,真要提倡婚姻自择,必须积极养成“绝对尊重对方的自由意志与人格”的习惯,否则表面上尽管高唱提倡“妇女解放”,实际上无异把妇女从旧束缚中解放出来,推入新设的陷阱中去!
昨天在贵刊第六卷第二十一期的“信箱”里面,看到蔡知机君的《未免过于卤莽》通信一则,是叙述关于先生向学生求爱的事,我也是该校学生之一,对于这件艳事的经过全都知道,不过我对于这事的意见却与蔡君不同,所以才抽暇提笔来写这封信,说明我意见不同的理由,还请先生加以彻底的评判?
这里,我要提出个先决问题:现在青年男女求爱,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男女求爱,谁都不能否认须要经过深切的认识,相当的接触;要知道求爱是人生重大的事,决不可轻于尝试,把它看做做试验一样,而以对方当做试验品,试验成功以为是意外的幸福,试验失败并不以为是意外的不幸,张君之所以不至有什么因羞厌世之事发生,大概就是因为存有这种心理的原故吧?总括我这段意思就是下面两句话:现在青年男女求爱要用合理的和正当的方法,不应该用不合理的和不正当的方法;用合理的和正当的方法求爱才是道德的,反之就是不道德的。
上面我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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