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力,先求往生西方净土,经过长时间的薰闻,证得圣位的菩萨之后,再以自己的愿力,回到世俗的凡夫群中,广度有缘的众生,积聚智慧与福德资粮,直至功行圆满,方能成佛。所以学佛越久,知道佛法越深,才了解从凡夫到成佛的路程是相当遥远的。
因此,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意指在逐渐地成就佛之功德的开始,亦即指完成了自己能够成佛,也必将成佛的第一步。认同众生与佛本来一,无二无别,只是在迷为众生,悟即为佛,并不是说,当我们承认自己有成佛的可能之时,就已同时完成了佛的福德和智慧。
也有一种情况是,学佛之初勇猛精进,觉得佛果指日可期,而且他们也的确能够重重突破,似乎烦恼迅速消除,智慧速疾增长;但是日久之后,仍然觉得烦恼未除,反而感受到障碍重重,业障、魔障、病障层出不穷。如此一来,可能有两种结果:知道了学佛成佛不是一朝一日或一生一世的事,乃是多生多劫不断修行的事,所以不再急于成佛,而能改采脚踏实地、逐步前进的心态,甚至抱持不问收获,但自耕耘的态度,努力修学。另一种则是对于佛法失去信心,认为开悟成佛之说,只是一种观念或理想,解烦恼,转凡成圣,乃系不可能的事,所以放弃修行,或者改信其他宗教,以期获得另一种方式的归宿。
综合以上诸种情况,可得一个结论:「学佛越久,离佛越远」的问题,是基于「断烦恼、证菩提」的观念而起。如能会到无求、无得,方证无上的佛道,但以佛法用之于现实人间的日常生活,即能解除许多矛盾的心结或情结。若不急求断烦恼证菩提,烦恼自然已在减少,那样的话,不仅不会感到学佛越久离佛越远,而且会使你突然发现,佛就在你的眼前。只要自心与佛的慈悲与智慧相应,自心即是佛的全大用。因此,《宗镜录》的作者永明延寿禅师主张:「一念相应一念佛,念念相应念念佛」。若将佛的慈悲与智慧,应用于日常生活,而不急求了生死证涅盘,岂会产生「学佛越久离佛越远」的误解?
□ 卍字是什么意思?
卍字是佛的三十二种大人相之一。据《长阿含经》说,它是第十六种大人相,位在佛的前。又在《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卷六,说是释迦世尊的第八十种好相,位于前。在《十地经论》第十二卷说,释迦菩萨在未成佛时,臆间即有功德庄严金刚卍字相。这就是一般所说的臆功德相。但是在《方广大庄严经》卷三,说佛的头发也有五个卍字相。在《有部毗奈耶杂事》第二十九卷,说佛的腰间也有卍字相。「卍」仅是符号,而不是文字。它是表示吉祥无比,称为吉祥海云,又称吉祥喜旋。因此,在《大般若经》第三百八十一卷说:佛的手足及臆之前都有吉祥喜旋,以表佛的功德。
卍字的符号,有向右旋──;有向左旋──卍。根据《慧琳音义》第二十一卷、《慧菀音义》,及《华严经》等,总共有十七说到卍字相是右旋。但是《陀罗尼集经》第十卷所示摩利支天像所拿的扇子中,所画的卍字相乃是左旋──卍。还有日本奈良的葯师寺的葯师佛像脚下的卍字相,也是左旋,但是多数的记载是右旋。最早在印度教的主神,如毗□及克利辛那,前就有卍字相。在古印度的传说,凡能统治世界的转轮圣王,皆具有三十二种大人相;佛是法中之圣王,所以也具三十二种大人相,此在《金刚般若经》中就有记载。
在近代,右旋或左旋,时有争论。而大多数都认为右旋是对的,左旋是错的。尤其是在二十世纪的四十年代,欧洲的希特勒,也使用卍字相来做为他纳粹主义的标帜。此后,即有更多的争论,有的说希特勒所用的是左旋,佛教所用的是右旋。其实在唐朝的则天武后时代,曾经创造了一个字──卍,念做「日」字,象徵太阳的意思,就是左旋;希特勒使用的是斜角形的……
[续学佛群疑上一小节]卍,佛教则是正方形的卍。至于印度教则以右旋表示男的神,左旋表示女的神。而西藏的喇嘛教用右旋,苯教(bon-pa)则用左旋。
根据日本士馆大学光岛督博士的研究,卍字本非文字,西元前八世纪时始见于婆罗门教的记载,乃是主神毗□的毛,是称为 vatsa 的记号而非文字,至西元前三世纪始被用于佛典。到了西元后一世纪时,又更名为 ”svastiko ,本为牛犊头部的毛发螺旋相,演变成主神毗□的毛相,后成为十六种大人相之一,又成为三十二种大人相之一。
总之,在佛教不论右旋、左旋,卍字均系用来表徵佛的智慧与慈悲无限。旋回表示佛力的无限运作,向西方无限地延伸、无尽地展现,无休无止地救济十方无量的众生。故亦无须执著、揣摩卍字形相的表现是右旋或左旋了。
□ 莲花在佛教表示什么?
在佛经中说,人间的莲花不出数十瓣,天上的莲花不出数百瓣,净土的莲花千瓣以上。莲花表示由烦恼而至清净,因为它生长于污泥,绽开于面,有出污泥而不染的深一层涵义。而莲花除了莲瓣,还有莲蓬、莲子,莲瓣、莲蓬可观赏,莲子可食用;莲子又可生长,栽培更多的莲花。莲花开放于炎热夏季的中,炎热表示烦恼,表示清凉,也就是在烦恼的人间,带来清凉的境界,这都是莲花所表徵的美德。所以,比喻从烦恼得到解而生于佛净土的人,都是莲花化生的。
三界的众生,以婬慾而托生,净土的圣人,则是以莲花而化身,因此,莲花表示清净的功德和清凉的智慧。对于圣人而言,是无形的,显现于凡夫之前,便以人间所熟悉的形象来表现。所以,我们所见的佛像和佛经中介绍净土佛中的圣贤,都是以莲花为座;或坐、或站,都在莲台之上,是代表著他们清净的法身,庄严的报身。
□ 燃顶、燃臂、燃指有必要吗?
根据原始佛典以及比丘戒律,凡是损毁、伤害、虐待自己的肉,均非佛所允许。至于印度苦行的外道,用火、用、用刀,以及种种自虐方式,使自己的肉受苦,作为修行的方法,目的是为自己赎罪而求得神的宽恕。其起源可能跟用动物乃至生人祭神有关,神类喜欢血食,以生肉供养是表示最高的虔诚。然而,即使用苦行能达到某些目的,却不是佛教修行的方法和方式。所以,比丘戒规定,凡四肢残缺五官不全者,不得受比丘戒。
可是,在大乘经典中,就有燃顶、燃臂、燃指的记载。例如《梵网菩萨戒经》轻垢戒第十六条说:「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又在《法华经》的〈葯王菩萨本事品〉,也有燃身供佛的记载,其中说:「若有发心,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能燃头指,乃至足一指,供养佛塔,胜于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土、山森河池、诸珍宝物,而供养者。」大乘的苦行,是由释迦牟尼佛的因地修行的方式而来,他在往昔修行菩萨道时,曾做种种的舍身供养及救生供养。比如他曾经为了向罗刹恶鬼求得一偈,而不惜投身相喂;又曾在雪地见到饿虎,因缺食物,几只幼虎也将饿死,所以投身饲虎。这是基于「难行能行,难忍能忍」的菩萨精神而倡导苦行。
苦行的本身跟神教所修的苦行不同,也和以生人血食祭神的意义不同,在中的《高僧传》中,有〈忘身篇〉及〈遗身篇〉,专门收集舍身修行的高僧事例。千古艰难唯一死,人无不爱惜自己的身命,若能以身相舍或用火烧身,那是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忍苦耐心的。
但是,正常的修行法是以人的行为为标准,以人间的伦理思想为基础,若有违背常情常理的行为,便不是常人所能用而当用的,否则会使自己产生更大的烦恼,并且招致他人的物议。修行应根据原始佛教的精神,以人间身修行,佛法应是普遍大众都能接受的修行方法;如果强调特殊的菩萨行,而忽略了人间、人类的共同以及社会的普遍,那就很难产生普化世间的功能,至多只让人评为奇行和异行而已。如此即使能够博取若干人的尊敬,也不能达到佛法普及化的效果。
燃指焚身的例子,在近代有八指头陀敬安禅师燃掉两指;在越南有广德焚身;在台湾也有某法师燃去一指,其目的都是为了某一桩心愿。这些行为者的存心和勇气值得赞叹,但是我们不应效法,否则就偏离了佛法住世的正途。
至于燃顶虽有根据,出家人受戒烧戒疤则没有出典可察,而且也为时不久。在佛教流行地区,不论南传北传,除了中之外,没有另外一个家有此习俗。在明末清初之前的中,也没有这样的风气。而大陆在文革之后,恢复传授三坛大戒,也废止了这项规定。只有台湾还在新戒头顶烧香疤,然而这大概也烧不了多久了,所以我们不必提它。至于头上烫十二个、九个、六个、三个,乃至一个香疤,都没有多大意义,只能说,烫得越多,表示发心越诚;如果是出于戒师们的硬规定,那跟发心者本人的愿心无关。所以,我极不赞成戒师规定烧戒疤。
□ 在家学佛与出家学佛的不同在那里?
居士能够说皈依吗?居士可以讲经吗?居士可以化缘吗?居士可以主持寺院吗?居士能为信徒念经拜忏超度吗?居士能够参与和干涉出家人的事务吗?
以上六个问题常有人问起。照理说,那些都是出家僧众的分内事,非居士所当做,万一做了,即失去在家学佛的立场;否则应现出家相,不该一方面舍不得离俗出家,另一方面又要模仿出家生活,享受出家人的权利,这不是在家学佛的本意。在家学佛是为了获得佛法的利益而学佛修行,护持三宝,是三宝的外护,不是三宝的核心。
然而,时代变了,出家人少了,需要佛法和佛事的人数却增多了。在没有出家人或很少出家人的地方,也允许在家居士代说三皈。三皈的本意是恭敬归命佛法僧三宝,其是以僧宝来说三皈,不是在家居士说三皈,皈依僧宝也不是指皈依在家居士。我曾写过一篇短文〈僧伽未必是僧宝〉,收在《明日的佛教》一书中,其中对三皈对象的僧宝,就有很详细的说明。
总之,居士虽不可越俎代庖,自称皈依师,但他们可以在无人说法及无人说法的时地,代替僧宝中的某一位大德法师说三皈。不过,对一般众生,如种种动物,其不论死活,任何佛教徒都可随时为之说三皈,使众生普种善根,作为未来得度之因。
至于讲经说法,在佛世就有居士代佛说法的例子,甚至也有长者居士代佛为僧众讲授法义。如大乘经中,就有维摩诘居士说法,胜□夫人也有说法的记载,因此……
[续学佛群疑上一小节],居士说法应该没有问题。依古来惯例,居士不得以说法来赚取生活费用,是因为居士有他自己一定的谋生方式,不靠讲经说法维生。但是,目前这个时代一切讲求专业,弘法也须专业化。如果居士以弘扬佛法为专业,应该酌量收取报酬,作为养家活口的生活之资和交通所需。然而,若以讲经说法为谋财手段,大受供养,漫无限制,那就不是学佛的居士应有的心态了。除此之外,今日或明日的居士,若为佛教的文化教育及行政工作做专业的服务,也应该接受适量的待遇以维持家计。
至于化缘,其本意是让没有接触过佛法的人有接触佛法的机会,所以比丘要沿门托钵乞化善缘,原来目的不在饮食,而在种植信佛学法的善根。现代人提到化缘就联想到向人要钱,这并非佛法的本意。当然,透过乞化而使在家人布施,双方都得实益,不过不能本末倒置,不能表面给人佛法而目的在于要钱。现今化缘多半是为建筑寺院,很少是为了个人生活,也有一些是团和寺院乃至个人,为了举办、促成某一种文化教育慈善事业而产生,比如印经、办学校、建医院、孤儿院、老人院等,面对此等活动,出家人应该做,居士们当然也应该做。
中近代史上有一位乞丐教育家武训,就是以要饭来办学,这是值得鼓励的。因此,居士化缘,但问其目的何在,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的问题。若为拥护三宝,当然可以;若为社会福利,同样可以;但若为购买私人住宅而假借佛堂、寺院之名,来营个人私利、图个人享受,那就是违背因果的。
寺院,《法华经》称之为塔庙,原本是用来供佛的舍利,后来才作为珍藏佛的法宝。在有佛有法之,一定有僧人照顾,所以在塔庙的旁边有僧房,这就完成了住持三宝的形象。俗人近三宝,若住于寺院,称为近在,其目的是学习出家的威仪及修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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