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放款生息。在两千五百年前的印度,这是非常安全而合理的分配,到今天,储存在家和存入银行生息应该合而为一。此外,也应在这四份之中,酌量取出一部分做为三种用途:①供养父母,②周济友和部属仆从,③供养三宝,作为宗教的奉献。前面的四分法,是保障自己的生活安定;后面的三种用途,则是为了孝养父母、社会福利及宗教事业。
佛法说应该从事正当职业,所谓正当职业,就是指于人于己都有利而无害的行业。既然如此,怎会自己赚钱而使他人亏本?当然,当你开的店经营不善或公司亏损累累时,不免会想手转让。由于各人的经营观念和方式有别,社会关系也不同,知识能力也相异,因而同样的行业和生意,在不同的经营者手中就有不同的结果,如某甲会蚀本,某乙可能赚钱。
基本上,不要存著把烫手山芋丢给人的心态去害人,而要希望他人因为承购你的原有产业而大发利市。同时,不要以为自己做不好的,别人也做不好;或者自己认为不好的,别人也认为不好。只要你对自己卖出的东西不做虚伪宣传,那么,一旦有人愿意承购,他一定会因此而得到利益。如果对方蚀本,这也不是你的存心,与你无关。总之,佛教徒做任何事业,都须以真心诚心待人,至于结果如何,不是你的责任,不必耿耿于怀。
票和房地产买卖,是现代世界各政府所公认的投资生意。前者是票公司运用民间游资,透过票市场成为企业投资的资本,是发展工商、促进社会经济繁荣的金融事业,应属正当的投资。但问题出在有些人掌握大量票而制造票行情,并纵票涨跌,这是不道德的。要纵票只有大资本家才能办到,一般投资人只能看行情的起伏买进卖出,故其中不免有些冒险的成分。在金融稳定的社会,纵票是犯法的,大企业家虽然拥有大量的资,也不致于纵市场制造涨落,否则会自食恶果,得不偿失。
至于房地产投资,也是正当正常的商业行为。一般人所诟病的,是指炒地皮,垄断房地产,不论购进或抛出都纵于掌之上,这不是正常的现象,佛教徒应该避免。若以正当的价格做合理的买卖,也是一种商业服务,没有什么不可以。
另外,就放利息而言,将钱存入银行或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也是一种投资方法。而以民间的小额存款互相周转或者集中投资于某些大企业,也是自利利他、繁荣社会经济的途径,值得鼓励。不过,若为贪取高利而放高利贷,等于火中取栗,危险大,往往连母款也被倒掉。佛教徒不可因贪高利而放款,一则自己没有保障,二则对人剥削太多,有伤慈悲,最好不做。
至于商业的种类,古时有谓三百六十行,在现代工商业社会,可能超过三千六百行。不过,身为佛教徒有个原则,即凡是杀业、婬业、盗业、赌博和妄语,乃至于酒类等的买卖,都应避免;但是不能斩钉截铁说某种生意不能做。比如开电影院,专门放映诲婬诲盗的影片,当然不可;若是放映艺术、教育和娱乐的影片,则属于正业。至于贩卖粮食,只需以所卖的终究是供人食用,或是加工后用于工业的动机即可;即使别人买去喂畜牲,也是为了供给众生吃的,我们本身并未从事杀业。当然,自己如果明知饲料是供养猪场养场之用,可以考虑改行或改变销售的物品。总之,佛教不鼓励杀业也不从事杀业,凡与杀业有关的,应该避免。 □ 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吗?
所谓感情,是指男女之间、子之间和朋友之间的关系,亦即爱情、情和友情。佛教徒仍是凡夫,不可能没有父母,也不可能没有朋友,而除了出家人之外,佛教徒也应有个人的配偶。佛把众生称为「有情」,也就是说离以上三种情,就不是众生。而且,学佛是由众生来学的,是由凡夫开始的,任何人之间的接触交往,都必须合情合理合法。如果佛教只讲离慾,则无法使一般人进入佛门;如果佛的教化没有感情的成分,也很难教化众生。
佛法所称的「慈悲」,似乎跟感情不同,但是慈悲的基础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有人称之为「爱」。爱除了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之外,也有「有我」和「无我」之别。佛菩萨的慈悲是无我的,人与人之间的爱是有我的;子之爱是无条件的,男女之爱和朋友之爱则可能是有条件,也可能是无条件的。佛法是要从基础的爱来引导至无我的慈悲。
由于佛菩萨可以无我,众生不可能无我,因此要教导众生从有我的爱而渐渐进入无我的慈悲;也需要先从有条件的爱,而加以净化成无条件的爱。因此,佛教不能一开始就叫人离开感情生活。
至于佛教徒应如何理感情问题呢?家庭是感情关系的基础。家庭的基础从伦理上说是子之情,它的构成始于男女的夫妇关系,继而从家庭成员扩展到家庭以外的戚朋友。这都是因家庭的需要和社会的活动而形成友情的必要。中有句俗谚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又说「夫唱妇随,白首偕老」。这些都是以感的情为基点。如果没有情,就像机器没有润滑的油,随时都可能发生故障,也很容易因摩擦而受损伤。佛法目的不外为教化世间凡夫,诱导凡夫将矛盾化为和谐。因此,佛法有两个不变的法门──智慧和慈悲。智慧是理,慈悲是感;以智慧来指导慈悲、运用慈悲,就可使凡夫的情感从混乱变为条理,从矛盾成为和谐。情感如果离开理的智慧,就会泛滥成灾,自害害人。
有一部佛经,叫《六方礼经》,其中提到释迦牟尼佛时代的印度,有一种宗……
[续学佛群疑上一小节]教信仰,教人专门拜方位。如有一次佛看到一位叫尸迦罗越的青年,正非常虔诚地礼拜六个方位,便问他拜的是什么。那位青年说不出所以然,只回答这是父的意思,父在世时拜方位,他去世之后儿子也应照著拜。佛陀告诉他,佛教也拜六方,如其以孝顺父母为东方,恭敬师长为南方,夫妇互相谅为西方,爱护友为北方,恤仆从部属为下方,尊敬出家修行人为上方;同时并说明了父母对儿女、师长对弟子、部属佣人对主人以及修道的沙门对俗人,各别所应具有的态度和责任。像这些都属于感情的范围,是人间的伦理关系。能够善于理感情问题而过正当的感情生活,就是修行佛法的开始。
《维摩诘所说经》的〈佛道品〉中,记载普现身菩萨与维摩诘的一段问话。
菩萨问维摩诘说:「你有父母妻子,也有戚等眷属,还有部属和朋友,这不是很累赘吗?」言下之意是你既是一位大菩萨,却又拖家带眷,怎会自在呢?维摩诘答道:「我的母是智慧,父是度众生的方法,妻子是从修行得到的法喜,女儿代表慈悲心,儿子代表善心和诚实;我有家,但它代表毕竟空;我的弟子就是一切众生,我的朋友就是各种不同的修行法门,在我周围献艺的美女就是四种摄化众生的方便。」
这一品涵盖了在家人生活环境中的种种人事物,维摩诘不但不因有这些累赘而不自在,反以大智慧来运用大慈悲。他虽然过著与一般人相同的感情生活,但是自有其解自在的内心世界。
可见,佛教徒并不需要排斥感情生活,但看其能不能以理来指导感;以感来融合理。能够以理的智慧来指导感的情感,生活一定过得非常丰富、顺利、左右逢源,而且自利利他。
所谓佛法的指导和智慧的原则,是教我们如何理感情问题,而不是要我们放弃、排斥或厌恶感情。如果用情不当,会带来困扰;用情没有节制,也会造成灾难。例如:父母对子女固然要爱护,但是溺爱,反而害了子女;男女之间应该相爱,可是婚外情或婚前复杂的感情生活,不仅会惹来家变的麻烦,也会给社会制造纠纷。另外,对戚朋友以及师生之间、主仆之间等等关系,也都要基于理而付出感情,否则徒生困扰。佛法,并非反对感情生活,而是要指导我们如何过合理合法的感情生活。□ 佛教徒应该如何举行丧葬仪式?
葬仪的进行,应该有诵经、念佛等佛事。但在中现行的佛教葬仪中,出家人只管诵经,却不是葬仪的主;因为葬仪中的家祭、公祭等仪式,均委由葬仪社派人司礼,佛事反倒成为一种点缀。
正确的佛教葬仪,除了司礼者之外,主应该是出家的法师为亡者诵经。参与的大众,均应人手一册佛经跟著持诵。持诵的内容,最好是简短的经文及偈颂,例如「心经」、「往生咒」、「赞佛偈」、佛号、「回向偈」等,不用唱,只用诵;否则,大众无法随唱而无参与感。然后由法师简单地介绍亡者的生平及其为善、利人、学佛等的功德,并做简短的开示──一则度化亡者超生净土佛;同时安慰、启发亡者的家属、友。
至于家祭和公祭,最好同日举行,因为既然已经全参与葬礼了,就没有必要另外举行;否则,除了拉长葬仪的时间外,只是显示个人和团的突出感而已。如果要同日举行家祭或友、团的公祭,则应该在正式的葬仪之前举行。佛化的葬仪应该简单、隆重,前后的时间不须超过一小时,最多一个半小时。至于用中西乐队或仪仗等场面,都是虚荣的铺张,此举对于非佛教徒而言,也许有其慰灵的作用;对佛教徒来说,则反而会扰乱亡者一心求生佛净土。
自古以来,佛教的丧葬并没有一定的制度。但在中,有关死者未亡之前的弥留,及命终后的沐浴、更、设灵位、伴灵、纳棺、出葬、埋葬、做七,乃至百日等,大致都有它固定的仪式。
依据「净土法门」,在弥留时宜有善知识──不论是在家或出家的修行者──为亡者说法、诵经、念佛,称为助念,一直到命终十二小时之后,移动遗,为之沐浴、更,并继续以助念代替伴灵。而且,每举行一项仪式,都用佛法开示亡者,令其一心皈命佛净土。当然,最好能有出家僧众说法开示,否则亦应以同道、同修中的长辈乃至资深的平辈为之。
对于佛教徒,遗的理,只有坐龛、坐缸和火葬、土葬的不同。如果遗坐龛,则采坐龛火化,只有封龛及举火的仪式;如果遗坐缸,则有封缸土葬的仪式;如果遗卧棺,则有封棺的仪式,封棺以后,有土葬及火葬两种,若系火葬,则将骨灰坛置于寺院或墓场的塔中,也有将骨灰坛埋于地下墓中的。
不论是火葬或土葬,凡有仪式,均以念佛、诵经、回向代替由家属轮番举哀及哭泣、音乐等的铺张。在过去的农村社会,如果家有老人,往往会预备棺木,称为寿材;预备葬服,称为寿,以求福寿绵长,大吉大利。在今天工商业的社会以及都市的环境,已经不许可有这样的风俗,而事实上也没有这样做的必要。
上面已经说过,佛教的葬仪宜力求简单、隆重。且特别不允许在丧葬期间,以杀生的荤腥招待友,更不可以酒肉荤腥来祭祀亡者。故在吾乡江苏参加丧礼的用餐称为吃豆腐,那是由于纯以素食招待前来吊祭的友,以豆腐类的食物为主之故。灵前则以香花、蔬果、素食供养。花篮、花圈、挽幛,亦当适可而止;最好除了丧家和代表的友致送数对花篮以及数幅挽联、挽额以表示悼念之外,不需要大事铺张。如果友致送奠仪,除了由于家属贫苦而留著丧葬费用及生活所需外,最好悉数移做供奉三宝、弘法利生及公益慈善等的用途,将此功德回向亡者,超生离苦,莲品高升。
至于父母过世,饮泣哀伤乃人之常情。世尊涅槃之时,除了已得解的大阿罗汉,弟子们无不涕泣。唯世习以哭泣表示亡者的哀荣,则属虚伪。佛教徒当以佛事代替哭泣。
那么什么时候为亡者做佛事?如何做佛事?请看下一节。
□ 如何做佛事?
所谓佛事是学佛之事,弘扬佛法之事,主要对象是人。课诵、闻法、讲经、布施、持戒、修定、八正道和六波罗蜜,都是佛事。
但是在中一般的民间生活中,并没有做佛事的观念。通常只是在友或眷属亡故之后,才想要为他们做一点补偿、救济的佛事,称为超度、荐亡,而且是邀请专业的僧侣、尼师来为亡者诵经、礼忏。
做佛事的时候,亡者的家属大都是站在雇主的立场,并不直接参与,共同礼诵;……
[续学佛群疑上一小节]甚至诵经礼忏的坛场在做佛事,他们通常也只在一旁交际应酬、谈话,乃至打麻将,而把佛事当成表示哀荣的点缀。这种情况,既对佛法不敬,也对亡者无礼,只可说是一种习俗的活动,不能称为佛事。
做佛事必须具备虔诚、恭敬、肃穆、庄严的条件,最好是亡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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