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之前,世间没有生命。
简短地说,这就是苦的圣谛意义。明白了解这第一圣谛,是极为重要的。因为佛说:“凡是真正见到苦的,也必见到苦的生起,也必见到苦的止息,也必见到导致苦的止息之道。”﹝注三十﹞
有些人以为这将使得佛教徒的生活忧郁而悲哀。这是错误的想像。其实丝毫不然。相反的,真正的佛教徒,是个最开心不过的人。他既无畏怖,也没有烦愁。他是宁静安详,不为灾变所恼乱沮丧,因为他能如实洞见一切事物。从不抑郁不乐。与佛同时的人,将他描述为“经常微笑著。”在佛教的绘画与塑像里,佛的容颜,永远是快乐、宁静、满足而慈悲的,决看不到有一丝受难或痛苦的痕迹。﹝注三十一﹞佛教艺术和建筑,佛教的寺院,从来不曾予人以森苦恼的印象,只有产生宁静安详的喜悦气氛。
虽然世间有苦难,佛教徒却不该因之而郁郁寡欢,也不应为它生嗔而失去耐。照佛教的说法,嗔或恨是人生首恶之一。嗔是“对众生、苦难或与苦难有关的事物起不善慾。”它的功能,是为不快的心境及不良的行为奠下基础。﹝注三十二﹞因此,不能忍受苦难是错的。对苦难不耐烦或生恨,并不能蠲除苦难。反之,它只有更替你增加困扰,而使得不顺利的逆境更趋恶化与可恼。对苦难问题必须要有了解,不该对它愤怒不耐。要明白它如何生起?如何消除?然后以坚忍、睿智、决心与精进依法实行,以袪除它。
有两部古老的佛典叫做《长老歌》与《长老尼歌》,其中充满了男女佛弟子的快乐心声;他们在佛的教诫中,找到了人生的平安与快乐。憍萨罗的王,有一次告诉佛说,佛的弟子们全不像其它宗教的信徒那样形容枯槁、粗劣苍白、消瘦孱弱、神情猥琐。佛的弟子们“欢欣鼓舞、意志昂扬、诸根怡悦、无所忧怖、宁静和平、心情愉快一如瞪羚,享受著精神生活的快乐。”王又说,他相信这种健全的气质是因为“这些可敬的人,一定都已身证道世尊所说法的重大而圆满的意义。”﹝注三十三﹞
佛教最反对愁惨、苦恼、悔罪、郁闷等心理状态,认为这些都是证真理的障碍。在另一方面,尤须记得“喜”是七觉支之一,为证见涅槃所必须培养的一种主要德。﹝注三十四﹞注 释:一:见一九二二年阿陆葛马(alutgama)版律藏《大品转法轮经》第九页以次各页;巴
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五集第四二零页以次各页。二:此巴利原文dukkha一字在英文原著并未译成英文,理由见下文。三: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增支部经》第四十九页。四: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第五集第九十页大涅槃经。五: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第一集第八十五页以次各页及同版《杂部经》第三集第
廿七页以次各页。六: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第一集第八十七页。七:见巴利文学会版《清净道论》第四九九页及《阿毗达摩集论》(一九五零年山提尼
克坦版)第三十八页。八: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五集第四二一页。九: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三集第一五八页。十:见同书第三集第五十九页。十一:见《阿毗达摩集论》第四页。十二: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三集第五十九页。十三: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三集第六十页。﹝想蕴(sanjna, pali sanna)不
仅是perception而且是conception概念及意念,所以不能说只有六种,著者太著
重perception之义,故有此曲解,本人殊不同意。编者张澄基识)﹞又:《阿毗
达摩集论》,无著造,大正藏一六零五,六**页及安慧造,大正藏一六零六,
六九五页,皆由六根、六尘中说明想蕴并不是只限于此六种,想蕴就是思想及概
念。张澄基识。十四:“心所”一词现常用以代表五蕴中意义甚广的“行”字。“行”字在其它行文中
之意义,几可代表任何有为法,任何世间之物,乃至五蕴,无不是“行”。十五:见一九二九年哥仑坡版《增支部经》第五九零页。十六:见《阿毗达摩集论》第六页。十七: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三集第六十页。(此著者亦犯与前面一般的错误
,见注十三,编者张澄基识。)十八:根据大乘佛教哲学,识蕴分心、意、识三义。阿赖耶识(通常译作藏识)即在此
蕴中。本书著者现正从事写作一部佛教哲学之专著,不久即将出版。其中对此课
题将有详尽之比较研究。十九: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三集第六十一页。二十:如果眼识只察觉到颜,而不知是蓝的,那么此所谓的颜究竟是什么意义呢
?没有红、黄、蓝······的颜,究竟是什么……
[续佛陀的启示上一小节]颜呢?张澄基识。二十一: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第一集第二五六页起 mahatanhasamkhaya sutta(
译者注:约相当于汉译《中阿含》二零一嗏帝经。)二十二: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觉音疏第二集第三零六至三零七页。二十三: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三集第五十八页。二十四:见一九二九哥仑坡版《增支部经》第七零零页。佛称此语乃他多生以前的一位师
尊叫做阿逻伽的无慾仙人所说。尚忆西元前五世纪顷之希腊哲人赫拉克利氏
heraclitus也曾创一切皆迁流不息之说。他的名言是:“你不可能两次伸足入同
一河流,因为新的在不断流向你。”二十五:无我的教义在第六章内再行详论。二十六:事实上,觉音曾将“生灵”比拟为一木制机器。见巴利文学会版《清净道论》第
五九四至五九五页。二十七:见巴利文学会版《清净道论》第五一三页。二十八:见巴利文学会版《杂部经》第三集一七八页至一七九页,及一四九页至一五一页
。二十九:见同版《增支部经》第五集第一一三页。三 十:见同版《杂部经》第五集第四三七页。事实上,佛说在任何人如见到四圣谛中任
何一谛,即见余谛。四圣谛是互相关连的。三十一:犍陀罗及中之福建两地,各有佛修苦行之像,形容枯槁,胁骨尽露。但此为
佛得道前厉修苦行之像。佛得道后,即严斥此种修持为非法。三十二:见《阿毗达摩集论》第七页。三十三: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第二集第一二一页。三十三:关于七觉支请参阅“修习:心智的培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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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二圣谛:集谛 ── 苦之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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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圣谛──集谛,就是关于苦之生起或根源的真谛。这一圣谛最通俗而为人所熟知的界说,在巴利文原典中许多地方都可见到。
“苦的根源,就是‘渴(爱)’。它造成‘来世’与‘后有’;与强烈的贪慾相缠结,随地随拾取新欢。这‘渴(爱)’有三:(一)感官享受的渴求(慾爱);(二)生与存的渴求(有爱);(三)不再存在的渴求(无有爱)。”﹝注一﹞
这以各种形式表现的“渴求”、慾望、贪婪、爱著,就是生起一切痛苦及使得生死相续不断的根源。但却不能将它视为最初因,因为按佛法说,一切都是相对的、相互依存的。这苦之根源的渴(爱),也是依其他的条件而生起的。这条件就是受﹝注二﹞,而受又依触而生起,辗转相依,即构成所谓十二缘起。这在下文再为详论。
由上可知,“渴(爱)”并不是苦之生起的最初或唯一的原因,而是最明显、最直接的原因,也是最主要与最普遍的事实。﹝注三﹞因此,在巴利文原典的某些地方,集谛的定义中,除了以渴(爱)为主要原因以外,还包括了其他的烦恼不净法。﹝注四﹞本文篇幅有限,无法详论,只请牢记一点:这渴(爱)的核心,就是从无明生起的虚妄我见。
“渴(爱)”一词的意义,不仅是对慾乐、财富、权势的贪求与执著,也包括对意念、理想、观点、意见、理论、概念、信仰等的贪求与执著。﹝注五﹞根据佛的分析,世间一切困扰纷争,小至家庭个人之间的口角,大至与间的战争,无不由于这自私的“渴(爱)”所引起的。﹝注六﹞从这一观点看,一切经济、政治、与社会的根本,都在这自私的渴爱。大政治家们想仅从经济与政治方面去解决际纠纷,讨论战争与和平,只触及问题的表面,而不能深入到根本症结之所在。佛就曾告诉罗吒波罗:“世人常感不足,梦寐以求,乃成为‘渴(爱)’的奴隶。”
每一个人都会承认,世间一切恶事都从自私慾生。这并不难懂。但是这“渴(爱)”如何能产生来世与后有,就不是那末容易把握的一个问题了。在这里,我们必须探讨与第一圣谛的哲理相应的第二圣谛中的深奥哲理。我们必须对业与再生的理论有若干的概念。
众生所赖以继续生存的要件“因、缘”共有四种,叫做四食:(一)普通物质的食粮(段食);(二)感官(包括意根)与外境的接触(触食);(三)知觉(识食);(四)思或意志(思食)。﹝注七﹞
四者中最后一项的思食,就是求生、求存、求再生、求生生不已、繁衍滋长的意志:。﹝注八﹞它是造成生命延续的根本,以善恶等业使生命向前迈进。﹝注九﹞它就是“思”。﹝注十﹞在前面已经说明过思就是业,这就是佛自己所下的定义。关于刚才提到的“思食”,佛说:“一个人能瞭解思食的意义,他就能懂得三种‘渴(爱)’的意义。”﹝注十一﹞可知“渴(爱)”、“思”、“思食”及“业”等名词所表诠的,都是一样的东西,都是表示求生、求存、求再生、求日益繁衍、滋长、积聚。这就是苦之生起的原因。在构成众生的五蕴中,它是隶属于行蕴的。
在佛教的教义中,这是最重要的精义之一。因此,我们必须明白记取苦之生起的原因、种子,只在苦的本身之内,而不在外。我们也须同样地记取苦之止息、苦之灭除的种子、原因,也是在苦的本身之内,而不在外。在巴利文原典里,时常可以看到一条人所熟知的公式:“凡是有生的,亦必有灭。”﹝注十二﹞众生、事物、制,凡其内在的本是生起的、是从无到有的,其身内亦必含有自行息灭的种子。因此,苦(五蕴)之内,有它自行生起的本质,也就含有它自行息灭的本质。这一点在讨论第三圣谛──灭谛时,还会再谈到。
巴利文 kamma和梵文 karma(从字根 kr 做、作而来),其字义是“活动”、“作为”。但在佛教的“业”的理论中,它具有一个特别的意义:仅指“有意的行为”,而不指有的行为。有许多人误用或滥用业字来表示业的效应。在佛学术语中,“业”字决没有“业的效应”的意思。业的效应,叫做业果或业报。
意志(思)有相对的善或恶,如同慾望有相对的善或恶一样。所以业也有相对的善或恶。善业得善果,恶业得恶果。“渴(爱)”、思、业,无论善恶,其结果都能产生一种力量,一种继续向善的或向恶的方向前进的力量。无论善恶,业果也是相对的,而且是存在于轮回之内的。阿罗汉虽然也有活动与作……
[续佛陀的启示上一小节]为,却不造业。因为他没有虚妄我执,没有烦恼不净,他已不受后有。
业的理论,不可与“道德的正义”或“奖善惩恶”之说混为一谈。奖善惩恶与道德的正义,是以一个最高的主宰──上帝的观念为出发点的。上帝制造法律,君临众生,裁判是非。所谓“正义”一词,意义含混。使用不当,危险甚大。假彼之名以危害人类者,实较造福为多。业的理论,就是因果的理论、动力与反动力的理论。这是自然律,与正义、奖惩的观念毫不相干。每一个有意的行为,一定有它的效应和结果。善业得善果,恶业得恶果。不是正义,不是任何“人”或力量对你的行为加以裁判后所施于你的奖惩,而是因为这些行为的本质如此。这是它们本身的法则。这一点还不难懂。难懂的是:根据“业”的理论,意志行为的效果,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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