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逐燕日高飛,高飛上帝畿。」 (「高飛上帝畿」,原無「高飛」二字,據明天一閣抄本補。) 已忽不見,人不知其所謂。至是上即位,方知其言驗云。
壬申,命有司備禮葬允炆,上輟正朝三日。
甲戌,上諭羣臣曰:「我皇考建造洪基,垂法萬世,為子孫計,思慮至周。不意幼冲信任姦回,悉更舊制,使天下臣民無所遵守。予荷天地庇祐,皇考休廕,統承天位,恪守成憲,凡皇考法制為所更改者,悉復其舊。爾羣臣尚竭乃心力,弼予於治。且人之才識,所至不同,或長於此而短於彼,苟於事或有誤失,則明以告予,予不汝責。若隱而不言,日久覺露,情同欺罔,法則難容。夫慎終必先謹始,省己在於存誠,始終靡愆,咎何由至。每觀前代君臣不謹於始,鮮克有終。予念君臣一體,故披露赤心,叮嚀告戒,爾等其欽承予意。
乙亥,各處守城及有司次第來朝。
丁丑,執姦惡齊泰、黃子澄、方孝孺等至闕下,上數其罪,咸伏其辜,磔戮於市。
上得羣臣所上允炆謀策,即命焚之。有請上觀者,上曰:「一時之言,不必觀。」復有言:「允炆所用之人,悉宜屏斥。」上曰:「此皆我皇考數十年作養人材,豈二三載所造就?」言者又曰:「雖仍其官,不宜置之要地。」上曰:「治天下者必資賢才,天之生才以為世用,凡有才能者,隨器任使,共理天工,烏得而棄之?」 (自「丁丑」至「烏得而棄之」兩段原在「甲戌」條前,據明天一閣抄本改在「乙亥」條下。)
七月壬午朔,有事於南郊。大赦。改元,以明年為永樂元年。
【王碩點校】
附录:
奉天靖難記四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紀明成祖初起至卽位事葢永樂初年人所作其於懿文太子及惠帝皆誣以罪惡極其醜詆於王師皆斥爲賊故黃虞稷千頃堂書目稱其語多誣僞殊不可信按建文元年十一月成祖戰勝白溝河上惠帝書并移檄天下軍中倉卒語多可笑姜氏秘史所載最得其眞是書於上惠帝書頗有刪潤而移檄則置之不錄則其文飾槩可見矣(四庫全書總目·史部·雜史類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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