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先時以兵部尚書或都御史領之,至是特設提督一員,初名贊理軍務,後改協理戎政,其事專,其責重。後復以科道巡視,則其法不益密耶?一清六事之陳,凡今之為團營者皆當以此為準。
嘉靖七年戊子春正月乙亥,日重暈,生珥,左右有戟, (「嘉靖七年戊子春正月乙亥日重暈生珥左右有戟」,原脫「乙亥」、「日」、「左」,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四嘉靖七年正月乙亥條補。) 又白虹彌天。
己卯,上?兵部尚書李承勛班在張璁、桂萼之上,意頗不悅。大學士楊一清因請量加二臣一品,使與承勛相等。上乃悅。
辛卯,大學士楊一清等言:「伏聞皇上每晨拜天於宮中。臣切謂上帝至尊,故凡大祀,必齋戒乃敢對越。若宮寢之中,原非祀天之所,每旦拜祝,似煩且褻。此禮考之古典、祖訓,皆所不載。惟英祖復位,每日五更初即起拜天,然亦自述勤誠之意,未嘗著為令也。今事不師古,請已之。」上曰:「朕不安於心已久,以後不必再行。」
按:上帝至尊,古帝王重之,故郊壇之祭,凡時日、品物皆有定額,禮謂「不疏不數」是也。若每晨拜祝,近於數矣。楊一清言方脫口,而世廟即止而不行,豈獨尊天哉?蓋亦以尊君也。乃臣庶之分,視帝王何啻霄壤,而輒供獻于家,以求福利,是帝王之不敢者而臣庶乃敢之也。則其為罪不深,且重乎多?,其愚冥也已。
丁酉,大學士楊一清言:「京營將領,多係勳臣世冑、膏梁紈袴之輩。宜依弘治間劉大夏所議,凡邊將曾經戰陣偶坐事居閒者,悉取來京,付以蒐選教練之任,庶克有濟。且古之用將者,智、勇、廉、貪皆可兼使,不以一眚廢。」上納其言。
二月丁未,兵科給事中陸粲言:「陝西河套,本吾內地。國初,設東勝衞以控扼之,自後棄為虜巢。其寧夏花馬池至靈州一帶地方,最為虜衝,地勢平衍,無險可恃,邊牆低薄,壕塹淺隘,虜每擁眾深入。正德初,楊一清總制陝西,欲將延綏定邊營迤東石澇池至寧夏橫城三百里內邊牆增築高厚,事已就緒,會本官去任,僅四十里而止。迄今議者多言邊塞風沙,板築易壞。然前所築四十里,計今且二十年,屹立如故,則斯言繆妄可知。須如當時原議,固守之策,莫先于此。」上命「如一清初議,速發帑儲佐之,勿靳費。」
丁巳,上製忠靜冠服。
庚申,命工部建敬一亭於翰林院,鐫御製敬一箴、五箴註,乃行兩京國子監及天下儒學,一體摹刻立石。
三月己卯, (「三月己卯」,原脫「三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六嘉靖七年三月己卯條補。) 詔儒臣重校大明會典,訂正繆誤,增入續定事例。
庚子, (「庚子」,原作「乙亥」。按是月己卯條下不應有乙亥,故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八六嘉靖七年三月庚子條改。) 提督南贛都御史汪鋐奏:「是年元日,甘露降于福建長泰、龍溪等縣。」上賜鋐白金文幣。
四月甲寅,詹事霍韜言:「臣先辭日講,欲以餘力撰述古今治亂,以為聖學之助。今甫閱八月,修輯未備,仍乞辭免新命,庶得專力以成初志。」
五月壬午,提督兩廣軍務王守仁報思田賊平,疏陳「窮兵盡剿,則有十患;罷兵行撫,則有十善。」上深嘉之。
九月甲戌, (「九月甲戌」,原脫「九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九二嘉靖七年九月甲戌條補。) 新建伯王守仁督兵討廣西諸寨賊,悉平之。
辛卯,泰和伯陳萬言「以中宮皇后有疾,乞容妻冀氏入宮視疾」。
上以其疏示輔臣曰:「朕惟外戚自古未有入宮禁。假以視病為言,多有窺伺朝廷者,在彼為得計,在君為墮計。皇后作配朕宮,良醫妙藥豈無治病之具,何謂不?親人不能得好!朕不敢徇私以縱外戚深入,蓋不如是,恐無以範後世也。」
十月丁未,皇后陳氏崩。
閏十月己丑,故太子太保、工部尚書李鐩卒。贈太保,謚恭敏。
丁酉,御製十六字箴曰:「卓爾之見,一貫之唯,學聖君子,勗哉勿偽。」刑部尚書胡世寧因推廣上意,為疏解上之。上嘉納焉。
戊戌,上與大學士張璁議冊立中宮事。璁以「天子有后,所以共承宗廟,不宜久虛。」上報曰:「君子所配,必求淑女,而君長之配,尤不可不慎擇。前者初婚之期,皆是宮中久惡之婦所專主,而日夜言之聖母,聖母未之察耳。今復與此事,則不如不繼。朕所愛者,德與賢耳,非有偏寵尚色之私。卿等密與同官議來。」
十一月乙巳, (「十一月乙巳」,原脫「十一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九五嘉靖七年十一月乙巳條補。) 故國子祭酒魯鐸卒。
鐸,湖廣景陵人。嘗奉使夷邦,卻金珠之饋。及在告,絕跡公門,日與後進之士講究經義,臺臣文章薦之,不起。卒之日,貧不能葬,巡撫為請于朝。故事:四品大臣,例無祭葬、贈謚。上以鐸清節著聞,特令有司治葬,賜謚文恪,後不為例。
按:四品無祭葬、贈謚,例也,所以限資格也。世祖特與魯鐸之葬、謚,非例也,所以崇清節也。例行則天下無踰分之望,而例外間一舉之,則天下起廉頑之思。是舉也,蓋有關于風教多矣。
嘉靖八年二月戊辰, (「嘉靖八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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