畛域,以是人猶愛敬之。卒,謚清惠。
癸巳,大風,雨黃土,晝晦。
五月乙亥,寧夏巡撫奏:「慶王鼐枋,讀書好善,敦尚儉朴。寧夏修築邊墩,出金、穀犒賞。居家孝友,猶能鈐束宗儀以禮法,賢行著聞。乞表之以示勸。」上遣官齎敕獎諭,仍命有司具綵幣羊酒并給枋扁旌之。 (「仍命有司具綵幣羊酒并給枋扁旌之」,「枋」,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四九六嘉靖四十年五月乙亥條作「坊」。)
閏五月癸巳,御史張九功以旱霾陳言五事:
一禁賄賂,以絕僥倖。謂「今行取科道,用銀五百兩、八百兩,有增至千金者。吏部一主事,有至萬金者。有司每當入覲,多方科斂,以充苞苴。此皆干和致變之由,痛宜禁革。」
二簡督府,以肅邊鎮。「大都邊鎮之患,皆由督撫官職任不久,功罪不核,職掌不明,糧餉不充,宜反此四者,而後可以守邊。」
三省工銀,以塞侵漁。四平盗賊,以安地方。五恤營軍,以蓄國威。上從之。
按:吏部者,人才所出。豈但卑官末品不可受苞苴,以壞體統;即科道為朝廷耳目,督撫為朝廷藩翰,又可用賄以得之哉?假令慎選風紀,簡重才猷,猶恐十人之中不得一二,乃以賄之多寡為官之崇卑,安所得風紀、才猷以為之用?當時有司欲科道者,爭剋剝民財,督撫欲內遷者,争減損邊餉,甚至以萬金而得吏部主事,源既濁矣,臬既邪矣,欲望正百官也難矣。況掌者又吳鵬、歐陽必進,諂事世蕃,惟命是聽乎!愚讀耿定向一疏,已見時事之乖,而張九功指斥,又其甚者。嗚呼,可鑒已。
癸卯,南京提督振武營劉顯承新命上言:「南京營軍,習成驕悍,宜以法裁制之。臣故所統川兵三千,有勇知方,乞許便宜帶領,隨營操練,內以彈壓兇惡,外以控制倭夷,卒有怙終者,許臣以軍法從事。俟其內馴外服,海防稍靜,漸為散遣。」部以「南京原無前項錢糧,請許選精銳五百人自隨,餘付代者,有警聽顯調用。」報可。
六月辛酉, (「六月辛酉」,原脫「六月」,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四九八嘉靖四十年六月辛酉條補。) 命修撰唐汝楫充裕王府講官。
甲申,戶科給事中鄭茂言:「各邊錢糧虛縻之甚,奏討之多,莫有過于薊鎮者。近總督許論奏:『密雲、昌平二鎮,年例餉金俱防春時用盡,防秋仍用三十二萬有奇。』 (「近總督許論奏密雲昌平二鎮年例餉金俱防春時用盡防秋仍用三十二萬有奇」,原文僅存「近總督許論」,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四九八嘉靖四十年六月甲申條補。) 臣查嘉靖三十六年邊餉,密雲止八、九萬,今三十四萬有奇;昌平止四、五萬,今十四萬有奇,何前後懸絕若此?夫防春不過小警,春時用盡,防秋何以加之?使諸邊效尤,又何以應之?論在鎮三年,一卒未練,而糧餉獨倍往昔,侵冒之弊,誠不能無。宜專敕風憲大臣,赴邊計議。臣又聞,今帑藏已竭,閭閻亦空,則財將安歸?即如近日太監榮現身故,遺金百萬,儕輩争奪。夫以百萬金委之羣小,孰若藉而取之,以助邊餉,充內帑,較諸額外徵求不已多乎!至於侵盗邊餉,法本至嚴,今十無一報,廢法莫甚,以後俱當從實舉行。」上是其言,令論回籍聽勘。
七月己丑朔,日食一分五秒,例免救護。
禮部尚書袁煒言:「皇上以父事天,以兄事日,羣陰退伏,萬象輝華,是以日位旺榮,氛侵銷鑠。食止一分,與不食同。臣等不勝歡忭。」上以為然。
乙巳,萬春宮成。
八月辛卯,南京御史林潤,劾總理鹽法鄢懋卿貪冒五罪:需索屬官,饋遺鉅萬,罪一:受狀取富民財,罪二;宴會日費千金,罪三;虐殺平民,罪四;加派揚州鹽商,幾至激變,罪五。懋卿疏辯。得旨「照舊供職。」
辛未,金星晝見。
乙酉,禮部尚書孫承恩卒。
承恩,華亭人。卒,謚文簡。
九月戊子,太原知府於惟一為巡撫所劾,當調。晉王上言:「惟一在郡得軍民心,請留之。」上不悅,戒王毋得妄有干預,仍下巡按御史,逮問長史、承奉等官。
惟一在郡,潔己任事,節財愛民,歲饑設法賑濟,所全活以數千計。前歲虜入雁門,總兵王懷邦率眾避入,會城軍士摽掠于市,惟一執而榜之,驅其眾于城外。及懷邦以失事被劾,屬惟一問狀,惟一論懷邦罪當死。是時巡撫孟淮,貪穢闒茸,舊有民壯防秋,淮奏免之,盡徵折價。及虜入,懷邦以是挾淮,欲上書發其奸,與之俱死。惟乃諭惟一,令寬懷邦罪。惟一執之益堅,淮大恚,乃劾惟一,遂調任。太原士民如失怙恃云。
按:郡守為民之師帥,而巡撫為守之表率。彼孟淮巡撫山西,奏免民壯防秋,而盡徵折價,深懼懷邦發之,而囑令冤罪,亂紀壞法,不職甚矣。若惟一治太原,賑濟饑民,全活者眾。驅逐摽掠,安堵者感。即論懷邦之死,而逆孟淮之命,則其仁慈風力昭如日月,而反為孟淮所劾,公道安在哉?幸而晉王白其狀,而顧令巡按逮問,則黜陟之明,幾于倒置矣。惟一雖調,而民心則公,惟一又奚愧焉。噫,今之為惟一者為誰?而其為孟淮者接踵,安得復遇晉王以申冤抑耶!
十月庚午,兵部尚書楊博言:「江西之寇,始于南贛賊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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