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無「乙酉」,脫「郎」,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五五七嘉靖四十五年四月乙酉條補。) 以賀表有脫誤字,吏科給事中辛自修因言:「人臣祗慎而後朝廷之統體尊,邇來題奏章疏競為縟艷,不惟九重清覽難於遍詳,而事體處分反以文晦,甚者以鄙褻醜穢之語載之牘中,尤非對君之體。乞敕禮部,一應章奏須言簡事核,務持大體,如違,聽該科參治。」上深然之。
按:辭尚體要,不取繁瑣,況臣子對君,尤宜祗慎。嘗讀洪、永奏疏,不數言而其事核,其見確,鑿鑿可施諸行。乃嘉靖以來,支漫浸淫,不惟舉業濫觴,而奏疏亦成虛語。辛自修既詳議其體,至萬曆年間,左都御史吳時來復申疏之,至今餘弊尚存,輒取粉飾之詞,以塵聖明之覽,而求其有經濟謀猷者,百無一二。蓋由科甲之輩,沿襲時套,而世故疏闊,不得不假此以塞責,即該科已種其弊,又何參焉?合無摘取國初章奏,頒行以作程度,仍限字如舉業正式,其或少挽乎!
五月辛卯朔,木星逆行,留守太薇垣,左執法。
戊申,時四方多盗,給事中曹當勉請令 (「給事中曹當勉請令」,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五五八嘉靖四十五年五月辛卯條補。) 「郡縣各修武備,舉行保甲之法,督捕盗賊。」又言: (「又言」,原無,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五五八嘉靖四十五年五月辛卯條補。) 「然逐捕雖嚴,而教之無素,欲其毋為奸邪,不可得也。聞古者,民間各立鄉約,擇齒德並茂者為之長,期會約束,明示勸懲,故其民重犯法而妖亂不興,此在今日猶宜亟講。」上允行。
七月癸丑,吏、戶二部覆科臣魏時亮本,言:「近年部院臺省之題覆非不諄切,而撫按藩臬之奉行則多未至,如贓吏追贓一事,奉明旨督責至嚴也,乃三四年間未有一奏報者,玩法曠職,莫此為甚。臣請以本部奉旨未經奏繳者,一移咨都察院,嚴行催督,毋得仍前延遲,自取罪咎。」得旨:「各部限半月內開送都察院,類查奏聞。」
八月己卯,先是廣東賊首李文彪,與江南賊首謝允樟、賴清規,自三十五、六年間相與結黨搆亂,號為「三巢」,時時劫掠。近巢郡邑居民,前後具奏請剿無慮數十疏,以倭患方棘,故不暇及。至是文彪死,其子珍與謝、賴二賊勢益昌熾,每分道四出,攻城略邑,眾且數萬。于是南贛提督吳百朋決意討之,乃上疏,請「專付以討賊之任,不效則治臣之罪。」上從之。
九月己酉,詔順天撫按官,「嚴禁僧尼戒壇說法,仍令廠衞、巡城御史通查京城內外僧寺, (「仍令廠衛巡城御史通查京城內外僧寺」,「查」下原衍「勘」,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五六二嘉靖四十五年九月己酉條刪。) 如有仍前受戒寄寓者,收捕下獄。四方遊僧,悉聽所在有司遞回原籍當差。」
時白蓮教盛行,御史鮑承蔭以妖、盗本為一途,恐挾邪鼓眾,釀成大患,遂令禁之。
庚戌,工科都給事中王元春,以新河未通,劾尚書朱衡,言:「何起鳴初主新河之議,至是亦自變其說。」而衡以新河工成告,于是羣囂寂然。令衡會同季馴悉心料理,以圖永久。
十月癸酉,南京兵部尚書李遂卒。
遂,豐城人。姿貌魁偉,博學有才諝,尤長于用兵,沉機秘結,往往出人意表,故能隨試輒效。當其提督操江,會庚戌虜變,召赴闕,至則失嚴嵩意,罷廢家居。用薦起提督淮揚軍務,平廟灣倭寇,進南京兵部右侍郎。適振武兵變,遂指揮鎮定,嗣事者控制失宜,諸叛卒乃益驚悍無狀,比遂往典留樞,即寂然就羈焉。蓋戡亂之略如此。卒,贈太子少保,賜葬祭如例。
己卯,吏部尚書胡松卒。
松,滁州人。潔己好修,富於經術,容貌儼然,望之者知為正人莊士,其蘊藉春容,不為岸異,而皭然不汙於俗,有大雅風焉。其任吏部,以振淹滯破資格為己任,諸司事皆躬親綜理,竟以積勞致疾,卒于官。贈太子少保,謚莊肅。
辛巳,戶部司務何以尚,請寬宥建言主事海瑞。上大怒,下鎮撫司獄,用刑禁錮。因命出給事中沈束于獄,發為民。
按,史臣謂:「何以尚揣知上無重罪海瑞意,故欲沽之以為名。然疏中自敘購買龍涎香以供上用,是欲以詭道希合,為自解之地也。惟聖明深燭其奸,故重譴之如此。」噫,邪正不並立,如以海瑞為直而欲寬宥之耶,則不宜及玄修之事;如以購香為是而欲逢迎之耶,則不宜及海瑞之言。況瑞以玄修為諫諍,而以尚乃與之相反。無惑乎?自取厥咎也。
癸未,改兵部尚書楊博為吏部尚書。上謂徐階,欲以高耀代,階以為非,乃詔廷推,竟用博。
閏十月乙未,原任兵部尚書許論卒。
論,靈寶人。博學強記。嘗著九邊圖論, (「嘗著九邊圖論」,原脫「著」、「論」,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五六四嘉靖四十五年閏十月乙未條補。) 其簡較虜情,綜劃戎務,鑿鑿多石畫。比庚戌虜變,起家受兵寄,出入中外十餘年,未嘗任他職。然值嚴氏當國,論已老,自顧念重,又不能解去,乃委身嚴氏,賄遺狼籍。其典本兵,聽世蕃畫諾,故其晚節殊為清議所不滿云。後至隆慶改元,始復官,賜葬祭。
甲辰,先是,工科都給事中趙格劾徽州知府何東序酷虐,詔赴部聽調。至是巡按宋纁亟稱其賢,且言:「東序不畏疆禦,為奸鋒所中,如此不雪,是使節士吞聲也。宜留東序供職。」
疏入,吏部覆:「纁言是,量調東序,仍不次超擢,以為任事任怨者勸。」
按:自昔風聞言事,未必皆得其真。而按臣親臨地方,其有差繆者鮮矣。何東序守徽州,剛毅有執,不畏強禦,則強禦中傷,信有之者趙格,欲劾其人,必廉其果酷虐,然後可加以酷虐之罪,罪正直之官,豈不冤哉?幸而宋纁為之雪白,吏部覆是宋纁,且欲不次超擢,以為任事任怨者勸。是時,楊博為吏部,故精明果斷如此。後宋纁萬曆中亦為吏部,執法秉公,皇上方嚮用之,而乃驟卒于官,使其卓越之見不得盡究厥施也。可慨夫!
十一月壬午,總理河道潘季馴以憂去。
吏部言:「治河尚書朱衡,心計精明,足當大任。今河工業已有緒,宜即以河道事使衡兼之。」報可。
十二月庚子,上疾甚,還大內, (「還大內」,原作「還大同」,據明實錄世宗實錄卷五六六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庚子條改。) 午時崩於乾清宮。
是日,徐階等啟請裕王入主喪事。
辛丑,頒遺詔。詔曰:「朕以藩王入繼大統,獲奉宗廟四十五年,深惟享國長久,累朝未有,乃茲弗起,夫復何憾?但朕念切惓惓,惟敬天勤民是務。祇緣多病,過求長生,遂致奸人乘機誑惑,禱祀日舉,土木歲興,郊廟之祀不親,朝講之儀久廢,既違成憲,亦負初心。邇者,天啟朕衷,方圖改轍,而遽嬰疢疾,每一追思,益增愧感。蓋愆成美端仗後賢,喪禮依舊制。自即位至今,建言諸臣,存者召用,歿者卹錄。方士人等,查照情罪,各正刑章。詔告天下,咸使聞知。」
按,史臣曰:「世宗神功盛德不可縷指,大要以嚴馭吏,以寬治民,以經術為師,以法律為輔,以明作修內治,以安靜飭邊防。其于稽古考文之事尤為謹備,而皆發之孝思,本之敬一,故功成制定,華裔嚮風,中興大業,視之列聖有光焉。享國四十餘年,追慕獻皇、獻后,如每遇時節、壬日忌辰,侍臣竊窺聖容慘怛,享獻精虔,無不泣下者。晚年雖不御殿,而批決顧問日無停晷;雖深居淵默,而張弛操縱威柄不移。升遐一詔,艾悔尤深,真可謂不世出之主矣。」雖然周宣王雲漢之側身,常武之平淮,內有山甫,外有申伯,非不赫然稱盛,然樂色而忘德,失禮而晏起,不籍千畝,南國喪師,料太原,殺杜伯,以致虢公諫不聽,山甫諫又不聽,所以中興之美未盡焉。我世宗土木繁興,方士齋醮,戮大臣,繫諫官,南倭北虜,征剿不絕,大約皆嚴嵩父子溷濁朝政,而惑亂其心也。卒之副託得人,徐階幹蠱,末年艾怨勝于周宣,豈有得于敬一之功,故終成風雷之益與。
穆宗莊皇帝即位。
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壬子,釋戶部主事海瑞于獄。
上在潛邸,素聞其剴直,故亟釋之,士論稱慶。
隆慶元年春正月丁巳朔。
庚申,陞大理寺左少卿鄒應龍為太僕寺卿。
辛酉,吏科都給事中胡應嘉等言: (「吏科都給事中胡應嘉等言」,「吏」原作「刑」,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辛酉條及明史卷二一五胡應嘉傳改。) 「祖宗朝,軍國大事皆天子躬臨臣下處斷。願每日朝罷,必御文華殿,令三四輔臣不時進見,凡興革用舍大政,咸與面計裁決,事屬六部,則召對諸卿,義當疑難,則顧問諸臣,庶神智不勞,而聰明日擴矣。又考前代宰相入閣議事,必使諫官隨入,而國朝之制,令六科輪班于殿廷左右紀錄聖旨,蓋亦前代遺意。乞恢弘舊典,此後接見大臣,必命科道更番隨入,凡有奏事不忠者,聽其面折是非,或退而參論。」上是其言。
壬戌, (「壬戌」,原無,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壬戌條補。) 吏部奏:「先朝建言執事諸臣,如樊深、丘橓、楊思忠、尹相、魏良弼、李用敬、陳瓚、吳時來、 (「吳時來」,原「胡時來」,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壬戌條及明史卷二一0吳時來傳改。) 周怡、沈束、顧存仁、趙輄、張選、袁世榮、何惟栢、趙錦、張登高、黃正色、方新、張檟、凌儒、申仲、王時舉、馮恩、徐學詩、周冕、張翀、董傳策、劉世龍、唐樞、母德純等,凡三十三人,宜遵遺詔錄用。」報可。是日俱還原職,以次推用。
吏部又言:「諸臣中,以建言死者其等有三:戮死者為一等,應復職贈蔭,厚加諭祭,若楊繼盛、郭希顏、沈鍊、 (「沈鍊」,原作「沈諫」,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壬戌條及明史卷二0九沈鍊傳改。) 楊允繩,凡四人;其次廷杖死者,應復職贈蔭,若楊最、王思、薛宗鎧、 (「薛宗鎧」,原作「薛宇鎧」,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壬戌條及明史卷二0九薛宗鎧傳改。) 何光裕、裴紹、張原、浦鋐、曾翀、葉經、周天佐、伍瑜、臧應奎、殷承敘,凡十三人;又次繫獄、戍邊、斥死牖下者,應復職贈官,若唐冑、李璋、豐熙、楊慎、楊名、王元正、羅洪先、徐文華、張翀、張侃、劉濟、劉琦、馬錄、程啟元、盧瓊、陳讓、桑喬、包節、王宗茂、余翔、方一桂、劉魁、余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 (「方一桂……相世芳」,原作「方一枝……相世方」,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壬戌條改。) 王與齡、章鑰,凡二十八人。至于尚書熊浹諫止仙箕,御史楊爵彈擊權倖,二臣雖罪止斥黜,然其忠義風節,世所共仰,又當與杖死者一體卹錄。」上從其議。于是贈浹少保,仍賜祭九壇,謚恭肅。
按:世宗朝建言諸臣,忠義激烈,死者戍者多矣。當隆慶登極之初,追復官爵,加以蔭贈,可使廉頑起懦,詎非一盛典乎?此固世宗遺詔之美,穆宗勵世之心,而苟非輔臣徐階主持于其間,恐未必如此速而遍也。甚哉,相道有關于君德哉!
癸亥, (「癸亥」,原作「癸未」。按是月干支無癸未,據明實錄穆宗實錄卷二隆慶元年正月癸亥條改。) 吏部左侍郎陳以勤,上謹始十事:
一曰定志,謂「陛下方臨御之初,窺伺百出,儻志不先定,且將上累聰明,下妨乎政事。惟願堅持聖志,一意以求太平為主。此志既定,則凡聲色、貨財、逸遊、便佞皆不足以惑之,盛德大業,皆從此出。此謹始第一義也。」
二曰保位,謂「古言保者,曰帝慎乃在位,曰予臨兆民,澟乎若朽索之馭六馬。願陛下常以萬幾叢挫為虞,常以世道阽危為患。」
三曰畏天,謂「當深察天道甚邇,雖深宮燕閒,人所莫窺,而常若上帝鑒觀,雖號令臣民,靡不如意,而常若嚴父譴誡。瑞應之來,修德以應之;災異之見,引咎以回之。」
四曰法祖,謂「太祖肇造鴻圖,成祖嗣承大烈,其垂訓立法至宏遠矣。願陛下恭取祖訓置之座右,守而勿失,仍敕中外諸臣,一切遵率如故。」
五曰愛民,謂「陛下自今宜省非正之斂,停不急之作,黜貪暴之吏,蠲煩苛之令,蕩然與天下休息。而聖衷猶當念念在民,則久安長治之術無出此者。」
六曰崇儉,謂「太祖乘輿服御以銅代金;成祖所服衣袖至于敝垢。其意蓋以尺帛、一錢皆出于百姓之膏血也。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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