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典故 - 國朝典故卷之六十一 王文恪公筆記(明)王鏊 撰

作者: 鄧士龍 編輯15,829】字 目 录

虜遂遁。仲和一日出朝,有衛士見之曰:「願為我相之。」仲和不肯,固請之,仲和曰:「若不能正內,何相為?」衞士怒曰:「何以知吾不能正內也?」曰:「汝不有妻妾乎?」曰:「然。」曰:「二人在家正相鬬不解。」衞士不信,至家,果然。後又問仲和何以知之,終不言所以。堂上官固問之,乃曰:「彼問時,見屋上兩鵲正相鬬,是以知之。」其術神妙如此。 (「其術神妙如此」,「此」下原有一「哉」字,據明紀錄彙編本刪去。)

○王振

世言王振之橫也,公卿皆往拜于其門,天子亦以先生呼之。三殿初成,宴百官,故事,宦官雖寵不預外廷之宴。是日,上使人視王先生何為,振方大怒,曰:「周公輔成王,我獨不可一坐乎?」使以奉命,上為蹙然,乃命東華開中門,由中以出入。振至問故,曰:「詔命公由中出入。」振曰:「豈可乎?」及至門外,百官皆候拜,振始悅。

按:宣廟崩而王振專擅,於此見世道升降之大幾焉。夫洪武開國,宦官止供守門、傳命、灑掃、使令之役而已,而其名無聞也。永樂中,馬雲、孟驥諸人聞其名矣,然猶未甚用事也。至宣廟,王瑾、劉永成諸人承寵用事矣,然猶未專政柄制國命也。迨正統初,英廟幼冲,王振掌司禮監,擅作威福,始而體統大變。自此天子深居大內,不與羣臣相接議政矣。自此而中書勢熾,公卿皆往拜,而天子呼先生矣。自此欲預宴外廷,而出入由中門矣。嗚呼!豈天不欲世道之常太乎?不然胡為奪吾仁、宣二帝之速而使王振得以盈其惡快其志也,可勝嘆哉!

○陳繼

宣宗一日於禁中閱書,見龍有翼而飛者,訝之。間詣閣下問三楊等,皆不能對。上顧諸屬官曰:「有能知之者否?」繼時官在下,出對曰:「龍有翅曰應龍。」上問所出,曰:「見爾雅。」命取爾雅視之,信然。

○胡濙

景泰中,王文威權赫奕,忤者必死。吏科給事中林聰獨上章劾之,文啣之,日求其罪,不得也。會聰鄉人有事吏部,應笞,聰為囑文選郎中,郎中出其手書,反欲置之死。會官廷議,比擬大臣專擅選官,廷臣畏文,無敢違者。公謂文曰:「給事七品官而擬以大臣,囑微事而擬以選法,二者於律合乎?且人臣以宿憾而欲殺諫官,無乃不可乎?」遂拂衣而出,曰:「此疏吾不預,公等自為之。」於是議遂罷。曰:「再議之。」公歸遂病臥,不朝數日。景帝問:「胡尚書何不朝?」以疾對,使太監興安問。安造問:「何疾?」曰:「老臣無疾,前日議事驚悸,至今不寧耳。」安問:「何為?」曰:「諫官有小罪而欲殺之, (「諫官有小罪而欲殺之」,原缺「官」字,據明紀錄彙編本補。) 此所以悸也。」安以告於上。既而法司復以比擬上, (「既而法司復以比擬上」,「擬」原作「議」,據明紀錄彙編本改。) 詔:「以比擬殺人可乎?」聰得不死。

按:王文威權赫奕,亦王振之流也。諫官林聰一忤其意,而遂欲文致其死,非胡濙挺然執争不與其議,聰豈能免乎?王振惟擅殺一劉球,而莫之抗拒,遂恣肆無忌而至於釀國大亂。而易稱「童牛之牿」,「履霜堅冰」,至當妨其漸,可不畏哉!

○薛瑄

瑄有理學,以僉事董山東學政,人稱薛夫子。王振之專政也,問三楊:「吾鄉人亦有可以為京堂者乎?」三楊以瑄對,乃召為大理少卿。

瑄初至京,宿于朝房,三楊先過之,不值,語其僕曰:「可語若主,明日朝罷,即詣王太監謝,若主大擢,皆王太監力也。」明日退朝,不往,三楊使人語之,亦不往。時振之閣下問:「何不見薛少卿?」三楊乃謝曰:「彼將來見也。」知李賢素於瑄厚,召賢至閣下,令轉致吾等意,且言振數問之。賢至朝房,道三楊意,瑄曰:「德遠亦為是言乎? (文達公字德遠) 拜爵公朝,謝恩私室,吾不為也。」久之,振知其意,亦不復問。一日,會議東閣,公卿見振皆拜,獨立一人,振知其為瑄也。先揖之曰:「多罪多罪。」自是銜之。

指揮某死,妾有色,振姪王山欲娶之,妻持不可,妾因誣告妻毒殺其夫。都察院問已誣服,大理寺駁還之,如是者三。都御史王文大怒,又承振風旨,劾瑄得賄,故庇死獄。詔逮至午門會問,瑄呼文字曰:「若安能對我。若為御史長,自當廻避。」文怒,奏強囚不服問理,詔榜西市殺之,門人皆奔送,瑄神色自若。會振有老僕,素謹厚,不預事,是日泣于厨下,振問:「何為泣?」曰:「聞今日薛夫子將刑,故耳。」振問:「何以知之?」僕曰:「鄉人也。」備言其賢,振意解,傳詔赦之,繫錦衣衞獄,終不屈。

按:薛文清公深於理學,然其言曰:「自宋以來,真儒輩出,理學大明,顧人之躬行實踐何如耳!」今觀其行事,能卓然自立,不附權奸,固不欲往見王振,耻於拜爵公朝,謝恩私室。為大理卿,駁正冤獄,寧忤權奸。至赴市曹,神色自若,畧不為屈,此其學問得力處,真躬行君子也。及王振傳詔赦免,乃發其機於老僕,可見天理之在人心有不容冺滅者。而王振之專橫亦甚矣,當是時也,以三楊之賢而不能無委蛇於其間,況其它哉!

○王翱

翱高邁孤峭,人不敢干以私。鎮守遼東還朝,餽貽一無所受者。某太監於同事久,持明珠數顆餽之,公固辭,某曰:「公於他人之餽皆不受,我之餽亦不受,吾有死而已。」公不得已受之,乃自綴於衣領間,坐臥自隨,雖其妻不知也。居數年,太監死,其猶子以貧不敢見公,使人召之,曰:「何不買第宅?」曰:「貧不能也。」公曰:「第買之。」其人訝,不肯買,公乃解其珠出於衣間與之,可值千金,第尚有餘云。詔營第於鹽山,有司承媚,於外多列屋若干,公悉拆去之,曰:「非詔旨也。」每朝退,於公卿前孑然獨行,不與人言。時馬昂為兵部尚書,崔恭為吏部侍郎,公直以名呼之。

○李賢

國朝自三楊後,相業無如賢者,其得君最久,亦能展布才猷。 (「亦能展布才猷」,「亦」原作「以」,據明紀錄彙編本改。) 然在當時以賄聞,亦頗恣橫。岳正自內閣出貶後,召還舘中,賢欲以為南京祭酒,正不欲。或讒之,正曰:﹂吾閣老也,乃欲逐吾於外?」都給事中張昂有時名,因失賢意,吏部擬二人京堂,乃皆出之於外,二人自是不振。葉盛廵撫廣東,或讒之曰:「盛自負其文,嘗指公某文為不善。」因以韓雍易之。其敕曰:「無若葉盛之殺降也。」羅倫疏賢奪情,賢怒甚,欲貶於外,王翱勸其依文彥博故事,說留之,賢謝曰:「吾不能矯情如此。」

○萬安

萬安,蜀之眉山人也。長身魁碩,眉目如刻畫,外寬然長者,而內深刺骨。初,戊辰進士在翰林者八人,各為黨友,惟安無所交。李泰, (「李泰」,為作「李秦」,據明紀錄彙編本改。) 內臣養子也,安專於相結,為腹心。內閣闕人,且欲用泰,泰推安曰:「子先為之,我不患不至。」故安得先入。未幾,泰暴死。安在內閣,初無學術,日以囑托貪賄為事。 (「日以囑托貪賄為事」,原無「日」字,據明紀錄彙編本補。) 時昭德寵冠後宮,安認為同宗。又多結宦官為內援,見所屬無問賢愚,惟有內援者則敬之用之。時內閣三人,劉珝、劉吉,珝狂躁,吉陰刻,皆為天下所輕。時昭德恣橫,好珍玩,中外嗜進者結內臣進寶玩,則傳旨與官。以是府庫竭,爵賞濫,三人不出一語正救,故時有「紙糊三閣老,泥塑六尚書」之謠。吏部尚書尹旻、都御史王越與珝皆山東人,為一黨,安與學士彭華為一黨,互相詆傾。 (「互相詆傾」,「詆」原作「黨」,據明今獻彙言本改。) 久之,安以計排珝去之,越與旻亦相繼罷去,山東人在朝者去之一空。有倪進賢者,少無行,而安與為腹心,取為庶吉士,擢為御史,日與講房中之術,由是穢聲益彰。

憲宗宴駕,內監於宮中得疏一小篋,皆房中術也。悉署曰「臣安進」。太監懷恩袖至閣下示安曰: (「太監懷恩袖至閣下示安曰」,「袖」原作「就」,據明紀錄彙編本改。) 「是大臣所為乎?」安慚汗,不能出一語。已而科道劾之,懷恩以其疏至內閣,令人讀之,安跪而起,起而復跪,恩令摘其牙牌曰:「請出矣。」乃遑遽奔出,索馬歸第。初,安久在內閣不去,人或微諷之,答曰:「安唯以死報國。」及被黜在道,猶看三臺星,冀復用也,其無恥如此。安貪賄至鉅萬,萬安死,妾媵子婦懷以奔人,家無餘者。

按:萬安外寬然長者,而內深刻骨,故竟為一時黨首,排擠同進,樹植私交,若尹旻、王越、彭華、王珝皆掎之去,善類一空。甚至賄通宮禁,垢騰帷簿,而穢聲彰於天下矣。厥後,彼亦為宦官擠去。貲至巨萬,而為妾媵子婦私竊以奔,天之報之,豈其微哉!人徒知黨盛於今,而不知斯人之作俑也。

○李秉

公以都御史廵撫宣府,張鵬以御史廵按,有武臣私役士卒,公將劾之。故事都御史不理訟獄,公以屬鵬,親詣之,鵬不可,曰:「鵬非公問刑官也。」強之再三,必不可,公乃自為奏劾之。 (「公乃自為奏劾之」,「劾」原作「列」,據明紀錄彙編本改。) 事下御史,鵬曰:「今日乃可理耳。」其後鵬與楊瑄俱以言事得罪,謫戍兩廣,詔詞嚴竣,云亡則殺之,命錦衣林千戶監行。二人同手梏,行坐有妨,朝夕莫保。時公以都御史廵撫南直隸,瑄咎鵬曰:「若於是時少貶李公,今日能不少視我乎?」言未畢,傳呼者至, (「傳呼者至」,「者」原作「曰」,據明今獻彙言本改。) 問誰為二御史船? (「問誰為二御史船」,「二」字原在「史」字下,據明今獻彙言本改。) 頃之,公至,見二人同桎梏,哭不能起,命左右出之,二人不肯,曰, (「公至見二人同桎梏哭不能起命左右出之二人」等十九字原無,據明今獻彙言本補。) 「吾二人死則已矣,其敢累公?此門錦衣親封,且有邏者在後,事且不測。」公曰:「何傷,如朝廷有謫,吾自當之。」即前訪林千戶,跪請之,林曰:「此詔旨也,何敢?」公曰:「有事吾自當之。」林乃從,二人得釋。於是所過州縣以公故皆厚給飲食,或餽之贐,公自解其帶以贈二人,二人乃得安然至戍所。

○王李不同

李秉、王竑俱號一時名臣。及二人俱致仕居鄉,竑高自標榜崖岸, (「竑高自標榜崖岸」,「標榜」原作「摽」,據明今獻彙言本改補。) 非其人不與交。秉出入閭巷,每與市井人對奕,終日無忤。竑曰:「李執中朝廷大臣,而與閭巷小人游戲,何自輕之甚?」秉曰:「所謂大臣者,豈可常為之?在朝在鄉固自不同,何至以宮驕鄉人哉?」其不同如此。

○劉鉉

景皇即位,楊翥以郕府長史來朝,主於鉉家。時翥以舊學數入見內殿,其還也,手疏言鉉及呂原可大用,上以授太監宋某曰:「竢有闕言之。」 (「竢有闕言之」,原無「有」字,據明紀錄彙編本補。) 久之,莫問也。會宋病,召醫盛叔大治之。病愈,問醫何許人也,曰:「蘇之長洲人也。」曰:「長洲有劉先生者,識之乎?今為何官?」盛以為劉草窓也,曰:「為吏目。」曰:「非也,翰林學士耳。」盛曰:「劉學士,古之人也。」太監曰:「上亦知之,且將用之矣。」盛退以告鉉,且邀與同見,鉉謝曰:「見之何為?」既而怒曰:「上奚從知我哉?必翥之言也,主於我而害我如此哉!」時易儲之議漸萌,而禮部兩亞卿俱闕,議必得有力量者為之。宋乃出手疏於上,上令送閣下曰:「可用學士為之。」時大學士陳循等乃擬鉉以進。江淵不悅公,乃退與內侍曰:「鉉素不能幹事,不可用。」乃用編修薛琦。鉉聞淵言,曰:「此深知我者。」久之,鉉為國子監祭酒。一日報易儲,諸司無大小俱勸進。司業言於鉉:「百司俱勸進,國子監獨無乎?」鉉曰:「國子監諫止則可,勸進則不可名。」遂止。後英朝復辟,日閱諸疏,見勸進無國子監名,問徐有貞曰:「祭酒何人,官幾年矣?」有貞以鉉對,上曰:「吾欲一識之。」乃召對於文華殿,上曰:「卿可遂傅東宮。」乃擢少詹事。 (「乃擢少詹事」,原無「事」字,據明紀錄彙編本補。) 其後鉉以完名終,卒謚文恭。今上以宮傅見錄其孫棨至尚寶司少卿, (「今上以宮傅見錄其孫棨至尚寶司少卿」,「見錄」原作「恩傳」,據明紀錄彙編本改。) 人曰: (「人曰」,原作「者」,據明紀錄彙編本改。) 「此不能幹事之効也。」

○錢溥

溥之居與陳文隣也,溥常教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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