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女人 - 第17节

作者: 赫拉·琳德8,711】字 目 录

我深受感动,把这个贵重的宝物贴在胸口。

“埃诺!你为什么总是送我这样的东西!”

“因为你是超级女人。”埃诺说着搂住了我。

我们互相親吻起来。

我决定订制一根金链子,把手机日夜挂在胸前。可惜,把它当项链坠佩戴就稍嫌笨重,不过埃诺以后肯定还会送我一个小得多的。

我觉得像刚刚订婚似的,简直太美了。

不过有些日子,我这个无比幸福的超级女人也有着数不清的烦恼,我经常会因想念帕拉、孩子、埃诺、阿尔玛·玛蒂尔和其他我所爱的人而不由自主地失声痛哭。

当我来到一个灯光昏暗得使人厌倦的地方,见到人们靠在放着仙人球的窗户边,不是在读弗兰卡·西丝的书,而是在干别的事情时;晚上,图书室里坐着八到十二个脸色灰白的家庭婦女和两个随同她们一起来的男人,而我在劳累了一天后,才得以在塌陷的脸颊上向她们微微露出些笑容时,我就会怀疑,独身幸福的说法是不是在自欺欺人!当地唯一的旅馆往往就是充满发霉空气的住处。在这里,你看到的都是些穿着条纹汗衫、背带拉松了的烟民,他们毫无表情地坐在床上,前臂袒露,胡子拉碴地盯着面前的小电视机。

就在这些日子里,我妒忌世界上所有的家庭婦女。

有一天,又是个星期五,我坐市郊车去厄德。这个地方稍微偏僻了点,不具有我所认为的那种德国式的舒适环境。零星的红砖农舍在车窗前掠过,四周雾气腾腾。

我穿着珠母袜和半高跟鞋,感到很冷,这时真想穿上厚袜子和橡胶靴。大哥大躺在手提包里派不上用场,时间一长就变得很重了。

郊区火车车厢里,除了我以外,一个乘客也没有。我感到不舒服,我还没有从今晚的举办人那里拿到书面协议。是呀,更为丢人的是,我连合同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因为他在电话上——要是埃诺知道我忘记了怎么用大哥大,他一定会气得嗷嗷叫的——只报了个“埃尔温”的名字。我们——埃尔温和我以你相称,尽管我的经纪人、我终身幸福的监护人埃诺·温克尔博士不会对此表示热忱的。

列车徐徐※JINGDIANBOOK.℃OM※驶入车站,可带着无线电话的親爱的埃诺却离得很远。我苦思冥想着埃诺的那组十位数密码。

站台上死一般寂静,四周并不见手拿银莲花的埃尔温。

我思忖着去找谁问呢,一时又见不到红十字救护站。

我提着小猎皮箱,匆匆向出口处走去。出口处总有几个无业游民,手里拿着啤酒瓶,色迷迷地盯着我,在那里转来转去。我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们,看看埃尔温是不是就在他们中间,然后很自信地、噔噔地走向锈迹斑斑的自行车架,装出突然想起一件重要公务的样子,抓起大哥大,又急匆匆地往回走。

始终不见那个看起来像爱读现代婦女文学的人或者那个叫埃尔温的人。

车站小食摊前有几个满身油污的好色之徒嬉皮笑脸地盯着我的短裙。

埃尔温终于开车来了,我从他那辆并不因他肥胖超重而有解体危险的、开起来摇摇晃晃的老爷车认出了他。埃尔温像老朋友似地向我招手,弄得老爷车嘎吱嘎吱作响。他张开双臂向我迎来,披肩长发在风中飘曳。

我的情绪一落千丈,要不是他那毛茸茸的、刺着花纹的双臂在最后一秒钟将我拦住的话,我真想从这位邋里邋遢、大腹便便的埃尔温身旁逃走。

“你好,弗兰卡。”埃尔温友好地说。他的胡子长得快到肚脐眼了。他的肚脐眼从黑色t恤衫外隐约可见,大约有茶杯大小。“车上好吧?”

“很好。”我说着,咽了口唾沫。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被文身的恐龙怪物劫持过呢。

啤酒肚埃尔温殷勤地接过我手里的箱子。

“路上还顺利吧?”他问,恩赐似地注视着敝人。

“一切顺利。”我说。

然后我们登上了他那辆老爷车。

啊,弗兰西丝卡,我自忖,这就是你现在的生活,还挺潇洒。不过,要让你继续参与社会活动,你的智商还差点儿。当你自愿坐上那样一位怪物的破车,而事先没有给你的律师和孩子留下这个人的姓名和地址,责任在你自己。今晚上不会有人来找你的,不会有人的,连爱德华·齐默尔曼也不会来的。我已经想像到电视台播放的《悬案xy》中那个有趣的节目,开头的画面是几个小伙子在冷饮厅前喝啤酒,接着是爱德华的声音……冷饮厅前的几个酒徒是最后见过她的人……

唉,弗兰卡!该死的手机你又不会用,埃诺跟你说十位数的密码时,你又不好好听。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你就没有学会,女人就是傻。

一路上,我们驶过了几个平坦的荒凉村落。天下着雨,路边上一些吓鸟的稻草人淋透了雨。

“书店到底在哪里?”我不安地问。心想,这个文身的怪物会把我劫持到哪个谷仓去呢?

“没有。”埃尔温说着,推了下变速杆。“没有书店!这里没有这玩意儿。”

“那么图书馆呢?业余大学、文化中心都没有吗?”

我极其恐惧地抓住了车把。

“没有。”埃尔温说着,把车拐上了一条田间小路。

“那我宁可先去饭店,”我结结巴巴地说,“先稍稍休息一下。”

“有你休息的。”埃尔温说着,高兴地看了我一眼。

坏了,我暗想。我连遗嘱还没有立呢!所有的事情都得让埃诺親自去办。希望他会想到:房子留给帕拉和两个孩子,所有其他与揷座有关的电器和电池之类的东西全归埃诺。

我清了清嗓子,坚决地说:“请先送我去饭店!”

“不,没有饭店,就睡在我家里!”埃尔温狞笑说。

现在我终于肯定,我永远也见不着我的親人了。奇怪,这时内心的恐惧反倒没有了,代之而来的是一种感激的心情油然而生:弗兰西丝卡,你有过美好的生活,还指望什么呢?

有人会在我的墓碑上镌刻:她死于厌世。

埃尔温从旁边看着我。“你觉得合适吗?先看一下房间,要是不合适,我再送你去饭店。由你定。”

“好吧!”我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我的要求不高。”

“我就知道嘛,请吧!”埃尔温说。

汽车停在一幢隂暗的农舍前,四周是雨水泡软的黏土地,眼前呈现的都是些诸如生锈的儿童三轮车、又脏又濕的砂箱等熟悉的东西,围墙已剥蚀风化,晾在木头支架上的衣服在雨中飘拂。

“你就住在这儿?”我谨慎地问。

“是的。”埃尔温自豪地说。

我们下车走进屋子。我跨过一块铺在泥地上的木板,走进过道就闻到一股酸牛奶味、熏香肠味及乡间寒冷的空气味。

埃尔温把车钥匙扔到支架上,自豪地带我走进厨房。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也许与厨房毫不相称的台球桌,桌下躺着一条无精打采的杂种狗,前爪打着石膏,在啃一根击球棍,显得没有一点儿生气。一台旧煤气灶旁的搁板上堆满了没有洗过的餐具,留在煤气灶上黏糊糊的咖啡残液上聚集着无数小苍蝇。一些不知哪里生产的老式厨具躺在控水架上,已经锈迹斑斑。在一张摇摇晃晃的餐桌上放着我的那本《独身幸福》,书的一角折了起来。书旁是一段吃剩的肝肠、一瓶自制的果酱、一块切开的面包和一瓶已经变味的牛奶。霎时间我感觉到像在家里一样。

“喏,”埃尔温说着,提起书的一角,又放到了肝肠的旁边,“你看看,别认为我在要什么诡计。”

“不,不,”我赶快说,“你怎么会想到这上面去呢?”

“看你那么紧张。”埃尔温说,“你需要我,这里没有吃人的妖怪。”他心满意足地从油腻的后褲兜里抽出一包烟丝,然后一屁股坐到餐桌上,开始自卷纸烟。我注视着他正在舔烟纸的舌尖。也许这位威斯特法伦地区的长得像果酱馅油煎饼似的怪物根本没有什么恶意?

这时小屋里出现了女主人,她穿着一身有点不得体的灰色法兰绒睡衣,脸上涂了厚厚一层雪花膏,身后牵着一个也搽了雪花膏的孩子。

“你好。”她说,“你回来了?”

“这是弗兰卡!”埃尔温用手指着我说。

“你好。”穿睡衣的女主人说。我对自己不得体的衣着打扮感到羞愧,垂下了眼睑。

“英肯,说你好!”女主人要求她的孩子说。

英肯不愿问好,她躲到母親身后,把嘴角的果酱都擦到了母親臀部的法兰绒褲子上,正用疑惑的目光向外张望。我倒真想躲到埃尔温的身后,把我那傻乎乎的多余的chún膏擦到他的屁股上。不知怎么的,最后十分钟我对他产生了信任感。

“海德玛莉没有来?”

“不知道。”

“埃姆玛莉也没有来?”

“不知道。”

“那我也走了!”

她像来的时候一样,说走就走。

“这是伊尔莎玛莉。”埃尔温自豪地说,“英肯是她的女儿。”

“很可爱。”

然后谁也不再说话。埃尔温自己坐到餐桌旁的一把椅子上,舒坦地吸起烟来。

“你怎么会想到邀请我的?”我问,只是无话找话说。

“想让我的女人们高兴高兴。”埃尔温回答,“要咖啡吗?”

我无力地点了点头。埃尔温唉声叹气地站起身,从煤气灶上找来一把多处摔瘪的咖啡壶,摇了摇。“壶里还有点儿。”

“很好!”我说。

埃尔温从咖啡壶里给我倒了刚够一口的微温液体。他从控水架上拣出的杯子没有把儿,黏糊糊的,杯子里还残留着牛奶和糖液。

“今晚我到底在哪里朗读呢?”我问。

“这里。”埃尔温说着,指了指厨房的桌子。“如果有人感兴趣的话。”

我疑惑地看着他。

“这本书不一定适合每个人的口味。”埃尔温说着,轻蔑地打量着我。

我相信他没有细看就买下了书,所以我的书还没有完全为他的穿法兰绒衣服的伊尔莎玛莉所接受。

“可你为什么要邀请我呢?”

“我觉得书名很刺激。”

埃尔温随后向我解释说,他和三个女人——埃姆玛莉、海德玛莉和刚才见过的伊尔莎玛莉一起住在这所房子里。伊尔莎玛莉有个女儿叫英肯,就是刚才见过的,这个孩子当然不是他的,是不久前搬走的那个人的。这个人的房间今晚可以归我使用。

这四个人在一起,都没有正式结婚,不过大家相处很好。他只不过忽发奇想,邀请我这个作家親自来参加朗诵会。

“你是想说,你没有读过我的书?”

“没错,我本人从来不看书。我请作家来把她们雞毛蒜皮的琐事读给我听听,完了大家一起喝点酒。我们没有电视机,穷乡僻壤的,电影院也没有。”

我提醒埃尔温,为我的朗诵他得支付四位数的酬金,他作为组织者还得承担住宿费、车旅费和增值税。

“知道。”埃尔温说着,抬起屁股坐到了台角上。“你不是在电话上都说过了嘛!”

一点儿不错,就是我们说好的数字。

“收据我不要。”埃尔温说,“你可以不交税,纯收入。好了,现在我带你看看你的房问。如果不满意,我送你去最近的饭店,离这里只有三十公里。”

英肯生父的房间在阁楼上,出人意料地刚刚整修过,室内还散发着油漆味和糊墙纸的糨糊味,地板甚至是镶木的。法国式的床上铺着没有经过熨烫、带有灰绿色斑点的海狸皮床罩。很显然,这是整幢房子里最好的一个角落。在这里受胎的伊尔莎玛莉就不懂得珍惜!当埃尔温去开窗时,我悄悄地闻了闻被褥,显然是用洗衣机洗好后直接拿过未的。再进一步观察,我发现屋顶斜面有一团网球般大小的灰尘网,被穿堂风吹得在打旋。唉,反正都一样,我暗自思忖。我待会儿悄悄地都扔到窗外去。也许我在什么地方能找到一块抹布,不过我首先得瞧瞧伊尔莎玛莉的内衣柜!以后再去掸灰尘。不过再擦一次也没有什么坏处,理智些总不会错,弗兰卡!

顶楼的这个房间还单独设有洗澡间,而且也是刚刚修整过,连一根毛毛都没有发现,既没有埃尔温·洛特贝克的,也没有那孩子生父的。有人——也许是女主人——甚至替我准备了一条本色的毛巾,放了一瓶全家用的沐浴液。澡盆上方的搁板上放着梳子和卫生巾,我觉得主人想得很周到,唯一不足的是卫生间的门。不过在这儿就住一夜,大概不会有什么问题。

晚上八点钟,我来到脏兮兮的厨房参加朗诵会,没有花费时间去化妆。厨房里除了埃尔温以外,还有两个穿皮夹克的人,他们骑摩托车用的头盔放在餐桌上;几个人在打台球。

原来提到的几位女士一个也没有见到。

“要啤酒吗?”埃尔温问。他ǒ刁着烟屁股,挺着大肚子,正趴在台球桌上,让我想起博多·安布罗修斯的那幅杰作:《井畔的玛尔塔》。

其他两个人并没有回头看我。

我从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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