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头顶上盘旋了一圈,又落在那块地上。看来,这是塔克拉玛干很少见的地了,所以它舍不得离开。一直到我们继续浩浩荡荡前进的时候,它还在那块地上。本来塔克拉玛干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死亡之海,只要看见一个生物都会油然在心里生出一情来,怎么也不会想到枪呀!我说的生物当然也包括狼。我们所以带枪,是为了防备人的,咱们防备的是那些潜入塔克拉玛干的逃犯。听说逃犯们就像饿狼一样,不仅会抢劫,还会杀人。他们杀人已经不是泄愤和报复了,他们是因为饥渴,杀人吃肉、喝血。现在,来的不是像饿狼似的逃犯,而是像逃犯似的饿狼!不管逃犯也好,饿狼也好,都和我无冤无仇,眼前的场景,使我想起咱们围着地欣赏那只小鸟和三根苇草的动人情景。我打心眼儿里不愿把它们消灭。道理很简单,塔克拉玛干的生物不仅太少,而且活得都很艰难!我十分冷静地环顾着狼群,如果说它们很瘦,这不足以说明它们现在的实际,用“皮包骨”三个字来描写它们才比较恰当。其中有一只老狼的牙齿只剩了一半,很可能是饿急了啃石头的结果。它也许已经把那些断牙和嚼碎的石粉一起吞进了腹内。我隔着玻璃温柔地抚摸着它们,(狼嚎声)它们却呲着牙发出极难听的嚎叫,用它们的爪牙去啃玻璃……
[续沙漠里的狼上一小节]和钢板。如果不是玻璃太光滑,它们完全可以把玻璃碴儿嚼嚼烂再咽下去。我很想告诉它们:我不怕你们,我手里握着枪。我知道你们急切的目的是吃掉我。但我仍然很理解你们,你们太饥渴了!我想,如果你们都吃得脑满肠肥,你们即使不那么彬彬有礼,也绝不至于这样穷凶极恶、咬牙切齿吧!甚至我很同情,乃至很怜悯你们。当正面玻璃上有一只狼爬到驾驶室顶上的时候,我才看见太阳将要低下它那威严的头颅,去吻一座沙丘了,傍晚的沙原是非常之美的!风完全停歇了下来,风真是大手笔,风在沙原上篆刻出的层层金波,像音乐的旋律那样流畅,气势恢宏,而且变化无穷。由于沙坡受光面的不同,颜的深浅和光影的明暗至少能分出十几个层次,每一条线条都很柔和而优美,往往会让人忘掉风暴、沙崩、昼热、夜寒、干旱、荒凉,以及它总和终极的残忍。太阳突然向下猛地滑落了一下,使我大吃一惊,很快天就要黑了,天黑以后肯定要起大风。一起风,我身后车轮的齿痕就会被风粗暴地抹平。对不起了,我不得不采取我不想采取的办法,来请你们给我让路了!我慢慢地把车窗揭开一个窄缝,我把枪管从那条窄缝里伸出去。枪筒正抵着一只老狼的喉管,我没有马上开枪。我希望它们能认识这是什么,认识枪的威力,然后它们就害怕了,就和平地撤退了。很快,我就意识到我看错了对象,它们不是人,即使是人,饥渴到像它们这样,也不会在乎枪是什么了!枪的能,枪的威胁,枪是火葯和机械的完美结合,以及枪杆子出政权的历史作用……全无意义!?人一定也会像这只老狼一样把枪管含在口里。用头舔,用牙齿啃,恨不能把它当成食物吞进去。我只好把咬住枪口的那只老狼拨开,朝空开了一枪!枪声在空旷的沙漠上空显得非常响。果然,狼群全都逃离了我的汽车。开始是惊吓莫名,分散狂奔。很快,狼群又集聚在一起了。它们的集结地在离汽车只有一百米左右的沙丘背后,我只能看见几双狼耳朵和几根狼尾巴尖儿。啊!我长吁了一口气。看来极端的手段在极端尖锐而又无法缓和的对立下,是非常必要的!当我再一次提起桶开门要去加油的时候,突然听见狼群奔驰的声音。一眨眼的功夫,狼群已经扑到我的眼前。我急忙重又跳上车,很重地关上了车门。……我再开一枪,狼群再一次争先恐后地退到沙丘背后,我再一次想趁此机会开门走出驾驶室去取油。在我刚刚推开门的那一瞬间,一只灰的老公狼的头突然抬了起来,立即,所有的狼都从沙丘背后一跃而出。我猜那只露了一下头的老公狼是它们的王。我连忙拉上门。就在这一推一拉之后,我的额头上冒出了黄豆大的汗珠。这时,我开始非常明确地意识到三点:一、我的自由权已经不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了。二。我面前的一群动物绝对是我的死敌,而且它们不亚于有组织、有指挥的军队。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多么奇妙啊!看!每一只狼都衔着自己的尾巴,同时原地旋转了几圈,再各就各位,前直立,把尾巴压在屁底下,蹲在沙地上,把头转向我,就纹丝不动了,非常自然地列了一个半圆形的阵势。它们的眼睛在暮中,都像两只惨绿的小灯泡。我知道现在必须做什么了。我摇下车窗,把枪伸出去。我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只,个个都像弦上的箭,隐身在沙丘背后的狼到底还有多少呢?只听见不断有极锐利的嚎叫从沙丘背后传出来。对不起!尼采说过:“你最大的危险在哪里?——怜悯。”我的枪管也以半圆形从右向左转动,着花射击,打死一个留一个,一口气打死了十二个。太阳就在这个时候采取了不合作的态度,一下就突然坠落了,最后一线光明也被越来越大的风沙吹灭。我隐隐约约看见它们中没有一个逃跑,也没有一声惊叫,甚至连队形都没有乱。我立刻认识到,对它们不得不刮目相看了!它们绝不是乌合之众。在天黑得能见度等于零的时候,我只好像哲学家那样,进入思考了,……我想:世上的人越来越多,狼们被迫只能在塔克拉玛干求生。塔克拉玛干既是它们的城寨,又是它们的死地。没有天敌,但也没有食物。最难求生的死地,迫使它们成了“狼妖”。
……我很清楚,入夜以后,它们在暗,我在明。只要我一动,它们就会一拥而上。因为它们的眼睛无论日夜都可以看清这个世界,人则必须借助于光。现在可以借助的光只有狼们的眼睛,那一对对绿荧荧的寒光,成半圆形均匀地排列在我的眼前,哪一只狼闭一闭眼睛我都能看得见。但我不能开枪,因为我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命中率,一百发子弹已经用了十四发,还剩八十六发。我从那些点点绿的微光看得出,由于十二只狼被我打死而空缺的位置,已经全部补充得整整齐齐,二十四双眼睛。它们怎么会补充得这么快呢?像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那些死尸呢?它们将如何置?简直是个谜。我有一个手电筒,电池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还没有眼前狼眼睛的光亮强,为什么事先没有带些备用电池呢?事先……如果事先想到会遇见狼群,会遇见如此精明干练和毫无畏惧的对手,事先要准备的当然还不仅是备用电池。人常常陷入困境的最普遍原因,就是不能未雨绸缪,临渴掘井又没有工具。我目前还不只是没有工具。
……说到渴,我真的渴了。身边只有一只壶,大约只剩了半公升了。我给我自己做了规定,一次只能喝半口,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解围。最惨的是我的工具箱里只有半包压缩饼干,一共才剩下二十片。我计划一天一片。车队出发的时候是带了干粮的,全都装在四六○三号车上。那辆车本来走在我的前面,谁也没想到哪辆车会掉队,特别是没想到我会掉队。目前至少我还没有办法走出驾驶室。不能走出驾驶室就加不了油,不加油就发动不了引擎,不能发动引擎,不仅不能动,也不敢开车灯。要是能开车灯就好了,狼怕烈火和强光,但我绝对不能轻易开灯,车灯只能射出两道光柱。狼阵是半圆形,两侧的狼受不到威胁,而且它们可以看到我的动作。再说,如果把蓄电池里的电耗干了,即使能加上油也没法发动。我仔仔细细地想了一想,才作出最后的决定:养精蓄锐,在阳光下和它们较量。我喝了半口,吃了一片压缩饼干,裹着棉大歪倒在座垫上,找了个舒舒服服的姿势,闭上眼睛睡了。
……早晨醒来,朦胧中看见阳光已经离开地面有一竿多高了。我发现自己正蜷卧在驾驶室里。我的第一个念头是:做了一个恶梦,被狼包围是恶梦中发生的事。对!是恶梦,生活里当然没有那样的怪事!我怎么……
[续沙漠里的狼上一小节]会被狼围困住呢?好了,这一下就好了,不必为了和狼群战斗,煞有介事地去绞尽脑汁了。真可笑!我会做这样荒唐的梦!想到这儿,不由自主地笑了,接着打了一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大叫了一声:“啊——呵!”然后,就坐了起来,向前定睛一看:啊!是梦没有醒?还是压根儿就不是梦!迎面的半圆阵已经不是拉开距离的十二只狼了,也不是二十四只,而是一只挨一只,用同一个姿势,伏身在沙上,目光全都对着圆心——我。不瞒你们说,已经松弛下来再度紧张,就不是那么好受了。我有点失望。也好!我可以挨着个儿点发!(一阵很均匀的枪声“哒哒哒哒哒哒……”)我这一排子弹射出去以后,可以说枪枪命中。数了数,十六只狼被击毙。这回它们真的是乱了一阵儿,活着的把死去的立即拖在它们的半圆弧的中间,堆积起来。接着,从沙丘背后重又跃出十七只狼来,十六只狼迅速填补了死去伙伴的位置。那只曾经露过一下头的老公狼从沙丘背后公然走了出来。它的毛片儿已经滚成了毡,但它的仪态威严,像一位老公爵似的,摇摇晃晃地走向那堆死狼。它最后的一步是出人意料的虎跳,只一跳,他的嘴就咬住了一头死狼正在流血的喉管。这么远,我都能听见它咕咕的吸血声。最让我惊奇的是,其余的狼都没敢向那堆死狼哪怕瞄上一眼,而仍然死死地盯着我。说明我原来的猜测是对的,它就是狼王!狼王吸血的速度很快,动作特别狠!呜呜叫着吸了每一只死狼的血。这时,我才想到为什么不打死他呢?擒贼擒王呀!打死了狼王,这群狼也许就散了,至少会乱。怎么?它好像知道我的心思似的,立即把头往下一伏,瞄了我一眼,后一弹,在空中划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弧线,落在沙丘背后去了。它的这一动作就像是一声号令,所有活着的狼都扑向那堆死狼。立即就是一阵混乱的撕咬,我真地懂得了什么叫做饿狼扑食。断肢在争抢中飞舞,个个张着大嘴,大声吞噬着肉块,用前爪按着死尸,拖出内脏,嗷嗷叫着相互呲着牙。狼的盛宴就像风卷残云一般,使我大开眼界。当我还在惊愕的时候,它们已经在舔着自己的前爪了,剩下来的只是一些毛球和浸透了沙地的血迹。我得想想了……我开枪的结果是什么呢?不就是在喂饱它们吗?同时越来越重的血腥气也在吸引越来越多的饿狼。我想到这儿,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果然,它们的半圆阵又完整无缺地补齐了。我又陷入了沉思,这会儿真可以称为沉思,沉重的思索。饿狼完全可以自相残杀,活杀一批同类,救活一批同类。但它们没有这样做,它们只吞噬攻击异类和死去的同类。好像活着的狼是同类,死去的狼就不是同类了。看来这大概就是狼道主义了!至少在这一点上,狼比人更敢于面对真实,也更“仁慈”。因为人吃人的时候,从来都是直接了当的“活杀”。而且目的大不相同,人吃活人,是为了更有精力对付同类;狼吃死狼,是为了更有精力对付异类。
……(笑声)你们看啊!真可笑!太可笑了!这些狼在硝烟弥漫的阵地上,竟会干起那事儿来了!看来狼也有“饱暖思婬慾”的问题,吃饱了同类的肉,喝足了同类的血,一对对公狼和母狼交起尾来,而且十分卖力,十分投入,同时又不忘敌情。它们在交的同时,并没放松对我的监视。哥们儿!现在开枪射击不是一枪可以撂倒俩吗?不!我还没那么缺德!我把枪收了回来,数了数子弹,还有七十发。七十发,可以消灭七十只狼,不!现在的算术不能这么演算了,因为打死了七十只狼以后,七十具尸至少可以喂饱五倍以上的饿狼,还可能吸引十倍的饿狼来参加围攻我的战斗……我想到这,真的有点不寒而栗。我能想象得出,面前黑压压的狼群一重重地包围着我的严峻景象。我必须重新制定我的战略战术,既不能坐以待毙,又不能感情用事。
……我和狼群静静地对峙了三天,我每天只喝半口,吃一片压缩饼干。我的目的是想打死狼王,打死了狼王也许就可以瓦解它们的阵线。我是想让狼王肚子里的食物完全消耗完了以后,再打死一只狼,诱使它再次出现,开枪打死它。三天以后,我面前的狼都又开始饥肠辘辘了。正因为它们三天前刚刚吃饱过一次,更觉得饿得难受。第四天清晨,它们个个举首向天,惨叫连声。我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朝着那只叫得最难听的母狼开了一枪。(枪声)击中了!它踢腾了几下就伸了。果然,狼王在沙丘背后走上来。它刚一露头,(枪声)我就开枪了!糟糕!不见了!这个貌似迟钝的精灵鬼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