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訖時間 起太宗太平興國七年正月盡是年十二月
卷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十三
帝號 宋太宗 年號 太平興國七年(壬午,982)
全文
春正月壬寅,詔翰林學士承旨李昉等詳定士庶車服喪葬制度,付有司頒行,違者論其罪。甲寅,以右衛大將軍侯贇知靈州。贇既至,按視蕃落,犒以牛酒,戎人悅服,部內甚治。在朔方凡十年,上雖念贇久次,而難其代者,贇竟卒于治所。
初,太祖免潭州歲所調紙十年。期滿當徵,州言民飢,願埙豐歲乃輸,詔並除之。
二月丙寅,以江州星子縣為南康軍。
庚午,豐州大首領黃羅並弟乙蚌等以良馬來貢。
詔開封府:近者蝗旱相仍,民多流徙,宜設法招誘,並令復歸,滿百日不至,其桑土並許他人承佃,便為永業。
宣徽北院使、判三司王仁贍掌邦計幾十年,恣下吏為姦,怙恩固寵,莫敢發者。又起范旻等獄,坐貶黜者十餘人,皆上南府時勳舊戚里用事吏,故中外益畏其口。會左拾遺南昌陳恕與兵部郎中宋琪同判勾院,其僚數人率以皦察不畏強禦自任,因議本司事,有不協者,互持短長。及造朝,恕獨出班具奏,上詰之,恕詞辨蜂起,仁贍屈伏,上怒甚。
辛未,仁贍罷為右衛大將軍;琪與度支判官、兵部郎中雷德驤,鹽鐵判官、金部郎中奚嶼,並責本曹員外郎;戶部判官、戶部員外郎王遹責授太常博士。以給事中侯陟、右正諫大夫王明【一】同判三司,同判三司自陟、明始。兵部郎中劉保勳判勾院。擢恕為度支員外郎、鹽鐵推官,耿振戶部推官,元圯並權本曹判官事。琪初與恕同白上,既而反附仁贍,故亦左降。癸酉,改仁贍為唐州防禦使,月給俸錢三十萬,以勳舊故稍異之。仁贍自以仇怨觽多,因怏怏成疾,數日卒。
其後,上因言及三司財賦,謂宰相趙普等曰:「仁贍縱吏為姦,諸州場院皆隱沒官錢以千萬計。朕初即位,悉令罷去,分命使臣掌其事。仁贍再三言其不便,朕語仁贍此自朕意,若歲課致虧,不以責卿。既一歲,舊千緡者為一二萬緡,萬緡者為六七萬緡,為利入數倍,用度皆足,儻遇水旱,即可以免百姓租稅。仁贍自知其非,心頗慚悸,朕亦優容之耳。」(別本,上與宰相論仁贍在八年十月甲午,今移入此。)
兩川上供綱,所過丁男百十輩轉送,罪人錮送闕下,在道病者亦發民輿擔。知河南府何承矩奏,以為疲民橫役,請罷其事。乙亥,詔西川、嶺南、荊湖、陝西每歲上供錢帛,勿復調民負擔,以傳置卒代之。
甲申,改關南為高陽關。廬州民負義倉米萬七千餘石,詔特貸之。
杖殺長道縣尉張俊,坐部下受賕,犯贓錢五百七十貫故也。辛卯,封燕國長公主女高氏為高平縣主,次女為真寧縣主。
是月,復徙并州於三交寨,即以潘美為并州都部署。(此據潘美行狀,七年二月事也。三交寨即陽曲縣。)
三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宣州隕霜,害桑稼,詔蠲其租。
金明池水心殿成,上將泛舟往游。或告秦王廷美謀欲以此時竊發【二】,若不果,則詐稱病於府第,候車駕臨省,因作亂。上不忍暴其事,癸卯,罷廷美開封尹,授西京留守。廷美每從南府入朝,過學士院門,見鎖院,必令人隔扉問之,孔目吏即白其姓名,率以為常。是日,當直學士恐廷美問則難答,因大啟院門,廷美過已,乃復扃之。(當檢學士姓名【三】,時李昉、扈蒙、徐絃實為學士。)丁未,命右正諫大夫李符權知開封府。詔黎州造大船於大渡河,以濟西南蠻之朝貢者。
壬子,賜秦王廷美襲衣通犀帶、錢十萬、絹綵各萬疋、銀萬兩、西京甲第一區。又賜留守判官閻矩、河南判官王遹錢各百萬。
初,嶺南轉運使許仲宣既分遣南伐之師,乃草檄諭交州,明國威信,期必再舉。黎桓亦懼朝廷終行討滅,甲寅,復為丁璿上表謝罪,且貢方物。(周渭傳亦稱渭檄交州,今止記仲宣。蓋仲宣不待詔即分屯諸軍,功最著故也。)
辛酉,唐州言北陽縣蝗生,飛烏數萬食之皆盡。
夏四月壬戌朔,樞密使曹彬餞秦王廷美於瓊林苑,始赴西也。
甲子,以左正諫大夫、樞密直學士竇偁,中書舍人郭贄並守本官,參知政事。上謂偁曰:「汝自揣何以致此?」偁曰:「陛下念藩邸之舊臣,出於際會。」上曰:「非也,乃汝嘗面折賈琰,賞卿之直爾。」偁頓首謝。
以如京使柴禹錫為宣徽北院使、兼樞密副使,翰林副使楊守一為東上閤門使,充樞密都承旨。守一即守素也,與禹錫同告秦王廷美陰謀,故賞之。樞密承旨加「都」字,自守一始。(趙鎔及相里勳皆同告廷美陰謀。勳既無傳,實錄亦不載鎔除官,故略之。)
乙丑,左衛將軍、樞密承旨陳從信罷為左衛將軍,皇城使劉知信為右衛將軍,弓箭庫使惠延真為商州長史,禁軍列校烃人皇甫繼明責為汝州馬步軍都指揮使,棗強范廷召責為唐州馬步軍都指揮使,定人王榮責為濮州教練使,皆坐交通秦王廷美及受其私犒故也。榮未行,或又告榮嘗與廷美親吏狂言:「我不久當得節帥。」遂削籍流海島。(實錄坐廷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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