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四十三

作者: 李焘9,046】字 目 录

起訖時間 起真宗咸平元年正月盡是年十二月

卷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十三

帝號 宋真宗

年號 咸平元年(戊戌,998)

全文

春正月辛酉朔,改元。

癸亥,賜近臣歲節宴于宰相呂端第。自是遂以為例。

丙寅,有司上皇太后李氏諡曰元德。

翰林學士楊礪等受詔知貢舉,請對,上召坐,語之曰:「貢舉重任,當務選擢寒俊,精求實藝,以副朕心。」礪,建隆初及第為榜首。上在開封時,常問礪何年及第,礪唯唯不對,上後知之,謂礪不以科名自伐,益重焉。礪性剛很傲辟,為文尚多,無師法,每作詩,一題或數十篇。在翰林,制誥迂怪,大為人所傳笑。

壬申,昭宣使王延德上太宗皇帝南宮事跡三卷,命送實錄院。

癸酉,始令諸王府記室、翊善、侍讀等官,分兼南、北宅教授。(南、北宅始此,當考詳。)時南、北宅又有伴讀,然無定員。(是年十一月,賜南宮伴讀李文益緋,然不知始于何時,今附見。百官志繫之祥符二年後,誤也。)

甲戌,詔諸路場務逋欠官物,令主典備償者,監臨官非同為欺隱,勿令填納。初,李至判國子監,上言:「本監先校定諸經音疏,其間文字,訛謬尚多,深慮未副仁君好古誨人之意。蓋前所遣官,多專經之士,或通春秋者未習禮記,或習周易者不通尚書,至于旁引經史,皆非素所傳習,以是之故,未得專詳。伏見國子博士杜鎬,直講孫奭、崔頤正,皆苦心強學,博貫九經,問義質疑,有所依據。望令重加勘正,除去舛謬。」太宗從之。丁丑,蔡州學究劉可名又上言諸經板本多誤,上令擇官詳校,因訪髃臣通經義者,至復以頤正對。上曰:「朕宮中無事,樂聞講誦。」因召頤正于後苑,講尚書大禹謨,賜五品服。他曰,謂輔臣曰:「頤正講誦甚精,卿等更于班行中選經明行修之士一二人,具以名聞。」自是,日令頤正赴御書院待對【一】,講尚書至十卷。頤正,雍丘人也。

戊寅,上御崇政殿,召御龍直二百七十餘人,閱試武藝,遷擢者二十六人。

庚辰,審刑院詳議官、監察御史韓見素表求致仕,時年四十八。上問輔臣曰:「見素齒髮尚少,遽求致仕,何也?」呂端曰:「見素性恬退,喜修煉。」上難之。李至曰:「近世朝行中,躁競求進者多,知止求退者少,若允其請,亦足以激勸薄俗。」上默然,乃授刑部員外郎,致仕。見素,鳳翔人,退居華山,年八十餘乃卒。

甲申,有彗出營室北,光芒尺餘。

二月壬辰,詔:「禮部貢院考試畢日,錄合格人姓名以聞,當議降敕放榜賜及第。如覆試有繆濫,知舉官重行朝典。」上謂輔臣曰:「朕即位以來,罔敢暇逸,庶涉治道,至于和平。今彗出甚異,將奈之何?」呂端等言:「變在齊、魯之分。」上曰:「朕以天下為憂,豈獨一方耶?」李至曰:「陛下此言,可以卻妖星矣。」

甲午,詔百官極言得失,避正殿,減常膳。

乙未,慮繫囚。詔諸州長吏平決獄訟,申理冤濫。

先是,吏部郎中、直集賢院田錫出知泰州,未之任,會星變,錫上疏言:

臣自去年七月至冬節已後三上章,所言者朝廷密謀,所陳者國家大體。識見雖淺,不足動于宸聰,果敢所陳,亦足伸于忠節。每至奏覆公事,咫尺天顏,亦望聖聰略賜宣問,豈謂陛下略不詢所陳之事,殊不訪所貢之言。退有憂遑,慮獲罪戾,進無聽納,固不遑寧,所以輒拜封章,乞歸館殿。旋承敕命,令知泰州,已蒙聖恩,給與假限,許至三月初進發。臣既受敕,不合立班,唯候朝辭,以赴任所,于二月八日方矩御札,許貢芻詞。臣子之事君親,愚直之逢明聖,有所見聞,豈敢緘默。

臣聞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臣去年所上第一章,下在中書,第二、第三章,留中不出。臣慮外人窺其曾有貼黃,乞未付中書,且宣召宰臣、樞密使問其可否,然尚有不敢形於奏疏,擬俟面陳。所慮者非輕,慮陛下失臣,所憂者非細,憂微臣失身。今日陛下若許臣面言,容臣口奏,即乞宣召,必得敷陳。

記其間可行之事、可用之言,先皇帝亦聽納而行之,亦優容而用之。伏乞陛下令實錄院進呈,略賜披覽,有先朝未行者,乞擇而行之,有今日可用者,乞取而用之。

御札云「良由時事舛誤,政化鬱堙」。臣謂李繼遷不合與夏州,又不合呼之為趙保吉。雖賜姓與名,已自先朝,然狼子野心,終是異類。昨以陛下登極,雖來進奉,錫之優詔,銟以來王。識其姦謀,辨其詭計,則可;錫之土宇,授以節旄,則非。以臣愚蒙,料彼變詐,必不肯久奉朝命,必不能永保塞垣。既如此惠之懷之而弗來,討之除之而未得,翻成姑息,似失機宜。臣謂關輔勞擾從此生,國家費耗從此起,是時事舛誤之大者。密院公事,宰相不得與聞,中書政事,樞密使不得與議,相承既久,驟改固難,致兵謀不精,國計未善。求之近驗,即去年靈州之役,關西之民死者十五餘萬。生民無辜而死者十五餘萬,罪在何人而不問,咎將誰執而不知,此政化鬱堙之大者也。臣今為陛下言其大者遠者,自餘瑣屑之事,何足為陛下言之!(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 上一页 1 234下一页末页共4页/8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