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和谐,如果其中缺少了一种色彩,那么整个的和谐便会解体。且如一切的和谐一般,其中有一个主要色调,它可以产生无穷的变化。有宏伟壮烈之作,充满着鲜明热烈的调子,例如《卡尔凡山》《圣莱汶的殉难》、大部分的“梅迪契廊”中之作。有颂赞欢乐之作,例如《乡村节庆》。有轻快妩媚之作,如那些天真的儿童与鲁本斯的家人们占着主要位置的作品。
当我们把鲁本斯的若干作品做了一番考察之后,当我们单纯地享受富有艺术用意的色彩的快感之时,我们可以注意到颇有意味的两点:
第一,他的颜色的种类是很少的,他的全部艺术只在于运用色彩的巧妙的方法上。主要性格可以有变化,或是轻快,或是狂放,或是悲郁的曲调,或是凯旋的拍子,但工具是不变的,音色亦不变的。
第二,因为他的气质迫使他在一切题材中发挥热狂,故他的热色几乎永远成为他的作品中的主要基调。以上所述的《亨利四世起程赴战场》《圣母像》《乡村节庆》诸作都是明证。当主题不包含热色时,便在背景上敷陈热色。在《四哲人》《苏珊娜·富尔曼像》《凯瑟琳》诸作中,便是由布帛的红色使全画具有欢悦的情调。
末了,我们还注意到他所运用的色彩的性质。在钢琴上,一个和音的性质是随了艺术家打击键子的方式而变化的。一个和音可以成为粗犷的或温慰的,可以枯索如自动钢琴的音色,亦可回音宏远,以致振动心魄深处。鲁本斯的钢盔、丝绒、绸袍,自然具有宏远的回音。但他笔触的秘密何在?这是亲切的艺术了,有如他的心魂的主调一般;这是不可言喻的,不可传达的,不可确定的。
本文之首,我曾说过鲁本斯是一个受人佩服而不受人爱戴的作家。为什么?在此,我们应该可以解答了。
最重要的,我们当注意鲁本斯作品最多的地方是在法国,故上述的态度,大部分当指法国人士。而法国人的民族性便与鲁本斯的气质格格不相入。大家知道法国人是缺乏史诗意识的。法国史上没有《伊利亚特》,没有《失乐园》,也没有《神曲》。高乃依只是一个例外,雨果及其浪漫派也被目为错误。真正的法国作家是拉伯雷(Rabelais),是莫里哀,是伏尔泰。
鲁本斯却是一个全无法国气质的艺术家。他的史诗式的夸张、骚乱、狂乱、热情,绝非一般的法国人所能了解的,亦是了解了也不能予以同情。
其次,鲁本斯缺乏精微的观察力,而这正是法国人所最热望的优点。他的表达情操是有公式的,他的肖像是缺乏个性的。法国的王后,圣母,殉难的圣女都是同样华贵的类型:像这样的作品就难免超脱平凡与庸俗了。
即是摆脱了这些艺术家与鉴赏者之间的性格不同问题,我们也当承认鲁本斯的缺陷。我们已屡次申说并证明他是一个富有造型意识的大师,他是兼有翡冷翠与威尼斯两派的特长的作家。他的长处在于色感的敏锐,在于构图的明白单纯,在于线条的富有表现力。但他没有表达真实情操的艺术手腕。他不能以个性极强,观察准确的姿态来抓握对象的心理与情绪。
是这一个缺陷使鲁本斯不能获得如伦勃朗般的通俗性。但在艺术的表现境域上言,造型美与表情美的确是两种虽不冲突但难于兼有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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