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接受了。第二天,我又遇见他。这次是他请我。酒吧间只有我们两个顾客。我的心怦怦直跳,说:
“我认识您很久了。”
“啊?从什么时候开始?”
我的喉咙发紧,怕他生气,我索性向他吐露了我对他的爱慕,承认自己为了追随他不知要了多少花招。
他笑了起来,说:
“是吗,你对我一见钟情?那现在呢?”
“还有一点。”
他笑得更开心了,可能受宠若惊吧。(扎瓦最近向我承认,得到一个男人的爱和赞美比得到一个姑娘的爱和赞美更值得他骄傲。)我就站在他身边,多少带点油腔滑调对他谈情说爱,惟恐严肃的语气会提醒他执行严肃的任务。我嬉皮笑脸,嗲声嗲气地说:
“您想什么呀?我嘛,我喜欢漂亮的小伙子。”
他宽宏大度地看着我。男子汉气概使他坚不可摧,也防止他残酷无情。
“那天,要是我揍了你?”
“老实说,我会感到很难过。”
但我适可而止,见好就收。若这样实话实说,就没有油腔滑调的真真假假了,很可能会变成一场发自内心的爱情表白,这会让警察丢丑的!
“你很快就会风吹云散的。”他笑着对我说。
“但愿如此。”
但是他并不知道,在他的身边,在柜台前,他那宽厚的肩膀和自信令我心说诚服,但最使我心动的还是他身上有无形的警徽。对我来说,警徽这金属制品蕴藏着强大的力量,犹如工人手里的打火机、皮带扣、保险挡板、卡钳等,集中体现了阳刚气派。假如当时只有我一个人同他待在阴暗的角落里,我说不定会壮着胆子去抚摸他的衣服,把手悄悄地伸进他的上衣内,平常,警察上装总是佩戴着齐整的领章、帽徽和肩章。其实他的男子汉气概就体现在这片硬邦邦的标志里,可与他的性器官相媲美。假如那玩意儿在我的手指作用下激动起来,很可能就是从警徽中汲取了力量,并会因此勃然兴起,威武雄壮。
“我还能见到您吧?”
“当然,欢迎来找我握握手。”
我虽然急于想与他见面,但为了避免引起他的恼火,我还是克制住自己,好几天没去看他,后来我们终于双双坠入情网。他介绍我认识了他的妻子。我很高兴。一天晚上,我们在朱丽叶码头街道上散步,忽然发现只剩下我们俩在闲逛。圣桑要塞离此不远,外籍兵团就把守在那里,悲凉的码头叫人好不伤心(在这个地方同他在一起,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心碎的呢?),面对此情此景,我突然色胆包天。我清醒地注意到,当我向他靠拢时,他也放慢了脚步。我的一只手颤栗着,笨拙地去摸他的大腿。下面我真不知道如何是好,平时用来引诱难为情的男色鬼那套惯用语便脱口而出:
“几点了?”我问。
“嗯?看看,我的表正好午夜。”
他说着笑了起来。
此后,我经常去看他。在街上,我同他并肩走路,我的步伐跟他尽量一致。若是大白天,我总是设法让他的身影投在我身上。这点雕虫小技,我竟然乐此不疲。
我继续我的小偷生涯,夜里,哪个男色鬼跟上了我,我就把他身上的钱物搜刮干净。接着,布特里街(当时这个区尚未遭到毁坏)的妓女们买去了我偷盗的赃物。我还是我。也许我有点得意忘形,只要一有机会,我就会痛快地取出崭新的身份证,故意让警察仔细观看,因为上面有贝尔纳蒂尼亲自为我盖上的警察局大印。贝尔纳蒂尼虽然了解我的身世,但他从来不责备我。
不过有一次,他试图证明自己是警察,给我讲起道德问题。因为只涉及一个具体行为的美学观点,我不能苟同。道德家们的好意硬要去碰他们所谓的我的恶意,只好粉碎了。即使他们能够向我证明某种行为是可憎的,因为它造成了危害,但也只有由我自己通过行为在我内心激起的反响来做出是美是丑、是雅是俗的判断;只有我自己能决定是拒绝还是接受这种行为。别人休想把我重新带回到正道上去。他们充其量只能对我进行艺术再教育——倘若美是由两个人物优胜劣汰来决定的话,那么教育者就有可能被我的理由说服和争取的危险。
“我不会因为你是警察就怪你,你晓得。”
“你不感到厌烦?”
我明知不能向他解释是什么魔力推动我迫不及待地投向他的怀抱,但我想拿他开开心,刺他一下。
“是有那么一点点烦。”
“你以为干警察这一行就不需要勇气啦?其实比人们想象的要危险得多。”
但他说的是肉体的勇气和危险。何况,他很少反省自己。除了那么几个人(皮罗杰、扎瓦、索克莱,他们的脸上有一种顽固的男子汉气概,但却掩盖着内心的泥沼,就像黏稠颤抖的所谓热带大沼泽。)我的几本书的主人公以及我所选择的恋爱对象无不具有五大三粗的外表和最下道的玩世不恭。贝尔纳与他们很相似。他身穿西装套服,颇有马赛人讲究的风度,可他对马赛人的这一套嗤之以鼻。他穿着后跟颇高的黄皮鞋,弄得整个身体像一把弯弓。在我认识的外国侨民中,他称得上数一数二的美男子。但在他的灵魂深处,我却发现了与电影警察大相径庭的品质。在电影中,警察个个都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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