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統於國史,制度、文章、風土、民物,犁然具列,典綦重也。全書統貫,條流紛繁,諸家薈粹,分並不一,謹參酌古今,擇要從之。冠詔諭,遵聖謨也;紀星野,繫天象也;首列郡縣、疆域、山川,奠地守也;次及城池、公署、壇廟、津梁、水利、郵驛,建置之先務也;存古蹟,考古所必資也。疆理定而食貨之政舉,故戶口、田賦、鹽法、錢法次之;旱澇不時而緩急有備,故積貯、蠲振次之。倉廩實、衣食足而後教俗成,萬物盛多,能備禮矣,故次風俗,次物產,而典禮行、民志定焉。教莫先於學,學必稽諸古,故學校、經籍次之。揆文奮武,政之大柄也,故兵制、關隘、海防次之。為政在於得人,故紀封爵、列職官、傳名宦,腹心干城之所寄也。興賢興能而美俗成焉,故臚選舉、敘人物、述列女,風聲教化之所漸也。至釋道為方外之流,寺觀為緇黃之所,故附於後而以雜錄終焉。
古人地志,名為圖經。輿地非圖無以表明形勢。今用開方法為福建全省總圖一,為十府、二州山險、水道、關隘、疆域各圖一,為海防圖三,為臺灣海口大小港道總圖一;於險要阨塞及島嶼洋澳特詳列之,庶有資於治理。
星野之書,言人人殊。繫域分州,一成不易。閩為牛女之墟,實則屬牛一度,前人考之詳矣。惟臺灣海外,舊志未及,故復推擇其說之可據者補焉。
郡縣沿革為全書眉目。漢、唐而後,時異勢殊,更置不一。舊志輒以現今郡縣為前代標目,往往不合,今以各史為主,參以通典、元和郡縣志、太平寰宇記、輿地廣記、輿地紀勝等書。其專紀閩土者,若宋梁克家三山志、明黃仲昭八閩通志、何喬遠閩書等,廣援而詳析之,為總表一、各府州表十有二,復詳其說以資考證。提綱析目,於斯為慎。
山川散列,既莫詳統紀;依方類敘,又界畫難齊。茲於山則立幹分支,各循其脈絡,於川則異條同貫,務窮其會歸,大者舉而小者從之。
城池、公署、學校,諸所建置,前志略具。茲遍徵諸部,遞加詮次,廢址舊基,亦以類系,具見昔人規畫之詳與其隨時變通之故,原原本本,悉著於編。
古蹟分為四目:曰名勝,宦遊公暇登眺觴詠之所留也;曰園宅,邑士大夫釣遊吟誦之所託也;曰冢墓,封樹碑碣存焉;曰石刻,文采風流見焉。分類部居,以便尋覽。
紀載之涉於時事者,若田賦、戶口、鹽筴、鼓鑄諸部,胥關政要,必博稽前史與閩中舊記,以考鏡得失,而徵信於現行檔案宮書,以著我朝寬大之體。志古即以宜今,故務詳而毋略。
風俗陞降,與政推移。歲時氣候,因地而異。遠稽載籍,近徵志乘,裒而錄之,附以昔賢勸諭整俗之文、遊覽觀風之作,雖古今不必盡同,而美惡可以為鑑。
各府物產,有常產,有專產,複述則繁,錯舉則漏。今於首府雖常產悉加考核,於各府則常產但列其名,專產特為詳注,庶備閩海虞衡之志。
學校為教化所從出。首綜綱領為一編,以著斯文之盛,代有表章,而我朝重道崇儒,超越前古。次詳各府縣學宮建立規制,以至書院、社學、泮額、學田,並附列焉。名宦、鄉賢之祠舊入嗣廟,學官之廨舊入公署,今臚於此,以類相從。
諸志藝文,多載詩文,殊乖史體。今用建康志、三山志例,題詠間附山川古蹟,其文有關政治者散附各門,而以諸家所撰四部之書入經籍志,並掇著述大指,以存梗概。
閩地負山抱海,防禦為重。我朝兵律之詳、軍威之盛,互古莫及。順治間福州特設駐防,康熙及乾隆間增立營制,嘉慶間臺灣噶瑪蘭新入版圖,道光初始定營制,今並補入。
全門樞機,上游則關隘為重,仙霞、杉關最為天塹,下游則海防為要,沙埕、南澳為浙、粵咽喉,銅山、廈門、澎湖諸險,內蔽泉、漳,外援臺郡;數者得而要害舉矣。今詳其阨塞,臚其衝要,形勢瞭如,經制亦備,庶守土者有考焉。
舊志封爵不詳。今自漢訖明,君長封建及割據始末,綴述史策,以補其闕。若宋之益王、明之唐王,封非閩壤,而事蹟在閩,故附著之。本朝定鼎以還,爵班五等者依例入焉。
因事設官,代各異制;分州立縣,號亦殊稱。舊志以今統古,牴牾多有。今斷代為志,一以當代之史為據,截然不紊。官秩則詳其制於標題之注,郡縣則綜其綱於沿革之表,一覽瞭然。其有實政可紀者為宦績志,亦以當代官制及郡縣先後為次。
舊志職官里貫出身多略,僅書名姓者十之六七。茲從各省通志選舉及散見他書者查核補注,庶論世而知其人。
明史載南贛汀漳巡撫,巡撫既兼汀漳,即福建職官也;今補列之。
選舉科目,肇於唐而莫繁於宋。我朝頗沿明制,簡而易遵。今按科標目,注其緣起,臚其名氏,次其郡縣里貫;其卓然可述者,於人物傳詳之。
宋代宗室附閩籍登第者,多至六、七百人,舊志不詳世系,直同土著;今一一查核登載。
職官止載實除,選舉止錄本籍,此通例也,然權任者著有宦績,寄籍者家仍土著,均附著焉。
明季忠義遺臣,舊志均略。謹據明史、通鑑輯覽、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所收補入,以永我國家衰寵忠貞至意。
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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