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专以巡盐。仍于本县厢军、禁军内,差人巡防,以五十人为额。绍圣五年,奏兼福清就近陆路地方,巡捕盗贼。本州添拨威果指挥兵士二十四人。绍兴九年,移寨松下。乾道七年,增招见管九十九人。
两县巡检《三山志》:“元祐七年,宁德两场银宝新发,聚落既多,宜行分布巡治,宁德水际里令管长溪、宁德两县盗贼。宣和二年,颁下福建路格本寨土兵一百名。”
五县寨巡检《三山志》:“元丰四年,本路提刑请置,以闽县、侯官、怀安、闽清、古田五县隶焉。七年,移驻鸡莱镇。旧土军一百人,除二十人分拨甘蔗洲巡盐外,存八十人。绍圣三年,增二十人。淳熙间,见管一百一十人。”
刘崎巡检《三山志》:“绍圣二年,诏添置巡检一员,驻刘崎。巡捕闽县、长乐、连江私盐贼盗。仍以闽安镇元管兵级六十人尽隶之,其镇官专一收税。本州轮差禁军三十人,往镇守把。淳熙间,见管一百十六人。”
元
乾讨虏军《元史》:“中统二十年,发乾讨虏军千人,增戍福建行省。先是,福建行省以其地险,常有盗负固为乱。兵少不足战守,请增蒙古、汉军千人,枢密议以刘奴所领乾讨虏军益之。”
江淮万户府《元史》:“中统一十七年,调江淮省下万户府军于福建镇戍。”
亳州翼万户府正德《府志》:“按《三山续志》,至元二十四年,移济南、东平万户翼戍福建,后为亳州上翼。二十七年,复设福新万户翼,辖新军,复令二翼官属相参署事,曰福兴镇守万户。大德四年,定例兴化路止令千户镇守亳州与福新轮委万户一员分镇,一年一更。其汀、泉、漳等路并委百户。至大元年,又以沿海俱通番邦,亳州与福新轮委万户一员,沿海上、中、下三流巡防,半年一更,上隶阃帅,下辖镇抚,千户弹压百户,并得世袭,幕官则有更代。
高唐冠州千户翼
东平等路千户翼
德州东昌千户翼
济南高唐千户翼
济宁安泰千户翼
济宁濮州千户翼
东平济宁千户翼
济南东昌千户翼
永平德州千户翼
济宁建康千户翼
福新万户府《闽书》:“元设兵戎,诸路有万户翼。”万历《府志》:“元设福新万户翼,岁遣万户一人。”
上千户翼
下千户翼
中千户翼
姚千户翼
只里瓦歹千户翼
哈刺哈孙千户翼
巡军弓手《元史》:“诸路、府所辖州、县,设县尉司、巡检司、捕盗所,皆置巡军弓手,其数有多寡不同,职巡逻专捕获。”万历《府志》:“元有巡军弓手,并隶四巡简司。”《元史》:“元贞二年,诏各省合并镇守军,福建所置者,合为五十三所。”
明
万历《府志》:“初郡兵有三,曰卫兵、弓兵、机兵。嘉靖末,因倭患,增其二,曰土兵、客兵。”
卫兵
卫兵者,卫所世籍之兵也。明初,或简户丁,或谓他省,或配有罪,籍之为兵,设指挥千百户等官统之。有征操军、屯旗军、屯种军。征操军入则守城,以时训练;出则守寨,按季践更。屯旗军者,国初,奉红牌及样田事例之屯军也。屯种军者,即现在顶种之屯军也。《明史》:“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置所,连郡者设卫。”万历《府志》:“在城卫三,曰左卫,曰右卫,曰中卫。在外卫卫一,曰镇东。左右卫辖所六,中卫辖所五,镇东卫辖所五,又外辖所二:曰万安所,曰梅花所。”
福建都指挥使司《闽书》:“洪武四年,置福州都卫指挥使司。八年,以福州都卫为福建都指挥使司,置左右二卫。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兴入闽,抽兵防倭,移置卫所,当要害处。二十一年,置镇东卫,又置梅花所,万安所,又置福州中卫。”
福州左卫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后所,中左所,隶前军都督府。原设旗军六千七百二十名,屯粮不支粮军六十六名,种屯军一千六百九十七名。指挥使六员,指挥同知三员,指挥佥事八员,卫镇抚二员,各所正千户四员,副千户十员,正百户十九员,试百户九员,冠带总旗十名,舍人四十二名。
福州右卫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后所,中左所,隶前军都督府。原设旗军七千四百九十一名,屯粮不支粮军七十四名,屯种军一千六百九十八名。指挥使六员,指挥同知一员,指挥佥事五员,署指挥佥事一员,卫镇抚一员,各所正千户三员,副千户九员,各所镇抚一员,正百户三十员,试百户七员,冠带总旗三名,小旗三名,舍人三十七名。
福州中卫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后所,隶前军都督府。原设旗军五千七百一十八名,屯粮不支粮军一百三十九名,屯种军一千五百九十三名。指挥使三员,指挥同知三员,指挥佥事六员,加级指挥佥事二员,卫镇抚二员,正千户六员,副千户九员,各所镇抚一员正百户十四员,试百户八员,冠带总旗三名,小旗一名,舍人四十一名。
镇东卫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后所,隶前军都督府。原设旗军八千六百八十七名,屯粮不支粮军三百二十一名,屯种军一千四百三十二名。指挥使三员,指挥同知五员,指挥佥事三员,卫镇抚一员,各所正千户六员,副千户十员,所镇抚二员,正百户二十八员,试百户五员,小旗三名,舍人八名。卫在福清县方民里。兵营在卫城东。
万安所原设旗军一千四百九十九名。正千户二员,副千户一员,正百户八员,镇抚一员,冠带总旗一名,团练哨官七名。所在福清县平南里。
梅花所原设旗军一千四百五十八名。正千户二员,副千户一员,正百户六员,试百户一员,团练哨官四名,冠带总旗一名,掌号中军一名,舍人十名。所在长乐县东二十四都。
弓兵
弓兵者,括民丁役之,统于巡简,往役者,复其家。弘治初变法,以田赋定差役。嘉靖末,以弓兵多逃,始减兵数。弓兵之名,徒存而已。
巡检司《闽书》:“洪武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兴入闽防倭。德兴抽兵筑城,增设巡检司,分隶诸卫。”万历《府志》:“郡要害地,置巡检司十有三,弓兵凡七百七十名。”
闽安镇巡检司属闽县,弓兵六十名。
五虎门巡检司属闽县,弓兵六十名。
竹崎所巡检司属侯官,弓兵三十名。
五县寨巡检司属怀安,弓兵三十名。
松下巡检司属长乐,弓兵七十名。
蕉山巡检司属长乐,弓兵七十名。
小祉巡检司属长乐,弓兵七十名。
北茭巡检司属连江,弓兵一百二十名。
壁头巡检司属福清,弓兵六十名。
牛头巡检司属福清,弓兵一百名。
泽朗巡检司属福清,弓兵四十名。
杉洋巡检司属古田,弓兵三十名。
漈门巡检司属永福,弓兵三十名。《湘西纪行》:“沿海巡司,斥堠,把截寨凡十有一,捍寨凡十,烟墩凡六十有七。”《闽书》:“江夏侯经营海上,以滨海地疏节阔,自非一卫一所所能遥制,更设巡司于暇隙地。司各有寨,城有官,有射手,杂以帐房,墩台斥堠相望,自兵政凌夷,巡警失职,乃减射手,不知巡司络绎。分则自卫疆埸,合则并力剿捕,村落有警,入寨避寇,亦坚壁清野意也。”
机兵
机兵者,募民间武勇,用之复其家。弘治初,又选民壮。以州县大小定多寡,以四季定操演,以军法禁私役。正德以来,取之田赋,役者官给雇直,凡守关隘、追盗贼,巡捕官督之。嘉靖末,巡抚军门选为标兵,隶麾下。闽县,二百八十二名。侯官,一百九十五名,又怀安一百六十七名。古田,三百三十三名。闽清,一百名。罗源,一百三十名。长乐,二百五十名。连江,二百四十名。永福,八十一名。福清,三百名。
土兵
土兵者,土著之兵。招募各郡之民,聚处教场,统以将领,名曰土营。其营有三,人数约一千三百有奇。
客兵
客兵者,嘉靖末,苦倭寇,调广西向武州兵御之。未几,遣归。后倭又入寇,参将戚继光以义乌兵八千人自浙来援。寇平,留戍。环处教场,统以将领,名曰浙营。
营寨
巡抚军门标下六营《闽书》:“标下游击管领四营二游,曰:标前营、标左营、标右营、标后营、标前游、标左游,皆名色把总领之。遇汛,标前一营防守省城,余三营二游,各掣拨二哨,分布扎守沿海地方。”
标前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一十三名。本管自万历四年设立,招募元额官兵共五百八十四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左营万历《府志》:“领上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隆庆元年设立,招募元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万历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右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十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后营万历《府志》:“领土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二十一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前游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左游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福建镇守总兵标下三营:《闽书》:“嘉靖四十二年,以闽中连岁苦倭,议设总兵镇守,春秋驻福州,夏冬驻镇东。”万历《府志》:“嘉靖四十三年,都督戚继光始来,建牙府在将军山之西。”《闽书》:“标下坐营官统领一营、二游,曰新前营、曰标前游营、标后游营,皆名色把总镇之。遇汛,各分兵扎守沿海地方;汛毕,二游专驻镇东备倭。”
新前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原为左前二营,二十七年改为新前营。原额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前游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十二名。本营自万历十九年设立招募,原为福清营,二十五年,改为标前游营。原额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右游营万历《府志》:“领士兵把总一员,哨官五员,哨长、书记共二十一名,队长、高招手共六十一名,兵丁杂流共六百二十六名。本营自万历二十年设立招募,原为镇东营,二十九年,改为标右游营。原额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小埕水寨万历《府志》:“在连江县定海所前。额船四十六只,官兵一千六十四名。北与烽火门会哨,南与南匿会哨。”
五虎游万历三十年设。
海坛游万历《府志》:“在福清海坛山。额船三十只,官兵六百六十九名。泊海坛汛地,与南匿兵船协守。洪武初,命江夏侯周德兴经略海徼备倭,外洋设立水寨。初惟烽火门、南匿山、浯屿。景泰间,增置小埕、铜山,共五寨。属福州者惟小埕。隆庆初,添设海坛、浯铜二游兵。万历初,增南澳、嵛山、湄洲三营。属福州者,为海坛,寨游各有把总一人统其众。寨总由武进士或世勋高等题授,以都指挥体统行事,谓之钦依游总,由抚院差委或以指挥及听用把总督领,谓之名色。各分汛地,严会哨。贼寡则各自为战;贼众则合力以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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