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三
宋
诸科
《宋史·选举志》:“初,礼部贡举,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二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进士试法见前。凡《九经》,帖书一百二十帖,对墨义六十条。凡《五经》,帖书八十帖,对墨义五十条。凡《三礼》,对墨义九十条。凡《三传》,一百一十条。凡《开元礼》,凡《三史》,各对三百条。凡学究,《毛诗》对墨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孝经》共十条,《周易》、《尚书》各二十五条。凡明法,对律令四十条,兼经并同《毛诗》之制。各间经引试通六为合,仍抽卷问律,本科则否。神宗笃意经术,罢诗赋、帖经墨义,取诸科解名十之三,增进士额,又立新科。明法,试律令、《刑统》大义、断按,所以待诸科之不能,业进士者,后复令存诸科旧额十之一。
沈兆闽县。
陈象天禧三年授右职。侯官。
林孟景祐元年。闽清。
郑洙宝元元年。有传。侯官。
刘升若冲子,秘书丞,闽县。
林温
陆廙长史。以上县未详,并庆历二年。
王茂先殿中丞。闽县。
黄质县未详。
林国华庆历六年。
张应
许齐
黄彦
陈奕以上县未详。
郑翚嘉祐四年。福清。
朱稷臣
王砺
郑瑜
郑表将作监簿。
张颢试助教。
李倚试助教。
李颀试文学。以上县未详,并熙宁三年。
李移忠字孝卿,知新州。闽县。
黄国材字公杰。侯官。
林诰文学。长乐。
柯辟长史。长乐。
林枢慎思六世孙。长乐。
郑玠文学。
韩昌国试监簿。连江。
林格试监簿。福清。以上并熙宁六年。
潘鲠熙宁九年。长乐。
林程闽清。
周石
卓士龙
林迥试监簿。
吴闶试监簿。以上县未详,并元丰二年。
童子举
《宋史·选举志》:“凡童子十五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州升诸朝,而天子亲试之。其命官、免举无常格。淳熙八年,始分为三等:凡全诵《六经》、《孝经》、《语》、《孟》及能文,如《六经》义三道、《语》、《孟》义各一道,或赋一道、诗一首为上等,与推恩;诵书外,能通一经,为中等,免文解两次;止能诵《六经》、《语》、《孟》为下等,免文解一次。复试不合格者,与试帛。嘉定十四年命岁取三人,期以季春集阙下。先试于国子监,而中书复试之,为永制焉。理宗后罢此科,须卓绝能文者,许诸郡荐举。
黄鳌大中祥符元年,有传。
蔡伯俙大中祥符九年,有传。
何致远淳熙二年,有传。
何擢九岁全通九经,特授迪功郎。怀安。
林公洽四岁全通九经,特授迪功郎。长乐。以上并淳熙七年。
制科宏词科词学兼茂科博学宏词科
《文献通考》:“宋朝之制,国初制举,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谓师法,详闲吏理,达於教化,凡三科。应内外职官,前资见任,黄衣草泽人,并许诸县及本司,解送於吏部对御策试三千言,以文理俱优者中其选。”《宋史·选举志》:“景德二年,增置博通坟典等科。神宗以进士试策,与制科无异,诏罢之。绍圣初,改置宏词科。大观四年诏:“宏词科格法未详,改立词学兼茂科。”高宗置博学宏词科,定为三等。南渡以来所得之士,多至卿相翰苑者。理宗嘉熙三年,去宏博二字,只称词学科。
林陶景德四年制科,有传。闽县。
刘绛字宅中,皇祐元年茂才异等科,特授将仕郎终推官。闽清。
陈旸绍圣元年制科,有传。闽清。
林虡绍圣二年宏词科,元祐六年进士再举。福清。
陈宗召绍熙四年博学宏词。福清。
陈贵谦宗召子,嘉泰二年博学宏词。福清。
陈贵谊嘉定元年博学宏词,有传。福清。
卢壮父嘉熙二年词学科。侯官。
林存嘉熙二年词学科。县未详。
释褐
《宋史·选举志》:“凡学皆隶国子监。及三舍法行,则太学始定置外舍生、内舍生、上舍生。神宗垂意儒学,自京师至郡县,既皆有学,月各有试,程其艺能,以差次升舍,其最优者为上舍,免发解及礼部试,而待赐之第,遂颛以此取士。熙宁四年,生员厘为三等:始入学为外舍,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讲官月试其业,优等上之中书。其正录学,谕以上舍生为之;学行卓异者,复荐之中书,奏除官。绍圣初,凡上等上舍生,暨特举孝悌行能之士,不待廷试,许即引见释褐。元丰制,内舍生校定分优、平二等。优等再赴会试,又入优则谓之两优,释褐中选者,即命以京秩等除学官。”
林徽之字天和,提举江西学事。闽县。
崔王缶字梦符。朝奉郎,并崇宁三年,幸太学上舍释裼侯官。
陈葵有传。闽县。
林安上有传。并大观四年释褐。长乐。
黄觌字德纯,奉议郎。闽县。
薛锐字季敏,衢州判,并政和三年释褐。侯官。
洪绰字裕大,承议郎。侯官。
刘絪字梦亨,衢州判,并政和四年释褐。福清。
胡震字东伯,葵州教授。闽县。
王元鼎字大受,朝请大夫,并政和六年释褐。连江。
林颖字褒然,知松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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