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年。
萧真姐,诸生王大元妻,年三十寡,历节二十余年。
叶梅吉,陈公论妻,年三十寡,历节二十余年。
张氏,林朝宜妻,年十九寡,历节四十余年。
郑氏,吴翰占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余年。
许字林礼如,贞女吴氏。
许字陈光顺,贞女蓝惊小。
许字陈兆镇,贞女章德梅。
明以下贞烈
谢贞小,谢玉璇女,许字黄羽。未婚,羽卒,贞小闻讣,号恸几绝,奔羽殡所,誓不归。姑病,割肝以疗,随广积薪草,置庭前,莫知其故。迨姑卒,丧事毕,端坐薪上,纵火自焚。孝宗降诏旌之。
许松姐,许元宴女,年十七归陈博善。夫罹重疾,嘱氏曰:“汝未有子,当择他适。”遂殁。氏抚膺恸哭。盖棺后,即缢以殉。巡按白贲悯其节烈,为之殡殓焉,仍书匾表其门曰:“孝义”。
郑定姐,黄正旭妻。夫病笃,氏亦绝食。夫殁,自缢死。
谢清小,归朱英。阅月,英死。不食三日,乘间登楼缢死。
陈英颖,陈启震女,归刘以水。夫死,不食,卒。
林顺德,知州林金女,许字孙梦弼。梦弼死,女随父任,闻讣,乃素笄缟衣,泣告父母,乞归。父母为治装具,附大母归。至夫家谒舅姑礼成,拜奠夫殡所,养姑以终。当事为之表云:“奔未面之夫丧,苦冰霜而誓死不二;执无子之妇道,甘藜藿而孝养匪亏。”万历间旌。
傅夏姐,郑邦槐妻。夫质于寇,妇沤麻自给。久之,人言夫死,妇方绩,遂入室自缢。
吴钦顺,孙晟妻。夫死,周岁忌日,一恸而绝。
魏六姑,处女也。年十六,父大椿病死,母遗其孤绮而嫁。时绮方周岁,六姑朝夕持以泣,知不可他托,遂不字,竟抚弟终其身。绮后衍至千余指,皆六姑之贻也。魏氏至今岁时祭之,称:“在室六姑”云。
陈聪小,陈邦权女,许配黄应龙。年十六闻夫讣,泣曰:“夫死,姑谁养?”姑刘淑真,盖黄缙之妻,早寡,抚其子以立者也。陈因遂欲奔丧,母止之,引刀欲自刎,母不得已,与偕行。至黄家,哭尽哀,易服拜姑,遂不归母家,与姑同寝处。凡日用器物,终身不与人共,一日,小叔动其頮巾,立碎而弃之。姑亡筑墓,以夫附焉,陈亦随殁。万历十六年,诏与其姑并旌。家贫不能葬,闽县董应举助成之,且请于兵备使者吕纯如,表其墓。
张仲玉,许配陈舜位。早夭,仲玉年十八,闻讣,谋归陈,亲难之,泣而曰:“父母为玉受聘,我即陈家妇矣。”遂奔夫丧,拜姑,括发去饰,避人独栖。辛巳正月,邻家火,身凭夫榇,愿与俱焚,忽风返火灭,其屋独存。戊子六月六日,大师压境,县民奔窜,仲玉守柩怀刃以待。明日兵入,姑指前令于可举旌匾示之,兵义焉,为白将领,悬令表识于门,他兵遂不敢入。一日病笃,语姑曰:“死后衾殓,毋经男子手。箧中所积纺绩金,愿为营圹,与夫合葬。”遂卒。
苏六娘,年十六许配黄舜举。举夭,苏闻讣,泣奔其丧,父母逼之归,遂自缢。有司旌其闾曰“处女永贞”。
林金小,壶江林熹女,年十二,归连江郑辉,生一子。嘉靖四十二年,倭入壶江,金小适归宁,与妹玉小扶母登舟避之,贼突上其舟,金小恐污,亟以子予母,偕玉小投江死。
国朝以下贞烈
孙淑英,林翼昭妻。夫卒,与姑周氏同孀守。戊子兵变,孙惧为贼污,赴水死。
林氏,陈用建妻。顺治戊子寇乱,同姒卓氏赴井,寻救出。见夫伤刃,挺身翼之,寇怒击其首。丙申,又被寇获,欲犯之,不从,子有琠出救,同遇害。
林云姐,许聘吴氏。顺治丙申,被寇获,行数武得一井,绐寇曰:“盖缓予行?”憩于井侧,遂跃入,年十四。
赵琚姐,孙次琇妻。顺治丙申,寇入,抱周岁儿避农舍。寇搜及,恐不免,以儿嘱其婢,奔死于井。
黄连姐,晋江蔡锡蕃妻。从夫寓连江,被寇获,同夫姊引姐投厕死。
吴玉姐,诸生黄元吉妻。山寇猝至,被掠,夺刃力斗,仆地受刃死。
陈慈姐,诸生陈益翰女。丙申,寇陷城,被掳,忿詈不从,寇力挽之,挺身见杀,年十五。
陈宜姐,陈元晖女。年十七被寇获,欲污之不从,露刃加之,终不屈,被害。
游端容,诸生吴捷妻。山寇将至,趣夫出避,自死后亭池中。
赵锦姐,陈达如妻。寇至,勉女寿姐善事父,女曰:“母死,儿岂可受辱?”泣拜其父,同赴江死。
陈敬姐,诸生吴际翔继母。寇至,与妇游端宜、孙妇邱贞姐、孙女顺姐同时自缢。
董氏,诸生刘鼎烈妻。寇入,引刃自刎,鼎烈亦刎。同里孙贤妻陈氏,吴孔钅宏妻李氏,林昂女四姐,俱一时投井而死。
兰居姐,章时葆妻。寇警,同女训官死泮池中,女年十三岁。
陈氏,章日孟妻。山寇入城,与夫妹启姐约同死,遂杀其幼女,自刎。启姐年未笄,亦自刎。
林进姐,诸生蓝梦麟继室,遇寇与媳林氏同刎死。
陈玉姐,周国学妻。与侄女静姐同纺织,寇入,玉姐赴水死,静姐从之。
张宁姐,吴一恺妻。山寇至,先赴井死。同里有一时俱投井死者:吴兆鲲妻林氏,林琛妻张氏,刘璧妻陈氏,郑讯妻孙氏,陈九重妻蔡氏,陈子祯妻游氏,游子骐妻陈氏,陈聘妻孙氏,梅火奎春、烘春妻徐氏、林氏,陈士策妻卓氏,王英聚妻郑氏,黄守礼妾梅氏。
吴粹茂,诸生陈云金妻。顺治丁亥,避兵荒室中,闻四邻淫掠声,谓诸姒曰:“不决,辱将及。”遂赴井死。同时赴井者六人:陈琚姐,云金妹,许字诸生林肇乾子,死时年十四。诸生吴骏声妻,节妇陈氏,国子监生陈宏谟妻孙氏、妾许氏。
林氏,陈承高妻。寇至,闻夫被获死,从楼上跃入邻家池而亡。同里杨承铎妻林氏死于河,孙毅妻张氏死于池。某氏,夫为竹工,寇至,以大箕自覆刎死。
林氏,杨承宣妻。寇拷其夫,林出救,欲犯之,不从,被刃死。子兆熊,抱母尸恸哭,触阶而死。
陈凝淑,生有姿容,适集政上里林挺梅子。夫牧竖耳,未一岁死,贫无以殡,哭尸旁三日夜,殓毕,投缳死。
孙引小,孙可任女,年十七归林增庆。才两月,庆以业渔溺死,孙矢志自裁。丧终,尽哀致祭,入夜严妆,以大带系椽死。事闻,邑令徐甲第造其家祭焉。
何长妹,何怀正女,归李大姝。顺治庚戌,大姝为寇所杀,何闻,遂自经死。
王颖姐,邱卞玉妻。年二十九丧夫,未有子,因决计死。家素饶,奁具甚盛,悉以付小叔宸玉,以他日嗣续之事托焉,遂绝粒不食,其母力止之,不得已,谬为食饮如常,母因不疑,乃乘间缢死。
吴梅姐,嫁东湖郑亨泌。甫一岁,亨泌病卒,执丧历旬日,阖户投缳以死。时人有诗吊之云:“尺绳名义留千古,两柩幽魂对六时。门外一泓湖水碧,春来曾照旧蛾眉。”
吴玉小,生而性严肃,诸姑姊妹群集喁喁谐笑,独毅然自持。长适余玘,家贫,吴安焉曰:“吾生而贫者,贫非所病也。”未几,玘病,及剧,吴涕泣誓殉,玘慰之曰:“若自为我家妇,食贫良苦,或者天其怜之,俾终有甘乎?”吴泣曰:“君死,妾安能得甘?吾死决矣。”玘逝,吴遂以镰锯喉,血喷涌溅地,众抱夺之,不得死。遂乃剪发绝粒,示不可生,独冀其父来一诀。父知之,故不往,将少平其气,庶几其不死。逾三月始往视,吴闻父至,欣然易服出,曰:“儿不孝,不得终侍老父,将从余郎地下矣。”是夜,即所剪发绞为绳,闭户自经而绝,时年二十有四云。
王敬姐,迁居郡之南台,归诸生傅岩。逾半载,岩以笃学成疾卒,王悉举箧笥中藏,授翁为治丧计,曰:“必如礼。”既殓,明日薄暮,弟至,相对泣,因问父母起居讫,命弟外宿。及晨,家人皆起,遽呼妇,良久不应,抉户入,已自经气绝,面向卧内,俨然正立也,年二十有一。
张秀姐,年十八嫁何良鹏。未逾年夫病笃,微探之,张指天以死殉誓,夫殁,即欲自尽,家人共止之。数月,嗣子以疹殇,张泣曰:“吾命也,胡以生为?”遂于是夕自缢死。
吴碧莲,归林步苑,生一女。步苑得疾,度不起,语吴其自为计。曰:“君死,妾死,奚计乎?”曰:“如幼女何?”曰:“俟断乳可耳。”步苑殁,既逾期,女已断乳,乃曰:“此吾践言时也。”欲投缳,其姑与同寝处,不得间,遂市砒,咽之,家人皆急为解,噤不受,越三日乃绝。
郑氏,陈莪妻。莪家贫,苦耕以养亲,郑勤女红佐之,相得甚欢。康熙辛卯,莪遘疾死于学舍,郑痛哭,语舅姑,必相从泉下,舅姑曲解之。服丧越四十余日,卒投缳死,时年二十三。
林氏,许嫁新安里郑若五子。林归郑,未逾月,夫病,就妇家延医治之,弗效,明年正月,卒于邑。林数欲死之,父母力劝,终不听。逾月,扶榇归,促翁速营葬地,及毕,遂自缢。
董合珠,吴云达家婢也,嫁章学闵。学闵贫不自聊,一日,自缢于深山中,董号泣求之,无所得。逾二年,有樵者闻鬼哭声,尾之,见一尸已化,阑珊遗骨,旁有双履,归辄语人以为异。久之闻于董,董曰:“得非吾夫乎?”亟往视其履,果手制也,遂拾骸招魂掩之,是夜亦缢死。
杨愿官,嫁林鸣瑜。家贫,相敬如宾。无何,鸣瑜病,谓之曰:“我贷于人者多,死且负之矣,奈何?”及死,杨尽鬻其田庐什器遍偿之,自杀以殉。
陈梅姐,谢守嶷妻。年二十五归于谢,逾年育一子。又逾年,夫病,刳臂肉糜以进,终不起,既殓,遂投缳于寝。
侯月小,陈满仲妻。年十八而嫁,逾岁,夫估于浙,溺水死,其舅姑欲嫁之,侯执义不可,自经死。
林玉姐,年十九嫁郑鸿。甫六阅月,鸿得疾死,越六日,自缢于柩旁。
杨氏,吴秦士妻也。秦士殁,自杀以殉。一女方五岁,将死时,语女曰:“吾行从汝父地下。汝生非男,何恃以长,须明旦来携汝。”翼日,女竟无病死。
孙氏,秦士弟光士之妻。秦士死两年,光士继殁,孙氏亟欲殉之。姑及诸姒防之甚周,孙阴取刀自刭,流血数升,喉不断,阅两日至夜半,以剪刀断喉而殒。
陈氏,张孝美妻。夫死,陈年三十有三,家贫未有子,既盖棺,闭门取所藏砒,服之,有顷,毒作,家人惶遽求药以解,麾不受,曰:“吾志已遂,无相困也。”遂卒。
吴氏,杨永相妻。永相以划船为生,溺死于北茭洋。吴闻,觅夫尸,逾月,尸不可得,痛哭自经死,年方二十有五。
郑氏,吴国言妻。国言殁,郑未及视殓,经于尸侧。
陈蕊姐,嫁林宗琰。四年,夫死,陈绝食,执丧七日,遂缢以死。
王日姐,年二十适林尚灿。六年,夫病殁,王投缳而卒。
孙氏,翁士达妻。年二十归翁,夫殁,设奠如礼。明日客吊于堂,妇闭卧内,经死矣。
陈住小,农家子也,年十八适孙辉南。辉南殁,陈闭户自经,众觉救苏,婉谕之,因稍进饮食。越五日,竟缢死,年三十五。
黄懿姐,许字陈汝敬。汝敬,长乐人,家于连江,未婚而夭。女年十五,闻之怏怏,及后渐有知,乃数涕泣。媒氏谋为改聘,而女不知。丙寅五月,陈母廉其事,径造女家。女疑焉,执妇礼出见,相对悲不自胜。少顷,延姑于房,询所来,姑曰:“闻尔改聘,吾来取聘钱矣。”女大恸曰:“有是哉?亡人不幸,乃以妻为市。”因语姑曰:“幸少待之,儿得为计。”女先失意久,竟岁不吐一言,至是留姑宿,尽吐所欲言,随取所受簪珥奉姑,曰:“留此如见儿也。”日暮,姑辞归,女泣送于门,返即沐浴理发,改著新衣,竟引刀自截其喉,未断,复割之,乃死。洎晓家人验其尸,盖有截痕三云。
孙新姐,年十九,许配陈英健。健奇丑,人争谑之,女曰:“命也。”癸未夏,英健溺水死,讣至,将奔丧,父母阻之,不得行。却水浆七日不死,遂缟素持丧,绝语笑。至七月十四日,托言沐浴,闭户经于暗室,乡邻为吁有司旌之。先是,孙之姑归大墺林增庆,庆死于溺,姑亦自缢以殉。龙江刘宠为作《孙氏二烈传赞》。
郑伦姐,少孤,善事其母。年十五,许字诸生陈锡标。陈孤且贫,莫能备礼,持二钗定约而已。未几,病死,女闻讣即求往殉,母兄止之百方,终不听,兄泣曰:“妹之志决矣,盍从所之乎?”女至陈,行告庙礼,拜柩前,嗣子出拜,彻所饰二钗畀之,即前以为聘者也。于是起振衣,出袖中绳就缢,绳断,趣易绳,复缢而气绝。
吴淑姐,许字诸生赵让贤。未婚,让贤渡江溺死,讣至,女以殉请,父母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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