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女六
福清县
宋以下贞烈
王氏名昌,王守愚女,适李提刑之子仲敏。仲敏早卒,昌年二十三,既殡,屏家人,自经死。
林氏,刘仝祖妻,父公遇,知名士。仝子为福建招抚使,起义兵,亡命,自经死。有司执其事,具反状,林叱曰:“林、刘二族,世为宋臣,欲以忠义报国,事不成,天也,何为反乎?汝知去岁有以血书壁而死者乎?是吾兄也。吾与兄忠义之心则一也。死且求治汝于地下,可生为汝等凌辱耶?”遂遇害。
元以下贞烈
林氏女,年十九,贫不能嫁。至正末,盗起,女避地东郭外,时元帅达吉拥兵镇福清,强女父以聘,女誓不从。军士丛至,女据地哭曰:“嫁娶有礼,劫以兵,有死而已。”达吉高其节,遂不敢犯。女竟不偶,守贞以终。
明以下贞烈
夏氏名信,父殁,弟观明,甫四岁,氏怜弟孤幼,誓志不嫁。后观明为粮长,缘钞累民,乃赴阙奏钞不便,洪武初,诏逮系狱。信上封事,击登闻鼓伸冤,得允所奏,观明遂释。
王氏,邬孟妻。洪武时,孟为御史,以诖误当死。王氏击登闻鼓,乞入官为奴,以赎夫罪,诏赦之。孟后竟以忤旨死,其友户部郎中张瑶殓孟遗骸,将归葬之,王氏止之曰:“幸少留待妾。”遂自经。永乐初,诏旌其门。
卢佳娘,李广妻。婚甫十月,广暴卒。卢恸绝复苏,见广口鼻出血,悉舔食之。既殓,哭辄僵仆。积五六日,家人防稍懈,入寝室自经死。
陈镜女,许字施元衡。将婚而元衡卒,女闻,自经不死,乃归施,独处一楼,日夜纺绩,孝事舅姑。嘉靖间旌。
陈兰女,许字林招德。招德溺水死,女矢志归林,奉事尊嫜,日夜杼声不绝,人重其贤,布成,争市之,曰“节女布”。
倪氏,倪文女,适游政。政死,哭踊顿绝方苏,至夕,更衣哭于别室,及明,家人启户视之,自经死矣,年二十二。
陈氏,魏祐保妻。祐保卒,翼日,入寝室自缢死。
林氏,名源德,韩一敬继室。逾年夫死,抚前子成立,遂减食待毙,与娣姒诀,夜分抱镜潜出,投于龙江,七日尸获,颜色如生。
廉氏,适林以惠。未二载,以惠止宿妇家,暴卒,氏即奔于母家,自经以殉。
王琼妹,王汝安女,许字莆田陈商。未娶,商卒,女告其母奔陈持丧。嘉靖间,倭寇其乡,琼妹被执不辱,拾刀自杀,贼义而殓之,并释诸同虏者。
郑氏,张进德妻。嘉靖戊午,倭寇掠其乡,氏被执,骂贼求死,义不受辱,倭怒,杀之。
何玉真,适林侹,甫合卺,倭寇卒至,侹与父文镡逃匿山中,何随姑奔入县邑。既而文镡被虏,侹罄其资与贼,父得免,贼驱侹以去,至同安临队乡,杀之。何与姑归,见翁还而夫不在,欲即殉,翁姑谕之,曰:“倘夫生还,则为徒死矣。”后乡人有自贼还,言侹死状,何即为夫招魂毕,整衣服从容自经。
林氏,诸生张季临妻。嘉靖间,与姑同被倭掠,贼欲杀其姑,氏求身代,姑免,氏绐贼曰:“我宅前池中,大有金宝。”贼信之,氏导往,则自投于水,贼刺杀之。
余氏,适林应科。嘉靖戊午,倭变,姑被执,氏挺身救姑,义不受辱,遂死之。
廉氏,适长乐林师学。嘉靖中,倭乱,夫妇被虏,廉谓夫曰:“君可潜逃,吾死矣,不相负也。”遂投海死。
施氏,陈一德妻。嘉靖间,倭变,与夫妹细娘相持赴水死。
廖氏,适刘良弼。嘉靖间,倭变,弼被杀,子幼,为贼俘,氏痛愤骂贼,夺子回。贼怒,拔刃断氏两腕死。
林玉美,魏亦永妻。嘉靖间,同姑遇倭,倭杀其姑,氏冒刃捍之,倭怒,并砍氏,骂不绝而死。事闻,诏立碑志其家。
陈瑞兰,归于方廷扬。嘉靖末,寇起,廷扬被执,氏脱簪珥,躬往贼营赎夫,途遇廷扬而回。月余,廷扬病卒,氏奠毕,遂自经。
吴氏,林世蓁妻。嘉靖中,倭寇里中,氏被虏,不屈,遂遇害。御史陈子贞奏旌之。
张英宋,张德然女,许字林氏。年十八,倭寇犯境,被逼,力拒不屈,倭腰斩之,掷田中。倭去,乡人归,女以手拍水,呼曰:“吾张某女。为告吾父,速收葬我先入墓旁。”众惊叹为烈魂不死云。
庄敬娘,许字陈邦哲,嘉靖中,倭起,被逼赴塘水死。
叶从介,大学士向高姑。嘉靖间,倭难作,氏适薛用溥,为贼所得,恐其污,愤詈不已,贼怒斫之,焚其尸。
叶默娘,赠太子太保叶朝荣女,适林守定。逾年,守定病没,氏欲以身殉,家人伺之密,其舅林质卿纳富人聘,将迫以行,氏自刎。万历间诏旌之。
何氏,林楠妻。楠死,抱二孤还堂上,刲喉死。
严谦娘,适林日跻。夫夭,孀居三载,服阕,自经柩侧。邑令朱冕旌曰“节烈”。
何氏,适林尚振。尚振殁,投缳以殉。
林懋细,教谕林资澜女,适郑汝舟。汝舟父天佐,为惠州府同知,携子与妇之任。明年,汝舟还应试,卒,林闻讣奔丧,矢必死,服毒吞金,引刀自裁,家人辄救之,乘间以指爪决药断喉而死。万历二十二年诏旌。
施氏名珠,翁应奎妻。应奎卒,氏伏尸大恸,啮舌而死。
周馨娘,周世丰女,适郑大鸾。大鸾卒,绝而苏者三,既殡于寝右,氏命左之,诘旦,雉经于柩侧,乃知其虚右以待也。
杨氏,归林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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