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舆地汇钞 - 台湾舆地汇钞

作者: 台湾舆地汇钞55,498】字 目 录

里社,又三百里至大甲社,又一百四十里至房里社,又一百三十里至吞韶社,又一百三十里至后垄社,又二十里至新港仔,又四十里至中港社,又一百里至竹堑社,又二十里至眩眩社,又二百里至南嵌社,又八十里至八里坌社,又过江十五里至淡水城,又三十里至奇独龟仑,又六十里至内圭州社,又六十里至大屯社,又四十里至小鸡笼,又超石一百五十里至金包里外社,又十里至内社,又超石二百里至鸡笼头,又逾大江二十里至鸡笼城。城屼悬海中,旁无港澳可泊;夏日风静,水程东行四日可至蛤子滩。计府治至鸡笼,共二千三百一十里。

古迹

赤嵌城在台湾县南。「一统志」:向为番地;明嘉靖四十二年,流寇林道干据为巢穴,始名北港。既而倭寇扰闽,退屯于此,遂为倭地。万历末,红夷荷兰国欲据澎湖,寻徙北港,因招集人民商贾为窟穴。崇祯八年,红夷始筑赤嵌城。本朝顺治十七年,郑成功与倭使何斌通谋,破逐红夷,取其地,建为承天府。康熙二十二年,郑克塽降,改设台湾府;寻移治永康里,即今府治。「旧志」云:红夷所筑赤嵌城,方圆仅半里许,上构重楼,以为居室;今名红毛城。

安平镇城亦名台湾废城,在府西南。「一统志」:明崇祯中,荷兰夷筑,方圆一里;右凭鹿耳、左面海洋,并设市城外,以通漳、泉商贾。后郑成功居此,更名安平镇。「府志」:红毛城在安平镇一鲲身顶,又筑小城绕其麓,女墙、更寮与内城相连缀。郑成功改建,有螺梯、风洞、机井,备极工巧。本朝康熙五十七年,废。

天兴废州在台湾县东北。「一统志」:在县东北四十里新港。顺治十七年。郑成功置天兴县,属承天府。郑锦又升县为州。康熙二十二年,废。又万年废州在县东南二十里二赞行,亦郑成功置县,郑锦升为州。康熙二十年,废。

废半线安抚司即今彰化县治。郑成功尝置半线安抚司于此;康熙二十二年废,属诸罗县。雍正元年,分置彰化县,又废。淡水安抚司在彰化县北,有城,亦荷兰夷筑。郑成功置淡水安抚司于此,康熙二十二年废。

废鸡笼安抚司在彰化县北海中。「一统志」:明永乐时,中官郑和奉节招抚海夷,尝三宿鸡笼淡水。后荷兰夷据之,筑鸡笼城。本朝顺治中,郑成功置安抚司于此;康熙二十二年废,今设兵戍守。

天妃庙在台湾县北。又凤山、彰化二县亦有庙。按天妃灵着海陬,海船遭风者呼祷辄应。又将军庙在澎湖将军澳,澎湖旧祀其神,因以名澳。

竹溪寺在台湾县治东南。「一统志」:康熙二十二年建。竹木苍郁,溪涧纡回,游人多集于此。

——录自「方舆考证稿」百卷。

闽杂记

(录十八则)施鸿保着

夏、秋之交,海中尤多暴风。先一夕,必有片云如鱼形浮月下,俗谓之「呼风」。鱼色白者,势缓;色黑者,势烈;黑而仰月者,更有折桅倾篷之患。海舶多停澳以避之。

破篷,断霓也;海中六、七月间见之,必有疾风猛雨。其状如海船上破篷半片孤悬,故名。又曰屈鲎,则随风渐上:其状又如鲎鱼乘潮屈尾也。破篷见于北向南行,则风雨不必应;若见于南而北行则必应,而且甚疾与猛也。

台湾诸罗县火山,石隙泉涌,则火随泉出,可以然物。此自然之火,且由水中出,异矣!又有东、西烟山,在大武陇山南。每久雨后,两山皆出烟,漫空昏蔽;烟散,即晴。又,凤山县赤山接淡水溪处,陂陀平衍十余里,土中时有火出,其色俱赤;故又名赤泥港。

近海诸处常闻海吼,亦曰海唑,俗有「南唑雨、北唑风」之谚;亦曰海啸。其声或大或小:小则如击花鼓,点点如撒豆声;乍近乍远、若断若续,逾一、二时即止。大则汹涌澎湃,虽十万军声未足拟也;久则或逾半月、日夜罔间,暂亦三、四日或四、五日方止。海旁人有以为风兆者,如所谓南唑风也;然有时有风而吼,有时无风而吼。有以为雨兆者,如所谓北唑雨也;然有时有雨而吼,有时无雨而吼。又或积雨而忽吼、久旱而忽吼,吼皆不必如谚所云。凡吼时,海水上涌如惊涛怒浪,故又谓之「做涌」。

台湾,闽音读若「埋完」。康熙元年郑成功据之恶其名,改为安平。又改其门为■〈门外吉内〉■〈门外失内〉,盖以春秋郑国有■〈门外吉内〉■〈门外失内〉之门也。

漳、汀、邵武诸处皆有江东庙,祀吴将甘宁,亦称甘将军庙。考三国时闽虽属吴,然以僻陋故,建置甚略;汀州且未立郡县。宁为吴将,又未至闽;闽人何独为之立庙?今潮州府城西有江东桥,与泉州洛阳桥相若,为一郡要隘处。郑成功时,其将甘辉拒王师于此,战最着。后辉败死,成功遁归厦门,令所属为辉立庙。漳、汀、邵武,当时亦为成功所据,故皆有辉庙。郑氏败,人或讳之,托为甘宁耳。亦称江东庙者,盖犹震其江东桥之战也。

凡田地、山场所种竹木、蔬果之类,不论收获多寡,于初种或将获时估卖于人,谓之「判卖」。闽俗,词状常有「冇」字,「有」字中缺二画;初不识,后知即「判」字也。又禾稼不实者为■〈疒〈覀仑〉〉榖,闽俗谓之「冇谷」。凡物中空,亦曰「冇」。皆读若「判」或读若「胖」字,盖「胖」字音「平」,即「空」字也。

闽俗,田有皮、骨之分。买卖皮田者,契上书「田」字,「田」字去左一直;读如「丬」。买卖骨田者,契上书「田」字,「田」字去右一直;读若「棱」。省俗制字,词状中常有之;他处人不识也。

卓戈纹,台湾所出番布也;闽人极珍重之。但□「番布」,知其名者鲜矣。

台湾俗:赁载皆用牛车,编竹为箱,轮圜以板;板心凿空,横贯坚木,无轮与辐之别。名曰「笨车」。

海道不可以里计。行舟者以瓷为更漏筒,如酒壶状;中实细沙,悬之。沙从筒眼渗出,复以一筒承之;上筒沙尽、下洞沙满,则上下更换,谓之一更。每一日夜,共十更。然风潮有顺逆、驾驶有迟速,则以一人取木片由船首投海中,即疾行至船尾,木片与人俱到为准。或人行先到,则为「不上更」;或木片先到,则为「过更」。计所差之尺寸,酌更数之多寡,便知所行远近、并知船到何处矣。以更数计陆路里数,每一更该陆路四十二里有零。统计一日夜行船十更,可得陆路四百二十余里也。

黄梨,出泉、漳、台湾等处。形如芋头,大或及斗。其皮如松颗,周围有鳞;食之必去鳞,云有毒也。鳞内有根,如钉着。肉甚坚,须以快刀周剜,方出。味极鲜爽,胜于羊桃、芭蕉果之类。来子庚观察言:『他果多食皆损人,惟黄梨不然。故台湾人有「多吃黄梨、少吃鸡」之语,以鸡肉动风发瘴也』。「台湾志」又云:『波罗蜜,天波罗也;黄梨,地波罗也』。波罗蜜大于黄梨,形色相似;惟皮光无鳞耳。

檨,即番蒜也;出台湾及厦门、金门诸处。相传其种来自荷兰。有香檨、肉檨、木檨三种,香檨为上、肉檨次之、木檨最下。树皆高柯广荫,实如鹅卵;皮青肉黄,滋味甘美。初生时,和盐捣为菹,名「蓬莱酱」;可以馈远。

水藤,出台湾内山。其条最长,有越山跨涧而生者。得一条,盘秤亦数百斤。

绿珊瑚,见「台湾县志」;即兴、泉等处之护田草也。有枝无叶,嫩翠丛簇,桠■〈木义〉如珊瑚;甚脆,折之有毒浆,沾体即烂。人家村墅,多种之。以其多种田旁,故名护田草,其正名不可知。有高大若茂树者,鸟雀皆不敢集。同安沙溪村一株高数丈,荫广逾亩;人过其下,常惴惴急趋,恐偶折沾其浆也。亦名霸王鞭,亦名仙人鞭。

鲻鱼出海中者,闽人谓之乌鱼,有正乌、回头乌之分,冬至前者为正乌、冬至后者为回乌鱼。正乌肉厚而脂,回头乌肉瘦而腥重。台湾有乌鱼税;每年十月中,渔人必请官给头乌旗插桅间,方许出海。在内地海港所插者,极长不过四、五尺;若外海,则三、四丈亦未为异也。然肉味,则大者老而不松,小者嫩而不韧矣。

蟳有京蟳、水蟳之别。京蟳小而多肉;生搯其脐,足不甚动。水蟳大而少肉,壳中皆水;生搯其脐,则螯、足俱动。买者以此别之。其名「京」者,犹可以「贡京」之义。台湾人则以膏多者为红蟳、无膏者为菜蟳,又统称曰「大脚仙」。

台湾、澎湖皆出白鸠,大小如常鸠,形声亦同。毛色纯白如雪,眼有绿、黄、赤三色;绿者难得。养必雌雄成对,方能字育。惟畏寒甚,过冬必死。有携至漳、泉卖者,价亦不昂。

——录自王锡祺辑「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九帙。

全台图说

周懋琦撰

府治,东抵罗汉门(六十五里),曰中路;西抵澎湖(三百二十里);南抵沙马矶(四百六十里),曰南路;北抵鸡笼山(六百三十四里),曰北路。东西广阔四、五百里,南北袤延千二、三百里(按里数校内地弓步计里者加长)。

台湾县,东至老农庄(一百二十里),西至赤嵌城西大港口(十里),南至二层行溪凤山界(一十三里),北至曾文溪嘉义界(三十里):广阔百三十里,袤延四十三里。

凤山县,东至弥农山麓(七十里),西至旗后港(十五里),南至沙马矶(三百七十里),北至二层行溪台湾界(六十里):广阔八十五里,袤延四百三十里。距府八十里。

按凤山之南,自琅■〈王乔〉而东至卑南觅秀姑鸾以达北境,中多未垦之土;前临大海、中隔生番,往来洋舶遭风礁者多为番所苦。近议于枋寮分驻文武员弁、设立衙署以资镇压;然相距太远,声息仍复不通。应于琅■〈王乔〉添设营汛,或移安平协台防同知分驻于此、或将南路参将改为水师移驻于此,并将其水口堵塞;又将卑南以北各社全行收隶版图,凡可以泊船所在一律填塞:乃为善策。

嘉义县,东至大武峦(三十一里),西至笨港(三十里),南至曾文溪台湾界(七十里),北至虎尾溪彰化界(四十里):广阔六十一里,袤延一百一十里。距府一百里。

彰化县,东至平林庄(七十里),西至鹿港(二十五里),南至虎尾溪嘉义界(六十里),北至大甲溪淡水界(四十五里):广阔一百里,袤延一百里。距府二百里。

按彰化县东南有水沙连,其广袤加倍。相度地形,今之城池建于半线保,全无堂局;城外八卦山凶克特甚,未为善也。城池似宜改筑于该县东北之拺东地方,距城十五里,周六、七十里,有一百八十余庄;山川脉络交会,后枕炎峰,前面堂局开阔,两水分流,左右合抱,极有形势。林镇宜华欲将北路协、县移设于此,并谓其民俗强悍、又多殷富,向来土匪蠢动多起此乡,亟宜驻重兵以镇压之;官小兵单,反为民所轻视。其说甚允。惟拺东之北疆界略促,宜割淡水所辖之大甲、蓬山以至后垄归入该县为界。瓯北赵氏「皇朝武功纪盛」谓台湾有当酌改旧制者,正此类也。至于彰化县城,宜设于鹿港,而以台湾道及副将驻之。彰化县城不傍山、不通水,本非设县之地;若移于鹿港,镇以文武大员,无事则指麾南北、有事则守海口以通内地,千百年长计也。按县城移建鹿港,时异势殊,似非确论。彼时沪尾一口尚未通商,今则情形不同,沪尾较冲于鹿港耳。而谓彰城之不得善地,请以台道移驻中路,则与琦「议复水师李提督」八则不相违背。杨镇在元欲于南投地方设一武署,移大营驻此半年以资弹压;琦按拺东民繁地广、犷桀至多,更须弹压,南投可以缓图。然必文武兼资,有张有弛,乃合机宜;单设一武营于此,亦属非是。

淡水厅,东至南山(十里),西至大海(八里),南至大甲溪彰化界(百零五里),北至大鸡笼山(百九十五里)由三貂岭转远望坑噶玛兰界(五十里):广阔十八里,袤延三百五十里。距府三百四十五里。

按淡水厅所辖,四百里而长;自竹堑至艋舺,中距百里。该厅仆仆往来,实难治理。宜将艋舺县丞升为一县,淡水同知降为一县;另设台北知府驻于艋舺、大稻埕一带地方,专管海防兼司北路后山开垦事宜,方为久计。其地产磺,今虽封禁,小民偷采亦多;或官为开采,不至弃其利于空虚为得。又沪尾守备管辖洋面,上由苏澳、下至大甲七、八百里,兵船单薄,断不得力;亦应改为水师副将为宜。

噶玛兰,东至过岭仔(十五里),西至枕头山后大陂山(十里),南至苏澳(五十里),北至三貂溪远望坑淡水界(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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