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 息中可以闻出,他服了毒。他一句话没说就死掉了,在他身上找到一封信,简短地说,他深 爱玛丽,所以决计自杀。
杜邦仔细地读完我摘录的资料,说:“不用我说你也看得出来,这个案子比莫格街凶杀 案复杂多了。虽然此案的手段十分残酷,但它仍是一件普通的刑事犯罪。正因为如此,人们 认为这个案子容易破。其实,也正因为如此,这个案子才真正地不容易破。出于这一点,一 开始警察局认为不必悬赏,以为局长大人的部下可以马上查明来龙去脉。他们能想象出凶杀 的方式——种种的方式。他们能想象出凶杀的动机——种种的动机。由于这许许多多的方式 和动机都是说得通的,他们便想当然地相信了其中的一种方式和动机。以假当真,以为很容 易,干起来就难了。因此,我认为,一个人若是凭着自己的智慧来探求事情的真相,那么他 就应该具有超于常人的见地。在这类案子中要问的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发生的事情 中有哪些是以前没发生过的?’对于头脑训练有素的人,‘不同寻常的情况’正是打开成功 之门的钥匙。
根据圆木门发现的尸状况来看,咱们大可不必为自杀或他杀去费心。有人认为死者并 不是玛丽·罗杰,可是警察局悬赏捉拿的却是杀害玛丽·罗……
[续罗杰疑案上一小节]杰的凶手,咱们同警察局长达成 的协议也是查出杀害玛丽·罗杰的元凶。你我都很了解局长为人,不可对他过于相信。如果 咱们从那具尸着手查起,最后查出一个杀人凶手,却发现那具尸其实不是玛丽的。或 者,咱们假定玛丽仍然活在人世,以此作为调查人口,最后找到好端端的她。这两种情况不 论哪种,咱们都是白费力气、因为这样一来,局长先生不会给钱了。所以,即使不是为了伸 张正义,仅仅为自己着想,咱们首先要做的也必须是验明尸的正身,看死者是否就是失踪 的玛丽·罗杰。
“《星报》的观点对公众舆论很有影响,这家报纸自己也认为自己的观点很重要。但在 我看,那篇文章中的定论不过是作者的一片热心而已。咱们应该牢记一点:报纸的目的,一 般来说并不是想探讨事情的真相和原因,而是想炮制一种观点,制造出一场轰动来。当探讨 真相与制造轰动两者不相矛盾时,新闻界才愿意探讨事情的真相。一家报纸,如果只提出普 普通通的看法,它不会得到大众的青睐。只有观点同普通的看法大相径庭时,才被大众认为 深刻。推理与文学颇为相似,只有发些惊人之论才会立刻受到普遍赞赏。其实,不管推理还 是文学,故发惊人之论都是最低层次的东西。
“我说这话的意思是,《星报》声称玛丽·罗杰仍活着,是故作惊人之论,作夸大的 渲染,以哗众取宠来吸引读者。咱们来分析分析该报观点中的几个头绪,且不管它一开始就 表现出的先后矛盾。
“作者的第一个目的是要表明,从玛丽失踪到发现浮尸,这中间时间很短,所以尸不 会是玛丽的。于是这位推理者故意将这段时间缩小到最小程度,一开始即作臆测,说:“如 果玛丽果真惨遭杀身之祸,那么认为凶手动手很早,得以在午夜前将尸首抛入河中,则是讲 不大通的。’咱们自然要问:为什么?认为姑娘离家五分钟后即被杀害,这为什么讲不通? 认为谋杀是在那天的某一时间发生的,这为什么讲不通?任何时候都可以有杀人案发生。只 要凶杀是在星期天早9点到晚 :45之间的任何一刻,凶手就有足够的时间‘在午夜前将尸 首抛入河中’。所以,作者的这一臆测等于是这样的:凶杀案根本就不是发生在星期天。如 果允许《星报》这样臆测的话,那么便无异于允许它胡猜乱测了。可以想象,撰文者的脑子 在根深蒂固地这样想,‘如果玛丽果真惨遭杀身之祸,那么认为凶手动手很早,得在午夜前 将尸首抛入河中,则是讲不大通的。而如果同时还认为,午夜之后尸仍未抛到河里,这也 是讲不通的。’——这句话看起来很矛盾,但其实并不如登在报上的那句话那么荒谬。”
杜邦继续说:“假如我只想驳斥《星报》这一观点,以上一番评论就够了,事情到此为 止。然而想在的任务不是评论《星报》文章,是查出事实真相。《星报》中的那句话表面上 看只有一个意思,但它有潜台词,我们要了解作者慾说未说的那些话。作者是想说:无论凶 杀案发生在星期天的何时,无论是在白天还是在夜晚,凶手都不会冒险在午夜之前将尸弄 到河边。我认为作者这种看法是不对的。作者认为,凶杀案发生在这么一个地方,凶手就必 须把尸拖到河边去。其实凶杀也可以就发生在河边,或干脆发生在河上。这样一来,就可 以在那一天的任何时间,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抛尸入,因为这是一种最使捷的方法。
“《星报》作者认为,如果尸是玛丽的,那么它在中浸泡的时间就非常短暂。这 样,他大大缩小了推理范围,使其适合自己需要。他接着又说:‘经过证明,溺者之尸 ,或者暴力致死后立即抛入中的尸,需要六至十天才会因严重腐烂而浮上面。即使 用一门大炮轰击一具浸泡在中不足五六天的尸,强使其浮出,但事过之后,它又会重新 沉下去。’除了《箴言报》外,巴黎的各家报纸都默认了这一观点。而《箴言报》则极力驳 斥‘溺者尸’这一段,列举了五六个实例来说明溺者尸浮起不必用《星报》所说的 那么长时间。不过《箴言报》想用几则特殊例子驳倒《星报》的总论点,有点不太聪明。即 使它举出的不是五个例子,而是50个尸两三天就浮出面的例子,这些例子对《星报》 声称的‘自然规则’来说,也只能算是例外。只要承认这一‘自然规则’(《箴言报》没去 否定这一‘规则’,只是强调有例外),《星报》的论点就依然十分有说服力。
“你一定会马上明白,若想驳倒《星报》论点,首先要驳倒《星报》提出的“自然规 则’。因此,必须先讨论讨论这一规则。人的身与塞纳河的河比重差不多,既不比河 轻,也不比河重。也就是说,在正常状态下,一个人身的浮力,等于其排量。骨小脂 多者的身,一般比骨大肉瘦者的身比重轻,女人的身一般比男人的身比重轻。河中 之的比重有时是要受海上涌来的的影响的。不过,即使不考虑海的困素,也还是可 以说,在淡中也极少有谁的身会沉下去的。落者差不多都可以浮出面,只要他肯把 自己全部浸于中,使身的排量达到浮起自身的程度。不会游泳者在中最好采取陆地 上走路时的那种直挺挺的姿势:头尽量向后仰,浸于中,只让鼻子和嘴露出面。这样一 来,准可以毫不费力地漂浮。然而,人的重与其排量很不容易保持平衡,一不小心, 其中之一就会超过另一方。比如说,伸出一条胳膊,胳膊失去了的托浮,变成了额外的重 量,头也就随之沉下去了。而如果借助一块小木头的浮力,头就可以完全探出面,四下张 望。不会游泳的人在中挣扎时,手总是往上举,而头则总想象平常那样直伸着,结果鼻子 和嘴都浸入中。当他在中挣扎着呼吸时,就进入了肺里,与此同时大量的也进入了 胃里,胃里和肺里本来都是空气,现在灌满了,重量就发生了变化,整个身比以前重 了。一般来说,这增加的重量足以使人沉下去。可是如果是骨小脂多的人,却不致沉下 去。所以,这类人即使淹死了,依然会浮在面上。
“尸一旦沉到河底,会一直留在那里,直到由于某种原因,它的比重变得再度轻于 。尸腐烂会造成这种结果。腐烂会产生气,气充满了细胞组织和五脏,使全身呈现 可……
[续罗杰疑案上一小节]怕的肿胀。随着气越充越多,尸的积也越变越大,但重量却未增加。这样一来它的 比重就比轻了,尸便浮出面。但是腐烂是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的,有的因素使腐烂加 快,有的因素使腐烂减缓。季节的冷暖、的纯度和矿物质的含量、的深浅和流动状况、 尸本身的温、死者生前有无疾病,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尸的腐烂速度。所以,很难 准确断定究竟需要多长时间尸才会因腐烂浮出面。有时它可能一个钟头就浮出来,有时 则可能根本浮不上来、某些化学液可以使尸永不腐烂,二氯化汞就是其中之一。然而, 除了腐烂之外,胃里的蔬菜等物发酵也会产生气,别的脏器里可能也会由于这样那样的原 因而产生气,致使尸因充气而浮出面。朝尸放一炮,只会造成一些震动,强使尸 开底松软的泥土,这时其它因素产生的效果就会使尸浮起来。震动也会消除部分腐烂 组织的粘,使内脏在气的作用下膨胀。
把这一问题整个道理弄明白之后,就可以方便地用它来检验《星报》的说法了。它说, ‘经验证明,溺音之尸,或者暴力致死后立即抛入中的尸,需要六至十天才会因严 重腐烂而浮出。这段文章现在看来是极为矛盾和不合理的。经验并没有证明“溺者之尸 ’需要六至十天才会因严重腐烂而浮出面。无论是科学还是经验,都告诉我们,尸浮 出面的时间无一定规。此外,如果用炮轰击尸,强使它浮出面,再不去管它,它也不 会重新沉下去’,除非尸已极度腐烂,尸里面的气已经逸出。但是请你注意,‘溺 者之尸’和‘暴力致死后立即抛入中的尸’,二肴是有区别的。文章作者虽然也承认 这种区别,但却把二者归为一类。我刚才已经说过溺之人为什么会比重。我也说过,一 个不会游泳的人,只有当他挣扎把胳膊伸出面,脑袋在下呼吸,致使小挤走了肺中的空 气,他才会往下沉。但是‘暴力致死后立即抛入中的尸,却不会这样地挣扎和呼吸。因 此,对于这样的尸来说,通常的自然规则是,尸根本不会沉下去。《星报》显然忽略了 这一事实。等到尸极度腐烂的时候,即肉在巨大的压力下离了骨头的时候,我们才看不 见尸。
“现在咱们再来讨论讨论《星报》的另一个观点:尸可能不是玛丽·罗杰的,因为照 它看来,刚刚过了三天,尸怎么会浮上来呢?她是一个女人,即使是淹死的,也有可能沉 不下去。即使沉下去了,也有可能在24小时内重新浮上来。但是并没有人认为她是淹死 的。如果她是被害后才抛下去的,那么随时都有可能发现她漂在面。
《星报》又说:‘如果死者遇害后,尸一直放在岸边,一直放到星期二晚上才扔下 ,那么在岸上就可以发现凶手的痕迹了。’这句话乍看起来很难辨出推理者的用意,其实 推理者是预料到别人会对他的观点提出反驳,即,尸在岸上放了两天,迅速腐烂,比沉在 里腐烂得还要快。他认为,如果此具尸是这样的话,它有可能星期三就会浮出面。他 认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它才会这时漂浮。于是他赶紧指出尸并没有放在岸上,因为, 如果放在岸上的话,“那么在岸上就可以发现凶手的痕迹了。”你对这一推论一定也感到好 笑,尸放在岸上的时间长短,怎么会增加凶手的痕迹呢?你不明白,我也不明白。
“这家报纸接着说:‘何况,如果事情真象大家所想的,是桩凶杀案,那么杀人凶手也 太蠢了些,抛尸时居然不系重物,在当时系重物本是一件举手之劳的事’。你看,这种思维 逻辑有多么混乱可笑!包括《星报》本身在内,没有一家报纸说这具尸不是凶杀致死,因 为暴力留下的痕迹太明显了。推理者的目的是想说尸不是玛丽的,他想证明玛丽并未被杀 ——而不是想证明尸的主人并未被杀。然而他的这番评论只能证明后面一条。尸上未系 重物,凶手抛尸时理应系重物,所以尸不是凶手抛入中的。作者只证明了这一点。他甚 至没探讨死者究系何人。《星报》不遗余力地论述,只不过是否定了它刚刚承认的事实。它 说:‘我们完全相信,打捞上来的这具尸是一位被谋杀致死的女。’
“这并不是这位推理者自相矛盾的唯一例子,他总是不自觉地做出有悖于自己论点的推 论,我已经说过,他的目的很明显,是尽可能缩短从玛丽失踪到发现尸这一段的时间长 度。可是他却总是强调:姑娘离开母家后,就再没有人看到过她。他说:‘我们没有证据 说6月22日星期天上午9点钟以后玛丽·罗杰仍在人世。’由于他的观点显然是片面的, 他至少应该不提这一问题。假如真有人在星期一或星期二见到过玛丽,那么时间长度就又大 大缩短了,而根据他的理论,尸是女店员的可能也就大大减少了。可是说来有趣,《星 报》是由于充分相信这样说可以加强自己的论点,所以才坚持这样说的。
“咱们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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