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 - 戰國策卷二十四 魏三

作者: 劉向4,663】字 目 录

秦趙約而伐魏

秦、趙約而伐魏〔一〕,魏王患之。芒卯〔二〕曰:「王勿憂也。臣請發張倚〔三〕使謂趙王〔四〕曰,夫鄴,寡人固刑〔五〕弗有也。今大王收秦而攻魏,寡人請以鄴事大王。」趙〔六〕王喜,召相國而命之曰:「魏王請以鄴〔七〕事寡人,使寡人絕秦。」相國曰:「收秦攻魏,利不過鄴。今不用兵而得鄴,請許魏。」

張倚因謂趙王曰:「敝邑之吏效城者,已在鄴矣。大王且何以報魏?」趙王因令閉關絕秦。秦、趙大惡。

芒卯應趙使曰:「敝邑所以事大王者,為完鄴也。今郊〔一〕鄴者,使者之罪也,卯不知也。」趙王恐魏承秦之怒,遽割五城以合於魏而支秦。〔二〕

芒卯謂秦王

芒卯謂秦王〔一〕曰:「王之士未有為之中〔二〕者也。臣聞明王不胥〔三〕中而行。王之所欲於魏者,長羊〔四〕、王屋〔五〕、洛林〔六〕之地也。王能使臣為魏之司徒〔七〕,則臣能使魏獻之。」秦王曰:「善。」因任之〔八〕以為魏之司徒。

謂魏王曰:「王所患者上地〔一〕也。秦之所欲於魏者,長羊、王屋、洛林之地也。王獻之秦,則上地無憂患。因請以下兵東擊齊,攘地必〔二〕遠矣。」魏王曰:「善。」因獻之秦。

地入數月,而秦兵不下。魏王謂芒卯曰:「地已入數月,而秦兵不下,何也?」芒卯曰:「臣有死罪。雖然,臣死,則契折於秦〔一〕,王無以責秦。王因赦其罪,臣為王責約於秦。」

乃之秦,謂秦王曰:「魏之所以獻長羊、王屋、洛林之地者,有意〔一〕欲以下大王之兵東擊齊也。今地已入,而秦兵不可下,臣則死人也。雖然,後山東之士,無以利事王者矣。」秦王戄〔二〕然曰:「國有事,未澹〔三〕下兵也,今以兵從。」後十日,秦兵下。芒卯并將秦、魏之兵,以東擊齊,啟地二十二縣。

秦敗魏於華走芒卯而圍大梁

秦敗魏於華〔一〕,走芒卯而圍大梁。須賈〔二〕為魏謂穰侯曰:「臣聞魏氏大臣父兄皆謂魏王曰:『初〔三〕時惠王伐趙,戰勝乎三梁〔四〕,十萬之軍拔邯鄲〔五〕,趙氏不割,而邯鄲復歸。齊人攻燕,殺子之,破故國〔六〕,燕不割,而燕國復歸。燕、趙之所以國全兵勁,而地不并乎諸侯者,以其能忍難而重出地也。宋、中山數伐數割,而隨以亡。臣〔七〕以為燕、趙可法,而宋、中山可無為也。夫秦貪戾之國而無親,蠶食魏,盡晉國,戰勝睾子〔八〕,割八縣,地未畢入而兵復出矣。夫秦何厭之有哉!今又走芒卯,入北地〔九〕,此非但攻梁也,且劫王以多割也,王必勿聽也。今王循楚、趙而講〔一0〕,楚、趙怒而與王爭事秦,秦必受之。秦挾楚、趙之兵以復攻,則國救亡不可得也〔一一〕已。願王之必無講也。王若欲講,必少割而有質〔一二〕;不然必欺〔一三〕。』是臣之所聞於魏也,願君之以是慮事也。

「周書曰:『維命不于常。』此言幸之不可數也。夫戰勝睾子,而割八縣,此非兵力之精,非計之工〔一〕也,天幸〔二〕為多矣。今又走芒卯,入北地,以攻大梁,是以天幸自為常也。知者不然。

「臣聞魏氏悉其百縣〔一〕勝兵,以止戍大梁,臣以為不下三十萬。以三十萬之眾,守十仞之城,臣以為雖湯、武復生,弗易攻也。夫輕信楚、趙之兵,陵十仞之城,戴〔二〕三十萬之眾,而志必舉之,臣以為自天下之始分以至于今,未嘗有之也。攻而不能拔,秦兵必罷〔三〕,陰〔四〕必亡,則前功必棄矣。今魏方疑,可以少割收也。願〔五〕之及楚、趙之兵未任於大梁也〔六〕,亟以少割收。魏〔七〕方疑,而得以少割為和,必欲之,則君得所欲矣。楚、趙怒於魏之先己講也〔八〕,必爭事秦。從〔九〕是以散,而君後擇焉〔一0〕。且君之嘗割晉國取地也,何必以兵哉〔一一〕?夫兵不用,而魏效絳、安邑,又為陰啟〔一二〕兩機,盡〔一三〕故宋,衛效尤憚。〔一四〕秦兵〔一五〕已令〔一六〕,而君制之,何求而不得?何為而不成?臣願君之熟計而無行危也。」

穰侯曰:「善。」乃罷梁圍。〔一〕

秦敗魏於華魏王且入朝於秦

秦敗魏於華,魏王且入朝於秦。周訢〔一〕謂王曰:「宋人有學者,三年反而名其母。其母曰:『子學三年,反而名我者,何也?』其子曰:『吾所賢者,無過堯、舜,堯、舜名。吾所大者,無大天地,天地名。今母賢不過堯、舜,母大不過天地,是以名母也。』其母曰:『子之於學者〔二〕,將盡行之乎?願子之有以易名母也。子之於學也,將有所不行乎〔三〕?願子之且以名母為後也。』今王之事秦,尚有可以易入朝者乎?願王之有以易之,而以入朝為後。」魏王曰:「子患寡人入而不出邪?許綰為我祝曰:『入而不出,請殉寡人以頭。』」周訢對曰:「如臣之賤也,今人有謂臣曰,入不測之淵而必出,不出,請以一鼠首為女殉者,臣必不為也。今秦不可知之國也,猶不測之淵也;而許綰之首,猶鼠首也。內王於不可知之秦,而殉王以鼠首,臣竊為王不取也。且無梁孰與無河內急?」王曰:「梁急。」「無梁孰與無身急?」王曰:「身急。」曰:「以三者,身,上也;河內,其下也。秦未索其下,而王效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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