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筮全书 - 卷之二 卦爻呈象

作者:【暂缺】 【30,755】字 目 录

一、纳甲法:

纳甲歌决,见前启蒙节要内,今以其法俱载,以便学者详览。

其法皆自下而上,阳甲隔位顺轮,阴甲隔位逆转。

卦宫: 乾 坎 艮 震(四卦属阳) 坤 巽 兑 离(四卦属阴)

上爻: 戌 子 寅 戌 酉 卯 未 巳

五爻: 申 戌 子 申 亥 巳 酉 未

四爻: 午 申 戌 午 丑 未 亥 酉

三爻: 辰 午 申 辰 卯 酉 丑 亥

二爻: 寅 辰 午 寅 巳 亥 卯 丑

初爻: 子 寅 辰 子 未 丑 巳 卯

说明:为便于后学理解,虎易在其左侧,附入卦宫、爻位。学者据此,可知各宫卦地支所应纳入的爻位。

二、逐卦爻辞:

说明:虎易认为:原版排版的方式,不太符合现代人的阅读习惯,而且容易造成理解困难。因此,在不违背原著本义的原则下,稍加改变。

1、卦名前面增加了卦宫。对六合、六冲、游魂、归魂卦,一律用( )附加在卦名后。在卦象上增加【本卦】。不上卦的六亲,用"伏神"附在本卦前标明。

2、原著将世身附在卦爻下,而没有月卦身,不上卦的伏藏之爻也没说明,现在一律用【虎易注】的方式,附在每卦下面加以说明。

3、伏藏之爻,采用八宫首卦之六亲为伏神,学者可参考《卜筮正宗》的有关论述。

3、《易经》第xx卦,采用的是【宋、朱熹】排列的上、下经卦名次序。和八宫卦的分宫卦序是不一样的,学者注意分辨。

4、增加了易经的【卦、彖、象辞】。六爻断部分,增加了【象曰】之象辞。以上均采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8月第二次印刷,【宋、朱熹 注】,李剑雄 标点之版本,录入校对。

附原版卦式:

乾为天

乾上  属金  乾下

壬戌▅▅▅▅▅父母

壬申▅▅▅▅▅兄弟

壬午▅▅▅▅▅官鬼

甲辰▅▅▅▅▅父母

甲寅▅▅▅▅▅妻财

甲子▅▅▅▅▅子孙

六龙御天之卦,

广大包容之象。

判曰:乾者,健也。大哉乾元。荫覆无偏,玄运造化,万物资始。云行雨施。变化不言。东西任意,南北安然。

六爻断:初九:潜龙,勿用。九二:见龙再田,利见大人。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九四:或跃在渊,无咎。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上九:亢龙有悔。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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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排版卦式:

乾宫:《乾为天》(六冲) 属金 乾上乾下

【本卦】

▄▄▄▄▄ 父母壬戌土 世

▄▄▄▄▄ 兄弟壬申金

▄▄▄▄▄ 官鬼壬午火

▄▄▄▄▄ 父母甲辰土 应

▄▄▄▄▄ 妻财甲寅木

▄▄▄▄▄ 子孙甲子水

六龙御(1)天之卦,

广大包容之象。

判曰:乾者,健也。大哉乾元。荫(2)覆无偏,玄运造化,万物资始。云行雨施。变化不言。东西任意,南北安然。

虎易注:世身在五爻,月卦身为巳,不入卦。此卦父、兄、子、财、官六亲俱全。

《易经》第一卦 乾 乾为天 乾上乾下

乾:元,亨,利,贞。

《彖》(3)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始终,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4)。首出庶(5)物,万国咸宁。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六爻断:

初九:潜龙,勿用。

《象》曰:"潜龙勿用",阳在下也。

九二:见(此处读音为现。)龙再田,利见大人。

《象》曰:"见龙在田",德施普也。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象》曰:"终日乾乾",反复道也。

九四:或跃在渊(6),无咎。

《象》曰:"或跃在渊",进无咎也。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象》曰:"飞龙在天",大人造也。

上九:亢(7)龙有悔。

《象》曰:"亢龙有悔",盈(8)不可久也。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象》曰:"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生僻字注释:(1)【御】读音:yu,四声。意为:封建社会上级对下级的管理或支配。驾御车马,抵挡。(2)【荫】读音:yin,四声。意为:树荫,没有阳光,又凉又潮,荫庇等。(3)【彖】读音:tuan,四声。意为:论断,判断。(4)【贞】读音:zhen一声。意为:占卜。(朱熹注为正而固也),忠于自己所信守的原则,坚定不变。(5)【庶】读音:shu,四声。意为:众多,平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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