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运通志 - 漕运通志 卷之五漕船表

作者: 杨宏2,585】字 目 录

大约同前。除什物外,只用银一百八两六钱。

头长九尺五寸,稍长九尺五寸,底阔九尺五寸,船底头阔六尺,稍底阔五尺,头伏狮八尺,稍伏狮阔七尺,梁头一十四座,底板厚二寸,栈板厚一寸七分,钉一尺三钉,龙口梁阔一丈、深四尺,使风梁阔一丈四尺、深三尺八寸,后断水梁阔九尺、深四尺五寸,两共阔七尺六寸。

等府者为“徽字”等号。至天顺间,照各总类编,系民造者为“民号”,军造者为“军号”。又有造于提举司,为“运号”,遮洋过海船为“遮号”,今用之。表2厂地草场军余人匠

厂地草场军余用工办料人匠淮安

工部监督居其中

其属三总厂,各卫有官军居宿房舍,门有牌号。

南京在厂东

其属三十四,委官十二员。

中都在厂西

其属十一,委官十二员。

南直隶厂在厂西

其属十五,委官十五员。

右三总各推千、百户一员,领该卫文移,又委指挥二员总之,其地在清江浦□□淮、河、泗之所会,盖南方之要津,故临闸为厂,京卫一处

在宝应县瓦店铺,东至大官庄,西至清溪沟洋塘,南至三汊河石家荡,北至潘家[屋]基。

中都一处

在清河县淮河东岸,七里沟起,洪泽大闸口止,长六十里,阔十八步。

直隶一处

在清河县淮河东岸,东至淮河,西至赵信等民地,南至蒋家沟,北至双沟,长十里,阔一十八丈。

初,清江属厂房铺墙垣,俱给官料苫盖,平江伯陈锐踏出荒闲草南京卫分

七百七十二,用工八百一十五,办料六百五十七,每名办银四两,共银两二千六百二十八。

中都卫分

六百五十一,用工一百一十七,办料五百三十四,各办不等,共银两一千九百六十八。

直隶卫分

一千六百七十三,用工一百八十五,办料一千四百八十八,各办不等,共银四千六百五十九。右清江军余共三千九十六名。苏州府

二千一百六十。

淮安府

五百六。

扬州府

一百四十八。

右清江厂一千八百四十四名,每二年一班三个月,每年一千四百二十名,每季三百五十五名半,原设俱上工,后准有力每班纳银一两八钱,无钱则上工。

河南布政司

二百八十四。

山东布政司

九百。

凤阳府

二百二十四。

扬州府

四百一十六。续表一凡东北二十里俱厂地也。

临清

工部监督居其中

其属三总厂,各卫有官军居宿房舍,门有牌号。

北直隶凡九,在厂东

委官四员。

山东凡七,在厂南

委官四员。

遮洋凡十三,在厂北南

每年本总输官一员督军,有守干。

右三总委指挥一员总之,其地在卫河东岸,卫、汶、漳、济之所会,盖北方之要津,故临闸为厂,西北凡五里俱厂地也。场三处,每厂分派一处,逐年拨军依时斫草用之(之)。山东卫分

一百九十四,用工五十九,办料一百三十五,每名办银三两,共银两四百五。

北直隶卫分

二百五十二,用工七十八,办料七十四,每名办银三两,共银两二百二十二。

遮洋卫分看厂十三

余无。

右卫河军余共三百五十九名。

庐州府

一百八十。

徐州

一百四十。

滁州

二十。

右卫河厂共二千三百一十八名,轮班二千二百二十八,住坐九十,每季五百六十名,纳银同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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