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地理文书汇辑校注 - 第2部分

作者:【暂缺】 【71,421】字 目 录

齐,置晋州总管。义旗初建,改为平阳郡,武德元年罢郡,置晋州,三年改为总管府,四年为都督府,贞观六年废府,复为晋州。”

(3)今为晋州刺:据本卷其他州条,应作“今为晋州刺史理所”。

(4)《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二:“即尧、舜、禹所都平阳也。……永嘉之乱,刘元海僭号称汉,建都于此地。”

(5)《搜神记》卷十四:“晋怀帝永嘉中,有韩媪者,于野中见巨卵,持归育之,得婴儿,字曰‘撅儿’。方四岁,刘渊筑城平阳不就,募能城者。撅儿应募,因变为蛇,令媪遗灰志其后。谓媪曰:‘凭灰筑城,城可立就。’竟如所言。渊怪之,遂投入山穴间,露尾数寸,使者斩之,忽有泉出穴中,汇为池,因名‘金龙泉’。”《魏书·地形志》晋州平阳郡平阳县有“龙子城”。《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二晋州临汾县有“龙子祠,在姑射山东平水之源,其地茂林蓊郁,俯枕清流,实晋之圣境也。”平山“在县西八里,平水出焉。”

(6)(前缺)原:《续汉书·郡国志》:“界休……有千亩聚。”刘昭注曰:“《左传》曰‘晋为千亩之战’,在县南。”《史记·晋世家》穆侯“十年,伐千亩,有功。” 《集解》:“杜预注曰:‘西河介休县南有地名千亩。’”《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二晋州霍邑县“千亩原,在县北九十里。周回四十里。”

(7)《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二晋州有汾水、氵矞 水。

(8)《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二晋州临汾县:“平山,一名壶口山,今名姑射山,平水出焉。《尚书》曰:‘壶口治梁及岐。’”《续汉书·郡国志》:河东郡“北屈有壶口山。”《元丰九域志》卷四河东路晋州临汾县有壶口山。

(9)《汉书·地理志》:“其民有先王遗教,君子深思,小人俭陋。”《隋书·地理志》:“河东、绛郡、文城、临汾、龙泉、西河,土地沃少塉多,是以伤于俭啬。其俗刚强,亦风气然乎。”

(10)北都太原府赤府:唐代府不分等级,诸志亦不载太原府为赤府。

(11)《元和郡县图志》与本卷同。《旧唐书·地理志》作“一千三百六十里”,疑《旧志》有误。

(12)并者兼也:《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三引《释名》云:“并,兼也,言其州或并或设,因以为名。’”

(13)常山,《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三作恒山:“《太康地记》曰:‘并州不以卫水为号,又不以恒山为名,而言并者,盖以其在两谷之间乎?’”恒改为常,避唐穆宗讳。

(14)帝尧为唐侯所都也:《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三:“按今州又为唐国,帝尧为唐侯封,又为夏禹之所都也。”唐侯后疑有脱文。

(15)春秋时为晋国:《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三:“今州春秋时为晋国,战国时为赵地。”是本卷“晋国”后疑有脱文。

(16)《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三“按今州本高辛氏之子实沈,又金天氏之子台骀之所居也。”实沈,本卷作“实沉”。

(17)《元和郡县图志》:“魏文帝黄初元年,复置并州,改太原郡为太原国。”

(18)《旧唐书·地理志》:“北京太原府,隋为太原郡,武德元年,改为并州总管,……七年改为大都督府。”《元和郡县图志》同。

(19)《新唐书·方镇表》开元十八年“更太原府以北军州节度为河东节度。”《旧唐书·地理志》:河东节度使治太原府。《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三“又于边境置节度使以式遏四夷,河东最为天下雄镇广,……掎角朔方天兵军。太原府城内。”

(20)空太原:《史记·秦本记》、《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三并作“定太 原”。“空”“定”之误。

(21)晋荀吴败狄大卤即地也,“即”。后有脱文。《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三:“《春秋》晋苟吴败狄于大卤,即太原晋阳县也。”

(22)随季陵迟盗贼充斥:《元和郡县图志》作“隋季陵迟,寇盗充斥。”据改正。

(23)大业三年炀帝以高祖神尧皇帝为山西河东道抚慰大使太原留守:此处记载有误。《旧唐书·高祖纪》:“(大业)十一年,炀帝幸汾阳宫,命高祖往山西,河东黜陟讨捕。……十三年为太原留守,……”《新唐书·高祖纪》:“十一年,拜山西河东抚慰大使,击龙门贼母端儿,……十三年拜太原留守。”本卷此句当由《元和志》卷十三“大业元年废总管,三年罢为太原郡。隋季陵迟,寇盗充斥,炀帝以高祖为山西河东道抚慰大使,太原郡留守”改动而来,因之致误。

(24)《元和郡县图志》同。《旧唐书·地理志》:“开元十一年,又置北都,改并州为太原府。” 《旧唐书·玄宗纪》:“十一年春正月,……辛卯,改并州为太原府,官吏补授一准京兆、河南两府。……上亲制起义堂颂及书,刻石纪功于太原府之南街。”

(25)《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三太原府晋阳县:“晋祠,一名王祠,周唐叔虞祠也,在县南十二里。……《序行记》曰:‘高洋天保中,大起楼观,穿筑池塘,自洋已下,皆游集焉。’至今为北都之胜。”又《明太原县志》卷一曰:“唐叔虞祠,县西南悬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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