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宽约10余米,以35×37厘米的方形石头为柱础,还出有铜簪、玉簪等贵族头饰品。一组约有3座基址,最大的一座东西长65米以上,南北宽13.6米,面积884平方米,可能力一座面阔九间的重檐带回廊式宫室。一组也是由若干基址组成,内一座南北长38.4米,东西宽31.2米,面积达1198平方米,也是采用基上挖槽置础石,再立木柱的建筑法,为一座带宽回廊的重檐高台式大型宫室②。近年又于宫室区附近发现一道北偏东走向的夯土墙,宽6.8米左右,残高2米,已探明长度110米③,似为宫墙。又有大型人工砌蓄水池和水井。值得注意者,宫室区东北百余米处紧靠北垣内侧的斜坡上,有一处以立石堆、狗坑、祭房、烧坑组成的祭地④,共有6块大石,中心一块最高,四周又放5块⑤,可能类于前面所述“立邑祭社”遗迹。如果将目光扩大到郑州商城周围地区,近年在其西北20公里石佛乡小双桥村一带,新发现一处面积约15万平方米的同一时期建筑遗址,出有一件重达6公斤的华美青铜建筑构件,据说是门枕木前端的饰件,另外还出有特磬、石圭等礼器①。这里当属王邑总体规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可能属之商王室的寝庙或行宫所在。《墨子·明鬼下》云:“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脩茂者,立以为菆位(社)”。郑州商城正包容有诸如此类的祭政内涵,都邑的平面规划,要在“定其人神所居”,与夏代二里头都邑有其共同点,但经营视野无疑更大。郑州商城宫室区在北部,城区南部为广地,官方铸铜、制陶和制骨等主要经济坊址置于城外南北近地,另有不影响城区环境净化的制骨作坊置于宫室区附近,这样的经济布局与偃师商城大为不同,表明当时社会的稳定和统治的强固,已没有必要把这些经济要素直置于城内安全保障地带。一般的民居分布在郑州商城内城根和城外工业作坊区,各自与小面积墓地相属,大致维持了以族氏或家族为单位的分片聚居形态。应指出的是,城内的民室,尽管居住条件不如城外民室,是些长方形或正方形半地穴式小住所,但却有人畜奠基现象,如有一座面积不足5平方米,地坪下奠有一俯身屈肢人架和一人头,北壁下埋祭一猪50000023_51_2②。住宅的主人,社会地位当为小奴隶主或上层自由民之流。城外作坊区的工官及其族氏家室的住所,一般要优于城内民室,如城北郊铸铜遗址,发现6座双连室地面式建筑,分东西两徘排列,每徘3座,自南而北横列,各房间距6~10米,门南向,每座面积25平方米上下,室内筑有供睡眠的土床。但工奴的住所,条件很差,如城西北郊制陶作坊窑址周围,在1500平方米范围内,发现17座半地穴式长方形窝棚,均为单间,面积仅5平方米左右,门向不一,室内有炊食或取暖火池,个别的筑有床台①。可见,工官、小奴隶主或上层平民,据其所在族氏或家族的大小、社会技能、经济实力,以及与商王室关系的远近,在王邑的居住位置、居住条件和安全保障系数方面,有相应的安排和优下之分,至于各片的聚居点内部,居住的等级差异也是十分明显的。这一分片系、分等级的居住体系,后为商代后期都邑安阳殷墟所继承,并更趋系统规范化。殷墟王邑早期范围,东西宽约3000米,南北长约4000米,面积约1200万平方米,但其间呈现为大小不一的聚居点与农田生态参差间隔的半城半乡框架结合型特色。到晚期,范围扩大到3000万平方米,聚居点增多,规模益大,内部人口大大增长。从都邑总体平面规度看,宫室区在中部偏东南位置的今小屯村一带高畅地,背托恒河弯道,副以人工挖掘深壕围起,构成安全防御屏障,里面占地面积约70万平方米,超过郑州商城宫室区面积近一倍,占殷墟遗址总面积早晚期的5.83~2.33%。在其周围2~3公里范围内,分布着许多聚居点、工业作坊区、农田、大小族墓地和道路。王陵区在宫室区西北方,隔洹水相望。宫室区东南方洹南后岗一带,又辟有高级权贵墓葬区。(图7)殷墟王邑宫室区内曾揭出53座夯土基址,分甲、乙、丙三组。甲组15座,门向大多朝东或朝西,配置有左右对称的特点。乙组21座,重要基址多向南,组合有序,混然一体,由南而北要经过6座建筑,5道大门,前后走距约200米,直抵最北面的一座土质纯净的方形高台。丙组17座,组合配置据说可概为“大五、小五、南五、二路”八字,“大五”指主体布局面貌,即中心为一座20×17米的土台,外围四隅各配置以一座方基;“小五”指中心土台上有5座呈嚣布列的小型基址;“南五”指中心土台南面有一座基址居中,东西两侧各分列两座长方形基址;“二路”指两座狭长形基址相夹峙,可能力长廊式建筑①。这三组基址自北而南簇集一地,既有区别,又形成有机联系整体。在丙组基址西南约200米处,又发现房基10余座,面积都不大,其中两座长方形基址,东西平列,间距约5米,门向均东开,同属一组,靠东面一座,其下压着著名的“妇好墓”②。近年又于乙组基址东南约80多米处新发现一组大型宫室建筑基址群,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由3座长方形基址组成,呈■形配列,缺口东向,面对恒水,3座基址长度为50~60米不等,进深均7.5米左右,主殿座北朝南,面积达450平方米,中间的庭院面积达2100平方米,形成一自成一体的半封闭式宫室建筑群体③。殷墟王邑的宫室建筑群体,组合复杂,主次有别,主体建筑居中,附属建筑前后左右对称照应。宫室大多为土台式,有长形、方形、凸形、凹形、曲尺形、圆墎形等等。在空间结构上,有单层排屋,也有双层楼屋。这与殷墟甲骨文中名类繁多的建筑称名是相应的,如除前丈列举的各类宫、室专称外,又有南宣、官(馆)、宗、升、旦、家、祊、过■、庭、寝、宦、■、门、户、西仓等建筑名类。官(馆)有西官、公官、戍官;庭有盂庭、召庭、大庭、小庭之分;寝有王寝、大寝、新寝、东寝、西寝等;■有文■、大■、小■;门有庭门塾、乙门、丁门、丁宗门、宗门、南门、入出门、■门、■门、■门、尹门、亦门、设门、庸门、三门等细分;门又或称户,如丁宗户、宗户、庭西户、三户之类,殆指单门,以有别于双开门。宫室建筑的形制和布列位置不同,性质功能当有所分。如甲组基址,有的铜础立柱,至为庄重华贵,似属商王室最高统治者居住、享飨和治事之所;有的当为附属官署;有的屋内有灶,似为近亲或僚属住所。乙组基址以最北的方上高台为核心所在,附近密布祭把坑,可能为宗庙建筑群①。丙组基址大多有台无础,一些台上另有玉璧、人牲、兽牲、柴灰、燎牲、谷物、陶器、空坑等8种不同祭祀遗迹,应属祭坛一类建筑②。甲骨文有“内■土”、“外■土”③,是内祭、外祭的祀天地神祗人鬼场所,疑即指这类祭坛。一些墓上或附近相关建筑,很可能是甲骨文所谓宗、升、旦、家之类的藏主致祭寝庙。总之,宫室的规度,融政、祭、生活为一体,充分围绕“定其人神所居”而展开,借重神权以强化王权的政治思想,在宫室的建制和布局中得到相应贯彻和体现,其形制的奢靡庄重与浩大气势,代表着商代后期首屈一指的国家级建筑层次。与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两座商代前期王邑的显著不同,是殷墟王邑并未遵循“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的都邑经营模式,这恐怕与商代中后期王畿区的稳固和国力的鼎盛有直接关系。但分片系的等级居住体系却得到全面深化,王邑内的聚居点,规模远胜前代,一般都持有各自的居宅、农田囿苑、作坊、墓地、宗庙、族众、隶仆等,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并以与商王室之间内在的社会政治关系和自具的经济实力,占据都邑一席之地。殷墟西区族墓地出有“邑云”铜鼎,揭示了这类聚居点大抵属于以族氏为单元的“小邑”实体,由此形成了邑中有邑的“卫星城”式众星拱月格局。《左传·定公四年》有“殷民七族,陶氏、施氏(旌旗之工)、繁氏(马缨之工)、锜氏(釜工)、樊氏(篱笆之工)、饥氏、终葵氏(锥工)”,或许可以说明各“小邑”族氏生活共同体在王邑经济功能方面所起的作用。殷墟王邑内小邑的居宅,大致可分三个等次。第一等是地面式住宅,套间居多,面积30平方米上下,室内地坪颇讲究,有灶坑,有用人奠基现象,房屋周围埋有小孩陶棺葬,如苗圃北地铸铜作坊附近曾发现7座,当属族氏贵族、工官或上层自由平民包括其家族的住所。第二等是半地穴式住宅,单间居多,面积15平方米上下,屋内有烧灶,当属中下层族众家室或由奴隶松弛了隶属身份的劳动者所居。第三类是深入地下的穴居,小仅容身,阴暗潮湿,居住者当是地位卑贱的工奴或奴仆①。由此可见,承夏代都邑规度注重“定其人神所居”,商代王邑也是始终以宫室区、寝庙、王陵区或上层贵族墓地构成邑内主体框架,唯邑制的确立每以时势、世态、实用着眼,从而决定城郭的营建与否。其总体区划安排,则保持了分片系的族氏等级聚居体系,但随着王邑政治功能的强化,经济功能的上升,以及人口的日益增多,由内城外郭式、一城制至后期又出现了邑中有邑格局。 (三)方国邑 甲骨文记商代方国约50多个,方伯名40个,有的一度服属商王朝,有的则世为敌国,然均与商王朝发生着各种性状关系。考古发现的商代方国邑,基本分布在商王朝四土及外层周边地区,有的有城郭之筑,有的没有,但无不以宫室区和等次化居宅以及有关生活设施配置,构成邑内主要框架内涵,唯建筑的规模格局不及商代王邑。山西垣曲发现一座商代前期城址①,平面呈平行四边形,东南西北四垣分别长390、350、395、335米,总面积约为12.5万平方米。西垣偏北有缺口一个。西垣和南垣外6~9米发现有平行的“外郭墙”,西垣外15~20米处又有一道长440米,宽6~10米,深7.5米的城壕。南垣内侧掘有一道平行的排水沟,已知长度74米。宫室区位于城内中部偏东,由6座夯土台基建筑组成,最大的一座呈长方形,长约50多米,宽20米,面积有1000多平方米;其西南的一座呈曲尺形,已揭出的南面部分,东西长22,南北宽5~6米,西端向北折。城内东南隅和西南隅均发现较密集的灰坑、一般居址和墓地。西南隅又为制陶坊址所在,除发现陶窑外,又发现一座半地穴式圆角方形房址,长宽4×4米,地面用胶泥抹平,屋内有圆形灶坑,有中心柱及四周有柱洞,似为一座四面坡锥尖顶住宅。此城区划颇有规度,形制虽小,仍大体维持了等级分片居住制格局,方国权贵居于城中显要位置,平民家室分居周围一带,其局部二道城垣之设别具特色。山西夏县东下冯商代城址,北部不明,目前仅知南垣总长440米,西垣南段残存140米,东垣南段残存52米,外侧有城壕。据城区西南隅发现40~50座圆形建筑基址看②,该城的区划规度布局与桓曲商代前期城址有类似之处。山西潞城县近又发现一座商周时期古城,周长3000余米,有两道城垣,亦与桓曲古城有相似点。据其“外郭城”有5个烽火台看③,军事防御性能甚突出,联系商代后期甲骨文中大量与西北方面方国交战的材料,该城可能为某一方国邑所在。与桓曲古城二道城制相接近的,还有内蒙敖汉旗城子山古城,时代为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约当夏商之际①。该城建于当地最高山上,形制近方形,东西长85,南北宽80米,东、西两垣南端各有一门,南垣内侧有形似“马面”的石砌建筑。东、南垣外亦有同于桓曲古城的“外郭墙”。不过区划布局自具特色,方城中央部位聚集着12座直径7~9米的石砌圆形房址;而在“郭城”之间则分布着30座石砌“方院”,面积160~450平方米不等,每座“方院”内又均有1~2座石砌圆形房址,直径5~9米。“方院”一般为三五座连在一起,各有门串通。“方院”周围是些小型圆形房址,直径均为5米,共37座。在附近几个山头、山坡上,还分布着八九处同一时期的小型遗址,形成众星拱月格局。该城的居宅分布呈金字塔式等次递降形态,又保持了明显的有机联系,说明邑内基本社会组织单元是家族组织,若干家族组织以其血缘关系的固有纽带,组成族氏生活共同体,共同体内贵族家族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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