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役
夫役舊有定例。自永樂以後、營造起撥、供用漸多。今營造之外、又有柴夫以供
內府之用。因附載雲
凡起取夫役。洪武元年、定役法、每田一頃、出丁夫一人
○二年、置直隸應天府等十八府州、及江西九江饒州南康三府、均工夫圖冊。每歲農隙、其夫赴京供役。每歲率用三十日、遣歸。田多丁少者、以佃人充夫。其佃戶出米一石、資其費用。非佃人、而計畝出夫者、其資費、每田一畝、出米一升五合
○二十六年、令倉腳夫每一坊長、製牌一面。以後各衙門差使、奏過給牌取夫。工完繳牌
○又定、凡在京城垣河道、每歲應合修繕。其用工數多。須於農隙之時、於近京免糧應天太平鎮江寧國廣德等五府州、預先定奪奏聞。行移各府起取。除役占等項、照依
欽定則例優免外。其餘人戶、每四丁共輳一夫。著令各備鍬杵籃擔。委官部領。定限十月初赴京。計定工程、分撥做造。滿日放回。若有不當夫役、及做工未滿逃回者、並行治罪。及各處起到倉腳夫、俱發應天府收籍為民。遇有官差、度量差撥。著令輪流、周而復始。若差使數多。做工日久。照例每名月給工錢五百文。坊長減半、以周養贍
優免則例
優免二丁
水馬驛夫遞運船水夫
會同館夫輪班人匠
在京見役皂隸校尉力士
見任官員廩膳生員訓導
馬船夫 光祿寺廚役
防送夫 軍戶
鋪兵
免一丁
凡年七十以上、及廢疾之人
凡優恤夫役。永樂九年、令天壽山工役病故者、給棺送回原籍、與鈔一百貫安葬。免其戶役一年。沿途得病不曾上下故者、亦送回、與鈔五十貫。免戶役半年
○十一年、令放回軍夫人匠、治途有病者、所在官司醫治、砍柴夫
宣德四年、易州山廠起倩。每季、二萬五千八百五十五名。四季、共十萬三千四百二十名
順天府每季一千七百三十二名
真定府三千二百九十六名
保定府二千四百九十六名
濟南府三千八百三十名
兗州府八百八十名半
東昌府四百一十名
青州府一千七百七十名
太原府五千六百二十四名
平陽府二千七百一十一名半
澤州一千二百三十三名
潞州一千一百八十二名
遼州一百一十三名
沁州一百七十四名
汾州四百七名
景泰元年奏准、減免五千名
○成化四年奏准、每名一季、收腳價銀三兩
○又奏准、易州龍灣二廠管柴官、每州縣人夫、一百名以上者、留一員專管。一百名以下、有州去處、該州官管。不係州轄縣分、就令本府把總官管
○二十一年奏准、解價官、收畢遣回。不許私留一土
○弘治七年奏准、每夫五名之內、僉點夫頭一名。按季齎價、赴欽差管廠官處交收
今每年額徵柴夫銀數
山東七萬三百五十七兩四錢四釐
濟南府三萬二千五十七兩八錢
東昌府六千二十四兩二錢
青州府二萬五千九百四十三兩
兗州府二千四百二十四兩二錢
登州府一千九百一十七兩三錢四釐
萊州府一千九百九十兩九錢
山西九萬八百二十八兩三錢二分三釐八毫八絲八忽
太原府一萬八千二百四十七兩一分四毫
平陽府三萬四千六百五兩五錢三分四釐三毫五忽
潞安府一萬五千八百九十二兩七錢三分七毫七絲五忽
汾州并所屬五千二百七十二兩六錢八分三釐四毫五絲三忽
遼州并所屬一千四百七十一兩一錢八釐二毫五絲
澤州并所屬一萬三千八十二兩一錢三分八釐二毫五忽
沁州并所屬二千二百五十七兩一錢一分八釐五毫
順天府二萬一千六百九十四兩一錢八分五釐
真定府四萬二千四百二十五兩五錢七釐
保定府三萬五千九百九十二兩七錢四分七釐
以上通共銀二十六萬一千二百九十八兩一錢六分六釐八毫八絲八忽。嘉靖二十年以後、增至二十七萬七千八百三十一兩六錢。隆慶元年、減定今數
正德十六年題准、各衙門拖欠夫價銀兩、襲為故常。比照戶部遲誤兌糧、住俸降級、提問事例行
○嘉靖六年題准、將山廠砍柴夫價、俱解本部、寄庫支給
○八年題准、將砍柴夫價、置立循環簿。責令倒換山廠督理官、專以御用大炭為正。並一應拖欠夫價、追併解部
○四十五年題准、各司府州縣拖欠柴夫銀兩數多。議行山廠主事、每年四八月、躬親巡歷。督併嚴限追解。敢有故違者、照例參呈。其各管柴官員、遇有陞遷丁憂等項。該廠具呈本部、移咨吏部拘留。完日、方許離任。及行撫按官、不許別項差委。專聽山廠主事、查併柴炭銀兩
抬柴夫
永樂宣德間、內府惜薪司坐派夫二千名。照應天府例、於大興宛平二縣起取
○正統元年奏准、北直隸八府除真定保定二府採燒柴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