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庐杂识 - 卷二

作者: 陆以湉21,729】字 目 录

,独夜大江船。”“落日树边尽,孤舟溪上归。”“楼头

细雨三更笛,江上寒潮一叶舟。”“小溪疏柳谁家阁,极浦斜阳独客舟。”“久

病人如秋树瘦,苦吟声比夜蝉寒。”皆清逸可讽。

◎关帝谥

关帝谥壮缪,人皆谓缪非美称,独绵竹黄州牧成章持论辨之,云:“昔关帝

之谥壮缪也,陈寿以谥法‘名与实爽曰缪’,传谓帝刚而自用,戾以致败也。又

或谓‘武功不成曰缪’,千载下卒无一人为帝表暴者,而不知皆非也。按:《礼

记大传》‘以序昭穆’,古本作‘缪’;《左传》‘穆’多作‘缪’,若秦穆公,

史皆称‘缪’,是穆与缪古文多通用。考《谥法》‘布德执义曰穆’,‘中情见

貌曰穆’。夫布德执义、中情见貌,孰有过于帝者?谥曰壮缪,盖伤帝之死国,

与宋岳飞谥武穆同意。而壮穆作缪,亦犹秦穆、鲁穆之或作缪也。今世俗以缪为

横戾之缪,以为恶谥而讳之,非情事也!”黄之论如此。余以为秦缪之谥,昔人

尝以为非美名矣。黄说虽辨,终不能举历久相沿者而易之也。伏读乾隆四十一年

七月上谕:“关帝在当时力扶炎汉,志节凛然,乃史书所谥,并非嘉名。陈寿于

蜀汉有嫌,所撰《三国志》多存私见,遂不为之论定,岂得为公?从前世祖章皇

帝曾降旨封为忠义神武大帝,以寝扬盛烈。朕复于三十二年降旨加‘灵佑’二字

用示尊崇。夫以神之义烈忠诚,海内咸知敬祀,而正史犹存旧谥,隐寓讥评,非

所以传信万世也。今当抄录《四库全书》,不可相沿陋习,所有志内关帝之谥,

应改为忠义。第本传相沿已久,民间所行必广,难于更易,着交武英殿,将此旨

刊载传末,用垂久远。其官板及内府陈设书籍,并著改刊,此旨一体增入。钦此。”

圣谟煌煌,洵足彰圣神之德,而垂示万古矣。

◎刘三山

广州刘三山孝廉华东,志行高洁。洋商某夤缘人乡贤祠,三山力持清议,忤

大吏意,褫为布衣,士论惜之。仁和周南卿茂才三燮赠以诗云:“天柱风云事可

嗟,闲身且伴铁梅花(三山姬人名铁梅)。富人名肯扬雄载?自把文章吊白沙。”

◎沈鹿坪师

归安沈鹿坪师焯,家琏市镇。少好学,夏夜同人皆散步纳凉,独默诵所习经,

常达旦不辍。屡试高等,每一艺出,人皆传诵。时俗学以剽窃涂饰为能,矫其弊

者又貌为高古,不中有司程度。公折衷至当,探经书之蕴,而出以高华,究理法

之精,而归于沈实。以故游其门者,大小试无不利。公精于数学,乾隆丙午举秋

试后,杜门授徒,不与计偕。人劝之就试,公曰:“吾当于乙卯岁获售,今犹未

也。”届期果以二甲第八名登第。先是有显官私人榜后通款于公,谓词林可得,

公力却之。既而以知县归班,改就教职,补官台郡学博。台于前明科甲极盛,人

才辈出,今则稍稍衰矣。公曰:“振兴文教,乃吾责也。”遂进多士而劝之以学,

远近向慕,登堂负笈者踵相接。公视其质之高下,循循善诱,数年之后,文风渐

复。嘉庆己卯引疾归,馆于青镇严比玉太守廷珏家,余亦亲受业焉。公阅余文,

谓曰:“子作文无根柢,犹欲筑室而无土木也,安得成?”余于是始知殚力于经,

后得忝窃科名,皆公之力也。公生平所作制艺不下数千首,诗、古文、词亦遒整

有法,惜皆散佚。兹录箧中所存诗三首于后。《留别严比玉飘仙》诗云:“桃李

春深苜蓿肥,偶伤怀抱拂衣归(时有丧明之痛)。儒官久忝齐竽滥,学术终惭郑

璞非。忽枉新莺求友唤,故教秋燕傍人飞。频年坐拥谈经席,拟返衡茅昼掩扉。”

“话到衷肠首重回,沈吟且尽手中杯。曾闻良玉烧须试,漫道黄金散复来。循吏

声名多郡秩,赀郎词赋总仙才。不辞临别将言赠,记取荆花一处栽。”《题李梅

修抚心图》诗云:“子舆日三省,伯起夜四知。古人贵慎独,炯若鉴在兹。劳劳

方寸地,旦夕轮辕驰。暗室虚无人,想见肺肝时。勿问马得失,勿问蛙公私。中

有丹元子,俯首将何辞?君家《见闻录》,言行皆人师。绘图藉自儆,嘱我系以

诗。我亦问心者(前任台监理庙工楹帖,有“事可问心宁任怨”之句),抚此重

致思。致思且勿语,语恐旁人嗤。”

◎腊

《月令》:“腊,先祖五祀。”正义云:“腊者,猎也。谓猎取禽兽以祭先

祖五祀也。”然则“伏猎侍郎”亦非甚谬;未若“金根车”之改“金银车”也。

特其人不学,遂贻口实。且古人作书可以通假,后世则不能耳。近有士子试艺,

误书“非”为“飞”而被黜,此字古亦有通用者矣。

◎起复

宋刘珙为江西安抚。继母忧,起复。珙曰:“三年通丧,三代未之有改。汉

儒乃有金革无避之说,已为先王罪人,今边陲幸无犬吠之惊,臣乃欲冒金革之名

以私利禄之实,不又为汉儒之罪人乎?”丞相史嵩之丁父忧起复,徐元杰言:

“家庭之变,哀戚终事,礼制有常。何至忽送死之大事,轻出以犯清议哉!自闻

大臣有起复之命,虽未知其避就若何,凡有父母之心者,莫不失声涕零!臣特为

陛下爱惜民彝,为大臣爱惜名节而已。”其论起复之失,最为恳至。读此觉明吴

中行诸人论张江陵夺情,意激而辞烦,犹未能得其要也。

◎叶素庵

仁和叶素庵孝廉金书,才华富赡,工书画,善吟咏。家贫,鬻文京师以养亲。

中年殂谢,士林惜之。尝赠余扇头墨梅,题诗一绝云:“风雪漫天腊正残,一枝

素萼独凌寒。拈毫写出清癯骨,未许人间俗眼看。”今已为友人携去,每诵遗什,

辄为惘然。

◎端木舍人

青田端木鹤田舍人国瑚,天才颖异,以诗赋受知于阮文达公。官归安学博十

余年,后以精究地理为禧尚书恩所荐,万年吉地工成,特赐中书,加六品衔。持

品高介绝俗,在京师不事干谒,萧然斗室,惟以著述自娱。相国某慕其名,招之

不往,以此浮沈冷宦,不得迁擢而卒。所著有《易指地理玄文》、《太鹤山人诗

集》。《在归安学舍作》云:“官阁焚香过十年,乌皮尚恋旧青毡。日长散帙无

公事,睡起匡床有俸钱。百代看成灯下烬,一乡逃入酒中天。玉河东畔莲庄北,

听唱渔歌月又圆。”《寄园紫藤精舍作》云:“朝隐频年未放还,寄园今寄我清

闲。看花西寺逢三市(土地庙每三日花市,与寄园止隔一墙),视草东垣隔八班

(每八日一诣,中书直庐)。官悟茶香人短榻,佛灯书味夜空山(中供观音佛龛)。

紫藤老惜生涯薄,每倚春风借酒颜。”寄兴闲远,读之可想见其为人。断句如

《哭林西溪》云:“山川如故徒埋骨,天地无情莫著书。”《寄太鹤山房》云:

“文章事大愁言命,仕宦途多幸息心。”《淮安作》云:“城根驿路藏秋草,树

杪河声走夕阳。”《出仪真青山头江口》云:“潮生城郭添新渡,木落江湖出远

帆。”《落叶》云:风高古屋秋如雨,月满空山夜已霜。”《黄浦舟夜》云:

“一行杨柳烟为岸,四面芦花水是天。”《淮阴吊韩信》云:“一代英雄儿女手,

百年恩怨布衣时。”《鲥鱼云》:“四月如银宜贵客,一生多刺比风人。”皆摆

脱凡近,戛戛生新。所作联语亦可诵,《挽温州林石笥》云:“气绝凌云,他日

岂遗司马稿;泪倾流水,此时先碎伯牙琴。”《挽朱雨亭》云:“愁寄天边,子

始成名身易箦;哀传日下,父终遗命世传经。”

◎孔子生日

上元叶健庵中丞守兴安府时,郡诸生以八月二十七日为孔子诞辰,禀请赴庙

行礼。公为辨示止之,谓“嗣后诸生不得复为此举。倘各塾师生以终岁读孔子书,

不可无以申敬,应于春秋祭丁日,各于私塾行释菜礼,似为得礼之正。即陋俗相

沿,必欲于八月二十七日展其诚敬,亦只谓之释菜则可,谓之祝寿则不可。其俗

称谓‘孔子会’,则尤不可”云云。余按:《礼部则例》载:“八月二十七日恭

遇先师诞辰,大内至王公百官均致斋一日,各衙门不理刑名,民间禁止屠宰,前

期缮绿头牌具奏,得旨,并出示九门及礼部前。”是孔子诞辰之期,已垂功令,

有官职者,届期均应致祭。兴安府诸生禀请行礼,似不得訾为陋俗,惟不应用便

服,且有祝寿及“孔子会”等称耳。

◎孙瀛帆诗

仁和孙瀛帆茂才光裕,博学能文,中年弃帖括为申、韩家学,暇则恣力于诗,

才藻艳发,倾倒一时。道光癸卯,客台郡滋阳张兰台太守庭桦幕中,一见如故,

遂订交焉。以所著《树萱草堂诗钞》见示,佳句如《南山古寺题壁》云:“落花

满径鸟啼寺,斜日半肩僧上楼。”《箴作诗者》云:“花到半开香正好,酒经重

酿味逾醇。”尤长于乐府,道光辛丑、壬寅间英夷扰浙,曾赋《从军咏》十章,

激昂悲壮,于行间情事描写曲尽,可称诗史。兹录其二。《乍川戍》云:“塘绕

当湖环乍浦,浙西重镇支门户,都护防城击桴鼓,东指舟山郁风雨。帆樯出汉无

定所,健儿横戈吼如虎,气压惊涛吞丑虏。一旦沿塘集楼橹,炮火轰天飞猛炬。

弃甲曳兵掷弓弩,抱头纷窜虎如鼠。官兵散,贼兵聚,官兵为客贼兵主,主人移

居让客处。主人未归客亦去,往不追兮来不拒。君不见,乍川戍,昔时重镇今旷

土。朝廷养士二百年,后先奔走曰御侮。”《杉青闸》云:“鸳湖水草黏天碧,

杉青闸口苔藓啮。闸外屯军幻尘劫,草染鹃红水呜咽。乍川失守寇氛迩,鹤唳风

声禁不止。居民闻警纷避徙,揭竿之徒乘乱起。将军下令诛汉奸,杀人如草多株

连。甘、凉健儿势汹涌,遇敌则怯遇民勇。摩厉以须逢狭路,尔来好送头颅去。

奸民狡黠良民懦,奸民漏网良民诛。将军非嗜杀,健儿岂尽诬?与其失不经,宁

杀不辜,纵杀不辜休怨予。芳兰尚以当门锄,况犯虎威捋虎须!尸累累,血濡濡,

乌鸢啄肉委路隅。亡何有乡名子虚,一邱之貉谁贤愚?吁嗟乎!将军令,司马法,

昨日诛某乙,今日戮某甲。簿录虽分明,犹虑有冤胁。柰何惧罗雉,不及呼名鸭。

点鬼无名鬼亦愁,模糊夜哭杉青闸。”

◎祷神文

钱塘陈云伯大令文述宰江都日,江水涨,淹田庐,民不得凄食,因斋戒为文,

祷于禹庙及江海祠曰:“念小民之或忘帝力,实出无知;譬人子之偶拂亲心,定

容悔过。”道路传诵,以为名言。

◎谳狱

萧山汪龙庄大令辉祖,由名幕而为循吏,所著《学治臆说》、《佐治药言》

已风行海内,所有谳狱之辞,略志于此。无锡县民浦四童养妻王氏,与四叔经私,

事发,依服制当拟军,汪以凡上,常州府引服制驳。汪议曰:“服制由夫而推,

王氏童养未婚,夫妇之名未定,不能旁推夫叔也。”臬司以王氏呼浦四之父为翁,

翁之弟是为叔翁,又驳。汪曰:“翁者,对妇之称。王氏尚未为妇,则浦四之父

亦未为翁。其呼以翁者,沿乡例分尊年长之通称,乃翁媪之翁,非翁姑之翁也。”

抚军因王氏为四妻而童养于浦,如以凡论,则于四无所联属。议曰:“童养之妻,

虚名也。王习呼四为兄,四呼为妹,称以兄妹,则不得科以夫妇。四不得为夫,

则四叔不得为叔翁。”抚军以名分有关,又驳。议曰:“《礼》‘未庙见之妇而

死,归葬于女氏之党,以未成妇也。’今王未庙见,妇尚未成,且《记》曰‘附

从轻’,言附人之{自辛}以轻为比。《书》云‘{自辛}疑惟轻’,妇而童养,疑

于近妇,如以王已入浦门,与凡有间,比凡稍重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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