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说到正史以外的诸史。正史以外的诸史,种类繁多,如前所述,有编年史、纪事本末,及通典、通考等。这些书,或以事系年,通诸代而为史;或标事为题,列诸事以名篇;或以事为类,分部类以成书。他们在写作的方法上,都能自成一体;但在史料方面,则并不多于正史,而且大半皆由正史中网罗搜括而来。因此我们如果为寻找新的史料,以补充和订正正史,就必须求之于史流之杂著。
史流杂著,由来甚古,早在所谓正史出现之前,即已有之。如《山海经》、《世本》、《国语》、《国策》、《楚汉春秋》之类的古史,论其体裁,皆系杂史;论其著书之时代,皆在《史》、《汉》之前;且为《史》、《汉》之所取材。自汉、魏以降,此类著作,仍与所谓正史,殊途并骛,平行发展。南北朝初,已蔚为大观。仅就裴松之注《三国志》所引之杂史,即有一百五十余种。至于宋代,由于印刷术的发明和应用,私家著作得以刊行,而史部杂著,亦日益繁富。降至明清,则此类著作,洋洋乎浩如烟海了。
史部杂著,种类甚多,体裁不一,要之,皆与正史有别。论其体裁,既不一律皆为纪传体;论其性质,亦不如《史记》、《南史》、《北史》通诸代而为史,又不如《汉书》、《后汉书》等断一代以成书,而皆系各自为体之随手的记录,故其为书,皆零碎断烂,非如正史之有系统。关于史部杂著,刘知几曾为之别为十类:“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这样的分类,虽过于琐碎,但却可以显出史部杂著的诸流别。徇此流别以观史部杂著,则纷乱一团之史部杂著,亦能类聚流别而形成其自己的系统。
刘知几所谓偏纪,即其书所记录的史实,并非始终一代;换言之,非断代的专史,只是记录某一朝代中的一个段落,或即当时耳闻目见之事。这种史实,或不见正史,或即见正史而记载并不详尽,于是有偏纪之作。刘知几曰:“若陆贾《楚汉春秋》、乐资《山阳载记》(山阳公,即汉献帝禅魏后之封号)、王韶《晋安帝纪》、姚最《梁昭后略》,此之谓偏纪者也。”这一类的著作,以后最为发展,或截录一时,或专记一事。前者如五代王仁裕之《开元天宝遗事》,宋李纲之《建炎时政记》、《靖康传信录》,明李逊之《三朝野记》、钱《甲申传信录》之类皆是。后者如宋曹勋《北狩见闻录》、蔡《北狩行录》、洪皓《松漠纪闻》、辛弃疾《南渡录》、明归有光《备倭事略》、吴应箕《东林本末》、清吴伟业《复社记事》、王秀楚《扬州十日记》、朱子素《嘉定屠城纪略》、李秉信《庚子传信录》、王炳耀《中日甲午战辑》等,不可胜举。
小录所以记人物,但并不如正史总一代之人物而分别为之纪传,而是仅就作者自己所熟知的人物为之传记。小录上传记的人物,或不见正史,或即见正史而于其平生事迹不详,故有小录之作。刘知几曰:“若戴逵《竹林名士》、王粲《汉末英雄》、萧世诚(梁元帝)《怀旧志》、卢子行《知己传》,此之谓小录者也。”这类著作,后来亦继有撰著,如明朱国桢《皇明逊国臣传》、张芹《建文忠节录》、黄佐《革朝遗臣录》、清陆心源《元祐党人传》、陈鼎《东林列传》、李清臣《东林同难录》、吴山嘉《复社姓氏传略》、彭孙贻《甲申以后亡臣表》等皆是也。
逸事记事亦记言,但不是重复正史,而是补正史之所遗逸,故其所载之事或言,皆为正史所无。刘知几曰:“若和峤《汲冢纪年》、葛洪《西京杂记》、顾协《璅语》、谢绰《拾遗》,此之谓逸事者也。”这类著作,后来向三个方向发展:其一为辑逸,即从现存的文献中,搜集古书的逸文,辑而为书。其二为补逸,即根据其他书类增补史籍上的遗漏,或就原书注释另为史补一书。其三则为存逸,即作者预知此事,若不及时记录,后来必然湮没,故因其见闻而随时记录之。辑逸与补逸,其性质已属于逸史之收集与补充,惟存逸则属于逸史之创造。此种存逸之书,明、清之际最多,如明应喜臣《青燐屑》,史惇《恸余杂录》,无名氏《江南闻见录》、《天南逸史》,黄宗羲《海外恸哭记》,夏允彜《幸存录》,夏完淳《续幸存录》,清陈维安《海滨外史》,邹漪《明季遗闻》,罗谦《也是录》以及搜集于《荆驼逸史》及明季《稗史》中之各种野史,都可以列入逸史之类。
琐言所以记言,但并不如正史所载皆系堂皇的诏令章奏及君臣对话,而是小说卮言,街谈巷议,民间言语,流俗嘲谑。故其所记,亦系正史所无。刘知几曰:“若刘义庆《世说》、裴荣期《语林》、孔思尚《语录》、阳松玠《谈薮》,此之谓琐言者也。”此类著作,在宋代最为发达,如周密《齐东野语》、《癸辛杂识》,朱彧《萍洲可谈》,张知甫《可书》,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刘绩《霏雪录》,洪迈《夷坚志》,曾敏行《独醒杂志》,张师正《倦游杂录》,无名氏《续墨客挥犀》皆是也。
郡书记人物,但不如正史所载,网罗全国;而仅录其乡贤,故其所录人物或不见正史,或即见正史而不详。刘知几曰:“若圈称《陈留耆旧》、周斐《汝南先贤》、陈寿《益都耆旧》、虞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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