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与史学 - 五 史料的搜集整理与统计学、逻辑学及唯物辩证法

作者: 翦伯赞4,063】字 目 录

的史料依其先后类列起来,于是这种综合了的史料所表示的,便不是片断的史实报告,而是历代黄河决口的次数。计西汉七次,东汉一次,魏一次,晋一次,唐十二次,五代十二次,宋(金)七十一次,元六十一次,明一百二十一次,清七十三次,共泛滥三百六十次。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自汉至唐一一○五年间,黄河泛滥不过二十二次;自五代至清一○一一年间,黄河泛滥竟有三百三十八次。从这种数字的排列,我们就可以对于黄河的泛滥得到一个总括的概念,即自五代以后,黄河在豫的泛滥日益频繁。

又如自魏晋以降,迄于隋唐,中国的僧侣之前往印度学习佛典者,代有其人。这种史料,个别看来,不过是一些无关大局的个人行动。但是梁启超氏却把这些无关大局的史料类集起来,写成了一篇文章,叫做《千五百年前之中国留学生》。在这篇文章中,他考出自三世纪后半(三国)至八世纪前半(唐末)这四个半世纪中,中国僧侣之前往印度者,总数达二百人左右。其中三世纪后半二人,四世纪五人,五世纪六十一人,六世纪十四人,七世纪五十六人,八世纪前半三十一人。经过这样的综合,于是以前无关大局的片断史料,现在便显示出一种重要的历史内容,即自南北朝至唐,是佛教文化输入中国最繁盛的时代,亦即中印文化交流最发达的时代。

其次,说到必须分析才有意义的史料。例如《汉书·地理志》载平帝元始二年时中国的人口总数为一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零六十二户,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口。这个笼统的数字,实在没有很多的意义。但是我们若把当时各郡国的人口分别观察,则知当时的人口,大半集中于黄河流域,而尤以今日山东、河南接壤之处,最为密集。当时在司隶校尉之外,全国分为十三部,而司隶校尉及豫、冀、兖、青、徐五部,占地不过八分之一,而人口则占全国总数百分之六十八以上。从这里,我们就知道在西汉时,中国的经济中心是在黄河流域,而长江流域仍然是地广人稀。

最后,说到必须比较才能显出更大价值的史料。还是以人口数字为例。如《通典》载三国时,人口总数为一百四十七万三千四百二十三户,七百六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口。单从这个史料的本身看来,不过是三国人口总数的记录。但是,我们若把这个数字与东汉桓帝时人口数字(一千零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户,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口)比较,则两种数字相减之差,就显出了另一新的历史内容,即三国时人口较之东汉末叶的人口,已经减少了十分之九,而其减少之绝对数字,则将近五千万人。这一个巨大的人口减少的数字,就说明了东汉末年大混战、大饥馑、大疠疫、大流亡所加于社会的破坏。

假如我们用这样的方法,把中国历史上各朝代的物价、田赋、官俸、垦地等的数字都计算出来,相互类比,则许多枯燥无味的数字,都会变成极有价值的史料。

总之,我们要运用各种方法,把史料从原书中钩索出来,从正面看不出来的,从反面看,侧面看;从个别看不出来的,从综合看;从笼统看不出来的,从分析看;从片面看不出来的,从类比看。这样,我们便能网罗所有的史料了。

但是我们从各种书上搜集的史料还是一盘散沙,如果说它们也有系统,那只是被归纳在各种书名之下,即以原书为标题之史料的类聚,如《汉书》上的史料,《晋书》上的史料等。这些史料,都各依来源而自为一束。

现在,我们要开始史料的整理工作了。最初的整理,就是用初等的逻辑方法,把从各种书中搜集来的史料,不依其来源,而依其性质,再为类别。比如我们先立定经济、政治、文化三大类,然后把各种来源不同的史料,分别归纳于这三个类别之中,于是以前各为一束的诸书史料,现在便在各种类别之下,混而为一了。这一分类,就泯除了史料来源的界限,突出了史料的性质。

但是,这种突出来的史料性质,还是一般的性质。为了显出史料的多样性,史料的分类愈细愈好。比如经济一类,又再分为农业、手工业、商业;政治一类,又再分为政权性质、政治机构、政权的发展及其没落、种族关系、国际关系等等;文化一类,又再分为哲学、科学、文学、艺术、宗教等等。然后把已经归纳到经济、政治和文化三大类中的史料,又再依其特殊的性质,而分别归纳于各小类之中。在小类之中,又再分小类。比如农业一类,又再分为土地所有的关系、耕种方法、技术、水利、地租、赋役等等,而将归纳在农业一类的史料,依其性质,再分别归纳于更小的类别之中。农业如此,其他各小类亦如此。这样大类之中分小类,小类之中再分更小的类别,一直分到不可再分为止,于是,以前千头万绪、纷然杂陈的一片灰色的史料,现在便在大的类别之下显出了它们的一般性,小的类别之下显出了它们的特殊性。

经过分类整理之后的史料虽然已经变成条分缕析的小组,但因为这些史料是来自不同的书籍,时代的关系,多被错乱。这就是说,它们虽然是说明同一史实,如西汉的种族关系;但西汉有二百余年,二百余年中的种族关系有很多变化,汉武以前与汉武以后就有大大的改变,因而某几条史料是记录某一时间的西汉种族关系,就必须判明。对种族关系如此,对其他的类别亦如此。这样,我们在史料分类以后,便要进行史料的分节,即把每一组的史料依其所特征的史实之先后加以再编制,使之成为时间的系列。经过这种再编制,则史料所突出来的便不仅是它的性质,而且也是它所说明的史实之发展过程了。

经过了时间分节以后的史料,并不是就没有问题;因为其中有若干条是完全雷同的,有若干条是小有差异的,甚至有若干条是截然相反的。对于这样的史料,我们又要加以类集,使它们各为一群。雷同的是没有问题的,小有差异或截然相反的就要运用考据学的方法,进行辨证的工作,找出它们所以差异与相反的缘故。这样,史料中的矛盾和分歧又完全解决了。

最后,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从史料中抽出历史原理。进行这种工作,就需要唯物辩证法的帮助。最初,是把各组史料加以提炼,由一千条史料中抽出一百条,一百条中抽出十条,十条中抽出一条,这一条,就是一千条史料中提炼出来的精髓。再把这一条史料的精髓放在科学高温之下加以蒸发,于是这条史料便汽化而为历史原理。

对某一类史料如此,对其他各类史料也是如此,于是以前的一些史料小组,现在遂升华而为若干条历史原理了。再把这些原理加以辨证的综合,使之在更高的抽象之上化合为一,这就是历史的法则。

有了这种历史法则,我们又倒回来用这种法则去贯串史料,于是这种体化于法则中的史料再不是陈死的、片断的史料,而是生动的、整然的历史了。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下一页 末页 共2页/4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