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了书的真伪,但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因为在真书上的史料,有些也是需要辨证的。例如在史籍上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同一史实,各书记载互异;同一原文,彼此引述不同;或采摭古书而不记出处,或商榷前世而全违故实。以致事实讹谬,文字错舛,真伪混淆,是非参差。若不加以辨证而随便引用,则不但异说纷纭,无所适从;必至纰缪相因,以讹传讹。所以在辨别书的真伪以后,我们又碰到第三个难题,就是史料的辨证问题。
帮助我们解决这一难题的是考据学。这种学问,很早就有人做,汉人的经注已开其端。自晋以后,辨证史籍的人一天天多起来。如裴骃注《史记》,颜师古注《前汉书》,李贤注《后汉书》,对于原书的文句音义多所解释。裴松之注《三国志》,对于原书的史实多所增补;如有异说,并录备参考。刘攽、吴仁杰的《两汉刊误》,对于原书上的文字错舛多所勘正;吴缜的《新唐书纠谬》,对于原书上史料的讹谬多所纠正。这些,都是考据学的先导。
到了清代,考据学就大大地发展了。在清代,学者因受政治的压迫,不能涉及与现实有关的学问,于是骋其聪明才力,埋头于故纸堆中,从事于与现实无关的考据之学。因而中国的古典文献,无论经书、子书或史书,大部分都经过了一番考证。对于各种史籍中的史实,凡有可疑的,无不探源索隐,钩沉辑逸,考异正讹,纠谬质疑,使其本源大白,讹误自明,异说并陈,是非自见。
清代辨证史料的著述甚多,其中有通辨诸史的,有专辨一史的。通辨诸史的书,最有名的,是钱大昕的《二十一史考异》,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赵翼的《廿二史劄记》。钱书的特点,是对原书上文字的校正、名物的训释;考订史实,则其余事。王书的特点,是在考证原书上的典章制度以及史实的,使之关节疏通,脉络摇转;至于校释文句,则其余事。赵书的特点,则在提出原书中的重要问题,罗列史料而予以论列;若校勘史实的矛盾,则其余事。三书各致力于一个方面,若融合而贯通之,则对史料之辨证,可以获得多方面的知识。又武英殿版《二十四史》,每篇之后都附有考证,校文释义,考异致疑。此外,通辨诸史的书,尚有杭世骏的《经史质疑》,钱大昕的《诸史拾遗》,洪颐煊的《诸史考异》,洪亮吉的《四史发伏》,李贻德的《十七史考异》(未刊),宋书升的《二十四史正讹》(未见传本)等。
专辨一史的书,以辨“四史”者最多。以“四史”文体较古,窜乱亦多,特别是《史记》,自冯商、褚少孙以后,窜乱者十余家,若不加以辨证,则真伪相乱,无从辨识。在清代,考证《史记》的著作,有钱坫的《史记补注》,惜其书未刊;梁玉绳的《史记志疑》,杭世骏的《史记考证》,王念孙的《读书杂志》,邵泰衢的《史记疑问》。这些书,对于《史记》上的纰缪,纠正甚多。此外,尚有崔适的《史记探源》,则专辨后人窜乱的部分,欲使《史记》恢复司马迁的原书。
考证两《汉书》、《三国志》的著作,其数量亦不减于《史记》。其中考证《汉书》的,多侧重于文字的校正;考证《后汉书》的,多侧重于史实的纠谬。《后汉书》上的史实之所以有纠正的可能,是因为当时已经辑出了许多后汉史的佚书。至于考证《三国志》的著作,则其内容,皆系补佚考异。
自《晋书》以下的诸史,辨证的书虽不及“四史”之多,但诸史皆有考证之书。此外,尚有专辨某史某一部分的著作,如考证诸史中之书志,特别是地理志和艺文志。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文献上的史料,在清代曾经经过一度精密的考证。清代的学者,或通考诸史,或专考一史,或仅考一史中的某一部分,皆能摭拾遗佚,博采群书,属辞比事,刊误释疑。他们辛勤的劳绩,自然是中国学术史上一笔很大的遗产。但是对于史料辨证,清代的学者,也还没有做完,而且也不见得做得尽对;因而还留下不少的问题,等待我们来解决。
以史料的范围而论,清代学者所考证的史料,只是中国史料中的一半,即文献上的史料;至于考古学上的史料,则做得非常不够。这固然是因为当时许多考古学的史料,如新、旧石器文化遗物、甲骨文及汉晋简牍等尚未发现,同时也是因为他们还不认识地下出土的史料之价值。因为在当时并不是完全没有考古学的资料,如殷周之彝鼎、两汉之石刻画像,早已呈现在当时学者之前,但均未被引用为考证古史的资料。
认识考古学上的史料,不是一件容易事情。因为考古学上的史料,和矿石一样,是混在岩石里面的,没有发达的选矿学的知识,即使摆在眼前,也是不能认识的。例如以殷周青铜器物而论,自汉至唐,即偶有发现,但当时之人,不以为史料,而以为神瑞。北宋以后,青铜器物出土更多,学者虽释文考字,但亦未以为史料,而以为玩赏。又如古代简牍,在两晋、南齐、北宋,都有发现;但当时学者不知这是一种珍贵史料,以致散失。今日所存之汲冢遗书,除《周书》或有一部分简牍遗文,其余《穆天子传》、《竹书纪年》,大半都是伪托之书。又如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当发现之初,有些头脑顽固的学者如章太炎,硬说是古董商人假造的。又如晚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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